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和居间服务合同书(通用3篇)
二手房买卖和居间服务合同书 篇1
卖方(甲方): 证件类型: 号码:
受托人: 证件类型: 号码:
买方(乙方): 证件类型: 号码:
居间方(丙方):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二手房买卖和居间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有位于柳州市 的 房壹套(以下称该房地产),权证登记面积为: 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号,共有权证号: 号,土地证号:柳国用( )第 号,房屋产权属 所有。
2、该房地产产权现状为以下第 种:
①该房地产没有设定抵押,甲方对该房地产享有完全的处分权。
②该房地产处于抵押状态,甲方承诺在合同约定转移登记日期之前还清贷款,办妥注销抵押登
记手续。
3、该房地产租约现状为以下第 种:
①该房地产没有租约。
②该房地产之上存有租约,甲方承诺在该房地产交付之前解除原租赁合同或协助乙方与承租人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4、甲方已如实陈述该房地产情况并同意出售给乙方,乙方已实地察看和了解该房地产情况并同意购买。
二、该房地产售价为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
三、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购房定金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
四、为防范交易风险,督促甲方按约定如期交付该房地产并结清所有费用,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在本合同签订时从交易总价款中预留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作为交房保证金。
此交房保证金的处理方法为:经甲乙双方同意此交房保证金由丙方保管,待该房地产所有手续办完,甲方结清该房地产所有水电费、物业管理费、数字电视费、电话费、煤气费等相关费用和交付该房地产后,经乙方验收并甲乙双方在房地产交接清单签字确认后由丙方付给甲方。
五、乙方付款方式、时间及内容:
乙方所支付款项(包括定金、购房款),除有特别约定,建议以银行第三方托管的方式进行资金监管。
乙方按下列第 2 种方式给付除购房定金、交房保证金之外的购房款人民币 零 仟 零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
1、一次性付款
乙方须于年 月 日之前将上述房款支付至甲乙双方约定的银行第三方监管账户。
2、乙方向银行按揭付款
(1)乙方须于 年 月__ 日之前向银行提交按揭贷款申请的相关资料,并配合银行办理贷款审批手续,抵押贷款金额以银行同意发放贷款金额为准。
(2)乙方须于 年 月 日之前支付首期购房款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至甲乙双方约定的银行第三方监管账户,贷款金额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由乙方向银行按揭贷款后银行一次性将房款付给甲方,余款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以现金方式 支付给甲方。
(3)银行发放贷款不足以支付购房款余额的,乙方应于在银行签订贷款合同之日起 七 日 内补足应交款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
(4)乙方因自身原因未获得银行批准按揭贷款的,乙方同意自行筹齐剩余购房款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
3、乙方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揭付款
(1)乙方须于 年 月 日之前向柳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按揭贷款申请的相关资料,并配合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贷款审批手续,抵押贷款金额以公积金管理中心同意发放贷款金额为准。
(2)乙方须于 年 月 日之前支付首期购房款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至甲乙双方约定的银行第三方监管账户,贷款金额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由乙方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揭贷款后公积金管理中心一次性将房款付给甲方,余款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以现金方式在 支付给甲方。
(3)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放贷款不足以支付房款余额的,乙方应于在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贷款合同之日起 日内补足应交款给甲方。
(4)乙方因自身原因未获得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按揭贷款的,乙方同意自行筹齐剩余购房款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
4、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付款方式:
。上述款项建议乙方支付至甲乙双方约定的银行第三方监管账户。
六、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逾期付款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下列第 种(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要求乙方以未付款项为基数,按日万分之十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十的违约金。
七、税费承担:
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房地产交易过户应缴纳的费用有:1.营业税及附加、2.个人所得税
3.土地增值税、4.契税、5.地方水利基金、6.测绘费、7.查档费、8.印花税、9.工本费、10
登记费、11.存量住房转让手续费、12.资金托管费、13.评估费、14.抵押登记费、15.公积金
担保及手续费、16.土地证费用、17.土地出让金、18.其他: 。
1、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上述房地产过户手续,该房地产办理过户手续所须交纳的相关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费用)由 方承担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承担 ;
乙方承担 。
2、任何一方不按约定或法律、政策规定缴纳相关费用,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应向对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十的违约金。
3、如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国家、地方法律、法规政策调整,双方认可按照新政策执行。
八、房地产买卖居间服务范围,服务费收取标准,支付方式及时间:
1、服务范围:丙方受甲、乙双方共同委托,向甲、乙双方提供信息咨询,实地看房,进行磋商谈判,促成居间合同签订,提供银行贷款、过户手续办理、应交纳费用咨询服务等房地产买卖居间服务。
2、服务费收取标准,支付方式及时间:
丙方应向甲方收取的房地产交易咨询、居间服务费为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
丙方应向乙方收取的房地产交易咨询、居间服务费为人民币 零仟 零 佰 零拾 零 万 柒 仟
伍 佰 零 拾 零 元整(¥ 元),
乙方按揭付款的,丙方应向乙方收取的按揭服务费为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上述费用在签订本合同当日甲、乙双方一次性支付给丙方。
3、由于丙方已经为甲、乙双方提供房地产咨询、居间服务促成合同签订并尽到自己如实告知的义务,故无论基于何种原因甲、乙双方不能依本合同之条款成交该房屋的,丙方已收取的房地产咨询、居间服务费不予退还;如导致丙方未能收取房地产交易咨询、居间服务费的,则丙方有权要求违约一方除支付上述应收取的全额交易咨询、居间服务费外,还应该按本合同约定成交价的 %支付违约金。
九、房地产交付和户口迁出:
甲方应当于 将该房地产交付乙方,并履行下列手续:
1、甲乙双方共同对该房地产及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事项进行验收,记录
水、电、燃气表的读数,并办理交接手续;
