写字楼房租合同(精选3篇)
写字楼房租合同 篇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依据《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于年月日签订位于北京**大厦商业物业*层*单元的租赁合同(以下简称“本租约”)如下:
第一章承租区域与用途:
1.1甲方合法拥有坐落于(以下简称“承租单元”),甲方同意将该承租单元按(以下简称:面积):平方米租予乙方。
1.2承租位置见附件一平面图上以阴影显示承租区域。
1.3承租单元经营范围只限承租方在其营业执照所规定的经营范围内办公之用。
第二章承租期
2.1租赁期限:**年
第三章租金、保证金、物业管理等费用及支付方式
3.1租金:
3.1.1租金按建筑面积㎡计算,月标准租金为人民币元/㎡。
(日标准租金=月标准租金×12÷365),乙方以季度为付款单位,即每次支付三个月租金。
3.1.2合同签约后乙方应在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内,预付三个月的租金,起租日后该笔租金自动转为合同起租首季度租金。续后乙方应在每公历月的前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内,向甲方全额缴付当季度的租金。
3.1.3租金不包含本合同所规定的物业管理费及之外乙方应付的其他相关费用,其他相关费用见附件1。
3.1.4经甲方同意乙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乙方须按3.1.1条款约定的标准租金,按实际承租日期将差额补齐。
3.1.5若乙方未能在每公历月的前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内,向甲方按时支付应支付的当月全额租金,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应缴总额的每日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即按实际拖欠租金的自然天数计算直至向甲方全数付清其所应付的租金之日为止)。
3.1.6如乙方逾期超过应付租金日3天,仍未支付所欠租金及滞纳金,甲方除有权收回承租房外,乙方还须支付:应付租金日至退回承租房屋日止的租金、滞纳金、同时按所欠租金加收每日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3.2保证金
3.2.1双方一致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后3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当于1个月的标准租金和1个月的物业管理费,作为支付租赁房屋租金的履约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元。
3.2.2如乙方在承租期内未违反本合同规定且全额缴清应付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他应付费用,则甲方应于租赁期终止日起30日内将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给乙方。
3.2.3除经甲方书面同意,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要求将支付甲方的履约保证金,作为因乙方拖欠甲方租金或物业管理中心的物业管理费、滞纳金等费用或因乙方责任造成他人损失赔偿损失方的赔偿金的抵扣、冲抵或赔偿费用。
3.2.4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或甲方因乙方违约而依据约定解除本合同时),所付保证金不退(不可抗力除外);若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甲方向乙方双倍返还保证金。
3.3物业管理费、其他各类费用
3.3.1物业管理费月标准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元(合计:*元/月)。
3.3.2不足月物业管理费按下列办法计算:
(物业费月标准×12÷365)×租用面积×本月实际天数
在承租期内,乙方除应自觉履行交纳房屋租金、物业管理费。
3.4付款方式
3.4.1上述租金、保证金、物业管理费等乙方可以支票、现金或汇款方式支付。租金、保证金乙方直接支付给甲方。
3.4.2物业管理费交付办法和时间与交付租金办法和时间一致,由甲方代收。
3.4.3以汇款方式交纳租金、保证金及物业管理费等过程中产生的手续费,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章交房标准、改造、装修及维护
4.1乙方在合同签定后,按约定向甲方缴纳完毕首月保证金、租金后,甲方开据《入住通知单》,乙方持《入住通知单》前往物业管理中心办理入住手续。乙方对于消防、设施的装修改造方案,必须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正式书面批复后,方可实施装修改造。该批复手续的办理工作由乙方或乙方所委托的相关机构自行进行,甲方应协助办理相关甲方应尽义务的手续。
4.2双方同意承租房屋的交付,按附件二所述标准办理交验手续。
4.3承租房屋若是由大厦统一安装的商业入户门,乙方在装修时不得改动,如必须改动应征得甲方、物业管理中心的同意并取得书面确认后方可实施。
4.4乙方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该房屋交还时,乙方不得要求甲方给予装修补偿。
4.5乙方在办理入住手续或申请进行承租房屋改造、装修时,应按物业管理中心要求客户入住、改造、装修的规定,完善审批备案手续,并须认真阅读与大厦装修有关的技术要求,遵守大厦《装修手册》、《客户手册》的规定。
4.6乙方的装修方案未获得物业管理中心正式批准前,不得在承租房屋内进行任何内部装修、设备安装和经营用品的安装及摆放(如乙方需要存放装修材料的,乙方须声明对装修材料的安全性负责,并得到甲方同意,方可存放)。
4.7乙方应确保其装修工程不会对承租房屋和大厦结构以及设备等造成任何破坏,且不会影响其他用户正常使用大厦或正常使用单元房屋。如因乙方委托的装修公司违反规定,乙方应赔偿由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4.8若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对承租房屋的玻璃幕墙、建筑结构或中央空调系统等造成损坏的;或因乙方自行安装电气、设备及管道、线路使用不当、维修不善;或因装修产生各种污染而造成损失、索赔或法律诉讼等相关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和承担。
