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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华】二手房买卖合同范文集合七篇

2023-02-16买卖合同

【精华】二手房买卖合同范文集合七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二手房买卖合同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二手房买卖合同 篇1

  甲方(委托人、出售方): 代理人:_____ _____

  乙方(委托人、买受方): 代理人:_____ _____

  丙方(受托人、中介方): 代理人:_____ 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和银川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丙方接受甲、乙双方的委托,促成甲、乙双方达成房地产买卖并提供相关的其它服务事项,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房屋位置及基本情况:

  1、经丙方提供信息、线索为甲乙双方买卖房屋提供居间服务,甲方同意将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壹套(住宅/营业房)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出售给乙方。

  2、房地产基本情况: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_________,产权性质:_________,结构: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随房屋同时转让的附属设施及装修装饰情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已如实陈述该房地产权属状况、附属设施及装修装饰情况,并符合国家及银川市房屋上市交易政策、法规的规定。乙方对甲方所出售的房屋及附属设施、装修装饰情况已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屋,并支付给甲方定金以确立买卖关系。

  4、甲、乙双方均接受该房屋是在有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可选择一项或多项或直接填写①房产证②《商品房买卖合同》在银行抵押;③房产证在银行抵押④房屋已出 - 2 -

  租]的状况下签署本合同,双方均认可其法律效力。注:《商品房买卖合同》在银行抵押的,应解除抵押,办理产权证后,方可交易。

  第二条 房屋交易价格 :

  甲、乙双方共同确认该房屋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整)。

  第三条 房屋买卖交易相关的费用:

  1、该房屋买卖交易所需的各项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甲、乙双方约定全部费用由 方承担的,从约定;无约定的,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经甲、乙双方确认,具体支付费用的种类和数额见附件。

  2、乙方委托丙方代办贷款的,乙方应按银行的申贷要求及时向丙方提供银行申贷所需的有关证件及材料并协助,若乙方不按银行申贷要求提供所需的有关证件及材料或不积极协助造成后果的,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甲、丙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委托丙方代办贷款的,乙方支付丙方代办费、公证费,房屋需要评估的,支付评估费,具体支付费用的种类和数额见附件。

  第四条 委托事项和服务费用:

  1、甲方委托丙方出售该房屋,并协助办理产权过户、房屋交付等事宜。

  2、乙方委托丙方购买该房屋,并协助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房屋交付等事宜。需要贷款的,可以委托丙方办理银行贷款事宜。

  3、丙方接受甲、乙双方的委托提供服务,按照银川市物价局核准的收费标准,甲方应向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金额按成交价的 %收取,计人民币 元;乙方应向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金额按成交价的 %收取,计人民币 元。

  4、乙方委托丙方为其提供银行贷款服务的,乙方应向丙方支付代办费,金额按贷款额的 %收取,计人民币 元。经乙方确认,具体支付的代办费用见附件。

  第五条 定金支付:

  甲、乙、丙三方在确认并签订本合同当日,乙方支付给甲方定金 元大写 (整),并由丙方代为保管。

  在支付定金同时,甲方应将该房屋的房产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交于丙方暂时保管,丙方出具相关凭证数据。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甲、乙双方委托丙方以下列第( )种方式第 条办理:

  (一)一次性现金付款: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乙方将购房款(购房定金冲抵购房款)全部付清给甲方后,三方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2、乙方在签定本合同起 日内将全部购房款(人民币 元)交给银川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指定的`银行并进行资金监管,待房屋产权证过户给乙方后撤销资金监管。

  (二)乙方委托丙方向银行申请二手房按揭贷款: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乙方将 %首付房款存入银行指定的专项账户,并由银行冻结(具体首付金额及贷款金额以银行审批数目为准)。在贷款银行向乙方发放贷款之日由银行将乙方所贷款项及首付款划入银行指定的专项账户中,乙方一次性将全部购房款(购房定金冲抵购房款)付清给甲方。

