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借款合同(精选3篇)
建议借款合同 篇1
民间借贷合同范本
贷款方:
借款方:
连带保证人:
一、借款用途
借款方 ,(借款用途要合法)急需一笔资金。
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______万元,付款方式选择 。
钱款交付方式:
1、银行转账方式。贷款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钱款汇入借款人的银行账户或借款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银行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行:
2、现金交付方式。在签订本协议时,贷款方一次性以现金方式将钱款交付给借款人。
三、借款利息
自交付贷款之日起,按实际占用天数计算利息。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率为 %。(年利率不超过24%均受法律保护)。
四、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五、条款变更
因国家变更利率,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保证方式及期限,保证范围
1、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自本借款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本协议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2、保证范围
本借款协议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违约金、甲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七、权利义务
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
八、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 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抵押房产或者汽车的,一定要办理抵押登记,而不是只拿房本和扣押行驶本)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五)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九、违约责任
借款方未按约偿还本息时,借款方应承担贷款方主张权利时的各种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交通费、公证费、公告费、调查取证费等。
十、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签约所在地的 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名字写上)。
十一、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3份,三方各执1份。
贷款人(签名并按手印):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签名并按手印):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手机:
借款人身份证号:
借款人常住地址: (如发生争议纠纷,可以作为诉讼文书送达地址)
连带责任保证人(签名并按手印):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手机:
保证人身份证号:
保证人常住地址: (如发生争议纠纷,可以作为诉讼文书送达地址)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
建议借款合同 篇2
借款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住所(地址): 借款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住所(地址): 借款人、借款人经平等协商,就借款人向借款人发放借款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 借款条件
第一条 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借款用途为 。未经借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借款挪作他用,借款人有权监督款项的使用。
第二条 借款金额和期限
2.1 本合同项下借款币种为 ,金额为 (大写: )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2.2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____月,即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实际提款日以借据为准。
第三条 利率、利息和费用
3.1 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年利率为
3.2本合同项下借款自实际提款日起按日计息,按 (月季半年)结息。借款到期,利随本清。其中日利率年利率。
3.3 本合同项下逾期罚息利率在原借款利率基础上加收 %确定,挪用借款罚息利率在原借款利率基础上加收 %确定。
第四条 提款 借款人可根据实际用款需求提取借款,每次提款应提前2个工作日向借款人提出申请,否则借款人有权拒绝提款。
第五条 还款
5.1借款人按照下列 种方式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
(1) 借款到期一次性偿还。
(2) 按照下列还款计划分期偿还(内容较多时,可另附页):
5.2 每期还款日为实际放款日次月起的每期对应日;无对应日的,还款日为该期最后____日。最后一期还款日为借款到期日。
5.3借款人提前还款,应按提前还款金额的 %向借款人支付补偿金。
第六条 担保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担保,其担保方式为以下第 种:
(1)抵押。
(2)质押。
(3)保证
(4)其他。 本借款合同对应的担保合同号为 。
第七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争议解决方式为 :
(1) 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按提交仲裁申请时该会有效之仲裁规则,在 (仲裁地点)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 在借款人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八条 其他 本合同一式 份,借款人、借款人、 各执一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 借款合同条款
第一条 借款发放和支付
1.1 借款人提取借款必须满足下列前提条件,否则借款人没有义务向借款人发放任何款项,借款人同意先行放款的除外:
(1) 除信用借款外,借款人已按借款人要求提供相应担保,相关担保手续已经办理完毕,且担保未发生不利于借款人的变化;
(2)在每次提款时,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陈述和保证仍然真实、准确、完整,且未发生本合同项下或借款人与借款人签署的其他合同项下的违约情形;
1.2 借款人提取借款,应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向借款人提交提款通知书。提款通知一经提交,未经借款人书面同意不得撤销。
第二条 还款
2.1借款人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应付款项。如果还款账户中的款项不足以支付借款人全部到期应付款项的,借款人有权决定清偿顺序。
2.2 经借款人同意提前还款的,借款人应于提前还款日同时付清至提前还款日止,依据本合同约定到期应付的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款项。
第三条 担保
3.1 除信用借款外,借款人应为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提供借款人认可的合法有效的担保。担保合同另行签订。
3.2 本合同项下担保物发生受损、贬值、产权纠纷、被查封或扣押,或抵押人擅自处理抵押物,或保证担保的保证人财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或发生其他不利于借款人债权的变借款人应及时通知借款人,并另行提供借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第四条 陈述和保证 借款人向借款人做出以下陈述和保证,并维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始终有效:
4.1 依法具备借款人主体资格,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资格和能力。
4.2 签订本合同已获得所有必需的授权或批准,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不违反本公司章程、股东出资协议、联营协议、合伙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应承担的其他合同项下的义务均无抵触。
4.3 在最近________年内的生产经营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违规违纪行为,现任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重大不良记录。
4.4 提供给借款人的所有文件和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不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或误导性陈述。
4.5 未向借款人隐瞒其所涉及的诉讼、仲裁或索赔事件。
第五条 借款人承诺
5.1 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用途提取和使用借款,所借款项不以任何形式流入证券市场、期货市场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其他用途。
5.2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清偿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应付款项。
5.3接受借款人的信贷检查,按照借款人要求及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资料和反映借款人偿债能力的其他资料,积极协助并配合借款人对其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的调查、了解和监督。
5.4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及时通知借款人:
(1) 变更名称、公章、公司章程、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通讯地址等事项;
(2) 歇业、解散、清算、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或申请(被申请)破产;
(3) 涉及或可能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仲裁,或资产被查封、扣押或被强制执行,或被司法机关、税务、工商等有权机关依法立案查处或采取处罚措施;
(4) 股东、董事和现任高级管理人员或股东和出资人涉嫌重大案件或经济纠纷。
5.5 不以降低偿债能力的方式处置自有资产;向
第三方提供担保不损害借款人的权益。
5.6承担因本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所发生的费用,以及借款人为实现本合同项下债权已付和应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或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告费等。
