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厂租赁合同(精选4篇)
加工厂租赁合同 篇1
甲方乙方:根据《民法典》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租赁厂房订立本合同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厂房使用面积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厂房包括机器设备及部分附属房间。乙方已对甲方所要承租的厂房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包该厂房。
二、租赁用途为石材加工与销售,不得用于其他用途。租赁期间内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对外经营。
三、租赁期限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前五年租金每年为人民币万,此后五年每年人民币万,付款方式:一年一付、为每年的正月一次性付清。。
五、乙方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应支付甲方人民币15万元作为租赁押金。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应无息退还给乙方。如乙方有违约行为,甲方不返还乙方已经支付的租赁押金,以15万元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乙方应当自行承担租赁期间产生的水电费、税收、员工招聘、工资、设备维修、厂房维修,变压器维修等一切因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乙方自负营亏,独立核算,因此产生的责任与甲方无关。
2、甲方提供变压器给乙方使用,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每月提供的电表度数将产生的电费按月及时支付给甲方。税收与石粉处置粉、污染治理费等一切政府收费均由甲方代缴,乙方应当将款项在产生后七天内及时支付给甲方。
3、乙方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劳动争议、工伤责任事故应当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乙方的工伤事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全部追偿。并且要求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包括:律师费、公证费、取证费、诉讼费等等。
4、不得对所承包的厂房进行影响使用安全的履行,如确有需要改造,必须得甲方面同意,费用自理,权属归甲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或者解除合同时,就无偿移交给甲方。
5、不得在租赁的厂房周围堆入石料及杂物,以免影响车辆及人员通行。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所承租的厂房分租、转借、转租给他人使用或与他人互换使用,不得抵押承租厂房。也不得以合伙、合资入股的方式将厂房转由他人承租。不得用承租的厂房用作工商登记使用。
7、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用途,不得利用所承租的厂房从事黄、堵、毒以及走私、贩私、制毒、售假等违法活动,不得生产加工和村放易燃爆物品,不得在所承租的厂房和场地上村放、生产、销售对周边环境和房地产及附属设施设备有腐蚀、污染、和破坏的有害物品,生产经营必须符合城镇管理和环保要求。
8、自觉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服从甲方管理,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9、厂房内应当公告设备安全操作指示,如乙方违反操作规定,所造成的安全事故或隐患,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对乙方承租期间内的消防、用电、生产加工、工人及其家属和相关人员等甲方不承担责任及连带责任。
10、租赁期间,如遇到天灾、战争、政府征地需要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由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成的各项损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在合同未到期间内甲方不可用任何形式收回厂房场地使用。在合同期间内购置增加的机械设备,乙在租期满后有权拆走,甲方只是提供空厂房。甲方需为乙方提供变压器和水电到厂内,及工厂经常所需的有关证件。
11、乙方租赁后,应当以自行注册的公司或个体名义对外经营,不得以甲方的名义对外经营,“辉祺”商标属于甲方所有,乙方无权使用。
12、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当将厂房及设备完整移交给甲方,厂房内新增加或者安装的机器设备全部归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破坏任何厂房机器设备。
六、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的,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甲方有权直接扣押乙方支付的租赁押金,作为部分违约金。
2、乙方违约的,甲方有权用乙方支付的押金作为损害赔偿使用。
七、本合同若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另拟定补充协议。协商不成时可向人民法庭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为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房: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工厂租赁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据《民法典》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租赁厂房订立本合同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厂房使用面积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厂房包括机器设备及部分附属房间。乙方已对甲方所要承租的厂房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包该厂房。
二、租赁用途为石材加工与销售,不得用于其他用途。租赁期间内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对外经营。
三、租赁期限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前五年租金每年为人民币万,此后五年每年人民币万,付款方式:一年一付、为每年的正月一次性付清。(实价不含水、电、暖、煤气、设备等费用、不含税,其一切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五、乙方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应支付甲方人民币15万元作为租赁押金。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应无息退还给乙方。如乙方有违约行为,甲方不返还乙方已经支付的租赁押金,以15万元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
六、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乙方应当自行承担租赁期间产生的水电费、税收、员工招聘、工资、设备维修、厂房维修,变压器维修等一切因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乙方自负营亏,独立核算,因此产生的责任与甲方无关。
2、甲方提供变压器给乙方使用,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每月提供的电表度数(电费单)将产生的电费按月及时支付给甲方。税收(含国税、地税)与石粉处置粉、污染治理费等一切政府收费均由甲方代缴,乙方应当将款项在产生后七天内及时支付给甲方。
3、乙方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劳动争议、工伤责任事故应当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乙方的工伤事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全部追偿。并且要求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包括:律师费、公证费、取证费、诉讼费等等。
4、不得对所承包的厂房进行影响使用安全的履行,如确有需要改造,必须得甲方面同意,费用自理,权属归甲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或者解除合同时,就无偿移交给甲方。
5、不得在租赁的厂房周围堆入石料及杂物,以免影响车辆及人员通行。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所承租的厂房分租、转借、转租给他人使用或与他人互换使用,不得抵押承租厂房。也不得以合伙、合资入股的方式将厂房转由他人承租。不得用承租的厂房用作工商登记使用。
7、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用途,不得利用所承租的厂房从事黄、堵、毒以及走私、贩私、制毒、售假等违法活动,不得生产加工和村放易燃爆物品,不得在所承租的厂房和场地上村放、生产、销售对周边环境和房地产及附属设施设备有腐蚀、污染、和破坏的有害物品,生产经营必须符合城镇管理和环保要求。
8、自觉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服从甲方管理,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9、厂房内应当公告设备安全操作指示,如乙方违反操作规定,所造成的安全事故或隐患,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对乙方承租期间内的消防、用电、生产加工、工人及其家属和相关人员等甲方不承担责任及连带责任。
10、租赁期间,如遇到天灾、战争、政府征地需要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由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成的各项损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在合同未到期间内甲方不可用任何形式收回厂房场地使用。在合同期间内购置增加的机械设备,乙在租期满后有权拆走,甲方只是提供空厂房。甲方需为乙方提供变压器和水电到厂内,及工厂经常所需的有关证件。
11、乙方租赁后,应当以自行注册的公司或个体名义对外经营,不得以甲方的名义对外经营,“辉祺”商标属于甲方所有,乙方无权使用。
12、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当将厂房及设备完整移交给甲方,厂房内新增加或者安装的机器设备全部归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破坏任何厂房机器设备。
七、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的,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甲方有权直接扣押乙方支付的租赁押金,作为部分违约金。
2、乙方违约的,甲方有权用乙方支付的押金作为损害赔偿使用。
七、本合同若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另拟定补充协议。协商不成时可向人民法庭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为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工厂租赁合同 篇3
甲方(发包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人):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租赁厂房订立本合同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_______________,厂房使用面积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厂房包括机器设备及部分附属房间。乙方已对甲方所要承租的厂房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包该厂房。
二、租赁用途为石材加工与销售,不得用于其他用途。租赁期间内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对外经营。
三、租赁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四、前五年租金每年为人民币_________万,此后_________年每年人民币_________万,付款方式:一年一付、为每年的正月一次性付清。
五、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加工厂租赁合同 篇4