  2、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乙方将 %首付房款存入甲方在银川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并由银行冻结,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待丙方为乙方办理完公积金贷款后一次性将剩余房款(购房定金冲抵购房款)付清给甲方。

  第七条 房屋交付:

  1、甲方在收到全部购房款当日将房屋进行交付。

  2、甲、乙、丙三方共同参与房屋的交付。甲方按合同约定移交房屋及附属设施、装修状况完好,甲、乙方交接钥匙,签署房屋交接单,丙方见证签字。

  3、甲乙双方同意:如房屋推迟移交时,甲方应向丙方支付房屋设施及各项费用押金人民币 元整,待三方办结房屋移交手续后由丙方给甲方全额退还押金。

  第八条 甲、乙、丙三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由此而引起的法律及经济责任由甲方全部承担。

  2、承诺对该房屋权属证件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且该房屋的共有人对出售此房产无异议。

  3、乙方申请住房按揭贷款的,配合银行或银行认可的机构提供与乙方申请住房按揭贷款相关的资料,并签署相关文件。

  4、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日期移交房屋及附属设施、装修。

  5、在房屋交付前,结清水、电、气、供暖、有线电视、电话、物业费、垃圾清运费等各项费用,并提供上述费用交结的单据原件。

  6、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代办事项,按时支付各项费用。

  7、及时提供办理房屋产权交易过户手续所需的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并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房屋产权交易过户。

  (二)乙方义务:

  1、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及期限,支付定金和购房款。

  2、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代办事项,按时支付各项费用。

  3、提供房屋过户交易和银行贷款所需的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按时办理房屋产权交易过户手续。

  4、申请银行按揭贷款的,按时向丙方和银行提供申请贷款所需材料。

  (三)丙方义务:

  1、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事项,高效、及时向甲、乙方提供优质服务。

  2、见证、监督甲、乙方对本合同条款的执行。

  3、甲、乙双方发生违约或争执等情形时,予以协调;协调无效时,采取中立态度,并证明事实。

  4、对委托人个人资料严格保密,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向他人泄露。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定后,乙方中途返悔的,应及时通知甲、丙两方,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以充抵乙方违约金;甲方中途返悔的,应及时通知乙、丙两方,并在悔约之日起三日内双倍返还购房定金给乙方以充抵甲方违约金。 - 5 -

  2、甲、乙双方将所得违约金的 %付给丙方作为服务佣金,同时违约方还应向丙方支付双倍的中介费。

  3、甲方未履行房屋权属状况的告知义务而导致乙方发生重大误解并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损失。

  4、乙方未按时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未按时向乙方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由违约方给付对方总购房款 %的违约金。逾期三日未付清房款或未交付房屋的,对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甲、乙双方或一方未按时给付丙方中介服务费的,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按中介服务费的 %加付给丙方违约金。

  6、因甲、乙双方其中一方的原因逾期未申请办理房屋交易产权过户手续的,每逾期一日,由违约方给付对方总房款 %的违约金;因丙方原因逾期未申请的,每逾期一日由丙方按中介服务费的 %分别付给甲、乙双方。

  第十条 本协议履行期间,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调整,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虽能履行已无实际意义时,本协议自行终止,三方互不承担责任。甲方在本协议终止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已收房款全额退还乙方,丙方将甲、乙双方提交的所有证件及相关材料退还。

  第十一条 其它约定:

  本合同如有内容变更或未尽事宜,经三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如手写项填写内容与印刷文字内容不一致,以手写项为优先。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合同当事人协商解决或提请相关行政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项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委托人、出售方)(签章): 乙方(委托人、买受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丙方(受托人、中介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二手房买卖合同 篇2

  合同双方当事人(须由本人亲自填写,并确保所填联系方式真实可靠,以便能及时取得联系;如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对方):