4.9承租房屋的内部装修及由乙方安装的各种设备由乙方自行维修保养,并由乙方承担有关费用,若由于乙方非正常使用原因造成承租户内甲方权属的各种设备发生损坏,甲方可以代为维修,但必须由乙方承担维修费用。
4.10对于乙方承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及费用。
第五章承租房屋交还
5.1无论属租赁期届满或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况下,乙方无需把承租房屋恢复到原交房装修状态。
5.2在租赁期届满或提前解除合同时,乙方应自行拆除其对承租房屋所进行的任何附加装置,否则,该附加装置甲方有权处置,甲方对该附加装置移走或拆除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3在租赁期届满或提前解除合同时,乙方应搬走属于自己的物品(甲级写字楼网),完成房屋的清洁。否则,该物品的遗失、损坏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且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承租房屋内的留置物品及由保洁公司对该承租房屋进行保洁,处理留置物品所发生的费用及房屋清洁费由乙方承担。
5.4在租赁期届满或提前解除合同退房时,如甲、乙双方同意,保留乙方在承租单元内的任何内部装修、装饰或附属物,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任何补偿。
第六章双方责任及保证条款
6.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承租房屋,应符合本合同附件一和附件二之约定。乙方应遵守附件三《业主临时公约》及物业管理中心制定的维护大厦运行的其它制度和规定;甲方有责任监督、检查、督促物业管理中心向乙方提供良好的服务。
6.2在租赁期内,甲方应监督委托的物业管理中心为承租房屋提供正常使用的能源及其它应具备功能,使公共设备、设施保持良好的运行状况。
6.3大厦空调供应时间:
冷气每年
6.4大厦采暖供应时间:
采暖采用市政供暖,每年11月15日至第二年3月15日。
6.5在承租期内,除本租赁合同所述乙方违约情况外(或不可抗拒事件的发生),甲方不得无故收回承租房屋。
6.6甲方负责在提供的商业水牌位置上标明乙方企业名称,其制作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6.7若乙方注册公司,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注册公司必要的租用办公场所证明。乙方保证甲方所提供的证明不作他用,并承担因挪为他用时的法律责任和由此给甲方所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
6.8乙方承租房屋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及遵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规章及相关管理规定,依法经营,管理承租场所,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和营业执照所规定的经营范围经营,并严禁乙方利用房屋进行违反法律及不道德的行为;若乙方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规定以及本合同约定而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损失,则乙方应承担损失赔偿的全部责任,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6.9乙方须依据本合同约定时限和方式及时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和各项应缴纳费用。若乙方违约,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中心有权在向乙方发出最后书面通告7天后的情况下,截断承租场所之电力、空调、水、燃气及其它设施的服务或供应等,由此引起的所有费用(包括重新接驳费用)及开支均由乙方承担。
6.10乙方须遵守并促使其使用人遵守大厦物业管理的各项规定和制度,并在入住时与物业管理公司签署大厦相关的物业管理文件。
6.11未获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方式将承租房屋的全部或部分转让、分租给第三方。
6.12乙方须遵守中国政府及北京市政府有关防火、卫生的法律、法规及物业管理中心制定的安全、卫生规则。乙方不得在承租房屋或大厦的任何地方进行烹煮或燃烧任何物品,也不得在承租房屋内存放任何具有放射性、易燃、易爆等危险的物品及重型设备。
6.13在承租期内,乙方发现该房屋内属甲方维护的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当及时通知甲方或物业管理中心进行修复。甲方或物业如未及时修复,乙方可自行或委托修复,费用由甲方负担,并从下月租金中直接扣除,若已发现损坏或故障而未在合理期间不予通知,造成涉及乙方损失或不能正常办公,其损失和责任甲方不予承担。
6.14乙方不得使用或允许将承租房屋及其任何部分作为播音室(乙方企业产品宣传、学习、推广等播音室除外)或用于宗教或其他仪式,或用于赌博或其他非法或不道德的用途;也不得使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不得在使用承租房屋时对甲方或其他租户构成损害或危险。
6.15除经甲方和物业管理中心同意,乙方不得在承租房屋内、外设置或展示任何能在大厦外面显示的广告宣传、灯箱、招牌标记、装饰、旗帜、海报或其他物件。甲方及物业管理中心有权拆除乙方违反本条款而设置或展示的广告宣传、灯箱、招牌标记、装饰、旗帜、海报或其他物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16乙方在经营中,若设置陈列品、橱窗、经营桌椅等时,应布置整洁、安全、美观、便于应急交通,并保证有足够的照明。商品陈设应健康、美观,符合政府对相关行业的规定;不得在承租场所内、外进行任何形式的叫卖或安装各种危及周边承租人身心安全的闪灯、旋转灯以及噪音发生源。
6.17若因乙方违反本合同6.12、6.14、6.15等条规定,造成政府执法部门依据北京市城市市容管理相关规定,对甲方或物业管理中心进行处罚,其处罚金由乙方全部承担。
6.18乙方在经营期间,须向一家保险公司购买其区域内的公众责任险,其保险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承租场所或其任何部分出现损毁或承租场所内发生的火灾、爆炸、水损、烟薰等事件或承租人或其雇员、代理人、承包商、受邀者或客户之行为、失责或疏忽导致任何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或损毁,且保险额度应能概括其所承租场所可能导致或发生的上述事件的保险赔偿风险。乙方须在办理完成其承租区域保险后,在向甲方及大厦物业管理中心出示原件后,将复印件留存物业管理中心备案。物业管理费内只为大厦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财产及公共区域的公众责任完成保险。
