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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租地合同协议书

2023-04-21房屋租赁合同

农村租地合同协议书(通用9篇)

农村租地合同协议书 篇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土地租赁过程中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__.1.1生效)及相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租地情况

  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镇_________________村_________________亩土地的使用权出租给乙方使用。该块土地的具体位置(即四至)为:东至__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_大小为_________________亩,长_________________米,宽_________________米,形状为_________________形。

  二、租期

  租赁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年租金_________________元,租金共计_________________万元整(_________________元)。

  三、甲方的义务

  甲方承诺对本合同第一条所指土地有合法的使用权并有权出租给乙方使用(用来种植花卉),如有违反,甲方应将所收的全部租金退还,并赔偿乙方因对该块土地的投资而产生的损失。

  四、乙方的义务

  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须进行合法经营(用来种植花卉),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五、乙方租用期间,有关各种收费,按有关规定由乙双方各自负担。

  六、乙方在租赁期间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七、租赁期限界满后,乙方有优先的承租权,且租金优惠同等位置地块的_________%到_________%。如乙方不再续约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后_________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办理交接手续,并将租赁范围内的垃圾杂物等清理干净。

  八、经甲乙双方商定,租金的交纳于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日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即_________元。如逾期交纳租金在_________日以内,乙方除应补交所欠租金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年租金日_________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_________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九、甲方保证乙方于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日内进驻该块土地。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未能按时进入,逾期交纳租金在_________日以内,甲方应向支乙方付总租金日_________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_________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租金_________的违约金。

  十、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十一、在租赁期限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规划建设,致使双方解除合同,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补偿外,甲方还应退还未到期部分的租金。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三、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农村租地合同协议书 篇2

  甲方:(租赁)祁东县洪桥镇洪丰村四组村民委员会 乙方:(承租) 洪丰村四组村民 彭永生

  为保护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规范荒地管理和承包地养殖经营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荒地使用管理

  为对荒地进行科学、合理、统一、严格管理,甲方对乙方租赁的全部荒地允许自主经营。

  第二条 租赁面积、位置

  甲方租赁给乙方荒地位于彭永生宅基地东南方,总面积约350平方米(半亩)。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时间共20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租赁费用的数额和缴纳方式

  按照先缴费后使用,租赁费为100元/年、亩。分两次交清,使用前先交清半,第十年交清全部租金。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承包所有荒地、耕地行使租赁权、监督权。。

  2、依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3、维护乙方相关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对租赁的荒地资源经营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如在租赁期内对所租赁的耕地进行改造,对改造形成的资产如森林、房屋设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设的,在租赁合同期间遇到国家征收用地所得补偿乙方为受益主体,到期后享有处置权。

  2、在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对原租赁的耕地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

  3、耕地租赁期间,国家各类惠农支农政策以乙方作为受益主体。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间,除合同约定和国家政策调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违约不按时缴纳租赁费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签字盖章):乙方代表人(签字盖章):

  村民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农村租地合同协议书 篇3

  甲方:(租赁)

  乙方:(承租)

  为保护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规范土地管理和承包地的经营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土地使用管理

  为对土地进行科学、合理、统一、严格管理,甲方对乙方租赁的全部土地允许自主经营。

  第二条 租赁面积、位置

  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土地位于 ,总面积约

  平方米( 亩)。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时间共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租赁费用的数额和缴纳方式

  按照先缴费后使用,一年一交的方式交纳租赁费,租赁费为 元/年、 亩。于每 年 月 日前将下一年租赁费以现金方式全部结清。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承包所有土地行使租赁权、监督权。

  2、依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3、维护乙方相关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对租赁的土地资源经营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如在租赁期内对所租赁的土地进行改造,对改造形成的资产如森林、房屋设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设的,在租赁合同期间遇到国家征收用地所得补偿乙方为受益主体,到期后享有处置权。

  2、在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对原租赁的土地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

  3、土地租赁期间,国家各类惠农支农政策以乙方作为受益主体。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间,除合同约定和国家政策调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违约不按时缴纳租赁费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人(签字盖章):

  村民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农村租地合同协议书 篇4

  出租方: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土地租赁过程中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诚实守信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四至界限

  甲方将位于土地的使用权出租给乙方使用。该块土地的具体位置(即四至)为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共计 亩(即:长 米,宽 米)。

  二、租期

  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年租金 元,租金共计 元整。

  三、甲方的义务

  甲方承诺对本合同第一条所指土地有合法的使用权并有权出租给乙方使用,如有违反,甲方应将所收的全部租金退还,并赔偿乙方因对该块土地的投资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四、乙方的义务

  乙方承租本土地必须进行合法经营,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五、乙方租用期间,有关各种收费,按有关规定由乙双方各自负担。

  六、乙方在租赁期间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租赁期限界满后,乙方有优先的承租权,且租金优惠同等位置地块的 %到 %。如乙方不再续约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后 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办理交接手续。