  出卖人(甲方)姓名: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姓名: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系本合同项下房屋的所有权人,且其对该房屋的处分已征得该房屋相关权利人的同意;

  2、甲方愿意将房屋出卖给乙方;

  3、乙方愿意购买上述房屋;

  4、乙方已向甲方交付定金共 元整;

  5、本合同项下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尚未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保证对所出卖的房屋享有完全的处分权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而且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条 房屋的坐落、面积情况。

  1、本合同所称标的房屋是指位于 市 区乡村组栋单元房及该栋底层东头南向第二间杂屋。

  2、该房屋 房套内面积为_____平方米,杂屋套内面积为_____平方米。

  3、本合同项下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随房屋一并转让。

  第三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房屋的交易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乙方已向甲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款,乙方还应向甲方共支付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拾____元整)。

  本合同项下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价款已包含在交易总价中。

  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不再另行计价。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以下列方式付款:

  1、乙方已向甲方交付定金共伍仟元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天内乙方支付首付款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

  2、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于乙方取得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之日起____天内支付。

  第五条 房屋交付及产权登记的约定。

  1、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天内将本合同项下房屋全部交付给乙方,并应在交房当日将_________等费用结清。

  2、甲方应当在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开始办理产权登记后日内(最迟不超过房屋所在地其他所有权人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之日),及时办理权属登记(指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3、甲方应当在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指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之日起日内,及时将房屋权属登记过户至乙方名下。

  第六条 税费分担约定

  1、甲方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所需要的税费、产权登记费、交易手续费等一切税费由甲方承担。

  2、甲方将房地产过户至乙方名下所花费的交易税费、产权登记费、交易手续费等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

  2、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付,自本合同规定的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支付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

  3、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房屋交付及产权登记的约定,乙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一种方式处理:

  a.乙方退房,甲方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日内将乙方已付房价款退还给甲方,并按已付房价款的%赔偿乙方房屋损失,同时按乙方投入房屋装修的费用赔偿乙方的装修的.损失。

  b.乙方不退房,甲方按已付房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 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特别约定

  房屋交付后,如发生房屋征收或拆迁等对房屋及相应土地的补偿,由乙方所有。

  第十条 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2、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一条 陈述和承诺条款

  1、甲方承诺:甲方拥有对本合同项下房屋完全的处分权。

  2、乙方承诺:真实地愿意购买本合同项下的房屋。

  第十二条 本合同经 律师事务所见证。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律师事务所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手房买卖合同 篇3

  一、哪些情况下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

  (一)非房屋产权人出卖他人房屋的。有的房屋买卖合同的出卖人不是房屋的产权人,而是出卖了他人的(主要是在亲属名下的)房屋,事后又不能得到房屋产权人的同意。有的父母将房屋登记在未成年子女的名下,又将房屋出卖,因法律明确规定,监护人非因被监护人的利益,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因而无法办理过户手续。这种情况法律上称为无权处分。

  (二)出卖共有房屋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的。共有房屋形成的原因一般是:

  1、因婚姻关系形成的夫妻共有房屋,虽然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实际上是夫妻共有房屋;

  2、因继承形成的共有房屋,即房屋的所有人死亡,其合法继承人为二人以上,尚未办理遗产析产,其房屋产权应为继承人共有;

  3、因拆迁形成的家庭共有房屋,即依据拆迁补偿协议,被补偿人为家庭中的数人,但是回迁房登记在了其中一个人的名下,实则为家庭共有房屋;

  4、因共同出资建房、购房形成的共有房屋。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六条第四款规定 “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不得转让。出卖人因侵犯了其他共有人的合法权益因而形成合同无效。

  (三)因房屋前期开发建设及销售违法无法取得合法产权的。开发商违反规划、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未能办理合法的销售手续等原因,不能办理房屋合法产权的房屋。比如集体土地上建设的“小产权”房屋,因没有办理土地征用手续,没有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是法律禁止上市销售的房屋。违章建筑也属于此类房屋。

