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合同买卖合同 内容页

燃料油供应合同

2023-03-20买卖合同

燃料油供应合同(精选6篇)

燃料油供应合同 篇1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电厂所需生物质燃料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供方)所具备的条件

  1.1 收购点位置辐射区域适中。

  1.2 收购点面积不少于5亩,且交通便利,场地具有3000吨贮藏能力。

  1.3 甲方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在当地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二、燃料规格、数量和价格

  2.1 燃料种类、规格

  燃料种类为农作物秸秆,林业“三剩物”(采伐剩余物、加工剩余物、制造剩余物);规格为加工后各类生物质燃料长度不大于10CM。

  2.2 燃料数量:甲方每年向乙方供应燃料量不少于5000吨,每月送货量控制在450-500吨之间,多余的燃料由甲方在收购点贮存保管。

  2.3 燃料价格: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对甲方交付的生物质燃料品种,按当时的市场行情确定燃料收购价格。参照目前收购价格,未来三年收购价格(到厂价格)不高于600元/吨(干基)。秸秆收贮设备投用后,随着秸秆回收量加大,收贮运管理体系的不断完善,价格可适当下浮。

  2.4 本协议约定燃料价格包含甲方交付燃料所需的且不限于收购、加工、转运、机械、劳务、保管、场地、保险、装车、运输等所有费用在内。

  2.5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不得以任何条件要求调整超出本协议以外的价格,并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提供燃料,否则视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追究甲方违约责任,而且有权拒付生物质燃料款。

  三、收集点对生物质装车、运输、储存、质检、计量、及其设备租赁、卸料、交付的约定。

  3.1 甲方将农作物秸秆或木林业“三剩物”按乙方的仓储规范要求集中存贮在运输车辆可到达的地点,并依乙方的调度和计划进行供应。

  3.2 甲方供应的燃料由甲方负责装车,装车后由乙方负责运输、质检、计重和卸料等。但装车前须经乙方随车工作人员初步质检合格后甲方方可装料上车,经乙方运输、质检、计重并卸料后的燃料即为甲方完成此次燃料的交付,乙方按上车价支付燃料款。

  3.3 乙方负责运输燃料,甲方工作人员随车押送燃料至乙方电厂,经地磅计量、质检、卸料后,乙方填写过磅单并经甲方工作人员签字确认。过磅单为乙方填写的签收单据,一式两联,分正联和副联,乙方持正联,交给甲方副联,作为甲方结算燃料款的凭据之一。如甲方不安排工作人员随车押送燃料,则视甲方充分信任乙方,对乙方燃料运输、计量、质检各环节的结果认可。

  3.4 在符合乙方的计划和调度、并经乙方许可的情况下,甲方也可自行组织运输其产出的废弃物燃料到乙方电厂,经乙方进行质检、计重并卸料后甲方即完成燃料的交付,乙方按到厂价结算。

  3.5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对甲方交付的生物质燃料,可采用体积测量或者地磅重量测量的方式进行计量。计量后得出的燃料重量由乙方工作人员现场填写单据(燃料款支付的凭据之一),并交甲方签字确认,如甲方无正当理由且未提出书面异议而拒不签字的,则以乙方填写的单据为准。

  3.6 乙方有权对甲方供应的燃料进行质量检查,如质检现场检测得出燃料自然含水率不符合协议约定标准范围的,则拒收该批次燃料,待含水率符合约定标准范围后方可收购;如乙方质检现场检测发现燃料中有掺水、掺杂等现象的,则直接拒收该批次燃料。

  3.7 甲方在完成燃料交付以前的所有风险、产生的所有费用,都由甲方承担。

  3.8 机器设备租赁

  对拟设定的10户燃料供应示范点配备粉碎机、破碎机、打捆机、铲车、抓草机各一台。其余一般供应点根据需要配备上述设备中的1-2台。每台设备价格约30万元,各供应点每供燃料一万吨,折减设备款30万元。设备款折完后,设备归甲方所有。

  四、燃料款支付方式和条件:

  4.1 支付方式

  乙方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甲方支付生物质燃料款。甲方接收生物质燃料款的账户和账号为:

  4.2 支付条件

  乙方每周向甲方结算一次。对经乙方确认甲方完成交付的燃料,在乙方财务部门收到完整、无误的付款材料及过磅单等相关票据的情况下,并在结算单据及其他相关凭据经双方核对确认无误后,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甲方燃料款。乙方的付款时间以银行转账的时间为准。

  五、燃料供应期限

  本协议自乙方(需方)投产之日起生效,期限为三年。期限届满,如双方无异议,自动顺延期为12个月,以此类推。期满如存有异议,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则合用自动解除。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6.1 甲方履行供货义务后,有权获取乙方支付的燃料款权利。

  6.2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依照合同约定按期、保质保量供应生物质燃料。

  6.3 如甲方违约,不能按合同约定供应燃料,影响乙方正常生产运行,按照造成经济损失的二倍赔偿乙方,并可解除合同,另选经纪

  人,收回所配置机械设备并按使用时间核算折旧费。

  6.4 如乙方违约,不能按合同约定及时结算货款,按月息1%支付赔偿金。拒收甲方合格燃料视为甲方完成合同所定任务量。

  6.5 甲方对燃料交付前发生的相关安全事故负全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双方本着友好协商解决纠纷,协商不成,可依法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订立补充协议加以完善。

  九、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三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供方)代表人:年 月 日

  乙方(需方) 代表人: 年 月 日

燃料油供应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黄骅市熙盛商贸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诚信,发展长期合作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设立本合同:

  1、乙方向甲方交纳40万元油质保障金(以油价收据为准)如在一个生产年度没有发生因柴油质量造成甲方经济等损失,到本年度施工停工后如数退还。

  2、如甲方在合同期一个月内用油量不足80吨,乙方可向甲方提出终止合同的要求,甲方无条件退还保证金以及全部油款。

  3、伊泰泰丰煤矿1队和2队两个施工队,同一天进油并且同一价格,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完当天油价,乙方才可发车。

  4、乙方所供应柴油以山东地炼价格为准,甲乙双方及时沟通。

  5、乙方在给甲方供油中途不得无故停油,如无故停油造成甲方工地停工,乙方承担甲方的一切损失。(自然灾害、人为不可抗拒的除外)

  6、责任认定,如工地上有三台挖机同一天出现油头烧坏问题,认定为乙方责任,并以卸油取样化验的油质为最终依据。

  7、未尽事宜,另和商议。

  8、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9、合同有效期为一年。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燃料油供应合同 篇3

  用油单位:

  供油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经济合同法》有有关燃油的法规,使用柴油双方就供用柴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严格执行此协议规定。

  一、 乙方有配送加油车,负责向甲方指定的地方提供并运输柴油并且在甲方需要的时间内随叫随到,保证持续正常的供油不间断。

  二、 乙方提供并运输的柴油必须达到国家标准的柴油质量,保证在任何时间都不能结冻。

  三、 由于柴油价格的波伏不稳定,乙方提供并运输的柴油价格不得高于陕西省市场价格。(市场倒挂除外)

  四、 甲方负责按甲乙双方当时协议的价格支付乙方油费,当乙方配送柴油达到壹佰万元时,由甲方结清油款。如不能及时结清油款则视甲方违约,并按总油价的8%收取违约金。

  五、 如在甲方需要的时间,乙方不能按时、保质保量供给甲方使用,视乙方违约,并按总油价的8%收取违约金。

  六、 协议有效期内,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柴油价格进行调整,经甲乙双方协商后进行调整,如甲乙任意一方自行调整油价,未经甲乙双方同意,甲乙双方协商后自行解约,同时甲方必须结清乙方的油款。

  七、 如果甲方施工车辆因燃油(柴油)质量出现故障,经国家检测属柴油质量问题所造成的开发损失由乙方负责。

  八、 当乙方在正常供油情况下,甲方故意找事,为难乙方,乙方有权停止供油,同时甲方必须结清乙方的油款。

  九、 合同期限,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到甲方工程结束止。

  十、 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 协议执行中如发生纠纷,甲乙双方经协商未能达到一致的可报请仲裁机关仲裁,也可以向直辖区的人民法院申请裁决。

  十二、 本协议壹式叁份,每份共两页,甲乙双方特各持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燃料油供应合同 篇4

  1、双方当事人

  甲方:

  乙方:

  2、甲乙双方协商,油料供应条款及结算方法如下。

  3、方在施工期间,所有机械的柴油由乙方及时供应。 乙方向甲方供应的柴油必须有质量保证,数量有保证、够数。如果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柴油造成甲方的机械损坏,《经权威部门鉴定》、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4、 在施工期间柴油的价格随着市场波动及时调整价格。如果出现批零倒挂由甲方自由选择使用权利。

  5、 在施工期间,乙方向甲方提供到 元的柴油时甲方必须及时付给乙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供油。

  6、 甲方在机械需要加油期间应提前2小时通知乙方,避免供油不及时,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时应及时把油送到工地。

  7、 乙方给甲方供油到 元时,如甲方不及时结账,拖延的时间应向乙方加付利息。

  8、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生效施工结束款付清终止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燃料油供应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诚信,发展长期合作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设立本合同:

  1、乙方向甲方交纳40万元油质保障金(以油价收据为准)如在一个生产年度没有发生因柴油质量造成甲方经济等损失,到本年度施工停工后如数退还。

  2、如甲方在合同期一个月内用油量不足80吨,乙方可向甲方提出终止合同的要求,甲方无条件退还保证金以及全部油款。

  3、伊泰泰丰煤矿1队和2队两个施工队,同一天进油并且同一价格,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完当天油价,乙方才可发车。

  4、乙方所供应柴油以山东地炼价格为准,甲乙双方及时沟通。

  5、乙方在给甲方供油中途不得无故停油,如无故停油造成甲方工地停工,乙方承担甲方的一切损失。(自然灾害、人为不可抗拒的除外)

  6、责任认定,如工地上有三台挖机同一天出现油头烧坏问题,认定为乙方责任,并以卸油取样化验的油质为最终依据。

  7、未尽事宜,另和商议。

  8、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9、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年。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燃料油供应合同 篇6

  一、双方当事人

  甲方:

  乙方:

  2、甲乙双方协商,油料供应条款及结算方法如下。

  3、方在施工期间,所有机械的柴油由乙方及时供应。 乙方向甲方供应的柴油必须有质量保证,数量有保证、够数。 如果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柴油造成甲方的机械损坏,《经权威部门鉴定》、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4、 在施工期间柴油的价格随着市场波动及时调整价格。如果出现批零倒挂由甲方自由选择使用权利。

  5、 在施工期间,乙方向甲方提供到 元的柴油时甲方必须及时付给乙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供油。

  6、 甲方在机械需要加油期间应提前2小时通知乙方,避免供油不及时,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时应及时把油送到工地。

  7、 乙方给甲方供油到 元时,如甲方不及时结账,拖延的时间应向乙方加付利息。

  8、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生效施工结束款付清终止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上一篇:酒水销售合同 下一篇:房屋买卖协议(安置房)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