6.19本合同其它条款中规定的义务、责任。
第七章合同续约、终止
7.1合同续约
7.1.1租赁期届满,甲方有权收回承租房屋,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日将承租区域完好交还给甲方。乙方如有意续租,须在本合同期满前3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商洽要求函,续租期间的租金价格应以当时市场合理租金水平商定续租条件,在同等租赁条件下,乙方享有对本合同所规定的承租房屋的优先续租权,在双方达成共识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7.1.2如乙方未在承租期终止日前3个月向甲方发出正式书面致函,甲方可视为乙方不再续租,(本文由写字楼网提供)在此种情况下,甲方或其代表、授权人有权在事先通知乙方的前提下,陪同有承租意向的第三方在不得影响乙方正常办公情况下进入承租房屋视察,且甲方有权在租赁期满后立即将承租房屋租赁给第三方。
7.2合同解除、终止
7.2.1双方已履行完成本合同项下双方责任和义务,且合同到期自然终止。
7.2.2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双方确认本合同可以终止。
7.2.3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共识,可以解除本合同。
7.2.4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5日的。
2、交房时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3、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
7.2.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逾期超过3日的;
2、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转租给第三方、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3、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7.2.6除7.2.4条款、7.2.5条款内容发生解除合同外,本合同其他条款已有约定可以解除、终止合同情况发生时,可按约定解除、终止合同。
第八章违约及违约责任
8.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或者违反本合同条款内容,给对方造成损失或致使本合同提前终止的,除本合同条款已约定的违约责任和赔偿以外,对未约定或未告知造成的损失,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据实进行赔偿。
8.2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在遇到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的条件下,造成的延误或不能履约均免责,但必须采取一切补救措施以减小损失并提供证明,否则应对扩大的损失进行赔偿。
8.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该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双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
8.4乙方若未按本合同第三章约定时限支付应交费用,且以超出3.1.7条约定补足租金、滞纳金及应交的其它费用之限时,在甲方或物业管理中心再次通知给予乙方交纳宽限期5日内仍未补齐时;属于乙方已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采取必要的维权措施,以避免甲方损失不再继续扩大。由此乙方违约引起的任何损失及连带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8.5除本章违约责任外,本合同项下其他条款约定的违约及违约责任。
第九章特别约定
9.1本合同项下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台风、洪水和战争。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可抗力的范围是:由于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火灾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包括政令、法律),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和克服的人力不可抗拒的事件。
9.2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约定的某条款不能执行,双方均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减少双方的损失,需免责一方应向另一方提供免责书面函(需提供证明材料),在其证明得到证实后,可不计违约责任。
9.3在承租期内,如因不可抗力或非甲方单方面可控制的原因,造成承租房屋发生全部或部分损坏而不能使用,在上述损坏发生后的30日内,经双方协商可以选择:
1、宣布由于上述损坏而终止本合同;或。
2、修缮承租单元确定修缮所需的时间。在修缮期间,乙方不需支付租金直至重建或重修结束之日。
9.4租赁期内承租房屋所有权发生变更时,甲方应负责本合同在乙方与新的所有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
9.5本合同的相关税费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北京市政府的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支付。
第十章通知、变更
10.1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要求均须采用书面形式发出,并由挂号或专人送至对方最后书面通知的营业地点;挂号寄出第7日或送达日(以较早日为准)视为文件已被送达。
10.2甲方对乙方发出的通知可送至承租房屋所述的地址。
