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安装合同(精选27篇)
采购安装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所开发X项目中 设备采购和安装调试工程达成协议如下:
1、合同概况:
1.1合同内容:
1.2合同总价款:人民币
2、供货:
供货内容:详见设备明细表
3、施工工期
开工日期:甲方项目具备施工条件当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因不具备施工条件、设计变更、增项或甲方原因,工期可顺延。
4、交货地点
施工现场或甲方指定地点。
5、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5.1 乙方的设备到货后,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一个仓库,用以放置各项相关 设备;
5.2 设备由乙方保管;
5.3 在乙方进行安装调试过程中,甲方提供系统所涉及的相关楼宇、地点的施工所需供电系统;
5.4 甲方应当积极配合乙方调试;
5.5 甲方在接到乙方安装调试完毕书面通知后三日内,组织有关人员对设备安装、调试工程进行验收,并签署安装、调试工程验收单。甲方如拖延验收时间,在规定时间内不组织验收,视为验收合格,乙方有权要求付款;
5.6甲方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合同款;
6、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6.1 乙方负责合同中所有设备的采购;
6.2乙方负责在设备验收时提供相关产品合格证和产品检测报告;
6.3乙方负责设备运输中的运杂费和装卸费;
6.4乙方负担运输过程中设备的破损、丢失、变质的责任;
6.5 乙方负责合同中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 ;
6.6 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随工程向甲方移交相关的技术资料;
6.7乙方有权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收取应收合同款;
6.8乙方按施工规范施工,如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9甲方向政府机关申办本项目手续时,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及我公司资质文件;如因产品质量、技术方案以及公司资质问题而造成甲方的损失则有乙方负责解决。
7、付款方式
7.1 主要设备进场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7.2 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7.2 所余合同金额的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付清质保金;
8、合同变更
本合同在双方协商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变更,甲乙双方协商进行。
9、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条款中的任何一款,违约方支付守约方合同总额的 的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至合同终止。
10、质量保证
10.1乙方保证按合同规定的品种、规格、数量、参数提供全新优质的设备; 10.2本合同规定设备质量保证期为二年,在质保期内,乙方承担维修、维护责任,但因甲方人为因素损坏除外 ;
10.3 质保期内经确定,因质量问题给甲方 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0.3 质保期后,乙方提供售后服务,费用由甲方支付。
11、不可抗力、意外变故
如果合同双方因不可抗力意外而被阻不能履行其职责,合同期的时间按照不可抗力变故的时间而顺延,或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12、验收
12.1设备安装调试完成,由双方在完工后3日内验收完毕。验收时,甲、乙双方共同参加;
12.2 验收按行业相关标准执行。
13、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如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安装合同 篇2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及四川现代教育集团黄许职业中专学校宾旅实训大楼弱电系统招标邀请函 项目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货物
详见设备清单(投标文件配置清单)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即RMB¥ 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培训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单价不变,甲方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增减,据实结算。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2、乙方所交货物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或质量认证标志。
3、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4、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四、安装要求
1、乙方进场安装涉及到水、电由甲方协调,费用乙方承担。
2、安装施工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必须规范、安全、文明施工。
五、交货及验收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 20 日内交货,随即在70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交货延迟,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的检测报告。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 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设备试用15天内进行验收;
(2)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 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 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字确认。
3、货物安装完成后 15 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如货物经乙方 三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六、付款方式
1、乙方按时、按期、按质供货,安装经甲方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20xx年3月18日付货款的50%,剩余50%在供货方履行质保责任后于20xx年3月18日付清;
2、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七、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两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4 小时内响应到场, 8 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
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八、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 10 的违约金;
(2) 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 10 /天的违约金;
(3) 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10 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3)乙方未按质按时交工,每天向甲方赔付货款总额万分之十的违约金。延期交工30天以上,乙方自动退场,甲方可另选投标方进场施工。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九、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工程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可向旌阳区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安装合同 篇3
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方根据工程需要,并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决定将 工程设备供货及安装交由乙方负责。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结合本工程之实际,达成以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 工程设备供货及安装 。
1.2项目概况: 。
1.3项目地点: 。
1.4项目内容及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书面确认的设计变更和甲方书面指令内所有设备的供货、安装及相关作业,并做到工完场清。
1.5本合同以包供货(含材料配件等)、包质量、包安全、包运输装卸、包安装调试、包人工、包总包管理及配合、包履约担保、包保险、包工期、包文明环保、包各项作业措施费、包检验试验、包赶工措施、包验收合格、包移交、包规定年限内的维护维修、包技术培训、包所有税金等一切费用的承包方式。
1.6凡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甲方书面指令等均须由甲方现场代表签字,并按甲方现场签证审批程序签字盖章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
第二条 标的物概况
乙方同时负责上述产品的安装,上述价格已经包含安装费。实际货款以最终通过甲方验收数量结算为准。
第三条 产品质量
3.1 质量标准及安装标准,按下列第(1)(2)(3)(4)较高项执行并按3.2条要求安装: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按江西省标准或行业标准执行;
(4)经甲方验收合格。
3.2 质量要求及安装要求:
第四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4.1 凡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对包装有技术规定的产品,应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技术规定的类型、规格、容量、印刷标志,以及产品的盛放、衬垫、封袋方法等要求执行。保证材料包装适合材料的运输方式和搬运方式,根据材料特点采取防潮、防火、防雨、防锈、防腐蚀等措施。
4.2 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
第五条 产品的交货方法、到货地点、交货和安装期限:
5.1 交货方式:乙方送货至 ,运输费用由 乙方 负担。
5.2 现场卸货及卸货费用由 负责。
5.3 乙方必须在 前完成交货,在 前完成安装。乙方在交货时应同时提供相关产品的合格证明等。
第六条 验收、安装及质保
6.1 本合同项下的设备供应及安装工程在未正式移交甲方之前,由乙方自行承担本工程的全部风险,即:如因意外事故、自然灾害、乙方行为、第三方行为或其它非甲方行为造成本合同项下工程全部或部分毁损、灭失或无法使用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且乙方仍应继续履行本合同全部义务及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按时竣工及移交工程的责任),工期不予顺延,已毁损、灭失或无法使用的部分视为乙方未完成的工程(乙方应另行包工包料施工,甲方不给予任何补偿或赔偿)。如果毁损、灭失造成乙方不符合第六条约定的付款条件的,甲方有权暂拒付货款,直至乙方符合付款条件时止。
6.2 验收由甲方在货物到达后按照本合同第三条标准完成。乙方应于设备供应及安装全部完成前五日向甲方提供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完整设备供应及安装作业资料(如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产品质量证明书、产品检验检测报告、产品图纸及说明(一式肆份,其中至少一份为原件)、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一式肆份,盖章原件),甲方代表收到报告后五天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三天内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修改意见修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修改费用及工期延误的责任。
6.3 竣工日期的认定:竣工日期以设备供应及安装全部完成且经甲方及政府有关部门(如有)验收合格并书面确认的日期为准。若需整改以后才能达到竣工合格要求的,应以整改后重新验收合格并书面确认的日期为准。
6.4 乙方应在全部设备供应及安装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5日内向甲方移交完毕。质保维修期为 个月,自甲方验收合格次日开始计算。乙方在安装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其自行承担,并负责移交前的成品保护。
第七条 合同价款的确定
7.1本合同包干总价为人民币(一次性含税)
7.2本合同价款采用总价包干的形式,此包干总价是乙方完成施工图纸和本合同所约定的项目所有内容的总价,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费、人工费、材料费(已包含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包干费)、制作费、安装费(含五金配件等)、运输装卸费、保险费、履约担保费、总包管理及配合费(本合同安装费的2%)、垂直运输费、安全文明作业措施费、建筑垃圾外运费、维修、更换、规费、质保期包干费、其它需支出的费用、利润、税金
第三方支付其它任何费用或款项。
7.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减少或增加设备供应及安装工作。本合同签订后,如甲方根据实际情况需变更供货数量或规格型号等内容,结算时单价按如下规定执行:如乙方最终报价书中有相同产品单价的, 则按甲方认可的乙方最终报价书中单价结算;如乙方最终报价书中无相同产品单价的, 则先由乙方向甲方报价, 按经甲方审核确认的价格结算。
7.4调整后本合同的实际价款按甲方实际收到设备数量及甲方确认的单价、设备安装费结算。
7.5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在安装队伍进场前须与总包施工单位签订总包管理及配合协议,明确双方的配合事宜,配合协议后3天内应将签订的配合协议送交甲方备案。如乙方未按合同要求的时间签订该配合协议并交甲方备案,甲方有权暂停支付此后的任何款项。
7.6为按期按质完成本合同的设备供应及安装,乙方承诺:不论采用何种赶工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增加工人作业时间、增加本工程作业人数或优化作业设备等),甲方均不须就该赶工措施支付任何款项,而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7.7供货以及安装验收、移交过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此发生的测试费、水电费、相关部门收费、接待费及其它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可直接在合同价款中抵扣),该费用已包含于合同价款中,乙方同意且不得再要求甲方另行支付。
第八条 合同价款结算方式
8.1订立合同时支付合同价款的 %作为定金,货到验收合格后依据实际安装合格货物数量付款至 %,余款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 个月满如无质量问题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付清。质保期自标的物安装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8.2在乙方严格履行其本合同项下义务且无违约责任的前提下,凭甲乙双方的结算单,乙方申请付款,同时应填制甲方统一格式的付款申请单,乙方应于甲方付款前10天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工程所在地的甲方认可的正式发票。乙方迟延开具发票、无法开具发票或开具的发票金额低于约定金额的,甲方有权相应地迟延付款、暂不付款或按低于约定金额的发票金额来付款(不视为甲方违约),并由乙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8.3乙方同意:甲方在根据本合同约定,支付各期价款、质量保修金或其它款项前,有权先行抵扣乙方于相应各期内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维修费、保险费、水电费及其它费用(如有),然后才支付抵扣后的余额。上述各款项的抵扣,并不视为甲方同意乙方减少开具发票金额,即乙方仍应按抵扣前的金额开具发票。
8.4甲方可将本合同项下的价款、质量保修金或其它款项支付至乙方以下银行账户,乙方应对该收款账户的真实性、合法性和一致性负责: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如需变更该收款账户的,必须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9.1 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向乙方提出异议,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9.2 乙方在接到甲方异议后,应在 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十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0.1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拒绝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已收甲方定金;乙方部分履行合同的,乙方应将已收全部款项一次性退还给甲方、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还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直接经济损失。
10.2乙方不能如期交货的,应按日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0天后,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甲方定金,。乙方不能如期完成安装的,应按日向甲方偿付每日100元违约金,逾期超过10天后,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
10. 3乙方所交付的设备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同规定标准的(详见附件和图纸),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乙方须即时更换为符合合同约定的设备,并向甲方偿付不符合约定设备货款30%的违约金,交货期限不顺延。
10.4乙方未按约定的设备数量交付的,乙方须即时全数补足,并向甲方支付短少设备货款30%的违约金;乙方不及时补足的情形延续超过7日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须将已收未供货部分的货款一次性退还给甲方、支付本该批设备总价款3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10.5若乙方未能按合同所约定时间提交所有本合同所要求的一切相关资料、文件及图纸,或设备供应及安装不能按期开工的,或不能按期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的,或竣工后不按期移交给甲方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合同总价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推卸延误工期的责任;逾期累计达七天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拒付应付未付款项、不予返还乙方已安装到工程上的任何材料,同时,乙方除须支付延期违约金,退还甲方已付未供货部分款项外,还应一次性支付本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给甲方,并赔偿甲方相关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另行发包后的合同价款超过原合同价款的部分、因设备安装延迟交付而造成第三方向甲方的索赔损失以及甲方延迟营业损失等。