  (四)已经设定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的房屋。

  二、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怎么办?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合同尚未履行的,不得履行;正在履行的,应当立即终止履行。对于无效合同造成的财产损失,一般采取如下方法处理:

  (一)返还财产。返还财产是使当事人的'财产关系恢复到合同签订以前的状态。返还财产可以是一方返还,也可以是双方互相返还。如果当事人依据无效合同取得的标的物还存在,则应返还对方;如果标的物即房屋已不存在或者已损坏、已被第三人合法取得,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二)赔偿损失。没有过程的一方可以要求有过错的一方赔偿自己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按照责任大小、轻重各自承担经济损失中与其责任相适应的份额。

  二手房买卖合同一旦无效,势必对当事人的利益造成损害。若您需要买卖二手房,您应该先确定房屋的权属状态,以确保合同有效。

二手房买卖合同 篇4

  甲方(出卖人): 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买受人): 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房屋买卖一事,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经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该房屋坐落于: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公共部分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 ;

  (三)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见房产证;

  (四)该房屋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随房屋一并转移。

  (五)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六)出卖人还应将该附属于该房屋的阳台、走道、楼梯、电梯、楼顶、装修、卫生间、院坝、其他设施、设备,转让给买受人,其转让价格已经包含在上述房屋价格中,不再另行支付价款。

  第二条: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和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没有设定担保、没有权属纠纷,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按建筑面积计算价款,房屋单价为人民币: 元每平方米。总金额为: 人民币。

  房价款的支付方式为:

  房价款的支付时间为:

  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付给甲方定金: (大写)元, (小写)元。该定金条款的约定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调整。

  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充抵房款。

  第四条:房屋价款乙方分三期付给甲方:

  第一期:在 年 月 日,付给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第二期:在 年 月 日,付给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第三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清尾款人民币(大写) 万元,(小写) 万元。

  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据。

  第五条:

  1、甲、乙双方定于 年 月 日正式交付该房屋;甲方应在正式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

  2、双方定于 年 月 日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

  3、甲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

  4、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第七条 甲、乙双方同意,双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到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在办理房屋产权及土地使用权移转过户登记时,甲方应出具申请房屋产权移转给乙方的书面报告及主管部门要求的其它文件。如需要甲方出面处理的,不论何时,甲方应予协助。如因甲方的延误,致影响过户登记,因而遭受的损失,由甲方负赔偿责任。如甲方原因而不能办理过户登记,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甲方除返还全部房价款外,并按本合同第八条承担违约责任。并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手续按下列约定办理: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取得,其土地使用权证证载权利和相关出让合同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乙方。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划拨取得,根据有关规定,其转让需交纳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金;双方约定,该费用由甲方承担 元。乙方承担 元。

  除本条第二款已有约定外,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第八条 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办理房产过户以及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的总额3‰计算违约金给与乙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所付房价款同额的赔偿金给乙方。

  第九条、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日期给付房价款时,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3‰计算的违约金给与甲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甲、乙双方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所有权转移登记,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则双方提出申请的时间为该房屋所有权的转移时间。

  第十一条 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十二条 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按下列约定处理: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管辖。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留执 份,乙方留执 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自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二手房买卖合同 篇5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主要是指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地址、联系办法等,以免出现欺诈情况;双方应向对方做详细清楚的介绍或调查;应写明是否共有财产、是否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共同财产。

  二、标的:本合同的标的,就是双方欲进行买卖的二手房,这是本合同的关键,一定要明确约定。

  三、价款:这里也是很主要的内容,主要写明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条件;如何申请按揭贷款;订金;尾款等。

  四、履行期限、地点、方式:

  这里主要写明交房时间;条件;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配合与协调问题;双方应如何寻求中介公司、律师、评估机构等服务;各种税费、其他费用如何分摊;遇有价格上涨、下跌时如何处理。

