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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职工劳动合同8篇

2023-01-12劳动合同

单位职工劳动合同8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单位职工劳动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单位职工劳动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一:经甲乙双方商议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在雇用乙方作为收银员制定以下制度,乙方必须遵守。

  (1)乙方每月工资______元。乙方在本建筑公司上班壹年。按常规压押金______元。(乙方上班上满壹年,押金,在发最后一个月工资时一并发。)

  (2)乙方必须上班上满整壹年,如果上班没上满整______年或上了______个月有事不上了,要走,押金______元就扣除了不给。作为损失弥补给甲方。(上班时间:每天早上______点上班到下午______点整下班。)

  (3)乙方从第一天开始上班,必须遵守本公司员工管理制度。

  (4)乙方每月奖金按月表现以及每月全勤+每月按时上下班+每天遵守员工管理制度的每一条,都做到了,每月发______元奖金,如果做不到,某月奖金就没了。

  (5)乙方如果某一天违犯了制度某一条,就按员工管理制度规定的数额,从某月工资里扣除,乙方必须无条件认可。如某一天违犯了制度乙方必须签字认可,如果不配合签字,以默认认可。以某月发工资,从工资里扣除的依据。

  二:以上事项甲乙双方同意达成一致,甲乙双方不得反悔,如有反悔者,造成一切经济损失,由反悔者负责。本合同自签字之日期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拿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单位职工劳动合同2

  刘某是一家纺织厂女工。今年3月,她因患腰椎间盘突出症在医院住院保守治疗了一个月,但因病情较重,出院时尚未完全治愈。在医生建议下,刘某又在家继续休养了一个月。由于刘某住院前只向所在的纺织厂申请了一个月病假,故其所在单位以其连续旷工一个月为由,向刘某送达了《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解除了与刘某的劳动关系。刘某不服,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只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才能解除劳动关系。刘某未履行请假手续而不到岗上班系患病未愈所致,并非出于故意,该行为尚未达到严重违纪应予辞退的程度,遂依法撤销了其所在单位作出的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

  刘某因未办理续假手续而被单位开除,属于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我国《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该条第2项虽然规定对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员工,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该条同时也对用人单位以员工违反单位规章制度而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作出了限制,即员工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必须达到“严重”程度。

  本案中,刘某未依照厂方规定履行请假手续而不到岗上班的事实是客观存在的,该行为也确实违反了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存在过错。但其之所以不去上班是因为患病未愈所致,并非出于故意,可以原谅。刘某尚未达到严重违纪应予辞退的程度,其所在的单位单方解除和刘某的劳动关系,缺乏依据。

单位职工劳动合同3

  吕向成:我是天长企业技术开发部的一名工程师,从入职到现在一直做开发工作。今年4月20日,我的3年劳动合同即将期满,前些日子人力资源部通知我,公司今年出台新规: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的职工,续签时都与单位下属的销售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工作岗位不变。与子公司续签劳动合同我没意见,但新合同中规定我的考核工资、绩效奖金都要按销售公司的业绩来发放,这无形中降低了我一半的薪水。虽然人力资源部表示销售公司的效益会逐步提高,我们的考核和奖金到时就多了,甚至会超过现在的水平,但这毕竟只是期望,实际能否达到谁也说不准。同时,公司还表示,如果我不同意,算我违纪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将不支付任何补偿。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

  武丽君: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时双方可以续签或者终止。从您介绍的情况来看,劳动合同期满,单位在续签的劳动合同中降低了劳动报酬、变更了劳动合同的主体,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因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所以,您可以选择接受单位的条件而续签劳动合同,或者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并且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若公司不同意支付经济补偿金,您可向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单位职工劳动合同4

  用人单位与职工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应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一)约定终止条件应是法定解除条件之外的条件。

  所谓法定条件,是指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只要符合这些条件,用人单位就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既然这些条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就不能作为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来约定。对此,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明确规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从而防止用人单位规避应承担的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付劳动者经济补偿的义务。

  (二)约定的终止条件应当是除时间之外的某种事件或某种行为。

  在任何情况下,时间都不能作为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只能是时间之外的某种事件或某种行为。对用人单位来说,主要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某种事件,如生产线报废;对职工来说,主要是个人的某种行为,如出国定居考上大学或在社会上打架斗殴,经批评教育不改,其劣迹反复出现等。