10.3双方同意除本合同有约定以外,如再发生变更之内容,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后方可生效,任何口头通知或电话、传真件均不作为本合同变更之依据。
第十一章纠纷解决及适用法律
11.1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若协商不能达成共识,任何一方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2在争议解决过程中,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条款和内容的效力、履行及依法修订不受影响。
11.3本合同如有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内容,该内容无效,但不影响其他内容的有效性。本合同中未明确规定的事宜,双方均遵照国家(及北京市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11.4本合同的构成、效力、解释、履行、修改及终止均受中国法律管辖。
第十二章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本合同的附件及双方所签订的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2本合同以中文书写,空格部分的填写的文字(不得涂改)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的效力。
12.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且甲方收到本合同2.2.1条款保证金全额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写字楼房租合同 篇2
出租人: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租赁房屋基本情况
第一条 房屋坐落于____市 ,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第二条 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对该房屋享有合法的出租权利。
第三条 租赁用途:办公
第二章 租赁期限
第四条 房屋租赁期自 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章 租金、租赁押金、物业管理费、其他杂费
第五条 双方约定租金为人民币____元月;
支付方式押____个月的租金,付____个月的租金。
第六条 租金支付方式为:
1 、按每____个月为一期支付 ;
2、首期租金____元,于签署本合同同时支付,以后各期租金提前十天支付,交付时间分别是: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七条 乙方同意支付甲方租赁押金人民币____元,以保证乙方退租时结清所欠租金及其他杂费,该笔租赁押金由乙方在签署本合同同时支付给甲方。
本合同到期后,如乙方不再续约,并已结清所欠租金及其他杂费,且将公司注册地址迁出后,由甲方将剩余押金返还给乙方。
第八条 租赁期间,甲方承担 费,乙方承担 等与乙方经营产生的直接费用。
第四章 租赁房屋交付
第九条 甲方应当于年月日向乙方交付房屋钥匙,并按照交接清单由甲、乙双方清点房屋现状。
第十条 甲方应当结清本合同签订之前发生的与房屋有关的一切费用。
第五章 租赁房屋维修及交还
第十一条 如乙方为办公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和改造,应进过甲方同意,并且装修和改造方案必须符合消防及工程安全要求。
第十二条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在合同终止当日将该租赁物业交付甲方,乙方须保证房屋内的固定附着物、设备、设施完好无损,由于乙方过失造成该租赁物业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
第六章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 甲方承诺该房屋为其合法拥有并已具备合法出租的资格。
由于甲方不具备合法拥有及出租该房屋,所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负责;
2、 甲方保证在出租期内房屋可以被正常使用,甲方不得无故干涉乙方的正常使用行为;
3、 甲方须提供乙方办理注册工商、税务等政府部门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4、 房屋及所属设施由于自然老化、政府改造等原因造成的维修或更换,由甲方承担;
5、 甲方应按时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物业管理费、取暖费,以免影响乙方的权利,如甲方原因未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物业管理费造成乙方权利受损,乙方有权从租金内扣减直接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
第七章 乙方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 、 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身份资料完整属实并保证在承租期内合法使用该房屋;
2、 按照本合同第三章的规定按时如数支付租金;
3、 乙方未能合法、合理使用租赁房屋,导致房屋损坏的,乙方应当负责维修,并承担费用;
4、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
5、 在租赁期间,乙方主体发生分立、合并时要提前通知甲方,并保证有关乙方的合同义务由分立、合并后存续的机构承继;
6、 乙方因经营发生的一切责任及后果由乙方独立承担,与甲方无关;
7、 在合同到期或终止前30天内,乙方允许甲方或其代理人带领客户进入该租赁房屋视察,但须提前通知乙方。
第八章 甲、乙双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任何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付对方的损失。
第十六条 甲方延期交付房屋,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双倍日租金的违约金;
逾期超过7天则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双倍返还租赁押金及已付租金。
第十七条 合同终止时乙方延期交付房屋,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双倍日租金的违约金,违约金从租赁押金中扣除。