  五、违约责任:这里主要说明哪些是违约情形;如何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订金、赔偿金的计算与给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责;担保的形式;对违约金或订金的选择适用问题。

  六、解决争议的方式:这里主要约定解决争议是采用仲裁方式还是诉讼方式。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双方同意采用仲裁的形式解决纠纷,应按照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写清明确的条款。

  七、合同生效条款:双方在此约定合同生效时间;生效或失效条件;当事人不能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挠条件成就或不成就;生效或失效期限;致使合同无效的情形;几种无效的免责条款;当事人要求变更或撤消合同的条件;合同无效或被撤消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

  八、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按照《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第九十一条、第九十四条之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中止、终止或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有必要在此明确约定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的条件;上述情形中应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解除权的行使期限;补救措施;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

  九、合同的变更与转让:在此约定合同的变更与转让的条件或不能进行变更、转让的禁止条款。

  十、附件:在此说明本合同有哪些附件;附件的效力等。

  最后要特别提醒您的是,为了保证交易过程的顺利,建议您还是找一些有品牌有资质的专业公司进行咨询或是委托,以免浪费不必要的财力、物力。

  二手房交易的买卖合同一般都是由当事人自己协商议定,因此买卖双方当事人在议定合同时,就必须极为谨慎,在合同中有哪些条款是必须注意的.呢?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主要是指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地址、联系办法等,以免出现欺诈情况;双方应向对方做详细清楚的介绍或调查;应写明是否共有财产、是否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共同财产。

  二、标的:本合同的标的,就是双方欲进行买卖的二手房,这是本合同的关键,一定要明确约定。

  三、价款:这里也是很主要的内容,主要写明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条件;如何申请按揭贷款;订金;尾款等。

  四、履行期限、地点、方式:

  这里主要写明交房时间;条件;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配合与协调问题;双方应如何寻求中介公司、律师、评估机构等服务;各种税费、其他费用如何分摊;遇有价格上涨、下跌时如何处理。

  五、违约责任:这里主要说明哪些是违约情形;如何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订金、赔偿金的计算与给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责;担保的形式;对违约金或订金的选择适用问题。

二手房买卖合同 篇6

  在合同纠纷中,定金、违约金和赔偿金(以下简称“三金”)的纠纷较为常见。为最大限度的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们参照担保法、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释,谈谈“三金”在合同中的适用。

  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和合同的规定,由一方按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对方金钱或其他代替物。我国合同法第115条规定,当事人为保证合同顺利履行,一方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无权要求返还;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这里的“双倍返还定金”即为合同法上所称的“定金罚则”。同时,我国《担保法》第91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如甲乙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甲出售给乙的房屋价值50万元,甲要求乙给付的定金不得超过50万元的20%即10万元。