10.6无论何时,因乙方拖欠设备、材料款、人工费或其它应付费用,或因乙方设备供应及安装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或因乙方的其它违约行为、违法行为或侵权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知识产权侵权),导致甲方也被牵涉到诉讼、仲裁、行政处罚或刑事案件、相关纠纷中的,或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因此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对第三方的赔款、罚款、诉讼费、仲裁费、执行费、滞纳金和甲方因应诉或抗辩而支出的律师费、差旅费、交通费及其它费用),并在收到甲方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一次性赔付给甲方;乙方同意不以“损失难以预见”为由进行拒付。否则,乙方应以上述应赔付费用为基数和按0.5%/天的标准,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10.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擅自分包作业项目;如乙方转包或分包作业项目则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限令乙方7日内无条件退场;所发生的工期延期违约、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及退场规定,乙方均应按第十条第4项承担责任;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分包或转包作业项目,乙方须将相关合同、资质等资料报甲方备查并经甲方认可后方可执行。
10.8 本合同项下设备安装后,如经国家或地方指定的技术检测机构鉴定为有质量缺陷的,乙方应负责将有质量缺陷的设备更换,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而且,乙方应按质量有缺陷设备的双倍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损失。
10.9 如乙方所承包的设备及安装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甲乙双方约定的质量、技术要求,不论何时,乙方均在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负责返工至全部设备及安装验收合格,并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及第三方索赔损失)。否则,甲方可委托第三方整改,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及导致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并且甲方可直接从应付乙方款项中扣除该等费用及损失的金额,不足抵扣的,乙方应即时全数补付给甲方,且工期不予顺延,乙方承诺对此无异议。
10.10 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丢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10.11乙方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的,按照该产品合同价格的3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12 质保期内乙方不承担质保责任的,按照质量问题产品价格的200%在质保金中扣除。
10.13乙方保证其产品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否则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日向乙方偿付未付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后,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甲方向乙方偿付未付款5%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一下不可抗力而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1)地震烈度在6度以上。
(2)8级以上大风持续一天以上。
(3)持续降雨24小时且雨量在300mm以上。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履约代理人与廉政条款
乙方履约代理人: ,联系方式: 。
甲方履约代理人: ,联系方式: 。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方工作人员行贿,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甲方定金,应支付给乙方的所有款项不再结算。
第十五条 生效条款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安装合同 篇4
工程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采购安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格力空调系统”安装特点,对甲方工程确定采用 中央空调机组,以达到办公环境舒适性要求的空调技术方案,以及空调设备的采购与现场安装工程,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包进行设备的采购、安装施工及售后服务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并共同遵守。
一.乙方是本合同经济与法律责任的唯一承担者,乙方是本合同设备采购、安装施工与售后服务的具体执行者。
二、工程内容及范围
1.工程名称: 舒适性空调系统工程;
2.工程地址: ;
3.工程范围:详见本项目双方确认的空调平面图。
4.采购与安装量价:《 空调报价单》附后;
5.工程内容及质量要求:乙方负责按清单明确的空调机组、以及安装材料的规格、型号、数量与质量,进行采购、安装、调试运行直至整个空调系统的最终竣工验收,并达到合格标准。
6.施工中需要甲方协调其他专业配合的工作如下:
a.甲方的水电工需按乙方的要求将空调所需电源送到空调设备处,乙方负责设备接线;
b.空调检修口、出风口的位臵及尺寸按施工图设计图纸执行;
c.凡遇到需要在结构梁、结构墙开孔的必须经甲方认可,开内隔断墙孔洞的数量不得超过室内机的台数, 乙方负责具体的实施;
d.以上配合不到位而造成的乙方工程量的增加,增加部分的费用较大时由甲方承担。
7.施工中,因甲方原因而造成的变更,不在本工程范围内。甲乙双方另行商议。
三.工程包干总价
按报价单采购及设计图纸施工安装的包干总价为¥ 元,即人民币大写: ,不含税金,如有其它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本工程总承包经费分 期支付,具体付款方式如下:
1.第一期;合同签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元(即人民币大写: )作为定金。
2.第二期;空调设备到达甲方施工现场,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合同工程款¥ 元(即人民币大写: ), 年 月 日前支付。
3.第三期;空调隐蔽工程安装调试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剩余的工程款¥ 元(即人民币大写: ), 年 月 日前付清。
五.工期要求
1.本项目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完成隐蔽工程的安装与验收。
2.二次装修工程结束前,进行空调系统运转调试,并进行竣工验收。
3.如遇下列情况,工期可作相应顺延:
a.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
b.因房屋的天花吊顶等装修变更而引起空调方案的变更;
c.因停水、停电或限制施工时间等限制安装施工的情形;
d.甲方未能把电源接到室内、外机组所需的电源位臵;
e.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如:恶劣天气、疫情、临时性重大突发事件等)。
六.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a.甲方应在乙方安装工具及材料进入安装现场后为乙方提供指定堆放区;
b.甲方应提供乙方施工所需电源和水源、以及安装人员的休息场所; c.甲方应对空调安装要求事先告知乙方施工人员(包括空调外机的位
d.甲方负责空调设备及附属材料的进场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在验收完后负责保护好进场材料及安装后的设备,防止被盗及损坏;
e.甲方应协调其他专业施工单位(如装潢的水电工、泥工、木工、油漆工等)与乙方的配合工作;
2.乙方责任
a. 乙方负责空调设备机组的订制与采购,所采购的空调设备机组必须是符合当前国家或行业相关中央空调设备生产制造技术规范的、相关质量认证与许可标志、以及“产品质量合格证”齐全的空调设备;
b.乙方需按照双方商定的设计方案进行安装并保证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
c.乙方施工期间应遵守甲方的工地管理的各项规定,文明、安全生产;
d.乙方负责空调设备机组及配套附件的运输、加工、制作、安装及交付甲方正常使用;
e.乙方施工期间应保护好材料、设备不受损坏,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期应由乙方负责。
f.因乙方原因出现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应及时妥善处理,不得拖延。
h.承担因产品质量和施工质量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3.本合同签订后,若一方单方面毁约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毁约者除退还已收取或已支付的工程款外,另按工程款总金额的 % 赔偿对方。
七.工程验收及保修
1.本工程应符合“ 空调”设计及安装技术标准;
2.隐蔽工程完工后,填写《隐蔽工程完工报告书》,并报甲方确认;
3.装修工程完工前,甲方应提前2天内通知乙方进行空调系统的运转调试;乙方应在接到通知 天内组织机组的调试并填写《调试运转报告书》; 如因甲方原因而不能验收,则视同验收合格,甲方需履约!
4.本工程保修期:
a本工程 空调设备保修期为 年,保修期从空调设备安装调试完毕之日起计算;
b本工程安装工程保修期为 年,保修期从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5.在保修期内,因乙方安装工程质量引起的故障,由乙方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保证在24小时内派专业技术人员到场开展维修工作。因甲方操作失误等人为因素引起的故障,乙方负责排除,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向本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它
1、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安装合同 篇5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
第一条 产品设备型号、数量及价格:
1.1见附件
1.2合同总价格:本合同设备及相关技术服务等总价为人民币。以上总价格已包含设备到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的运输费、现场安装调试费、使用培训费、质保期内维修和技术服务费等。
第二条 付款方式:
2.1货款支付: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将设备送到甲方指定收货地
第三条 设备交货:
3.1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乙方开始备货,应在月方指定收货地址。
3.2交货地点:
3.3如因甲方对本项目工程设计进行变更需对设备规格型号进行调整,则甲方应在发货
第四条 包装运输:
4.1包装:设备包装为原生产厂家的包装,凡由于乙方对货物包装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损
4.2运输费用:达到甲方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设备初验:
5.1设备到达甲方指定的安装场所后,由甲乙双方指定代表对本合同设备进行验收(设
5.2乙方保证甲方所购监控设备产品系优质合格、全新的商品,设备和材料的选型均符
第六条 安装:
6.1设备安装:本合同设备产品的安装工作由乙方承担。
6.2系统调试:本合同设备的调试工作由乙方承担,在安装完成后进行设备安装调试时,由乙方全权负责设备调试工作。
6.3使用培训:甲方代表和使用管理员的操作培训由乙方培训,由乙方到甲方公司进行,具体内容和方式由双方指定代表另行商定,具体时间由甲方通知乙方。
第七条 售后服务:
7.1售后服务期限:从乙方供货之日起整机免费质保壹年,部份件两年(如硬盘、显示器)。在质保期内乙方免费上门维修及更换。
7.2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服务响应时间为24小时。乙方在24小时内解决出现的问题与设备系统故障,如果乙方维修不及时,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所涉及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7.3在用户使用中,如果发现乙方所供的设备性能和质量与合同规定要求不相符,乙方应负责更换相应的设备产品并运送至使用单位现场,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当发生部件损坏返修的情况时,该部件的保修期将重新计算。
7.4乙方对系统提供终身技术支持和维护,质保期满后,乙方保证对发生故障的零件按照优惠价格进行修理。
7.5即使在质保期内,属于下列情况者均不属于质保范围:
1)用户因使用、维修、保管不当而引致的故障和损坏者;
2)用户自行拆装,更改或修理机内任何部分而造成的故障及一切人为损坏者;
3)因天灾人祸,如雷击、火灾、风灾、水害、地震或非正常电压等人力不可抗拒之灾害引致故障和损坏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按照合同规定时间把设备产品运抵到甲方指定地点。
8.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因素(如:战争、地震、水灾、火灾、暴风雪)造成甲乙双方不能按本合同条款履行义务时,可以免除甲乙双方的责任,但无法实施合同义务方应承担举证责任,同时本合同能够履行的部分条款应继续履行。
8.3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如因故需要变更或解除,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另立
8.4合同转让: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与任何第三人;否则合同转让无效,同时还应承担保密责任。
第九条 保密责任:
9.1本合同项下所涉及的各项技术信息和商业信息都属于保密信息,双方都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9.2甲乙双方应对所签订合同中的产品价格、产品品种等敏感条款承担保密责任,双方均不得将对方信息透露给第三方,否则,视为违反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
9.3保密期限:本条款的效力至本协议约定的全部保密内容成为社会公众所知悉的信息后终止。
第十条 安全责任:
10.1本合同所设及到的乙方在安装过程中产生的一系列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安全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1.1本合同履行中如产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员会实施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二条 其他事宜:
12.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传真件具有同等效力。
12.2本合同其有效直至双方已完全履行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且双方之间的所有付款和索赔已结清为止。
甲方(签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采购安装合同 篇6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购买 所用空调系统,并由乙方负责安装、调试完成的相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约定:
一、乙方供应、安装设备、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价款详见合同附件一。本合同包干总价为人民币 (¥ 元),乙方按双方确认的方案图(详见附件二)完成空调系统安装,本合同约定的包干总价即为甲方实际应支付的结算总造价;如因甲方变更方案导致安装工程量发生变更的,则在包干总造价的基础上增加或减去变更的安装工程量造价后即为结算总造价,增加或减少的安装工程量造价=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量×附件一中约定的安装费用包干单价。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变更方案,导致工程量增加的,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导致工程量减少的,减少的费用甲方有权从包干总价中扣减。
根据本合同约定方式计算的结算总造价已包含人工、设备、材料、货物运输及装卸费、机械、措施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等乙方为完成合同项下约定义务所需要支出的一切费用。
二、质量标准:
1、产品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质量要求,空调为 原厂生产的合格、全新产品。乙方应保证产品的安全性能,否则因此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事故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格力空调设备整机(含管线)保修x年,其中压缩机保修x年。保修期均从空调系统安装、调试完成且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如出现保修事项(不可抗力及人为损坏因素除外)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派人到场维修,否则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进行维修,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乙方维修不及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保修期满后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提供维修服务,收取材料成本费用。
三、产品的送货及安装:
1、交货及安装时间:
(1)甲方支付本合同第六条第1款约定的预付款至乙方账户后 日内,乙方将设备材料全部运送到交货地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组织验收的时间不计入工期)。
(2)待接到甲方安装通知后 日内乙方完成合同项下全部空调系统的安装、调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组织验收的时间不计入工期)。
(3)如设备材料安装过程中出现以下合同约定工期延误的情形:
①、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提供工作面及施工条件的;
②、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达到8小时以上的;
③、因甲方原因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超过10%,并对关键工序有实质性影响的;
④、不可抗力;
⑤、因与其他施工队交叉作业造成的停工。
出现以上工期顺延情况的,乙方应在情况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甲方办理签证手续,否则甲方不予延期。因上述情况延误工期,甲方给予工期顺延签证后,则不再承担乙方窝工、停工费等费用。
2、交货及安装地点: 。
四、 交货方式及费用:乙方负责运送产品至合同约定交货地点并安装至甲方指定位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 产品验收:
1、产品安装完工后,乙方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组织工程验收。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七个工作日内与乙方共同进行工程验收,并签署工程验收资料;如发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应在三日内更换合格产品、整改完成,并承担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及由此增加的费用。如甲方逾期不组织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