出租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 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1. 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的厂房(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经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_________平方米。
2. 本租赁物的功能为_____________,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 租赁期限为_______年,即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2 租赁期限届满前________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协议。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 免租期及租赁物的交付
3.1 租赁物的免租期为_______个月,即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免租期届满次日为起租日,由起租日开始计收租金。
3.2 在本出租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___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
第四条 租赁费用
4.1 租赁保证金
本出租协议的租赁保证金为首月租金的_______倍,即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
4.2 租金
租金第 年至第2年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元,第3年至第5年每年租金将在上年的基础上递增________%;第6年起的租金,将以届时同等位置房屋的租金水平为依据,由甲乙双方另行共同商定。每年的________月_______日作为每年租金调整日。
4.3 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4.4 供电增容费
供电增容的手续由甲方负责申办,因办理供电增容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由____________________承担。
第五条 租赁费用的支付
5.1 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前,向甲方支付部份租赁保证金人民币______元,租赁保证金的余额将于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日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完毕。
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协议规定承担向甲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协议所约定的责任后_______日内,甲方将向乙方无条件退还租赁保证金。
5.2 乙方应于每月_______号或该日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并由乙方汇至甲方指定的下列帐号,或按双方书面同意的其它支付方式支付。 甲方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租金总额的__________。
5.3 乙方应于每月____日或该日以前按第4.3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逾期支付物业管理费,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物业管理费总额的_____________。
5.4 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开始申办供电增容的有关手续,因供电增容所应交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甲方申办有关手续期间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六条 租赁物的转让
6.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甲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协议。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七条 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7.1 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协议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7.2 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7.3 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防火安全
8.1 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__________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8.2 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8.3 租赁物内确因维修等事务需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消防主管部门批准。
8.4 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于双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给乙方书面通知。乙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给予同意。
第九条 保险责任(也可以没有此条)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负责购买租赁物的保险,乙方负责购买租赁物内乙方的财产及其它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甲乙各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分别由甲乙各方承担。
第十条 物业管理
0.1 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协议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则甲方对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0.2 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____________市法规以及甲方有关租赁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倘由于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十一条 装修条款
1. 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时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
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甲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予以修改。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2. 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第十二条 租赁物的转租
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将租赁物的部分面积转租,但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本协议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租而改变。
如发生转租行为,乙方还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转租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对甲方的承租期限;
2.转租租赁物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用途;
3.乙方应在转租租约中列明,倘乙方提前终止本协议,乙方与转租户的转租租约应同时终止。
4.乙方须要求转租户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乙方与甲方协议中有关转租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乙方就本协议的履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在乙方终止本协议时,转租租约同时终止,转租户无条件迁离租赁物。乙方应将转租户签署的保证书,在转租协议签订后的____日内交甲方存档。
5.无论乙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协议,乙方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乙方负责处理。
6.乙方对因转租而产生的税、费,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 提前终止协议
3.1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__________个月,甲方在书面通知乙方交纳欠款之日起五日内,乙方未支付有关款项,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租赁物内的有关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及受转租户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__________个月,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并按本条第2款的规定执行。在甲方以传真或信函等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包括受转租人)之日起,本协议自动终止。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租赁物内的财产(包括受转租人的财产)并在解除协议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五日后,方将申请拍卖留置的财产用于抵偿乙方应支付的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3.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协议。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__________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a.向甲方交回租赁物;b.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协议所产生的费用;c.应于本协议提前终止前一日或之前向甲方支付相等于当月租金______倍的款项作为赔偿。甲方在乙方履行完毕上述义务后五日内将乙方的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十四条 免责条款
4.1 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________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协议时,将按本条第2款执行。
4.2 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协议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用邮递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应在三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第十五条 协议的终止
本协议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甲方加倍支付租金,但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其不接受双倍租金,并有权收回租赁物,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搬离租赁物,且不负保管责任。
第十六条 其它条款
甲方:
乙方: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