  违约金,是指由当事人通过协商预先确定的在违约发生后作出的独立于履行行为以外的给付。违约金的约定虽然由当事人自由约定,但这种自由不是绝对的,而是受限制的。我国《合同法》第114条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由于违约金是在订立合同时事先约定的,因此,它与违约发生后所造成的实际损失不可能完全一致,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减少或增加,以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赔偿金,是指一方当事人因对方违约而造成损害,从而要求违约方赔偿与损害结果相当的金钱或财物。事实上,定金和违约金都具有赔偿金的性质,只不过定金和违约金都是当事人事先约定的',而赔偿金则要以实际发生的损失为前提。在赔偿金中,非违约方对损害后果证据的收集是十分重要的,如果非违约方在违约发生后不能证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害,则不能适用赔偿金。因此,当事人在选择适用“三金”时,最好是事先根据情况约定违约金或定金,这样就可以减少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在“三金”的关系中,除定金和违约金不能同时并用外,定金和赔偿金、违约金和赔偿金是能够并用的。我国《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由此可见,定金与违约金虽然都具有制裁违约的性质,但是,针对同一违约行为两种责任是不能同时并用的。由于定金责任是一种独立的责任形式,其适用不以实际发生的损害为前提,所以,定金不能替代赔偿金,也就是说既不能将定金作为赔偿金的最高限额,也不能在计算赔偿金时将定金列入其中,定金和赔偿金是可以并用的。如甲收乙10万元定金,后甲违约给乙造成50万元的损失,根据定金罚则,甲须返还给乙20万元,另外的30万元损失,乙可以赔偿金的方式要求甲赔偿。违约金也不以实际损害为前提(即不管是否发生了损害,只要违约违约方都应当支付违约金),但由于违约金本身可以视为约定的赔偿金,因此,一般情况下,在同一合同中适用违约金后就不能再适用赔偿金。当然,如果违约金的支付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受害人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定金和违约金虽然不能同时并用,但在合同同时约定定金和违约金的情况下,是选择适用定金还是选择适用违约金其结果却大不相同。笔者试举一例来说明这一问题。如甲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在20xx年11月28日前交付房屋,乙在交付房屋时付清房款50万元。乙向甲支付10万元定金,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应支付违约金15万元。后甲将房屋卖给丙。在这种情况下,乙如果选择适用定金,则根据定金罚则甲须返还乙20万元;乙如果选择适用违约金,他就可以请求甲支付违约金15万元,同时他还可以要求甲返还自己已支付的10万元定金,这样乙就可以得到25万元。

  适用“三金”后合同是否还应继续履行呢?那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定。在适用违约金的情况下,由于违约金的支付是独立于合同履行之外的,因此违约金的支付并没有给予债务人一种违约的权利,债务人支付违约金后还应继续履行合同。在约定定金的情况下,如果双方约定的是违约定金(指当交付定金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另一方可以没收定金;反之,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则违约方承担定金责任后,还应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当事人特别约定定金是解约定金(以定金作为保留合同解除权的条件,即交付定金的人可以抛弃定金来解除合同,收受定金的人也可以双倍返还定金来解除合同),则当事人可以在抛弃定金或双倍返还

  定金以后解除合同,不再履行合同。支付赔偿金后合同是否应继续履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可由当事人协商而定。

二手房买卖合同 篇7

  (合同编号: )

  合同当事人:

  卖方

  名称:_______________国籍/地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国籍/地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买方

  名称:_______________国籍/地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国籍/地区: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

  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经纪执业人员: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执业备案号码:_________经纪资格证号: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代理方提供服务,买方、卖方、代理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产的买卖和代理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部分 房地产买卖

  第一条 【转让标的】

  卖方拟转让的房地产(房屋平面图见附件一,下称该房地产)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该房地产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权共有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该房地产用途为: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该房地产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目前该房地产物业服务公司为_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服务费为每月每平方米______元,建筑面积 ______平方米,合计人民币: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小写:______元)。

  该房地产约定交付的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等清单,详见《房地产交接清单》(附件二)。

  第二条 【房地产产权现状】

  该房地产产权现状为以下第___种:

  1、该房地产没有设定抵押或者被查封、被非法占用及其他产权争议,卖方对该房地产享有完全的处分权。

  2、该房地产处于抵押状态,卖方承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还清贷款,办妥注销抵押登记手续。

  3、该房地产处于抵押状态,卖方需委托担保公司担保或者由买方融资赎楼的,须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___日内向担保公司和代理方指定人员出具公证委托书,办理赎楼手续,买方应予协助。完成赎楼后,应将房地产证原件托管于代理方或者买卖双方约定的担保公司作为办理过户手续之用。担保公司担保或者由买方融资赎楼的协议另行签订。

  第三条 【房地产租约现状】

  该房地产所附租约现状为以下第___种:

  1、该房地产没有租约。

  2、该房地产之上存有租约,卖方须于本合同签订时将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文件交予买方。