2、产品验收合格交付甲方前,损毁、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产品在安装完成、经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后,损毁、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六、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向支付乙方预付款人民币 元整(¥ 元);
2、全部空调系统安装、调试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付清余款人民币 元整(¥ 元)。
3、达到合同约定付款条件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付款申请及足额发票,甲方的付款期限自达到合同约定付款条件且乙方按约定提供付款申请及足额发票之日起计算,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
货款以转账形式支付至以下账号:
账号全称:
开户行:
账 号:
七、双方责任:
1、甲方须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
2、乙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负责将设备送达甲方工地现场并负责安装、调试。
3、乙方应负责免费对设备管理人员进行设备的使用及运行维护的培训。
4、乙方委派驻现场人员: ,联系方式: ,与甲方对接工作。
5、甲方负责提供空调室内机的动力电源,室内机到室外机的控制电源及连接电源线由乙方负责施工完成。
6、甲方如更改安装方案应事前书面通知乙方,由此增加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7、如需要预埋铜管的,乙方负责凿好预埋铜管的沟槽并完成铜管安放。
8、设备安装完毕后,乙方应按国家标准进行整机运行调试。
9、乙方提供风口尺寸给甲方,由甲方与装修工程队协调开相应的风口,以便于乙方安装相应的风口设备。乙方不再支付开风口的费用。
10、乙方在施工中注意安全生产,应采取预防事故的措施,乙方需按国家规定为现场施工人员购买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及工伤保险。在施工过程中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施工中如发生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如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乙方还须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同时应作到文明施工,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服从政府部门有关管理和规定。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价款的,逾期每日按应付而未付款项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甲方迟延付款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金额的,超出部分仍由甲方承担;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交货或完成安装工程的,逾期每日按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迟延交货或迟延完成安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金额的,超出部分仍由乙方承担。
3、乙方迟延供货或迟延完成安装超过五日,或乙方安装完成的空调系统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自甲方发出整改通知后10内仍未整改完成或整改后仍未能验收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选择解除合同的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乙方应在收到甲方解除通知后三日内付清上述款项,否则逾期每日甲方有权按乙方应付而未付金额的万分之四计收违约金。
九、其他约定:
1、本合同中双方确定的地址为邮寄地址,传真和邮寄均是送达方式。
2、按照本合同中确定的地址和传真方式送达的文件均视为对方已收悉。
3、如一方需要变更必须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十、 解决争议的方式:如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交货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二份,均具同等效力,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安装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依法就办公家具的购销协议如下:
一、产品:
办公家具一批,品种、数量单价及总价合计详见附件(报价单)。
二、合同总额暂定为人民币:*元,最终以实际数量核算。大写:*元整。
三、价格条款含义:
本合同的单价及总价包含:装卸、运输、包装、安装、税金等费用。
四、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根据甲方通知于年月日前安装完毕
五、结算方式:
1、在乙方货到现场后,甲方验收合格后向乙方支付70%到货货款,剩余货款在安装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结清。
2、乙方完成安装后当日内,甲方必须执行验收程序。
六、售后服务:
一、在5个月保修期内,对产品自身质量问题的产品或零配件进行免费维修、更换。每年定期派人回访,检查产品的质量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客户如出现布局调整或搬迁,本公司提供设计指导及拆装的现场指导性服务。
三、对因外来意外因素或客户使用不当而造成的产品或零配件损坏,本公司提供维修服务,在合理范围内酌情收取零配件等维修费、材料费、人工费及运输费。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定后,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更改。
2、若乙方已按规格、尺寸、颜色、材质进行生产,而甲方因自身原因提出更改,由此而造成乙方损失由甲方负责;
3、若乙方提供之货物未能符合甲方原定的品种、规格、尺寸、颜色、材质,则甲方有权拒收货物,乙方应当重新交付货物,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按价款1%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货款中扣减;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就相关货物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相关货物价款的5%支付违约金。
八、附件报价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九、本合同自签字或盖章后即日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
甲方经办人(签字):乙方经办人(签字):
签订日期:
采购安装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甲方因需要向乙方购置一批窗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具体条示如下:
1、工程概况及内容:
(1)承包方法:包工包料。乙方免费提供窗帘运输、安装、调试、测量服务。
(2)工期:自双方签约后 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3)安装地址:
(4)产品名称:
2、保修期:本合同所指项目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一年,24小时内响应服务,如因甲方人为损坏情况下,甲方需自行购买其损坏配件。
3、造价:
4、付款方式:
(1)甲方在乙方安装完成完毕后2日内验收,验收完毕后,乙方开普通发票给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结清货款。
(2)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价的95%
(3)乙方剩余工程款作为质保金一年内付清。
5、违约责任:
(1)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终止手续。
(2)乙方工期延误不得超过2天(含2天)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每延误一天向甲方支付本合同价的1%的赔偿。
6、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议商解决不成时,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7、其他具体规定
(1)执行合同期间,甲方派人随乙方负责开、关门、乙方有关人员除执行本合同需要外,不得损坏原有装修的物件。
(2)执行合同时间为乙方正常工作日甲方给乙方提供良好的安装环境,协作乙方开展相关工作。
8、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采购安装合同 篇9
购货方
供货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下列监控设备的供货、安装和维修条款,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 合同标的
乙方向甲方销售监控设备一套,详见附件一《设计方案》中的预算清单。
二、 技术规范
乙方施工标准规范,参见附件一《设计方案》中的系统设计依据。
三、 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和服务
1、乙方保证提供的设备和配件均为原厂原装,按照出厂的技术标准验收。
2、乙方负责按照附件一《设计方案》进行安装和调试,调试完毕后,应达到附件一《设计方案》的设计效果,能对《设计方案》中规划的各个监控区域,提供24小时实时监控,监控效果清晰度达到设计标准,全部录像数据至少保存60天以上。
3、若因设计缺陷,设备质量,安装不当的原因,导致监控设备安装后,达不到附件一《设计方案》的设计效果的,由乙方负责无条件免费更换产品、改进设计和重新安装,直至达到设计效果为止。若因甲方修改设计方案的原因,需要更换产品,修改设计和重新安装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变更设计方案或增加设备。
4、本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5、监控设备的保修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为壹年。在保修期内,如果产品本身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如非产品本身质量问题,而是非正常使用导致人为损坏的,乙方负责维修,但需收取相应的维修成本费。保修期满后,如甲方需要,乙方可提供维修服务。
四、 运输地点及方式
货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广西名苑餐饮股份有限公司,由乙方办理运输事宜,乙方承担运输费用。
五、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合同总价款:人民币23800元整,(大写):贰万叁仟捌佰元整(总价款已含运费、安装费和税费)
2、付款方式:甲方验收合格并收到乙方提供的等值有效发票后,先支付总
3、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户名:
开户行:
账号:
六、 保密条款
双方应履行保密义务,未经书面许可,不向与合同无关的其他方泄露任何技术方案、技术条件或与合同有关的数据及价格,包括合同本身。
七、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时付款的,应按照延期支付天数,支付每日应付货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给乙方。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设备安装调试的,或由于乙方设计问题、
八、 争议与仲裁
甲乙双方如有争议,应协商解决。经协商仍未能达成一致的,可申请仲裁机关仲裁。
九、 合同生效、终止日期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需修订,需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变更协议,单方面的任意涂改视为无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传真件有效)。本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自行终止。
甲方: 乙方: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采购安装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法》及相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与经济责任,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甲、乙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名称及地点
1.
1、工程名称:上海楼地面木地板装修工程
1.
2、工程地点:____市闸北区路号
1.
3、工程规模:约万平方米。
1.
4、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
第二条 工程内容
公寓楼7-26层楼地面铺设复合地板(厚1
2)及C踢脚线工程,甲方已售出的45套毛坯房及25层已装修的7套样板间除外。
第三条 工程总价
人民币暂定为万元整(B:万元)。
第四条 工程结算
4.
1、工程造价的计价标准,公寓楼室内房间地面复合地板的铺设(含C踢脚线、收边条)以实铺楼地面面积每平方米68.00元,一次性包死;工程竣工以实际完成工程量按实结算;即:实铺面积68.00元。
第五条 付款方式
5.
1、合同签订____日内,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壹拾柒万元的工程定金;
5.
2、当乙方完成全部工程量的50%时,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壹拾柒万元工程款;
5.
3、乙方全部工程完工,甲方再支付乙方人民币壹拾柒万元工程款;
5.
4、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乙方提交结算报告且工程交付甲方后,双方进行结算,工程结算值确定后____日内,甲方支付至工程款结算值的97%;
5.
5、余款3%(即人民币贰万元整)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如工程无质量问题,甲方在________年后无息付清。
5.
6、甲方支付乙方的工程款包括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和其他在施工中所发生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检测、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服务、协助、配合等一切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第六条 工程期限
6.
1、开工日期: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年____月____日;
工期天数:____日历天(包括法定节假日、交叉施工和配合施工等待时间)。
6.
2、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致使停工或无法正常施工的,经甲方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不承担其他责任。
第七条 项目设计方案、施工要求及方案
乙方应根据甲乙双方确定的方案施工,乙方在此基础上,合同签定后____日内,乙方可向甲方提供其他方案的合理建议;经甲方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但甲方的确认并不视为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 材料设备
8.
1、本工程的所有材料均由乙方负责供应,乙方应根据甲方以确认的材料及合同文件、采购计划等规定进行采购;
8.
2、对于乙方使用的材料,甲方有权在施工过程中予以调整,在材料进场前的调整其损失由乙方负责,若材料进场后调整所产生的损失由甲方负责。甲方调整时,对于使用的材料以甲方确认的为准、任何调整均以书面通知乙方。
8.
3、材料要求
8.
3.
1、乙方在签订材料供货合同前,无偿向甲方提供样品并注明型号、规格、产地、计量单价等内容及材料质保书、产品合格证书、环保认证书,该类材料样品将被封存,以作规范及竣工结算标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再作任何更改。甲方对任何样品的封存、认可,并不会解除乙方对材料的质量保证责任。
8.
3.
2、材料规格
本工程所用材料必须符合规范和图纸及____市有关文件规定所说明的种类和标准要求。任何材料在施工后发现不符合政府有关部门的规范或标准以及合同约定时,乙方必须更换其他由甲方认可的合格材料,并不得延长工期期限。
8.
3.
3、材料试验、复测
乙方应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对所有材料的相关性能进行试验、复测,包括防火阻燃性能、环保等;试验次数与检测单位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执行。乙方需提供试验用的材料按规格要求送到指定实验室进行试验,支付有关试
验费用(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试验合格后才可使用,若试验结果被认定不合格的材料,均不得用于本工程的任何部位,且需立即搬离施工现场。而该批材料采购、运输、搬迁费用等均由承包商负责。
8.
3.
4、材料的地域适应性
乙方需考虑材料对上海气候的适应性,尤应注意预防气候变化造成的变形。
8.
3.
5、材料的包装保护
所有运抵工地现场的材料,必须是全新且完整无缺及有妥善包装保护(凡需包装的材料)。免受因搬运、天气与其他任何情况引起的损坏。在可能情况下,材料在使用前都能保存在原有的包装箱内或用其他覆盖物保护。
8.
4、所有材料,乙方应当在材料运进现场前向甲方提供相应的产品合格证、质保书、环保认证书等品质合格证明以及安装使用技术资料,并应当进行必要的试验、测试、复检。否则,相关的材料不得使用,甲方发现使用的,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无论该材料是否质量合格,因此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甲方的核实、接受相关文件、报告,并不免除乙方对于材料质量的保证责任,材料的缺陷责任仍由乙方承担。
8.
5、材料的运输、装卸、保管保护。
本工程施工用材料由乙方负责运至仓储场地卸车并保管保护,运输、装卸、保管保护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施工现场有仓储场地,甲方可提供,没有仓储场地或不足的,由乙方自行解决,且不得要求延长工期或增加费用。双方明确,凡运入甲方施工现场的材料设施设备,其所有权均转让甲方所有,施工完毕后,对于剩余的部分,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自行运出。
第九条 质量要求、竣工验收与保修
9.
1、本工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本合同中有关规定,工程质量必须同时达到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及本合同质量要求,前述标准不一致的,以高者为准。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决定增减施工项目,乙方应按照调整后的图纸施工。增减项目的部分工程结算,按本合同约定进行结算。
9.
2、如双方对工程质量有异议,可申请工程检验,检验费暂由申请方垫付;待检验结果确定后,如工程质量合格,所需检测费用有甲方承担,如工程质量不合格,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并应当在甲方指定期限内修复完毕,达到合同约定标准,如需进行二次检测,所需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9.
3、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从验收合格之日起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无故拒不按期接管,致使验收合格后的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承担。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发生的质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但下列情况均不视为甲方提前使用,乙方仍应当对工程质量承担责任,除非乙方能够证明是甲方或实际使用人造成的质量问题:
(
1)甲方在签发竣工验收合格证前临时使用已完工程的;
(
2)经甲方许可的装饰装修施工单位或广告发布单位进行装饰装修施工;
(
3)无论何方原因造成的延期,在本合同确定的工程竣工日之后,如工程尚未达到国家规定及合同约定要求时,甲方为履行与他人的买卖合同或租赁合同,减少损失而将工程或其部分交付买方或承租方的。
9.