  (三)约定的终止条件必须是合同生效前尚未出现的客观情况。

  如果是劳动合同生效前就已经出现的事件或行为,就不能作为终止条件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而这里所说的客观情况,是指不能确定的情况是自然出现的,不是人为制造的,即可以预见到的,但不能是事先预谋的。这就是说,用人单位不能在劳动合同中把本单位主观制造的条件约定为合同终止条件。例如,机构合并、人事调整等。

  (四)约定终止条件要充分考虑生产经营特点。

  用人单位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条件,目的是要在这种条件出现时终止合同。因此,必须充分考虑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因为不同性质的生产性单位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的具体情况是不同的,生产经营单位可能遇到的情况在一些经营单位是不可能出现的,如果把本单位生产经营中根本不可能遇到的情况约定为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约定条款根本出现不了,约定的终止条件就失去了意义。

  (五)约定终止条件要兼顾到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情况。

  由于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用人单位和职工都可能出现某些客观情况,导致用人单位不愿意继续履行合同,而又不能解除合同,因此,用人单位既要把本单位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某种情况约定为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也要把职工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某种行为约定为劳动合同终止条件。例如,企业聘用的部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中,有的业务能力不差,工作业绩尚佳,也没有违纪问题。但是,其性格和工作作风与其他员工不合,多数员工都不肯与其合作一同共事,甚至表现出离职倾向。对于这种情况企业无法继续使用该职工,但又不能解除合同,针对这类问题,可以考虑约定为劳动合同终止条件。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劳动合同即可终止。具体条款可表述为:乙方(员工)履行职责期间,经年度工作总结或职工民主评议,有一半以上员工不肯继续接受其领导或与其共事,其履行职责出现危机的,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是关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权利义务的重要凭证,不管在什么时候对劳动合同做出处理都要双方协商一致。在每个阶段都有需要双方格外注意的地方,这关系到双方的合法权益。

单位职工劳动合同5

  案例:单位不签劳动合同,能要补偿吗?

  20xx年6月,市民程先生到济南一家公司上班,单位一直没有与他签订劳动合同,也没给他交保险,20xx年6月程先生从公司辞职。5日上午,程先生致电本报热线咨询,自己可以索要保险费及补偿金吗?

  程先生说,7月11日他对公司提起了诉讼,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报酬,补交工作期间的社会保险费,并支付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这样的要求合理吗?

  山东国栋律师事务所张公稳律师称,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劳动者有权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费应当依法处罚,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应依法补缴,此外还要加收滞纳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罚款,该公司应当承担上述的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入职后公司一直未与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符合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所以,你可以提出辞职。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这就是说,尽管是您主动辞职,但您有权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不签订劳动合同,要向职工支付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82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的工资。

  未签劳动合同,你可以得到双倍工资的赔偿

  案例:07年11月小文应聘到一家公司工作,签订了试用期合同,约定工资4000,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后,小文多次要求公司签订合同,公司总是推脱,小文无奈08年10月提出仲裁,按照劳动合同法提出了双倍工资的请求.最后小文得到赔偿共计36000元的工资补偿.依据劳动合同法82条,不签订劳动合同,支付2倍工资.

  试用期内被辞退,仍然可以得到经济补偿

  案例:刘某进入一家外企工作,合同约定试用期3个月,工资6000元,刘某做的很开心,谁知过了1个月半后,公司新换了主管,新主管来了后就告诉刘某,认为刘某不适合公司的要求,辞退了刘某,刘某感觉很不理解,认为公司做法不对,在咨询了劳动法专家后,提出仲裁,最后得到了赔偿。依据劳动合同法39条,试用期内辞退员工要举证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否则属于违法解除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撤销辞退决定并要求倍偿.