  第四条 【附着于该房地产的户口】

  该房地产所附着的户口,卖方保证于收到房地地产转让总价款之日起___日内迁出,逾期则以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___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 【转让价款】

  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___亿___仟___佰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小写:______元)。

  第六条 【交易定金】

  该房地产交易定金为人民币:___亿___仟___佰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小写:______元)。

  买方同意按如下方式支付:

  本合同签订时,向卖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亿___仟___佰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小写: ______元)。如果由代理方代收定金,则买方将定金交给代理方时,视为卖方已收买方定金。

  第七条 【交房保证金】

  为防范交易风险,督促卖方按约定如期交付该房地产并结清所有费用,买卖双方协商同意在首期款中预留人民币:___佰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小写: ______元)作为交房保证金。此款在卖方实际交付房地产及完成产权转移登记时进行结算。此交房保证金的处理办法为下列第___种:

  1、交由代理方托管。

  2、卖方实际交付房地产及完成产权转移登记时,由买方直接支付给卖方。

  第八条 【税费承担】

  按照国家有关法规、政策规定,买方需支付的税费项目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卖方需支付的税费项目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政策原因须缴纳新的税费的,按以下第___方式处理:

  1、由政策规定的缴纳方缴纳。

  2、买卖双方同意由___方缴纳。

  任何一方不按约定或法律、政策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应向对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___的违约金。

  第九条 【交易资金监管】

  买卖双方同意直接支付房款的,双方约定由买方直接存入卖方的银行帐号。卖方户名: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约定第三方监管的,监管方式为第___种:

  1、由买卖双方指定的银行进行监管。户名: 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

  2、由代理方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帐号进行监管。户名: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帐号: _____________。

  3、由买卖双方指定的律师事务所进行监管。户名: 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

  资金监管协议由买卖双方及监管方另行签订。

  第十条 【付款方式】

  买方按下列第___种方式给付除定金、交房保证金之外的房款人民币:___亿___仟___佰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小写:______元):

  1、非银行抵押付款

  买方须于珠海市房地产登记中心出具房地产过户回执的当日支付人民币:___亿___仟___佰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小写:______元);买方须于领取新的房地产权证的当日支付人民币:___亿___仟___佰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小写:______元)。

  2、银行抵押付款

  (1)买方须于珠海市房地产登记中心出具房地产过户回执的当日支付人民币___亿___仟___佰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小写:______元)。

  (2)买卖双方须于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向银行或者银行指定贷款服务机构提交抵押贷款申请的相关资料,并配合银行或者银行指定贷款服务机构办理贷款审批手续,抵押贷款金额以银行承诺发放贷款金额为准。

  银行承诺发放贷款少于申请贷款金额的,买方应在支付首期房款时一并补足其差额。该款项买方应支付至第九条买卖双方指定的账户。

  第十一条 【买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方逾期付款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按下列方式之一承担违约责任:

  1、要求买方以未付款项为基数,按日万分之___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买方逾期付款超过___日的,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买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___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 【房地产交付】

  卖方应当于___年___月___日前将该房地产交付买方,并履行下列手续:

  1、买卖双方共同对该房地产及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事项进行验收,记录水、电、煤气表的读数,并办理交接手续;

  2、交付该房地产钥匙。

  第十三条 【延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卖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房地产交付买方,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按下列方式之一承担违约责任:

  1、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卖方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___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卖方延迟交房超过___日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卖方退还买方交付房款并按该房地产总价百分之___支付违约金。

  第十四条 【附随债务的处理】

  卖方在交付该房地产时,应将附随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服务费、垃圾清运费、车辆保管费等费用结清,单据交买方确认,否则买方有权从交房保证金中抵扣上述欠费,不足部分买方有权向卖方追偿。

  第十五条 【产权转移登记】

  买卖双方须在签订本合同___日内,共同向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收件回执由___方持有。该房地产证由___方领取。该房地产证于___年___月___日前交给买方。