  八、经甲乙双方商定,租金的交纳于本合同生效后 日由乙方

  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即 元。如逾期交纳租金在 日以内,乙方除应补交所欠租金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年租金日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的违约金。

  九、甲方保证乙方于本合同生效后日内进驻该块土地。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未能按时进入,逾期交纳租金在日以内,甲方应向支乙方付总租金日 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租金的违约金。

  十、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十一、在租赁期限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规划建设,致使双方解除合同,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补偿外,甲方还应退还未到期部分的租金。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三、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签章): 乙方签字(签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农村租地合同协议书 篇5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双方商定,甲方代表全家自愿将x退耕还林地 亩、林地 亩、土地 亩租给乙方。达成协议如下:

  1、乙方租用期限暂定5年,即从20x年4月1日至20x年4月30日。

  2、地租为退耕还林地每年每亩x元、林地每年每亩x元、土地每年每亩x元,一年一次付清租金。

  3、地处于x村2组,小地名x,长米,宽米,共亩。

  4、 在使用期间甲方及其子女不得干涉乙方一切土地使用权(养牛、种草、建房),不得无故终止协议,甲方如有违约行为,乙方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加倍赔偿,并追究法律责任。

  5、 协议到期,乙方所建房产及一切设施权属乙方,甲乙双方商议可以转让;租用期限如需延长,双方再续签协议书。

  6、此协议法人的变更不影响此协议的实施。

  7、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委备案一份。手续办理完毕即付租金,本协议当日正式生效,本协议具有法律效益。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见证人签字:

  签字时间:年 月日

农村租地合同协议书 篇6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自愿有偿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租赁面积、位置

  甲方租赁给乙方农业用地位于 ,总面积约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时间1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租赁费用的数额和缴纳方式

  按照先缴费后使用,租赁费为230元/年/亩,租金总额为 。签订本协议之日交清全部租金。

  第四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本宗土地有合法的使用权,并有权出租给乙方使用。对乙方在租赁期内的经营有权进行监督。

  2、依据租赁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对租赁的农业用地经营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2、在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对原租赁的农业用地地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如乙方不再续租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协议,乙方应在10日内向甲方办理交接手续。

  3、乙方在本宗土地上只能用于种植粮食作物和苗木 ,严禁其它生产经营内容。

  4、乙方在租赁期内生产经营发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损害,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须合法经营,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并终止协议。

  2、严禁乙方将本宗部分土地转租给第三方。如有部分土地转租需与甲方签订租地协议。

  第六条 其它

  在租赁期间,如甲方遵循县农业土地规划要求,对本宗土地进行生产建设时。甲方需提前30日通知乙方,甲方承担乙方地上物产值损失,退还未到期租金。乙方应及时办理退租手续,并将本宗土地交予甲方。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人(签字盖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农村租地合同协议书 篇7

  甲方:

  乙方:

  甲方为发展农村经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充分利用当地的地区优势和资源,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将 位于 的土地 亩 分租赁给甲方。

  二、租期为 年,自20 年 月 日始至20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按年度计算,每年每亩租金为 元。租金共计人民币 元整。

  四、付款方式:本协议甲乙双方签订后,甲方每年年终付清当年的租金。

  五、租赁期限内乙方必须保证无其他集体和个人对甲方所租赁土地提出任何异议。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由乙方负责处理,与甲方无关,如乙方处理不当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六、甲方有权在租赁地上建设固定设施,利用土地资源,植树造林,或其他综合开发利用。

  七、乙方应尊重甲方在租赁土地上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涉甲方经营活动,甲方利用租赁土地所产生的一切成果全部归甲方。

  八、协议的变更或解除:

  (1)如因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将影响甲、乙双方协议目的的实现。

  (2)如因政府征用土地造成的协议变更,政府赔偿甲方一定的青苗费用,待甲方清理完后乙方才能将土地征出。

  九、如租赁期满后,如甲方不在租赁,应交回租赁的土地,甲方所建固定设施应由甲方自行处理,甲方所种植的树木所有权仍归甲方,如归乙方,乙方应支付甲方相应的对价。

  十、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按期交纳租金,乙方可按欠款金额每日收取1%违约金。

  (2)如乙方违反约定义务,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一、因此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有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 签字)

  甲方法定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农村租地合同协议书 篇8

  甲方:(租赁)

  乙方:(承租)

  为对土地进行科学合理使用,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愿意将 土地租给乙方经营种植养殖等非有毒有害化工生产项目,为预防在承租期间发生争议,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甲方租赁给乙方土地位于 ,东西长 米,南北宽 米,总面积 亩(水田 亩, 旱地 亩,后附农户地标图).东至 ,南靠 , 西邻 ,北接 。其中包含山地坡约 亩免费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时间共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租赁费用的数额和缴纳方式

  按照先缴费后使用,每两年一交,每四年按第一年租金3%递增方式缴纳租赁费,租赁费头一年按水田每亩租金 元,旱地每亩租金 元计算.合计 元于当年 月 日前结清(直接由乙方支付给农户),下一次租赁费须在第三年 月份前全部结清,如乙方不能按时交纳,须提前向甲方说明,以求甲方谅解。