4、工程保修期按照《建设工程管理条例》第40条确定,没有明确规定的工程项目,保修期为________年。保修期内确因乙方责任造成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无偿修复。凡属保修范围内经乙方保修的项目或部位,其保修期为该应修项目或部位修复完好并通过甲方或业主验收之日另行起算。双方另行签订《建筑装饰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制度》,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采购安装合同 篇11
需方:
供方:
签订日期: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一、货物清单及单价(详见清单报价表)
说明:
1.清单报价中的产品采用ABB产品,双电源开关采用梅兰日兰产品。
2.本合同所列材料均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执行,签订合同时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证照复印件。
3.合同中单价包括材料费、运输费用、辅材、制造费、维修费、质保金、税金等全部费用,乙方提供材料发票给甲方。
4.所有配电箱必须注明箱号(按图纸箱号为准),并在每个箱内附上接线图、配置图。
5.合同签订后,不得有任何涂改、串改,否则视为无效。
二、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2.结算价格:按照甲乙双方确认实际送货安装的合格数量及报价表中的单价下浮价进行结算,如需增加报价表以外的货物或报价表中的货物需更改,由甲乙双方商定后,及时调整价格,签订补充协议。
3.价款支付:
(1)合同签定后,甲方付给乙方总价的20%作为合同预付款。
(2)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分批供货到甲方指定现场,发货前甲方需支付总价30%的发货款。
(3)全部货物按期送到甲方指定现场,经甲方全部验收合格后,办理结算。在次月的10日左右付至结算价的80%,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次月10日付至结算价的95% 。
(4)保修期1年,从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结算价余留5%作为工程质保金,待工程质保期满后次月10日,甲方付清质保金。乙方向甲方提供全部发票。
(5)支付方式:甲方可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或支票、汇款等方式支付。
三、材料要求
1.乙方提供的材料应与货物清单报价表中的品牌、型号、质量、颜色完全一致。(箱面有铭牌标示)
2.乙方提供材料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关于环保的要求。(CCC认证及型式试验证书)
3.材料的质量资料证明(检测报告、出厂合格证、营业执照)必须齐全,并应随材料一起提供,如为进口物资需提供报关单等资料,所有上述资料一式四份并盖上单位公章(合同签订单位)方为有效。
4.乙方必须保证其提供的产品不存在与第三方的权利纠纷,若导致侵犯了第三方的权利,从而引起的索赔由乙方承担。
5.乙方的承诺:向甲方所销售的货物(包括零部件)价格为同类产品在同行业内或乙方提供给其所有客户中的最优价,若不是,经甲方核实,乙方无条件应退还全部差价。
四、保修
1. 产品在使用期间如未出现任何工程缺陷,或乙方在接到保修通知后及时采取了有效的保修措施,乙方在约定保修期满后,可向甲方申请支付保修金。
2. 保修期内,如因货物的设计或产品性能不符合要求,或非使用方使用原因的质量问题,则由乙方负责维修或更换。如保修工作不及时,甲方将自行购买材料进行维修,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在乙方保修金中给予扣除。乙方同意,甲方所采购之材料价格由甲方确认即可扣款,如费用超出保修金额,甲方有向乙方追讨的权利,且扣除保修金后,并不免除乙方的保修责任。
五、交期及相关事宜
1. 交货方式:乙方负责送货到施工现场
2. 年月日前送货完毕。(以甲方要求的实际时间确定)
3. 交货地点:工程施工现场
六、包装及运输
1. 乙方负责产品包装及运输,费用由乙方负担。
2. 乙方办运输保险,保险费由乙方支付,该保险受益人为乙方,出险由乙方自行向保险公司索赔。
3. 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缺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
4. 乙方包装标准必须保证该产品不受短途或长途运输影响,避免外观破损问题,到现场后直接投入使用。
5. 若有特殊要求,另做补充说明。
七、材料的验收和工程服务
1. 产品的质量需符合国家质量、环保标准和行业标准。
A. 验收:
1)交付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关产品的检测报告文件及相关规定需提供技术文件等。
2)材料进场时,首先与清单报价中的产品内容进行对照,然后根据材料的质量标准进行现场抽查,进口材料应由材料供应商提供生产厂家的质量检查标准、报关单,国产材料应按照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颁布标准进行开箱检查。
3)材料到现场后由甲方现场工程技术人员、监理工程师、业主单位有关人员对材料进行验收。业主方、监理单位、甲方等任何一方的验收合格都不能免除合同方产品的质量责任。安装调试完毕后,由三方验收合格后产品由甲方负责保管,发生丢失、破坏由甲方负责。
B. 工程服务:
1)如甲方有必要,乙方应派技术人员在现场指导施工,给施工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2)乙方所供材料质量保证期为一年。(双电源切换箱除外,为两年)
八、违约责任
1. 乙方违约责任
1)产品质地、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与清单报价表的产品有出入时,甲方同意能使用者,按质论价;如不能使用的,乙方必须负责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乙方应在甲、乙双方协商时间内补齐所缺产品。
2)产品包装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承担延期交货的全部责任,并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的货物价值3%的罚金付给甲方。
3)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接货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达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接货人)外,因此而多付的运杂费和造成延期交货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产品交货时间:
① 货到工地时间以实际甲方要求交货时间为准。
② 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0.5%的罚金。
5)乙方有义务和责任保护甲方的合同、文件、资料图纸和数据。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对甲方的相关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印和告知第三人。
6)乙方若提供的产品为品牌产品,必须保证其提供产品的真实度。
2、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有义务和责任保护乙方合同、文件、资料图纸和数据。未经甲方同意,甲方对乙方的相关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印和告知第三人,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应负法律责任,乙方将有权向甲方索赔因此所带来的全部损失。
2)因甲方原因引起供货不及时造成供货延误由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九、不可抗力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合同变更或解除
1、合同签订后,不能擅自变更或解除。如乙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甲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的手续,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未办理变更或解除的手续前,仍按原合同履行。
2、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经甲方二次催告,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
本合同项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乙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合同份数及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履行完毕之日失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配电箱采购安装合同范文三
发包方(全称):(以下简称发包方)
供货方(全称): (以下简称供货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 研发楼配电箱、柜设备购销事宜,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1、合同标的
1.1本合同标的为 研发楼配电箱、柜设备购置,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指定地点的运输、装卸、保险、验收配合的技术服务及检验、质保期保障等服务的全部费用及相关税费。
1.2供货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总额见附件一。
1.3质量标准:国家标准。
1.4 供货周期:合同签订20天。
1.5 供货方应对本合同其承担的全部工作实施有效管理,以确保及时供货和工程安装、工程进度的要求。
1.6发包方只接受经验收合格并调试运行后正常性能完整的配电设备。
1.7 质保期:二年。
2、合同价款
2.1合同总价(大写): ;(人民币),
(小写):¥ 元 (人民币)
2.2所有货物的价格包括了配电箱的制造、监造、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费(包括关税、增值税)、配合验收、调试和检验检测、质保期保障等全部费用。供货方负责将货物运达发包方工地现场。
2.3.由于发包方实际购置的数量发生变更时,其增减部分的单价按本合同确认的单价执行。
3、货物产地及标准
3.1货物产地为投标方注册地,货物为供货方全新的,从未使用过的产品,应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供货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良好的性能。在货物最终验收后及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供货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负责。
3.2标准
本合同所指的货物及服务应符合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所述的标准;若在设计和制造中应用的标准或规范在按本技术规格书中没有规定,则应符合中
4、到货及调试
4.1到货地点:中船重工第七一三研究所研发中心工地。
4.2供货方在收到发包方合同供货通知后,按本合同要求的发包方书面通知确认的交付时间,供货方应将货物运至合同到货地点卸货并验货交接,在验货时发现与发包方招标文件所要求的不相符或在运输过程中所造成的设备损坏及缺陷,均有供货方承担更换责任。
4.3到货时间安排如下:
到货时间为:签定合同后,20天内分批交货。
5、包装、装运和运输
5.1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均由供货方承担;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出现任何损坏或丢失的,均由供货方负责。发包方只接受调试运行合格后的完好产品。
5.2包装应足以承受整个过程中的运输、转运、装卸、储存等,充分考虑到运输途中的各种情况(如暴露于恶劣气候等)和郑州地区的气候特点,以及露天存放的必要条件。
5.3货物的两个侧面应采用不褪色的油漆和明显易见的中文字样做出防
5.4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等已包含在合同价内。
6、保险
货物到达交货地点之前的所有保险费用(按货物总价的110%价值投保)和派往发包方进行服务的人员投保人身险和其他有关险种,均由供货方负责。
7、发货
采用公路运输,在工地交货时交给发包方:
(1)装运单一式三份,注明合同号、装运标志、货物内容、每件包装尺码及重量。
(2)原制造厂出具的质量证明文件及装箱单。
(3)发包方及货物名称。
(4)发包方接货联系人:
联系方式:
8、货物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8.1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金额20%向供货方。
8.2货到现场并全部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30%向供货方。
8.3待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完成,付合同金额30%向供货方。
8.4工程竣工完成后,付至合同总价95%。
8.5剩余5%为质保金,待1年期满后,支付给供货方。
9、履约保证金
9.1供货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向发包方交纳伍万元整(¥50000.00)的
9.2在供货方不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任何一项义务的情况下,发包方有权采用履约保证金的资金补偿其任何直接损失。
9.3履约保证金在供货方组织货源,装配完发货前,甲方及监理方前往验收全部合格,发包方于5天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供货方。
10、技术文件
10.1供货方应在供货同时必须向发包方提供所有有关本合同执行的技术文件。技术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或其他形式的文件文字资料。
10.2上述技术文件应包含保证发包方能够正确进行安装、操作、检查、维修、维护、测试、调试、验收和运行需要的所有内容。
10.3发包方完全按照技术文件的指导进行的任何安装、检查维修、维护、测试、验收所引起的设备或其部件的损坏均由供货方承担全部责任。
10.4 供货方应按照发包方要求提供上述技术文件一式肆套给发包方。 10.5所有供货方提供的技术文件的全部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货物价款中。
10.6所有未列明交付时间的供货方应提供的技术文件,必须单独包装伴随设备按货物交付时间交付给发包方。
10.7发包方验货后如发现供货方未提供有关文件,可以推迟付款,直至供货方补齐有关文件。
11、知识产权
11.1供货方应保证,发包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供货方承担一切责任。
11.2供货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软件的使用权归发包方所有。
12、伴随服务
12.1设计
12.1.1供货方必须配合发包方的施工设计,在合同生效日期后的五天内将满足于施工设计所需的详细资料提供给发包方。
12.1.2发包方进行的与供货方产品选用有关的设计,如果提请供货方审核,供货方需在七天内完成审核,对该设计进行确认或提出建议。
12.2技术服务
12.2.1供货方应及时提供与本合同产品有关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
12.2.2供货方接到发包方书面或口头通知要求,需在2小时内派经验丰富、可胜任此项工作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
12.2.3供货方应对其所提供的货物的安装免费进行技术指导。
12.3测试与预验收
12.3.1发包方组织测试及预验收工作,预验收合格后,供需双方应签署预验收合格书。
12.3.2如果供货方没有按以上要求,按照发包方安排的时间进行有关工作,发包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检测验收,所需费用均由供货方承担。
12.3.3 供货方所提供的货物如需送检的,供货方应无条件办理送检。送检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供货方承担。如供货方送检的货物达不到合同标准的,发包方将全部予以退货,由此已发生的相关安装费用及相关损失均由供货方全部承担。
12.3.4供货方应向发包方提供该设备整套的运行管理服务软件和所有密码。
13、验收方式及质保期
13.1货物运抵工地至卸货之前,由供货方妥善保管货物。在由发包方和供货方对货物进行点箱、开箱验货和验收,供需双方签署“配电箱到场验收证明书”后,移交给发包方委托的安装单位进行保管、安装。在进行验收、点箱和开箱验货时,如发现缺少、损坏部件,供货方须及时补齐并安装,如供货方交货拖延,发包方有权按延期交货索赔,如每延期一天,发包方将收取供货方7500.00元的违约金。在整个安装调试期间,货物由发包方委托的安装单位负责保管,除非由发包方委托的安装单位造成的损坏外,配电箱的质量均由供货方负全部责任。
13.2配电箱调试完毕由监理及相关专业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发包方使用之日起二年为质保期,在质保期内供货方免费提供配电箱正常使用情况下的维修及保养服务,并免费提供易损件。
13.3质保期内因用户使用、管理不当所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供货方应提供有偿服务。
13.4质保期内的故障保修,供货方须在故障发生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否则,发包方将视情况扣除供货方的质保金。
13.5质保期满后,若有零部件出现故障,经当地权威部门鉴定属于寿命异常问题(该零部件明显短于正常寿命)时,则由供货方负责免费更换及维修。
13.6质保期满后,应发包方要求,供货方应按届时的材料成本价格向发包方提供必需的零配件。
13.7在有关部门进行验收时,供货方应及时配合发包方。
13.8供货方货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且供货方又提不出合理的解决方案,发包方可拒收货物或解除合同。发包方拒收货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丢失的风险由供货方承担。同时,发包方将保留追索经济赔偿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14、异议索赔
14.1供货方对于所提供的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完全责任。在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情况下,发包方有权拒收货物,供货方应把被拒收的货物的已付金额及合同规定的等额货币退还给发包方,供货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银行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所有费用。
14.2如货物到达后发包方发现有受损和有疵劣,在发包方同意接受的情况下,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发包方遭受损失的金额,供货方应无偿的对受损和有疵劣的部位予以修补直至发包方满意。供货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4.3对有缺陷的材料,供货方应予更换,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供货方应承担一切直接费用和风险,并负担发包方遭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同时供货方应相应顺延被更换货物的质保期。