  第十六条 【其他违约责任】

  买卖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守约方有权选择定金罚则或要求对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___的违约金。

  第二部分 代理服务

  第十七条 【代理服务内容】

  代理方提供如下服务:

  1、接受买方购房委托并为买方提供房地产信息,陪同买方看房,促使买卖双方成交,并根据卖方授意代收定金,签订认购等有关协议;

  2、对买卖双方当事人资格、房地产产权信息的合法性进行查验;

  3、向买方准确传达或报告卖方的真实意图(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权属、现状、房价、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

  4、接受卖方售房意向委托并为卖方联系合适的买方;

  5、促成买卖双方进行交易,协助办理房地产交接事宜;

  6、提供银行抵押贷款、赎楼事项的咨询服务;

  7、介绍或者推荐按揭银行及按揭服务机构;

  8、向卖方准确传达或报告买方的真实意图(包括但不限于房价、付款方式等);

  9、对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期限、应缴纳的税收、费用等事项提供咨询、代为办理手续的服务;

  10、按约定对买卖双方的交易资金监管提供服务或者介绍监管机构;

  11、提供市场调查、广告宣传服务。

  第十八条 【预收费用约定】

  签订本合同时,代理方预收买方税费人民币:___佰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预收卖方税费人民币:___佰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此款按国家规定以实际缴纳税费数额结算,凭国家税务、财政出具正式票据多退少补。

  第十九条 【代理佣金收取】

  代理方在签订本合同的当日收取买方代理佣金人民币___佰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收取卖方代理佣金人民币___佰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如买卖双方最终未能完成房地产产权过户,则此代理佣金无需退还,因代理方原因导致的除外。

  第二十条 【违约责任】

  1、买卖双方(含亲属、近亲属、委托人、代理人、代表人、承办人等)利用代理方所提供信息、条件、机会等,私自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或者另行通过其他物业代理公司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买卖双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代理方有权要求买卖双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佣金。

  2、因卖方过错或违约,致买卖双方未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代理方可要求卖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佣金,并可要求卖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___的违约金。卖方并应承担代理方追索其过错或者违约责任所支出的案件受理费、律师费等费用。

  因卖方过错或违约,致买卖双方未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卖方应向买方支付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___的违约金。卖方并应承担买方追索其过错或者违约责任所支出的案件受理费、律师费等费用。

  3、因买方过错或违约,致买卖双方未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代理方可要求买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佣金,并可要求买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___的违约金。买方并应承担代理方追索其过错或者违约责任所支出的案件受理费、律师费等费用。

  因买方过错或违约,致买卖双方未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买方应向卖方支付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___的违约金。买方并应承担卖方追索其过错或者违约责任所支出的案件受理费、律师费等费用。

  4、因代理方过错或者违约,致买卖双方未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代理方应向买卖双方退还已经收取的费用和佣金,并向买卖双方分别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___的违约金。

  第三部分 其他约定

  第二十一条 【随属附赠品】

  甲方除送固定装修外,另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本合同未经三方协商一致,不得变更或者单方解除。代理方在权益不受损的情况下,不得干预买卖双方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三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合同他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结束之日起___日内向合同他方提供证明。

  第二十四条 【送达】

  当事人所填写确认的通讯地址即为送达地址。

  当事人除直接送达外,可以短信、邮件、传真、信函、公告等方式送达。

  以短信送达时,手机号码为:卖方__________;买方__________;代理方_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与其他文件的冲突解决】

  三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前的承诺及协议,如有与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二十六条 【合同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三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三)。

  第二十七条 【合同附件】

  本合同共有附件___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三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选择如下第___方式解决:

  1、 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九条 【合同数量及持有】

  本合同一式___份,买、卖双方及代理方各存一份,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卖方: 代理方盖章: 买方:

  法定代表人: 经纪执业人员: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执业备案号码: 委托代理人:

  经纪资格证号: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签于______ 签于______ 签于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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