  第四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承包所有耕地行使租赁权、监督权。如发现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的,有权制止。

  2、土地租赁期间,国家政策调整不得影响双方合同履行.国家各类惠农支农政策由乙方作为受益主体,由乙方自行申请,如需甲方出具合法手续及另行签定格式合同的,甲方应予以配合,并不得另外收取费用。

  3、乙方依法享有对租赁的土地资源经营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如在租赁期内对所租赁的土地进行了基本设施改造,对改造形成的资产如电网、水利设施种植养殖大棚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设的,在租赁合同到期后享有处臵权。

  4、乙方对耕地可依据市场需求,自主安排生产经营方式,对土地进行改造,如蓄水养鱼、在山地建房进行农业副产品加工等。

  5、乙方租赁期内不得在所租土地上进行有毒有害化工生产,也不得转租他人进行类似有毒有害化工的生产。

  6、在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对原租赁的耕地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间,除合同约定和国家基础建设征地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当事人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确有必要变更或解除的,可以经双方协商后,按照法律程序变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自行承担或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违约不按时缴纳租赁费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3、乙方违约进行有毒有害化工生产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如遇国家建设征地的,土地补偿部分归甲方所有,地上设施及种植、养殖、青苗补偿等归乙方所有,且甲方需退还乙方已支付国家建设所征部分土地的租金。

  5、在租赁期间因乙方所租土地分属多户农户所有, 在租赁期间如有争议应由所有农户商量出统一意见与乙方商议解决,不能单独退出或者采取堵路、破坏生产等违法行为,否则由甲方负责赔偿。

  6、如果甲方违约中途单独退出合同的,应赔偿乙方的损失,数额按乙方投入的资金总额两倍计算。

  7、乙方中途退出的,所交租金不退还,并需将土地恢复原貌,如因生产有毒有害产品导致土地受污染的,还应赔偿甲方损失。

  第六条 解决争议的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其它事项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人(签字盖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农村租地合同协议书 篇9

  甲方:(租赁)

  乙方:(承租)

  为对土地进行科学合理使用,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愿意将

  土地租给乙方经营种植养殖等非有毒有害化工生产项目,为预防在承租期间发生争议,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甲方租赁给乙方土地位于 ,东西长 米,南北宽 米,总面积 亩(水田 亩, 旱地 亩,后附农户地标图)。东至 ,南靠 , 西邻 ,北接 。其中包含山地坡约亩免费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时间共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租赁费用的数额和缴纳方式

  按照先缴费后使用,每两年一交,每四年按第一年租金3%递增方式缴纳租赁费,租赁费头一年按水田每亩租金 元,旱地每亩租金 元计算。合计 元于当年 月 日前结清(直接由乙方支付给农户),下一次租赁费须在第三年 月份前全部结清,如乙方不能按时交纳,须提前向甲方说明,以求甲方谅解。

  第四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承包所有耕地行使租赁权、监督权。如发现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的,有权制止。

  2、土地租赁期间,国家政策调整不得影响双方合同履行。国家各类惠农支农政策由乙方作为受益主体,由乙方自行申请,如需甲方出具合法手续及另行签定格式合同的,甲方应予以配合,并不得另外收取费用。

  3、乙方依法享有对租赁的土地资源经营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如在租赁期内对所租赁的土地进行了基本设施改造,对改造形成的资产如电网、水利设施种植养殖大棚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设的,在租赁合同到期后享有处置权。

  4、乙方对耕地可依据市场需求,自主安排生产经营方式,对土地进行改造,如蓄水养鱼、在山地建房进行农业副产品加工等。

  5、乙方租赁期内不得在所租土地上进行有毒有害化工生产,也不得转租他人进行类似有毒有害化工的生产。

  6、在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对原租赁的耕地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间,除合同约定和国家基础建设征地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当事人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确有必要变更或解除的,可以经双方协商后,按照法律程序变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自行承担或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违约不按时缴纳租赁费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3、乙方违约进行有毒有害化工生产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如遇国家建设征地的,土地补偿部分归甲方所有,地上设施及种植、养殖、青苗补偿等归乙方所有,且甲方需退还乙方已支付国家建设所征部分土地的租金。

  5、在租赁期间因乙方所租土地分属多户农户所有,在租赁期间如有争议应由所有农户商量出统一意见与乙方商议解决,不能单独退出或者采取堵路、破坏生产等违法行为,否则由甲方负责赔偿。

  6、如果甲方违约中途单独退出合同的,应赔偿乙方的损失,数额按乙方投入的资金总额两倍计算。

  7、乙方中途退出的,所交租金不退还,并需将土地恢复原貌,如因生产有毒有害产品导致土地受污染的,还应赔偿甲方损失。

  第六条 解决争议的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其它事项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人(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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