14.4根据有关部门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修期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的,或证实货物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发包方在上述情况证实后将以书面形式向供货方提出其保证下的索赔。供货方在收到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应免费更换与合同不符或有缺陷的货物。如果供货方在收到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没有弥补缺陷,发包方可以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其所有费用均由供货方承担,发包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供货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14.5如果在供货方收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供货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供货方接受。同时发包方将保留进一步要求索赔的权利。
15、不可抗力
15.1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不可预料的事故而不能按合同规定交货时,供货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告发包方,以证明事故的存在。这些事件包括战争、严重水灾、台风、地震以及其它双方另行商定的事件。
15.2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双方应努力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不可抗力因素继续存在,致使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后十五天内仍不能交货,发包方则有权解除合同,这时,供需双方均不得提出索赔。发包方不承担终止合同的所有责任。
16、逾期交付使用及逾期付款的罚则
16.1供货方如不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完毕(除本合同第15条的不可抗力因素),则必须支付违约金给发包方,违约金率按7500.00元每天计算。如超过合同规定交货期限15天后供货方仍不能交货完毕,则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供货方伍万元整(¥50000.00)的履约保证金,赔偿发包方工期延误
16.2本合同中对于发包方付款和供货方交付使用有先决条件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17、合同变更
17.1无论供货方提供的货物是按原合同的要求或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变更后的货物,供货方都不能免除对货物应承担的所有责任。
17.2因发包方的原因变更合同货物的,发包方应书面通知供货方,经双方协商后签署有关变更协议。
17.3供货方根据现场施工情况,发现合同原计划或方案不尽合理的,应及时通知发包方,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修正计划或方案,经双方协商签署有关文件后,方可继续下一阶段工作。
17.4在施工期间,如供货方发现提供的资料情况与实际不符的,应及时向发包方反映,并及时提出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的应变方案。经双方协商签署有关文件后,继续下一阶段工作。
18、争议的解决
供需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协商不成,可向发包方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9、其它事项
19.1发包方根据要求将委派相关人员赴供货方进行设备监造,期间供货方必须提供工作和生活上的必要支持。
19.2本合同主导语言为汉语。计量单位为国标(除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
19.3本合同所有附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4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供需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9.5供货方不得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条款约定的所有义务,。
19.6供货方应全面执行发包方的招标文件、招标答疑、图纸以及投标文件、投标承诺、澄清函的全部内容。。
19.7本合同一式肆份,发包方执贰份,供货方执贰份。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19.8 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年月日:
采购安装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海外海大楼的公司办公楼装饰窗帘采购及安装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具体事项如下:
一:名称、价格、数量、金额:
注:以上合同总价根据现场实际结算;包括运抵甲方的运费及安装调试费等。
二:产品要求: 具体规格、尺寸、款式详见清单明细,颜色、款式按甲方确定为准。质量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如发生所供产品与合同不符,甲方有权拒收或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三:交货及安装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海外海大楼伟星办公楼。 四:结算方式:货送到地安装时间为2天,经验收合格后无质量问题付款,付款时乙方提供正式发票。
五:交货及安装时间:在年月日前交货及安装完毕。
六 :验收标准:产品验收要根据上面第二条产品要求验收。
七:安全责任:产品在装卸、运输、安装过程中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货款结清时终止。
甲方(章): 乙方(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经办人:
签订合同日期:
采购安装合同 篇13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时间: 地 点:
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购买一台电梯事宜,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共同确定以下合同条款。
一、设备规格型号及价格
甲方根据项目需要,决定向乙方订购富佳恩科电梯一台。
1、 设备规格型号、数量及价格
2、此价格包括以下费用:
(1)包含安装费、运保费等;
(2)以上价格包含关税、增值税等;
(3)安装验收合格后免费维保24个月;
(4)以上价格含客梯装潢费用。
3、乙方要根据甲方要求定做货梯 轿厢尺寸且满足现有井道要求,货梯采用旁开门,门洞可开启宽度为大于等于1.5米,门洞高度为2.2米
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不得任意改动,如需更改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另签订本合同的更改补充协议。
三、付款方式
1、甲方应以银行汇款方式向乙方账户直接汇款。
2、自合同签订后即确定甲方采购安装电梯需求,即日起乙方开始定做电梯,甲方支付乙方2.8万元定金。签订之日起第26天开始交货,货到后付材料款的30%,安装完工后付协议价的70%,验收合格后正常运行15后付协议价的95%,余款作为保证金满一年后付清。
四、交货期限
1、合同签订后25天交货,交货以货物运到施工地为准。
2、如因甲方原因交货日期变更,甲方应在预定交货日期日提前2天通知乙方。
3、货到现场当日,双方共同对乙方交付货物数量初验签收,但不代表最终验收。但产品质量验收以当地电梯设备质量监督检验部门验收结论为准。
五、预计安装工期
1、由乙方负责电梯安装工作,双方预计材料进场后即日进场安装。
2、甲方配合乙方在安装前根据乙方的电梯图纸要求完成土建分项,乙方需派技术人员现场指导施工。由于乙方原因未能符合安装条件,由乙方自负后果。由于甲方未能按照要求施工,由甲方承担费用并相应顺延工期。
六、安装验收
1、乙方负责向当地主管部门申报验收,验收中如有整改项目,乙方整改合格后办理移交手续,并取得相关检测单位检测报告。
2、乙方所安装的电梯未经主管部门验收时,甲方不可自行使用。
3、电梯安装过程中及安装完毕因甲方管理不善或其他土建问题如井道进水、渗水等原因造成电梯部件损坏的,甲方应负责处理并由责任方承担电梯换件的费用损失。
4、经验收合格的电梯,乙方将电梯交付甲方使用,并同时办理移交手续。
七、产品质量保证
1、本合同的电梯产品符合国家GB7588《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中对产品质量的要求;按国家GB7588-20xx《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及GB10060《电梯安装验收规范》标准安装。
2、产品质量保证期为验收之日起24个月.
3、产品运行后,因甲方使用或保管不当而导致产品损坏的,乙方可提供有偿服务。
4、急修:提供6小时紧急服务(含节假日),即接到甲方急修信息后,6小时内到达现场迅速处理问题。
5、定期保养:质保期内每月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及时排除故障,进行必要的修理,由于维保不及时造成的后果乙方自负,维保期满后乙方需提供有偿维保服务,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
6、每季度进行一次定期回访用户,收集使用反馈意见和质量跟踪服务。
八、甲方责任
1、提供符合要求的机房、井道、层站、底坑及安装调试的动力和照明电源并将(三相五线制380VA)接至机房并配电源箱(有电梯专用接地系统);按照国家规定提供施工期间必需的水、电和电梯部件的吊装以及土建部分的填塞、浇注和修改不符合图纸设计的土建部分。
2、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提供有防盗措施的库房和工具室。
3、负责验收的配合工作。
九、乙方责任
1、由乙方提供电梯设备,并负责电梯安装及质保期内服务工作。
2、在合同预约的开工期前,按标准对现场进行土建勘测、确认施工条件和提出整改要求,同时与甲方商定具体开工和竣工日期。
3、负责验收费用及办理有关验收手续。
4、提供电梯交付后的使用咨询服务及保质期内的售后服务。
5、提供曳引机用梁、井道永久性低压照明。
十、违约责任
1、甲方若未按照本合同“付款方式”中规定及时支付预付货款,则乙方交货期相应推迟。
2、乙方若未按照本合同规定延期交货,每延期一日20xx元/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本产品为定做加工产品,非质量原因甲方不得拒收货物。
4、由于一方责任造成误工或当地主管部门验收滞后、延长,责任方以每天 500 元向守约方支付误工费。
6、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的,责任方须向另一方偿付本合同货款30%的违约金。
十一、其它
1、不论何种情况,甲方在未付清本合同规定货款,产品的所有权及随机文件仍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可另行转让或处臵。
2因签约货品中有关主要部件需进口,故若出现如下情况,乙方不受交货期限约束:
1)有关地区发生自然灾害、战争、罢工等不可预见变故;2)有关地区的政策法令发生变更。
3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办理,并需经过甲乙双方商定,双方签订《合同更改书》或《合同解除确认书》。
4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非本合同明确规定或经双方同意加以调整,合同产品的名称、技术规范和数量应与招标文件及被甲方接受的规格性能偏离表相一致。 5双方发生争议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人民法院解决。
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双方约定,本合同在双方法人委托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至双方的义务履行完毕失效。双方对本合同项下的条款负有保密义务。
8、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在双方法人委托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所有文件需加盖公章签字方可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安装合同 篇14
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山东公路技师学院新校区教工单身宿舍路灯采购安装工程工程地点:山东公路技师学院新校区工程内容:新校区教工单身宿舍路灯采购、安装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情况:自筹资金
2.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本项目为路灯等照明灯具的采购、调试与安装、移装,电缆电线敷设,灯座基础制作、安装及相配套的设施施工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30天
4.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目标为合格。符合《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xx》、《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89-20xx》等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
5.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贰拾叁万玖仟壹佰捌拾柒元(人民币)
6.合同生效
6.1合同订立时间:
6.2合同订立地点:山东公路技师学院
6.3本合同双方约定之日起生效。
7.材料的采购、安装与验收问题。
7.1直接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必须采用正规厂家的合格国标产品(材质为中高档),必须保证质量,附有材质证明、进货厂家、合格证、化验单、质量证明及价格,并且要得到监理工程师、发包人的检查验收和书面认定。若承包人供应的材料检测不合格,达不到项目质量要求,发包人有权另行指定材料供应商。
7.2施工期间,承包人采购的各类货物需符合承包人投标文件,发包人与监理公司指定相关人员对承包人采购的主要货物进行现场检验,材料入库时需由四方共同验收,签证备案。对未签字验收的材料,发包人不予认可。
7.3商品运至发包人施工地点后,由承包人负责安装调试,安装期间发包人、现场监理人员可随时对现场进行检查,如发现不合格产品承包人需无条件更换,安装所需一切配件、耗材全部由承包人负责。安装调试等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清单单价中,发包人不再额外支付费用。
7.4承包人负责调试设备,调试完成后向发包人、监理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并向发包人提供使用说明、相关资料及培训服务,同时有义务向发包人提供日常巡检服务。
7.5安全文明施工。承包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管理,项目经理负责该项目安全责任,对施工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对所属的施工设备、机具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7.6做好施工现场协调工作
项目经理负责与发包人、总包单位、监理公司的组织协调工作,对交叉作业等情况做好充分准备,不得延误、影响总包及其他分包单位正常施工工作。对不服从发包人、监理公司负责人管理的相关人员,发包人有权对其进行撤换,由此对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8.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规定:
8.1自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
8.2质保期内所有元件、灯具等因产品质量原因承包人均免费更换。
8.3质保期满后可提供终身(有偿)维修保养服务。
9.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缴纳壹万元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所有路灯安装完成后,甲方付至已完成工程款的7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实际已完成工程款的10%,审计结算完成后付实际已完成工程款的15%,剩余5%作为质保金,使用三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
当承包人出现下列情况时,发包人可缓付工程款。
①工程实际进度滞后约定的计划进度7日以上,承包人无切实措施确保工期的;
②工程质量出现严重缺陷的;
③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承包人不能及时消除隐患的;
④不按约定提交竣工资料的;
以上情况彻底整改解决后,发包人即恢复正常拨款,但以上原因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全额承担。
承包人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发包人有权自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此项费用,直接支付农民工工资。
10.违约责任
10.1依据鲁政办发[1993]72号文有关规定,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达到质量标准的,应承担总造价5%的违约责任,并承担返修义务直至达到要求的质量标准,返修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0.2承包人所供货物不能满足质量要求,或供货物不符合投标样品的规、样式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解除合同后,承包人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当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大于履约保证金金额时,承包人还应赔偿该差额。
10.3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应赔偿承包人相应损失。
10.4履约合同如发生纠纷,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济南市地区法院提起诉讼。
11其他事项
11.1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1.2解释顺序为本合同、招标文件及附件、投标文件及附件。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采购安装合同 篇15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采购乙方石材,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景新大厦
1.2 工程地点: 四十米大街
1.3 承包范围:景新大厦外墙石材供应、加工、运输及安装
1.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干挂
1.5 工 期: 20xx 年4月11日起,共 120 个工作日