  合同到期,单位不再续签,你仍然可以得到赔偿

  案例:王某在一家公司工作了3年,合同到期后,公司没有续签,双方终止了劳动合同关系,按照新的劳动合同法,王某向公司索要经济补偿,公司最后支付了王某3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共计18000元。依据劳动合同法46条第5款,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续订劳动合同的,应该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者自己主动辞职,也可以得到经济补偿

  案例:赵小伟在一家旅游公司工作了4年,工作辛苦,每天早出晚归,公司管理混乱,经常拖欠工资,没有社会保险,最后赵小伟被迫提出离职,并按照劳动合同法向公司要求经济补偿。依据劳动合同法38条,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没有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提出辞职,并可要求经济赔偿。

单位职工劳动合同6

  甲方: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为期年的劳动合同,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最新解除劳动合同书样本如下:

  1.自 年 月 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2.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补偿金、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相应比例的年终奖等共计人民币元(大写)扣除乙方尚欠甲方备用金人民币元(大写),甲方将于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实际支付乙方人民币元(大写)

  3.甲方为乙方缴纳四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至年月日止。

  4.甲方根据相关劳动法规和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5.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6.乙方自愿放弃其它所有诉求。

  本最新解除劳动合同书样本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加盖甲方劳动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签章)

  说明: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里有两个地方需要注意的:

  一是单位规章制度程序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二是此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应理解成是企业单方的权利,即企业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只要公司把自己应该做相关手续做足了,员工是否回来办理离职并不影响合同的解除。

单位职工劳动合同7

  编号:

  甲方(业主):_ _ _ _ _ _ _ _ _ _ _法定代表人: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地址: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乙方(姓名):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地址:_ _ _ _ _ _ _ _电话:_ _ _ _ _ _ _ _。

  签署一份声明

  一、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应仔细阅读。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和劳动者(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劳动合同专用章)。

  三.本合同中的空栏应由双方协商后填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Mark & ldquo不需要填写的空白字段。/& rdquo;。

  四、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不定时工时和综合工时三种。实行不定期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当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

  5.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必须认真填写,字迹清楚,简明准确,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合同(包括附件)签订后,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案,甲方不得为乙方保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并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的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采用以下方式(选择一种)

  a、定期合同。期限为_ _ _个月,从_ _ _年_ _ _月_ _ _日至_ _ _年_ _ _月_ _ _日。本合同到期后,如果双方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将自到期日起自动延期30天。如果双方在30天后未能就新合同达成协议,本合同的履行应终止。

  b,没有定期合同。来自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c、在合同期限内完成一定的工作。具体:_ _ _ _ _ _ _。乙方实际开工时间与合同约定的开工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开工时间为合同实际开工时间;同时,到期和终止时间自动向后或向前延长。

  二、试用期

  第二条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日/月)至(日/月)开始。(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固定期限三年以上、无限期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第三条就业条件如下:

  A.文化知识:。b .身体状况:。c .劳动技能:。d .工作能力:。e .团队精神:。f .其他:。第四条试用期内,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场所

  第五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本岗位(工种)。乙方的工作应符合甲方要求的工作标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同意甲方调整乙方工作岗位:

  1.甲方业务需要;

  2.乙方不称职的;

  3.乙方因长假被他人顶替;

  4、其他确实需要调整岗位的原因。

  第六条乙方的工作地点:在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变更乙方的工作地点:

  1.甲方营业场所发生变化;

  2.因甲方业务需要,乙方工作地点需要变更的;

  3.在上述情况下,乙方拒绝变更工作地点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第项工作制度。

  1.标准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天工作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甲方因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天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证乙方健康的情况下,延长的工作时间每天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

  2.工时综合计算。

  3.时不时地工作。

  第八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享有法定节假日、公休日、xx年休假、婚丧嫁娶、分娩等带薪假期。

  动词 (verb的缩写)劳动报酬

  第九条根据按劳分配原则,甲方工资结构为基本工资+奖金+补贴,乙方基本工资为人民币,试用期工资为人民币(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甲方同岗位最低工资或本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奖金和补贴根据甲方的福利待遇和乙方的工作表现确定。合同期内,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甲方未按时支付或乙方认为甲方未按时支付的,视为甲方书面通知乙方拒发工资的日期。

  第十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安排补休或者支付加班工资。加班费是有报酬的。

  不及物动词保险福利

  第十一条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和代扣代缴乙方的社会保险费。乙方应在入职时向甲方提交办理社会保险的所有相关资料。

  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以及甲方的实施办法执行。

  第十三条甲方可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依法制定内部员工福利待遇实施细则。乙方有权享受甲方规定的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培训和劳动纪律

  第十四条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对乙方进行安全卫生教育,防止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