2、移交该房地产给乙方时,其建筑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和附属设施一并转移给乙方,并交付该房 地产钥匙;
3、甲方在交付该房地产时,应将附随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服务费、垃圾清运费、 等费用结清,单据交乙方确认,否则乙方有权从交房保证金中扣除相关费用抵扣上述欠费。
4、甲方协助乙方办理上述该房地产物业配套设施过户手续。
5、该房地产所附着的户口,甲方保证于 迁出,逾期则以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十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延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房地产交付乙方,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甲方以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十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十一、责任与权利
1、甲方保证该房地产产权的真实性与明晰性,没有权属纠纷或债权债务纠纷并可合法出售。
2、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丙方移交办理该房地产产权转移登记所需的各项材料,并保证其移交的各项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甲、乙双方应按丙方通知的时间期限内到丙方指定点办理各项手续及领取有关资料。
4、乙方一次性付款的,在购房款支付至甲乙双方约定的银行第三方监管账户后五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须办理该房地产过户手续;乙方按揭付款的,在银行同意批准按揭贷款后五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须办理该房地产过户手续,领取新的房产证后五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办理该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乙方公积金按揭付款的,在公积金管理中心同意批准按揭贷款后五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须办理该房地产过户手续,领取新的房产证后乙方须按照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时间办理该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
5、丙方对该房地产物业的交割拥有监督权。
十二、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逾期超过 视为根本违约,守约方有权选择定金罚则或要求对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 的违约金。
2、如该房地产产权不真实、明晰,出现权属纠纷或债权债务纠纷,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全部由甲方承担。
3、如甲方或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向丙方移交办理该房地产产权转移登记等所需各项相关资料造成时间拖延,则委托服务的期限顺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违约方承担。
4、因丙方过错或违约,致甲乙双方未能办理该房地产产权转移登记,丙方应向甲乙双方返还已经收取的费用。造成甲乙双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5、任何一方违约,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给他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交通费、资料费等)。
6、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另一方提供证明。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各方可经协商后签订补充条款,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十四、本合同各方的有效文书送达地址以本合同记载的联系地址为准(无记载联系地址的,则以相关证件登记地址为准),自邮寄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视为送达。
十五、合同附件
本合同共有附件 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补充条款:
。
十七、其他条款
1、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三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可 (①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②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共五页,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经纪人:
电话: 电话: 电话: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年 月 日
二手房买卖和居间服务合同书 篇2
卖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江西省拥有的住宅,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
第四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当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水费、电费、煤气费等与房屋有关的这些费用结清。
第五条、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
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乙方承担,产权过户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____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
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____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第七条、户口期限甲方迁出户口的期限为年,即年月日之前。
如果房主晚迁出一天,就要支付全部房款的1‰的违约金。
第八条、房产证土地证记录面积以外的搭建房屋如有纠纷,甲方应协助乙方解决。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份。
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第十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出卖方:_________________购买方: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手房买卖和居间服务合同书 篇3
甲方(出卖方):
乙方(中介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方自愿出售可依法出售房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意:
一、房屋基本状况
1.1 房屋位置:用途
1.2 产权证号丘(地)号1.3 房屋套型,楼层 其他
二、房价款
2.1 甲乙双方商定该房屋的成交价为¥元(大写人民币。
2.2 上述成交价已包括装修、家具、家电及配套设施费等合计¥(大写人民币。
三、交易及付款方式: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办理
3.1一次性付款:
3.2 分期付款:
四、中介服务费
4.1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元(大写人民币)。
4.2权证、按揭办理及房屋交接代办费¥(大写人民币。
4.3房屋交易及付款监管费¥元(大写人民币)。
五、其他约定
5.1签定预定协议后,甲方必须在
5.2备注:
六、违约责任
7.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若甲方违约,按成交价的支付给乙方作为违约金。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即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