1.6 价 格:
注:1.以上总价格为暂定价,以竣工后实际铺贴平米决算总造价为准。
2、石材加工包括磨边、修角,安装包括开挖电梯按钮孔
第二条:甲方工作
2.1 开工前,甲方向乙方提供样品的确认,石材施工堆放场地,确定面积;提供施工所需要的用电用水设备,说明注意事项。
2.2 如果必要指派专人为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 甲方应免费提供水、电等配合。
第三条:乙方工作:
3.1 进场前向甲方提供有关施工的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 指派专人为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3 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的总进度计划进行施工,不得违背甲方的进度计划。
第四条:技术要求
4.1 甲方保证施工前,会同乙方对现场的结构检查,无明显的缺陷。(乙方可派人协助认可电梯门口结构完整,以保证工程质量。)
4.2 乙方提供的石材不得有色差,有严重色差的撤场调换。
4.3 施工前,不得发现石材表面有破裂现象或者其他痕纹。
4.4 施工时挂石材全部采用干挂施工,并且做好样板,决定样板后按样板施工。
第五条: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 施工时,发现石材有色差、痕迹、裂纹等质量问题,并且在施工过程中损坏石材等因素,全部由乙方负责。
5.2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做好产品的保护和看管工作。
5.3 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在符合验收标准情况下,通知甲方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手续,,验收时按国家有关规范执行。
第六条: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 签定合同后三天之内,甲方预付合同总额 / 作为预付款,工程施工完成50%时,甲方在七天内首付合同总额的 40% ,全部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在一个月内支付到 95% ,余下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满一年后付清。
第七条:安全生产
乙方施工时必须切实注意安全,应遵守有关的安全条例,如发生工伤事故由乙方自负,甲方概不负责。
第八条:争议或纠纷处理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九条:附则
9.1 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9.2 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安装合同 篇16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20年月日签订《装修工程石材采购合同》(下文称主合同),现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自愿达到如下补充合同:
第一条、甲乙双方主合同约定的货款,经甲方与同意,乙方委托向甲方支付合同约定的货款。
第二条、乙方应当保证甲方在收取代为支付的款项后,由乙方自行承担向履行偿还责任。
第三条、乙方委托公司代为支付货款的行为,由乙方与公司双方承担法律责任。
甲方与公司不存在任何权利义务关系。
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乙方与公司承担责任,一概与甲方无关。
甲方作为债权人,只收取主合同约定的货物款项。
第四条、乙方应当保证所委托的公司是经工商局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合法经营、完善公司制度与健全的会计制度,不存在违法违纪的经营行为。
乙方与应当承担各自行为产生的税收缴纳工作,乙方应保证公司支付给甲方的款项具有合法来源,否则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单方负责。
第五条、甲方有权单方面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阶段中无条件解除主合同。
甲方解除主合同的,在解除合同通知书送达乙方时即生效,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之间的所有权利义务关系均终止,且主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救济措施、争议解决条款、诉讼约定等条款全部同时失效。
第六条、主合同解除后,甲乙双方之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对方提起任何权利请求,包括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等。
甲乙双方在合同解除前一方享受权利与一方履行义务产生的问题在合同解除后均由其由各方自行承担,一切责1文章来源: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杨夏冬律师,福州知名律师,手机:。
任与对方无关,不得向对方主张任何权利。
第七条、主合同解除后,甲方如有收取公司代为支付的预付款、货款,甲方应当按照乙方的要求将所有款项退回乙方书面指定的账号,但是因已款项产生的利息部分不予退回。
第八条、主合同解除后,如甲方从公司有收到款项,乙方应当保证公司不向人民法院诉讼主张要求甲方返还收取的款项(比如公司以不当得利为理由要求甲方返还款项)。
如果公司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甲方返还款项的,甲方有权拒绝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由乙方自行承担向公司的返还责任。
同时在诉讼中乙方应当无条件作为共同被告参与诉讼,并在诉讼中承担向公司的全部返还责任与案件的诉讼费用,并赔偿给甲方因此造成的间接损失包括:律师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公证费、公告费、执行费、诉讼费等一切费用。
第九条、本补充合同的效力大于主合同,优先适用补充合同。
补充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安装合同 篇17
发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热水工程采购安装达成一致意见,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
2、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
二、 付款方式
1、完成本工程的30%时,支付工程款的_______%;
2、完成工程的60%时,支付工程款的_______%;
3、完成本工程时,支付工程款的_______%,预留5%作为质量保证金。
三、 材料、设备
1、 乙方应提前3天向甲方提供需购材料清单,甲方应在4天内及时采购材料供施工队使用,双方应各自承担各自拖延工期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采购材料,若已采购,甲方有权无条件拒绝使用并可拒绝支付该材料的费用。
3、 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建材供应点购买材料,并开具正式发票。
4、 乙方应检验甲方所购建材的质量,发现质量问题应向甲方及时提出并有权拒绝使用。若甲方坚持使用,应书面要求乙方,并承担因材料质量引起的损失。
5、乙方应做好材料的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工地现场。
6、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建材出场,否则按材料价格加倍从人工费中扣除。
四、工期
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工期为______天,因甲方因素导致施工不能的,工期顺延;因乙方因素导致不能施工的,工期不顺延。
风险提示:________________保修责任的起算
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具体分部分项工程的保修期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最低保修年限。在工程保修期内,承包人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工程的,保修期自转移占有之日起算。
五、保修
1、 因乙方施工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在______年内无偿维修。
2、 普通维修,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乙方后三天内及时维修,特殊情况(水、电问题)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赶到并维修。
3、 若因乙方未能按合同及时完成维修,甲方可以安排其他施工队进行维修工作,所发生的人工费用按实从质保金中扣除。
六、装修要求
1、 使用的6分水管或铝塑复合管,必须是经过检验出厂的合格产品。
2、 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将所有的管路连接接头上紧,按照横平竖直分布到位,如遇有地面管路发生交叉时,次路管必须安装过桥在主管道下面,使整体水管分布保持在一个水平线上。
3、 通阳台的水管,必须埋在原毛坯房的地面或墙面凿深4cm的槽内,然后用水泥砂浆将槽口封平。
4、 管道分布到位后,必须用管卡在转弯处方卡紧管子,不使松动。
5、 所有通水的地方必须安装下水管和地漏,其pvc管的管子联接时必须用专用pvc胶水涂满均匀套好。并注意水平落差连接到原毛坯房预埋的主下水管时,应保持6小时静止凝固。
6、 如原毛坯房预埋的主下水管不够用或不理想(不就位)时也可按实际情况在楼板上重新开洞铺设下水管道,重新用带防火胶的砂浆封好管子四周,新封好的地方处用水泥砂浆围一个高10mm的圈子,待凝固58小时后,将圈子里放满水,经过24小时渗透到楼下看看新装下水管四周有无渗水现象。
七、其它说明和要求
1、业主委托施工承包人购买的材料,施工承包人在购买和运抵施工现场前其制造厂商、品牌、规格、单价等须征得业主认可,应有品质保证书和有效发票,否则业主有权拒绝验收或提出退货、返工及赔偿损失。
2、保证体现原先商定好的装潢设计思想,不能擅自改动。如有变化,必须征得业主同意。
3、施工单位必须保证施工质量,发生施工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及时予以改正。如竣工验收时如发现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立即予以改正,在未达到业主的整改要求前业主有权拒付人工费。
4、施工人员要文明施工,禁止野蛮施工。
5、施工单位负责及时清理建筑垃圾至规定位置,工程施工结束后,施工人员负责场内建筑垃圾清运,完毕后方可立离场。
6、承包人应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防火防盗安全教育,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违法乱纪,一旦发生问题,后果自负。
八、合同争议
1、 因履行本合同出现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九、附则
1、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
采购安装合同 篇18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有关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经双方就本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如下条款,望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范围:玻璃安装、铝板安装、钢架设计变更工程量及外露砼柱、梁均涂刷银粉色丙烯聚氨酯防腐面漆两道等内容(按实际设计变更通知单中的内容为准)。
二、合同工期:
开竣工日期:根据甲方进度安排;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四、合同价款:
1、玻璃采购价格为 元/㎡,玻璃爪件单爪材料费 元/套、双爪材料费用 元/套、四爪材料费用 元/套;
2、铝复合板采购价格为 元/㎡(华天牌4mm厚);
3、玻璃安装费用为 元/㎡,铝板安装费用为 元/㎡;
4、玻璃结构胶费用 元/支,铝板钢骨架安装费 元/㎡。
5、铝板扣件材料费用 元/㎡;
6、补油漆、拆除玻璃及钢材搬运至屋顶按计时工日结算。
五、结算及付款方式: 。
六、工程质量保修期限: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七、安全生产:
1、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各项安全规定,必须与乙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2、乙方按建设方及甲方的要求确保现场文明施工。
八、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合同生效:
1、合同订立时间: 。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价款全部结清后自动失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安装合同 篇19
甲方:
乙方:
一、合同总则: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规定、本着友好、平等协商的原则。甲方委托乙方为该项目( )提供( )设备、安装施工任务制定本合同条款,以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提出施工具体要求。
2. 在工程施工中,甲方应积极配合,为乙方顺利完成施工任务给予支持和方便。指定专人配合乙方工程范围的工作,协调工作。在合同项目的执行期间,为了项目的顺利实施,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一切便利条件,包括乙方项目经理要求甲方提供项目实施必要的支持。
3. 在施工过程中,如甲方需要增加材料设备或工作量,甲乙双方现场办理工程洽商。
4. 按本合同规定及时付款。
三、乙方责任
1. 乙方应选派优秀的技术人员及施工人员进行项目的实施,按照合同中有关条款明确的设计、按质、保量、及时、完成项目。
2. 合同内容,以及乙方在谈判、签署及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的任何有关甲方的信息和甲方用户信息。
3. 保设备质量和施工质量。无特殊情况,应确保按期竣工。
4. 遵守现场管路规定,安全、文明施工,如因乙方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或有关规定,出现设备或人身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四、 合同总金额及支付条款
1.本工程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 。
2.付款方式
(1)本合同自签定当日,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额的%,即:。乙方收到本期款后,将马上部署派布线系统材料及施工工具进场,施工人员进场开始进行布线管路施工和穿线。
(2)设备工程全部完工,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即:大写:(人民币) 。
(3)乙方收到甲方款后,全部设备和材料正式移交甲方使用。
(4)付款以汇款、支票或现金方式均可。乙方在收到每笔合同款后3日内向甲方开局正式发票。
五、供货及设备验收(货)
1.交货地点:甲方所在地:
2.工期为:天。
3.乙方将根据工程实施计划进度,将工程所需设备及时运送到位(不可抗力除外)。
4. 乙方保证提供的材料与设备是全新的、高质量的、符合合同要求的,乙方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使用。
5. 设备验收:设备到达现场前一天,由双方项目负责人员负责设备的验收。
六、 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人签字: 乙方代表人签字:
甲方指定联系人: 乙方指定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采购安装合同 篇20
甲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按双方的约定履行。
一、甲方向乙方采购并由乙方负责安装的产品规格、品牌、数量、金额等详合同附件一《采购、安装清单》。
二、交付时间
1、交付时间: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供货,并在甲方通知乙方进场安装之日起日内完成本合同项下所有产品的安装工作(甲方组织验收的时间不计入安装工期)。
2、如发生不可抗力或安装过程中因甲方未能按约定提供工作面及施工条件影响施工的,乙方应在出现以上工期顺延情况后48小时内通知甲方办理签证手续,否则甲方不予延期,甲方给予工期顺延签证后,则不再承担乙方窝工、停工费等费用。
三、运输方式、费用负担及货物损毁风险的承担:乙方负责将本合同项下约定的产品送至合同约定交付地点并安装完成,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安装完成且经验收合格交付甲方前,损毁、灭失的风险及保管责任由甲方承担。
四、产品价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总金额暂定为人民币:元(¥:238000元)。甲方实际应支付货款总金额按甲方采购产品数量乘以包干单价计算。按本合同约定方式所计算的实际应支付货款金额已包含货物、运输到位、装卸货物、安装、调试、保修及税金等乙方为完成本合同项下义务所应支出的一切费用。
2、付款方式:
全部货物运到工地现场且安装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至最终结算总金额的100%给乙方。
五、施工相关事项:
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国家相关规范组织施工,并达到规范的相关规定或标准。
2、本合同签订后七日内乙方提供施工方案,经甲方确认后作为乙方施工依据。甲方对施工图的确认不能减轻或免除乙方就该项目应承担的责任及风险。
3、乙方进场施工前应向甲方提供各项目的施工组织计划,经甲方审定后作为甲方审查、监督乙方施工进度的依据。
4、乙方应按施工安全规定,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采取预防事故的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乙方需按国家规定为现场施工人员购买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及工伤保险,施工中如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5、甲方提供工作场地后,乙方工作面内为配合产品安装的所有工作由乙方自行承担。
6、本合同项下工作内容全部完工并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竣工报告,甲方收到乙方竣工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如发现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向乙方提出返工修改意见。
乙方按要求返工修改,并承担自身原因造成的费用;因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还应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开具合格验收单。
六、其他
1、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执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电话: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
采购安装合同 篇21