  第十五条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甲方应履行告知乙方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岗位的义务,做好劳动期间的职业危害预防工作。

  第十六条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给予特殊保护,甲方按照国家规定为女职工提供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保护。

  第十七条甲方应按要求为乙方提供必要的职业培训或为乙方接受职业培训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十八条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依法规范和管理乙方。

  第十九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和乙方制定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当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2.订立本合同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3.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发生变化。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支付乙方额外一个月的工资: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乙方不称职,经培训或岗位调整后仍不称职,如在绩效考核中,经培训仍评定为不合格等。;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二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不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1.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可依据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1000元(含)以上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本单位工作任务完成,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甲方采取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等手段,违背真实意思订立合同的。

  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若乙方未在30日内提供其就业相关信息,甲方无法办理就业及社会保险缴费手续;经核实,乙方在申请时向甲方或用人单位提供的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经历、离职证明、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学历证明、体检证明等。是假的或伪造的;患有精神病、传染病等严重影响工作的疾病,在求职前未申报,但在求职时未申报的;求职前曾被其他单位记大过、留厂检查、开除或开除等严重处分,或有吸毒等劣迹且求职时未申报的;求职前已被劳动教养、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求职时未声明的等。;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第二十一条解除合同:

  1.甲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在规定的医疗期限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4.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5.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终止本协议: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4.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

  5.甲方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6.甲方违章指挥,强迫乙方冒险,危及其人身安全。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合同到期;

  2.甲方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解散或被撤销;

  3.乙方退休、辞职、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

  4.甲、乙双方实际上已经三个月没有履行本合同;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乙方有本合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同时本合同第二十二条未约定的,本合同期限顺延至相应情形消失。

  第二十七条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30天(副经理级以上提前60天)书面通知甲方,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但若乙方所承担的工作尚未完成且无法移交,立即离职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不能临时解除劳动合同;如乙方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尚未完全处理完毕或因其他问题正在审查中,乙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甲方应在本合同解除或解除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

  第二十九条本协议到期终止。任何一方需要续签合同的,经对方同意,可以在合同终止前一个月办理续签手续。

  第三十条连续订立两项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除乙方提出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还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九.经济赔偿和违约责任

  第三十一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本合同或者因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法律有明确规定的,应当依法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给乙方造成损害的,按照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乙方在合同期内提前终止本合同的,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下列费用:

  1.甲方招聘和聘用他们所支付的费用;

  2.试用期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期内的培训费。具体支付方式为:约定服务期的,出资额按服务期平均分配,乙方履行服务期按降序支付;未约定服务期的,出资额按劳动合同期平均分配,并按乙方已履行的合同期减少支付;合同期未约定的,出资额按照五年服务期平均分配,员工履行的服务期按降序支付;双方约定减量计算方法的,以约定为准。

  X.补充条款和特别协议

  第三十二条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能给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已被甲方保密的技术秘密和商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技术信息。技术资料的范围一般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件、涉及商业秘密的商务函电等。

  2.商业信息。业务信息的范围一般包括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材料、定价政策、未披露的财务资料、采购渠道、产销策略、投标目标和投标内容等。

  3.公司应根据法律(如在承包过程中知悉的另一方的秘密)和有关协议(如技术合同等)的规定,对外界承担保密义务。).

  第三十三条补充规定:(根据需要调整内容)

  1.因工作需要在项目现场工作时,工作时间和地点按照项目管理制度执行。

  2.甲乙双方行使本协议约定的解除权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如果对方拒绝签收,应由两名以上出席人员在书面通知上签字作证,即视为送达对方(出席人员可以是公司其他员工)。

  3.甲方采用无纸化办公,乙方应定期阅读公司内部网发布的所有通知和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甲方的《人事管理规定》、《员工手册》、《岗位说明书》等内部规章制度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知晓并认可。

  XI。劳动争议的处理

  第三十四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可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在规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人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相关劳动标准内容与今后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相抵触的,以有关规定为准。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生效前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自动失效。如果之前签署的其他相关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协议、培训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的规定与本合同不一致,以本合同为准。

  第三十七条事后双方就有关事项达成补充或修改协议的,由双方签订书面补充或修改协议确定。

  第三十八条乙方同意委托甲方;本合同的第一部分处于沟通障碍状态(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丧失人身自由等情况。).紧急联系人& rdquo作为乙方的受委托方,受委托方有权接受和解和调解,并有权索取和签收相关文件。乙方确认