5.7 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债务的清偿顺序优先于借款人对其股东、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合伙人、主要出资人或关键管理人员的债务,并且与借款人其他债权人的同类债务至少处于平等地位。
第六条 借款人承诺
6.1 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发放借款。
6.2 对借款人提供的有关其财务和生产经营方面的非公开资料及信息保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和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条 违约
7.1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借款人违约:
(1)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及其他应付款项,或未履行本合同项下任何其他义务,或违背在本合同项下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的;
(2) 本合同项下担保发生了不利于借款人债权的变化,借款人未另行提供借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的;
(3) 借款人任何其他债务在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能清偿,或者不履行或违反在其他协议项下的义务,已经或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4)借款人生产经营、对外投资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已经或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5) 借款人或其股东、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合伙人、主要投资者个人或关键管理人员涉及或可能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仲裁,或资产被查封、扣押或被强制执行,或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立案查处或依法采取处罚措施,或因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或政策被媒体曝光,已经或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6) 可能导致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债权的实现受到不利影响的其他情形。
7.2 借款人违约,借款人有权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要求借款人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2)停止依据本合同和借款人与借款人之间的其他合同向借款人发放借款和其他融资款项,部分或全部取消借款人未提取借款和其他融资款项;
(3) 宣布本合同和借款人与借款人之间其他合同项下未偿还的借款和其他融资款项立即到期,立即收回未偿还款项;
(4)要求借款人赔偿因其违约给借款人造成的损失;
(5)法律法规规定、本合同约定或借款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
7.3 借款到期(含被宣布立即到期)借款人未按约偿还的,借款人有权自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约定的逾期罚息利率计收罚息。对借款人未按时支付的利息,按逾期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7.4 借款人未按期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或其他应付款项的,借款人有权通过媒体进行公告催收。
第八条 权利和义务转让 借款人有权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部分或全部转让给
第三方,借款人的转让行为无须征得借款人同意。未经借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 生效、变更
9.1 本合同自双方有效签署之日起生效(以最后签署日期为准),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全部履行完毕之日终止。
9.2 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应由各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变更条款或协议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不影响缔约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本合同的解除,不影响有关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第十条 其他
10.1 借款人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迟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构成对该权利或其他权利的放弃或变更,也不影响其进一步行使该权利或其他权利。
10.2 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也不影响整个合同的效力。 借贷双方已对本合同的所有条款进行了充分协商。借款人已提请借款人特别注意有关双方权利义务的全部条款,对其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已应借款人要求对相关条款作出解释和说明。借款人已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所有合同条款(包括
第一部分《借款条件》和
第二部分《借款合同条款》),借贷双方对本合同条款的理解完全一致,对合同内容无异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议借款合同 篇3
订立合同双方:
抵押人: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欠乙方货款(或贷款)____元暂时不能偿还,甲方为担保还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 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和价值
1、名称:_____。
2、数量:_____。
3、价值:_____。
第二条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 抵押物的清点、暂管和保险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并列出清单,经核实无误后双方在清单上签名,加盖公章,以示认可。
2、暂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负责暂管完整无损,一切仓储及其它管理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3、保险:在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仓库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后的财产过户给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则从保险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赔偿金作为归还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条 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内的销售和监督
1、抵押物的销售,仍由甲方负责,甲方应组织人员积极推销,并将所销售的货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帐户,作为偿还欠款本息的资金来源之一。
2、甲方在与需方签订供销合同时,应在合同中写明款项汇入___银行___分行___帐户,即乙方指定的帐户。甲方在发货之前,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将销售合同提交乙方审,在外地签订的销售合同,应及时将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审定后方可发货。
3、甲方每月应向乙方提供财务计划、物资库存、财务会计报表及有关经济资料,乙方认为必要时,有权进行检查抵押物的库存,销售情况以及与抵押物有关的帐目资料,甲方应给予协助。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3、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甲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十五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甲方如违反前款规定,乙方有权立即暂管抵押物,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书后三天内,将抵押物交给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5、甲方如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处分抵押物的行为无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第六条 抵押物的处分、处分方式和还款项的使用顺序
1、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权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
2、抵押物处分方式和程序由____人民法院裁定。
3、抵押物的价格由___市物价局作价。
4、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接下列顺序使用。
第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费用。
第二:缴纳抵押物的税金。
第三:偿还欠乙方贷款的税金。
如扣除以上款项,尚有余额,应全部交还甲方。如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仍不足以抵还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据原借款合同向债务人追索欠款。
第七条 其它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并经___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用由甲方承担。
2、当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者,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和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可以延长抵押期限。
3、本合同系经___市公证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文书。任何一方当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直接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副本一式__份,送___等有关单位各留存一份。
抵押人:______(章) 抵押权人: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签字)代表人:______(签字)
地址:_______ 地址:________
银行及帐号:______ 银行及帐号: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订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