第十八条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则乙方需按应付租金的千分之十支付违约金,拖欠租金超过7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
甲方通知乙方解除合同3日后,房屋内遗留物品,视乙方放弃,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九条 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应提前30天通知甲方,租赁押金不予退还。
第二十条 甲方若逾期退还乙方租赁押金,每逾期一天,则甲方需按租赁押金的千分之十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一条 甲方提前解除本合同,应提前30天通知乙方,并赔偿乙方一个月租赁押金。
第九章 本合同变更、续签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条款在执行中需要变更的,变更一方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变成协议。
第二十三条 乙方对租赁房屋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约的权利。
更新合同条件时必须合情合理,各方均不允许一意孤行、无视行情、损坏对方的利益。
本合同到期前 个月内,甲、乙双方可就续签合同进行磋商。
第十章 不可抗力
第二十四条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租赁房屋毁损和造船甲方或乙方损失的,或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一章 争议解决方式
第二十五条 因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当事人应当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甲乙任何一方均有权利通过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法院诉讼解决问题。
第十二章 本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的必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签字并支付款项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签章:_______________承租人签章: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写字楼房租合同 篇3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卖方:X X X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买方:X X X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 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同意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房屋、车位基本情况
1.1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具体以房屋所有权证的记载为准)座落于XX省XX市XX区国际广场号,共计X套(房产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上述房屋建筑面积总计约为 平方米(详见房产证,以房产证为准)。
1.2 随该房屋一并转让包括车位总计可以办理产证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1.3 随该房屋一并转让的装修、附属设备、设施:。
1.4 乙方已经实地查看该房屋与车位,并无任何异议。房屋、车位交接时以现状为准。
第二条 房屋(含车位)转让价格
房屋转让价格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 元,总金额(以下简称购房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x佰x拾x万x仟x佰元整)。
第三条 付款方式
3.1因上述房屋系甲方按揭方式支付购房款,故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向按揭银行申请一次性支付余款以解除按揭抵押。
3.2甲方房屋解除按揭抵押后即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x天内将购房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第四条 交接方式
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即将房屋、车位,以及所属附属设备、设施随之交付给乙方。
第五条 甲方保证该房屋交接时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保证已清除该房屋原由甲方设定的抵押权。
第六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双方商定,在乙方付清款项后,乙方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手续,甲方给予积极协助。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的,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退房。
第七条 该房屋(含车位)转让交易发生的所有的各项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房屋转让时,该房屋的装修以及所属附属设备、设施随之转让,其价格已经包含在购房款之内。
第九条 本合同自各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x年 xx月xx日
交 接 单
根据(甲方)与(乙方)于x年 xx月 日签订的《房屋、车位转让合同》,现双方已经于x年xx月xx日将《房屋、车位转让合同》所涉的全部房屋、车位以及房屋装修、附属设备、设施交接完毕,双方无任何异议。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x年xx月 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