  所列地址是与劳动关系管理相关的文件和文书的送达地址。如下列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_ _ _ _ _ _ _ _(签字盖章)

  乙方:_ _ _ _ _ _ _ _ _ _ _(签字)

  在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单位职工劳动合同8

  《劳动合同法》即将实施,仿佛在平静的湖面投入了一颗石子,在企业和员工中激起层层波澜。一些企业领导因误解、误读新法而忧心忡忡,劳动者对自己的合同和权益也有着这样那样的焦虑。为解决读者们的诸多疑虑,本报特开设答疑热线,读者如有疑问、建议、投诉,可拨打本报热线66538155告诉我们,我们将请有关专家为您答疑解惑。单位要我们重签合同合法吗

  陈小姐:我在海口某局工作,新的《劳动合同法》马上要实施了,但是现在单位在合同没有到期的情况下,要求我们终止现有合同后和劳务公司签定合同,这样合法吗

  专家指导: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严格依照现行的《劳动法》的规定来执行。现在有些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发生一些突击性的裁减人员的做法,有些是不妥当的,比如解雇那些从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员工的工作,中断他们的劳动关系;有些是比较长期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今年年底前到期时,不再续签劳动合同;还有的是没有到期,就劝员工自动辞职,把以前的工龄归零。对照现在的《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如果是规模性裁员,就应当依照《劳动法》关于有关经济性裁员的规定来执行。如果用人单位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法》和《工会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理由事先告知工会,工会发现有不妥当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提出,用人单位应该予以纠正。劳动者本人如果认为用人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就可以要求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处理或者寻求司法救济,申请劳动仲裁和向法院起诉。 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用人单位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出现的这些情况有些是为了规避新的《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有些是对《劳动合同法》中比如无固定期限合同的理解不正确造成的。

  农民工的利益将如何保证

  农民工老王:在城市中最大的工人群体是农民工,《劳动合同法》将如何保证农民工的利益

  专家指导:这个问题涉及到《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范围问题。《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范围比《劳动法》有了很大的扩大,包括了所有的单位用工。《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都受本法调整。农民工虽然是一个很大的群体,但也是《劳动合同法》中所规定的劳动者中的一部分。农民工的一些权益问题也适用于《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

  一些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小作坊、小工厂等单位侵害了劳动者合法权益,也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

  网络公司黄先生:在公司上班4个月了,还没签订劳动合同,待遇约定也不明确,怎么办

  专家指导:在明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后,此种情形将有明确法律可依,在签订劳动合同方面,劳动者依照新法明白自己的权利义务。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三项措施:一是放宽了订立劳动合同的时间要求,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如果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其行为即不违法。二是规定用人单位未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在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在此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三是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然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除在不足一年的违法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外,还应当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新法,用人单位未在办理用工手续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待遇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待遇应当按照企业的或者行业的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实行同工同酬。

  为职工买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保安公司陈先生:在公司上班已六七年,单位没给购买过社保,能解除劳动合同吗专家指导:为在职职工购买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前,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购买社会保险不能成为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但《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在职职工购买社会保险,则劳动者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五)因用人单位过错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市民陈先生:自己一直与单位一年一签合同,第二次合同20xx年12月31日到期,20xx年1月1日将续签第三次合同,到时是否可以要求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专家指导:《劳动合同法

  》规定,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续订劳动合同的,

  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要从劳动合同法施行后,也就是20xx年1月1日以后开始计算,此前续签的次数不算。

  经济补偿金应分段计算

  市民何先生:现在与单位的合同期限是20xx年12月1日到20xx年11月30日截止,如果单位在20xx年3月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是否要分段计算

  专家指导:如果符合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则应当分段计算,即20xx年1月1日之前的经济补偿计算按当时规定执行,20xx年1月1日之后的经济补偿按《劳动合同法》执行。市民田先生:如果公司就是不签定合同,不签的这几个月有没有经济补偿补偿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起

  专家指导:《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只要用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的劳动关系,并不因没订立合同而不存在,用人单位就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劳动合同法》还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用工的一个月之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以后,用人单位就要支付两倍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解雇了这个员工,那么,自用工之日起到解雇时,这个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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