采购安装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活动板房采购及安装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条甲方因工程施工的需要,向乙方采购品牌为的活动板房,并由乙方负责安装。
第二条本合同为“交钥匙工程”合同,即活动板房所需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加工制作、运输、安装设计等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活动板房的安装、活动板房占地范围内的土建基础施工、外场地水泥地面平整施工、活动板房内的吊顶及水电安装和内装修、所有的安装费用(含人工费)等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甲方只负责竣工验收后投入使用,并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合同价款。
第三条采购及安装活动板房的规格、楼层、栋数及面积:
序号
规格
楼层
栋数
面积
合计
第四条合同价款:按活动板房面积的每平方米元固定单价包干,此固定包干单价不因任何原因而调整。
第五条活动板房面积的计算方式:
1、板房面积=外墙外边线长×宽×层数
2、室外楼梯走道面积=每层自然投影面积之和
3、雨棚面积=雨棚投影面积的一半
4、总面积=(1)+(2)+(3)(总面积即为活动板房面积)
第六条合同期限:乙方应在20xx年12月日前将活动板房安装完工,并交付甲方使用。
第七条质量及技术要求:乙方应确保其生产和安装的活动板房的质量和技术符合国家相应的标准,并确保甲方的正常使用。乙方在竣工验收时应向甲方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并在质保期内承担维修和保修责任。
第八条本合同的质保期为两年,自活动板房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
第九条付款方式:活动板房安装完成后3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元;活动板房经甲方、建设方、监理等部门验收合格,乙方向甲方交付活动板房使用并同时向甲方交付所有施工资料后3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元;甲乙双方结算完毕后3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结算总价款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本合同约定的质保期满后3日内支付完毕。
第十条结算方式:本合同约定的固定包干单价元/平方米×双方共同验收确认的活动板房面积=本合同的结算总价款。
第十一条活动板房的权属:本合同约定的活动板房在乙方交付给甲方使用后,所有权归甲方。
第十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协助乙方进行安装施工;
2、负责提供安装施工场地;
3、根据乙方的申请,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办理竣工验收;
4、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合同款项。
第十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甲方的具体要求,设计和制造施工图纸,并将图纸报甲方审定;
2、保证活动板房所用材料的质量、性能符合国家的产品质量和技术要求;保证活动板房的结构安全和甲方的正常使用;承担质量不合格、安装不合格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的赔偿责任;
3、承担安装施工期间造成的安全事故、财产损失等的所有赔偿责任;
4、按本合同的约定时间安装完工并交付甲方使用,每延期一天,按合同结算金额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承担质保期内的保修和维修责任。
第十四条其他事项的约定: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纠纷,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方,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时间: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时间:
采购安装合同 篇2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20xx年 月 日签订《装修工程石材采购合同》(下文称主合同),现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自愿达到如下补充合同:
第一条、甲乙双方主合同约定的货款,经甲方与 同意,乙方委托 向甲方支付合同约定的货款。
第二条、乙方应当保证甲方在收取 代为支付的款项后,由乙方自行承担向 履行偿还责任。
第三条、乙方委托 公司代为支付货款的行为,由乙方与 公司双方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与 公司不存在任何权利义务关系。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乙方与 公司承担责任,一概与甲方无关。甲方作为债权人,只收取主合同约定的货物款项。
第四条、乙方应当保证所委托的 公司是经工商局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合法经营、完善公司制度与健全的会计制度,不存在违法违纪的经营行为。乙方与 应当承担各自行为产生的税收缴纳工作,乙方应保证 公司支付给甲方的款项具有合法来源,否则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单方负责。
第五条、甲方有权单方面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阶段中无条件解除主合同。甲方解除主合同的,在解除合同通知书送达乙方时即生效,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之间的所有权利义务关系均终止,且主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救济措施、争议解决条款、诉讼约定等条款全部同时失效。
第六条、主合同解除后,甲乙双方之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对方提起任何权利请求,包括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等。甲乙双方在合同解除前一方享受权利与一方履行义务产生的问题在合同解除后均由其由各方自行承担,一切责1 文章来源: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杨夏冬律师,福州知名律师,手机:。任与对方无关,不得向对方主张任何权利。
第七条、主合同解除后,甲方如有收取 公司代为支付的预付款、货款,甲方应当按照乙方的要求将所有款项退回乙方书面指定的账号,但是因已款项产生的利息部分不予退回。
第八条、主合同解除后,如甲方从 公司有收到款项,乙方应当保证 X公司不向人民法院诉讼主张要求甲方返还收取的款项(比如 公司以不当得利为理由要求甲方返还款项)。如果 公司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甲方返还款项的,甲方有权拒绝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由乙方自行承担向X公司的返还责任。同时在诉讼中乙方应当无条件作为共同被告参与诉讼,并在诉讼中承担向X公司的全部返还责任与案件的诉讼费用,并赔偿给甲方因此造成的间接损失包括:律师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公证费、公告费、执行费、诉讼费等一切费用。
第九条、本补充合同的效力大于主合同,优先适用补充合同。补充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安装合同 篇23
合同编号: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购买所用空调系统,并由乙方负责安装、调试完成的相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约定:
一、乙方供应、安装设备、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价款详见合同附件一。本合同包干总价为人民币(¥元),乙方按双方确认的方案图(详见附件二)完成空调系统安装,本合同约定的包干总价即为甲方实际应支付的结算总造价;如因甲方变更方案导致安装工程量发生变更的,则在包干总造价的基础上增加或减去变更的安装工程量造价后即为结算总造价,增加或减少的安装工程量造价=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量×附件一中约定的安装费用包干单价。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变更方案,导致工程量增加的,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导致工程量减少的,减少的费用甲方有权从包干总价中扣减。
根据本合同约定方式计算的结算总造价已包含人工、设备、材料、货物运输及装卸费、机械、措施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等乙方为完成合同项下约定义务所需要支出的一切费用。
二、质量标准:
1、产品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质量要求,空调为原厂生产的合格、全新产品。乙方应保证产品的安全性能,否则因此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事故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格力空调设备整机(含管线)保修X年,其中压缩机保修X年。保修期均从空调系统安装、调试完成且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如出现保修事项(不可抗力及人为损坏因素除外)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派人到场维修,否则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进行维修,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乙方维修不及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保修期满后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提供维修服务,收取材料成本费用。
三、产品的送货及安装:
1、交货及安装时间:
(1)甲方支付本合同第六条第1款约定的预付款至乙方账户后日内,乙方将设备材料全部运送到交货地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组织验收的时间不计入工期)。
(2)待接到甲方安装通知后日内乙方完成合同项下全部空调系统的安装、调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组织验收的时间不计入工期)。
(3)如设备材料安装过程中出现以下合同约定工期延误的情形:
①、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提供工作面及施工条件的;
②、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达到8小时以上的;
③、因甲方原因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超过10%,并对关键工序有实质性影响的;
④、不可抗力;
⑤、因与其他施工队交叉作业造成的停工。
出现以上工期顺延情况的,乙方应在情况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甲方办理签证手续,否则甲方不予延期。因上述情况延误工期,甲方给予工期顺延签证后,则不再承担乙方窝工、停工费等费用。
2、交货及安装地点:。
四、交货方式及费用:乙方负责运送产品至合同约定交货地点并安装至甲方指定位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产品验收:
1、产品安装完工后,乙方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组织工程验收。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七个工作日内与乙方共同进行工程验收,并签署工程验收资料;如发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应在三日内更换合格产品、整改完成,并承担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及由此增加的费用。如甲方逾期不组织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
2、产品验收合格交付甲方前,损毁、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产品在安装完成、经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后,损毁、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六、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向支付乙方预付款人民币元整(¥元);
2、全部空调系统安装、调试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付清余款人民币元整(¥元)。
3、达到合同约定付款条件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付款申请及足额发票,甲方的付款期限自达到合同约定付款条件且乙方按约定提供付款申请及足额发票之日起计算,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的,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
货款以转账形式支付至以下账号:
账号全称:
开户行:
账号:
七、双方责任:
1、甲方须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
2、乙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负责将设备送达甲方工地现场并负责安装、调试。
3、乙方应负责免费对设备管理人员进行设备的使用及运行维护的培训。
4、乙方委派驻现场人员:,联系方式:,与甲方对接工作。
5、甲方负责提供空调室内机的动力电源,室内机到室外机的控制电源及连接电源线由乙方负责施工完成。
6、甲方如更改安装方案应事前书面通知乙方,由此增加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7、如需要预埋铜管的,乙方负责凿好预埋铜管的沟槽并完成铜管安放。
8、设备安装完毕后,乙方应按国家标准进行整机运行调试。
9、乙方提供风口尺寸给甲方,由甲方与装修工程队协调开相应的风口,以便于乙方安装相应的风口设备。乙方不再支付开风口的费用。
10、乙方在施工中注意安全生产,应采取预防事故的措施,乙方需按国家规定为现场施工人员购买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及工伤保险。在施工过程中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施工中如发生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如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乙方还须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同时应作到文明施工,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服从政府部门有关管理和规定。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价款的,逾期每日按应付而未付款项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甲方迟延付款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金额的,超出部分仍由甲方承担;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交货或完成安装工程的,逾期每日按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迟延交货或迟延完成安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金额的,超出部分仍由乙方承担。
3、乙方迟延供货或迟延完成安装超过五日,或乙方安装完成的空调系统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自甲方发出整改通知后10内仍未整改完成或整改后仍未能验收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选择解除合同的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乙方应在收到甲方解除通知后三日内付清上述款项,否则逾期每日甲方有权按乙方应付而未付金额的万分之四计收违约金。
九、其他约定:
1、本合同中双方确定的地址为邮寄地址,传真和邮寄均是送达方式。
2、按照本合同中确定的地址和传真方式送达的文件均视为对方已收悉。
3、如一方需要变更必须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十、解决争议的方式:如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交货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二份,均具同等效力,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附件一:
空调系统采购、安装设备材料清单
附件二:空调方案图纸
采购安装合同 篇2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此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达到如下协议:
一、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金额
二、质量要求,材质及验收标准
1、乙方提供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
2、产品必须符合双方协定及样品标准。
三、运输方式及运费
1、乙方收到定金后,20天安装完毕。
2、乙方负责产品运输至甲方工地,运输费用乙方负责。
四、安装施工条件
甲方负责提供电源,安装时甲方提供各楼层建筑材高线,门框与砖墙间隙的水泥沙浆塞缝及门框内灌浆由甲方负责。
五、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付总价款的 做为定金,供乙方生产,产品到工地付元乙方负责安装,余款在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日期交货,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日期付款,按总货款的1%以日累计付违约金。
2、乙方若因产品品种、规格、数量,质量不符合要求,应负责维修,更换并赔偿甲方损失,若因甲方原因造成退货及其他损失由甲方负责并赔偿乙方损失。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采购安装合同 篇2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依法就办公家具的购销协议如下:
一、产品:
办公家具一批,品种、数量单价及总价合计详见附件(报价单)。
二、合同总额暂定为人民币:*元,最终以实际数量核算。大写:*元整。
三、价格条款含义:
本合同的单价及总价包含:装卸、运输、包装、安装、税金等费用。
四、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根据甲方通知于年月日前安装完毕
五、结算方式:
1、在乙方货到现场后,甲方验收合格后向乙方支付70%到货货款,剩余货款在安装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结清。
2、乙方完成安装后当日内,甲方必须执行验收程序。
六、售后服务:
一、在5个月保修期内,对产品自身质量问题的产品或零配件进行免费维修、更换。每年定期派人回访,检查产品的质量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客户如出现布局调整或搬迁,本公司提供设计指导及拆装的现场指导性服务。
三、对因外来意外因素或客户使用不当而造成的产品或零配件损坏,本公司提供维修服务,在合理范围内酌情收取零配件等维修费、材料费、人工费及运输费。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定后,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更改。
2、若乙方已按规格、尺寸、颜色、材质进行生产,而甲方因自身原因提出更改,由此而造成乙方损失由甲方负责;
3、若乙方提供之货物未能符合甲方原定的品种、规格、尺寸、颜色、材质,则甲方有权拒收货物,乙方应当重新交付货物,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按价款1%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货款中扣减;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就相关货物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相关货物价款的5%支付违约金。
八、附件报价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九、本合同自签字或盖章后即日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
甲方经办人(签字):乙方经办人(签字):
签订日期:
采购安装合同 篇26
卖方:
买方:
1、卖方总责任
卖方向买方提供的 加工系统,为成套设备生产线。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该成套设备生产线是符合下述要求的:
1.1该生产线生产能力不低于 ,除卖方设备说明书载明的维修时间外,可连续运转,使年生产能力不低于 。卖方保证设备是运用卖方最新技术的全套设备
1.2生产的产品规格应为标准尺寸并符合双方对产品的要求
1.3卖方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并使设备达到规定生产能力的试生产。具体规定依照本附件第2款
1.4卖方向买方提供操作,维修工作人员培训,并提供相应培训教材及手册具体规定依照本附件第3款
1.5卖方所提供的设备按照国家现行的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选材,制造以及检验和实验。卖方向买方提供质量证书以确保所生产设备符合国家标准
1.6卖方应对其供应的设备和材料进行检验;质量合格证,检验和试验记录应由制造厂或卖方出具,并将这些文件提供给买方作为本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的证明
1.7卖方得向买方提交根据具体要求制订的生产及安装布置图和土建要求
2、安装、调试、试运行
2.1在买方根据卖方要求准备好场地的条件下,卖方在设备运抵买方生产现场一周内,应开始设备的安装、调试
2.2卖方安装调试时间不应长于30个工作日
2.3生产线验收的标准是连续三天生产每天连续生产 个小时,买方负责提供原料。试运行时间不应迟于XX年 月 日
2.4卖方在安装、调试、试运行完成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只要符合本合同第2.3款的要求,买方应予以认可
2.5设备未按照约定通过买方认可,每迟延一天向买方支付合同总额1%违约金;超过 天仍未验收合格,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应立即返还已收款项并赔偿买方由此遭受的的其他经济损失。
2.6买方应为卖方安装、调试、达产提供支持,包括适时准备好安装人员、场地、必要的设备和工具。买方须提供足够的人力在卖方的技术指导下参与设备的卸货和安装
3、人员培训
3.1卖方应在生产设备发远时随时发远全部设备的完整技术资料。卖方应在设备安装前向买方提交书面培训计划和培训教材,培训开始时间由双方另行商定,但不能迟于安装,调试开始后3个工作日
3.2培训时间不应少于30个工作日,从设备安装之日起计算
3.3培训内容应包括设备的使用、操作;设备的保养、维护;生产线的调整等。培训应采取理论与实际操作结合的方式,卖方可对被培训人员进行考试,认可其是否合格
3.4培训人员数目包括:设备操作人员 人;设备维修人员 人;生产线调试人员 人
3.5为了保证生产线设备正常运转,由卖方派专人在第一年跟踪生产线生产,为期6个月,不连续,自设备安装之日算起
4、费用
4.1卖方派出的安装、调试、培训及跟随生产人员在到达买方设备安装所在地之前的费用由卖方承担,在到达买方设备安装所在地之后的食、宿、本地交通费用由买方承担,按买方标准计算
5、备品备件
5.1备品备件清单须满足生产线年生产 所需。该备品备件包含在成套设备生产线价格之内,买方若追加备品备件订货,双方将别在补充合同中规定
5.2卖方自工厂设备交接验收后 年内,根据买方需要,以优惠的条件供应买方本合同所涵盖的生产线所需的一切设备及备品备件,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5.3卖方同意,在买方紧急需要时,自接到买方订货通知到发货不应超过 小时,并以前款优惠价格供货
6、付款方式、交货期
6.1买方分三批付款:在合同生效后 天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额 %货款;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完毕,经买方认可一周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额 %货款;设备正常运行 天,经双方正式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买方向卖方付合同总额 %的货款;质保期满后付清余款
6.2卖方应在收到收到买方第一批货款后 天内,完成设备的交货。卖方负责货物包装、运输及保险
6.3货物到达最终目的地起 天,如发现品质或数量与本合同规定不符时,包括属于保险公司或运输公司责任,买方有权要求换货或索赔及所有因换货及索赔引起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检验费、换货的费用、仓储及装卸费,由卖方负担
6.4 延迟交货及罚金:卖方如不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只有在卖方同意根据双方协商扣除罚金的条件下,买方同意延迟交货。罚金为每7天罚合同总金额的 0.5%,不足7天按7天计,但赔付不超过有关货物金额的5%,如卖方交货晚于本合同规定的时间10周,买方有权取消本合同,而卖方仍应毫不延迟地如上所述向买方交付罚金
7、保修
7.1自设备经过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按生产厂家规定的条款进行免费保修服务,免费保修服务期限为 年。保修期内,卖方必须在接到买方保修通知后 天内派人至买方现场维修
7.2保修期内,如由于火灾、水灾、地震、磁电串入、等不可抗拒原因及买方人为破坏因素造成的损坏,卖方负责免费维修,设备材料成本费用由买方承担
7.3保修期后,卖方必须在接到买方维修通知后 天内派人至买方现场维修。设备的维修、更换,买方酌情收取成本费和服务费,收费标准另行约定
7.4保修期内,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履行保修义务,每迟延一天,卖方向买方支付合同金额 %的违约金并赔偿买方其他经济损失,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
7.5 卖方超过三十天仍未履行保修义务,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卖方未能在接到买方通知三十天内将设备维修至正常使用的状态,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换货或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赔偿经济损失。保修期后,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履行维修义务,每迟延一天,卖方向买方支付合同金额 %的违约金并赔偿买方其他经济损失,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
8、不可抗力
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取得公证机关的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合同的证明,并在事件发生后7个工作日内,及时通知对方并有责任避免损失的扩大。
9、合同变更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的变更及修改须经双方同意,以书面形式变更
10、合同文本及效力
10.1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10.2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卖方:
买方:
日期:
采购安装合同 篇27
发包人:太原__公司
承包人:
依照《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太谷中学新建学生餐厅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等事宜,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工程项目保质保量完成,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项目
1、项目名称:厨房设备采购供货与安装项目
2、项目地址:____省太谷中学校新建学生餐厅
二.工程范围
1、____省太谷中学校新建学生餐厅厨房设备及餐饮配套设备等的供应、安装、调试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投入正常运行。
2、按甲方要求按时完成给排水、电、燃气、排风、排油烟、鲜风等的深化设计和系统设计图及相关工程函接的跟进。
3、本工程结束后,乙方将继续为甲方提供技术支持及工程维护。
三.工程期限
双方约定,本工程合同工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如属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完成合同工作内容,甲方对乙方处以元天的处罚,并由甲方在工程款支付时直接扣除。
四.质量保证
1、乙方严格按厨房设备报价单及厨房设备制作及安装进度表中设备配置清单履行合同义务,任何报价中的少列、漏列以及未经甲方书面确认的变更,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合同设备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采用的是最佳材料和
第一流的工艺,并在各个方面符合合同规定,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数量、质量、规格和性能。设备的质量满足国家相关行业的质量标准,并具有国家认可机构检验的质量合格报告。自行制造设备的工艺达到本行业或《企业技术标准》的最高水平,产品坚固、耐用、美观。
3、乙方保证其货物的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护保养,并确保在合同规定的设备使用期和保修期内运转良好。乙方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缺陷或故障负全部责任。出现上述情况,乙方必须在一周内更换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如属乙方原因未及时处理,并致使甲方经营受到影响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4、因乙方技术服务人员操作错误、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技术数据的差错或错误,使其提供的合同设备损坏,乙方必须及时采取应急措施确保甲方运作正常并在一周内予以修复或更换受损的合同设备。如乙方在此期间未能照此履约,致使甲方遭受损失,乙方需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在安装过程中存在质量缺陷,甲方现场代表口头通知,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及时组织整改,逾期不改,甲方有权出具罚单人民币500元次,同一质量问题重复出现,从
第二次发现起每发现一起即出罚单人民币1000元次,上述罚单由甲方汇总后在工程款中扣除
五.环保申报
乙方负责该项目工程环保部门的报批及审核手续,所涉项目费用,政府有出具发票的正常审批程序和手续申办费用由甲方支付,但已包含在本合同的总价当中。无项目发票的业务费用支出由乙方承担。
六.交货和保险
1、乙方应负责安排海运和或内陆运输,运至甲方指定地点。
2、交货时间按双方确认之交货进度表执行。
3、乙方装运的设备应与合同规定的数量、规格等完全相符,否则,乙方应对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4、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之前十天内以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设备名称、数量、包装件数、总体积,总毛重和备妥待运的日期通知甲方。
5、乙方提供2套完整技术资料,分批交至甲方指定人员签收。如果经甲方代3表检查后发现技术资料有短缺、遗失或损坏,无论是否是乙方原因,乙方都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0天内,向甲方提供短缺、遗失或损坏部分。
6、货物的包装所需用料及包装由乙方负责,乙方须确保其货物包装的安全、耐用,在甲方收货后的保管、装卸、拆包装过程中,如因乙方包装质量缺陷而导致的货物损坏,由乙方负全责。
七.设计深化及修正
1、乙方需满足甲方对本项目的设计与施工必须有效结合的要求,为本工程提供厨房设计总体控制、深化设计的技术支持,配备设计力量应达到高标准的设计配合深度。
2、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需积极配合甲方对原设计的不完善部分进行合理修正,以提高该工程的整体设计质量。
3、为使合同顺利履行,乙方有责任和义务主动与甲方的设计部门进行设计联络。涉及重大问题乙方还应邀请甲方参与并提供工作便利和食宿交通便利。设计联络会议的结果应由乙方以会议纪要制成书面文件,并抄送甲方。
4、甲方厨房规划设计由乙方负责,设计范围包括厨房平面布置图、厨房电路布线点位图、厨房排风新风图、厨房给水排水布线图等相关图纸,相关设计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5、本合同工作内容的设计深化工作由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并报甲方确认。
6、设计深化及修正的整体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支付任何费用。
八.安装调试及检测
1、在安装结束前十天,乙方应提交测试和调试方法及记录表格给甲方认可后方可执行。部分或全部测试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安装期内或后进行。
2、在调试期间,乙方应在现场负责测试和调试,以检测其设计、制造、运行效果等。并提供所有测试和调试所需的工具、材料、仪器,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所用仪器、仪表应经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3、如有关部门有规定,设备的调试及检测则按规定在有关部门及甲方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并取得环保等政府有关部门的检测合格报告。
4、乙方产品如需与其它设备对接的项目,必须与其设备供应商共同商讨工程方案,产品质量必须达到甲方的质量标准要求。
九.验收合格条件
1、运行结果符合合同要求。
2、在进行测试和验收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故障和发现的问题已被排除,并得到甲方和有部门的认可。
3、所有合同中规定的设备、备品、备件和资料都已提交并得到接受。
4、设备在交由甲方使用之前已通过有关部门验收并得到使用证书现场调试结束后,由甲、乙双方签订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5、如合同设备或部分设备未能无故障地通过检验,双方应共同分析其原因并澄清责任,并应决定
第二次进行检验的时间。如在
第二次进行检验后,合同设备或部分设备仍未能无故障地通过,经双方共同分析,如属乙方责任而未能达到要求的,乙方应于2周内使其达到规定的要求,并承担一切费用。在出厂检验、现场试验和检验中,对连续3次或2次固定性故障的合同设备应视为不合格产品,由乙方更换,使之达到本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由此引起甲方发生的有关费用也由乙方承担。
6、需重新外购或制造的该合同设备、部件,甲、乙双方应就新的交货期达成一致意见。如乙方未能在上述交货期内交货,则该部分设备或部件按合同价的二倍赔偿。如属甲方责任而未能达到要求的,乙方仍应尽力帮助甲方寻找原因,并且设法解决问题,费用由甲方负担。
7、配合甲方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卫生、消防等部门检测及验收,并取得合格及交付使用的证明。
十.工程验收
1.乙方工程施工必须按甲方确定的工程图纸严格施工,图纸标明的管、线接驳的点位图与实际的管线之间的差距,由乙方负责完成接驳,其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2.乙方交接验收时,由甲乙方所有相关人员及____省太谷中学校相关领导到场,检验各项技术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及企业标准,产品表面无缺损,试运行无障碍,连续一个月正常运行后方可办理验收手续。
十一.质量保证期
1、所有材料、设备等在正式验收合格后均需有三________年质保期。在质保期内,如由于设备缺陷,材料不当或施工质量欠佳等造成的损坏,乙方应修复并承担甲方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质保期由甲方代表签发证明确认,从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终身维护。
2、如乙方所承诺的质量保证期,低于本合同签订时国家强制性法律法规中所定的最低质量保证期限,则乙方的保证责任按照国家强制性法律法规中所规定的最低质量保证期限执行。
3、在质量保证期内,凡属乙方设备质量缺陷的,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更换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如属使用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仍应及时负责修复或更换,维修过程中所产生的材料成本费及维修人员的食宿费由甲方承担。
4、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一般性设备须在12小时内到场进行维修、更换,运水烟罩须在4小时之内到场进行维修、更换,6小时内完成维修工作,否则视为授权甲方另行安排维修、更换如超过12小时甲方有权自行处理,由甲方另行安排维修、更换的,所发生费用及相应责任由乙方承担。前述情况下所发生的维修工作量及费用以甲方与负责维修方共同确认的工作量及费用为准。维修费用由甲方从货款中抵扣,设备款不足以抵扣的,乙方应向甲方补足差额部分。
5、质保期结束后,乙方将派技术人员对甲方设备进行每年一次的维护及调试,此过程中所产生的材料成本费及维护人员的食宿费由甲方承担。
6、对质量缺陷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均可委托权威部门进行鉴定,如经鉴定属于乙方责任,则所有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乙方须对延迟修复质量缺陷给甲方或
第三人造成的全部损失进行赔偿。
7、因合同解除而导致乙方中途停止供货的,对其解除前所供的货物,乙方仍应按照本合同中质量保证责任条款之约定承担质量保证责任
发包人:承包人: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