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房屋买卖合同 篇1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委托销售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 国籍: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___
出生日期:____年__月__日,性别: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___ 国籍:_____
【身份证】【护照】【 】: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年__月__日,性别: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卖人和买受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商品房现房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出让】【转让】【划拨】方式取得坐落(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坐落)于_____________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_______,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所在土地用途为:_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商品房【地名核准名称】【暂定名】为:________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为:_________,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为:______,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为: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预售依据
该商品房已由_________批准预售,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基本情况
经公安行政管理部门核准,该商品房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该商品房为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__【幢】【座】第__层__单元__号。
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主体建筑结构为:________,建筑层数为:___层,其中地上______层,地下_______层。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住宅】【经济适用住房】【公寓】【别墅】【办公】【商业】:_______;【层高】【净高】为:___米,【坡屋顶净高】最低为:____米,最高为:____米。该商品房朝向为:_____;有___个阳台,其中___个阳台为封闭式,____个阳台为非封闭式。
出卖人委托预测该商品房面积的房产测绘机构是_____,其预测建筑面积共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有关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签订本合同时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建设工程进度状况为_____。
本条所称层高是指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净高是指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底面或吊顶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第四条 抵押情况
与该商品房有关的抵押情况为:__________________。
1、该商品房所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均未设定抵押;
2、该商品房所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已经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__________,抵押登记部门为:_____________,抵押登记日期为:____。
3、该商品房在建工程已经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_______,抵押登记部门为:_____,抵押登记日期为:_____。
第五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照下列第__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每平方米___(币)___元,总价款___(币)___佰___拾___亿___仟___佰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大写)。
2、按照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____(币)____元,总价款___(币)___佰___拾___亿___仟___佰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大写)。
3、按照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___(币)___佰___拾___亿___仟___佰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大写)。
4、按照_______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____(币)___佰___拾___亿___仟___佰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大写)。
本条所称建筑面积,是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米以上(含2.20米)的永久性建筑。
所称套内建筑面积,是指成套商品房(单元房)的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和阳台建筑面积之和。
第六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一)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登记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第七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采取下列第___种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贷款方式付款。买受人可以首期支付购房总价款的___%,其余价款可以向__________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借款支付。
4、其他方式。
第八条 规划变更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按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条件建设商品房,不得擅自变更。
出卖人确需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条件的,应当书面征得受影响的买受人同意,并取得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因规划变更给买受人的权益造成损失的,出卖人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
第九条 设计变更的约定
(一)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设计审查单位批准,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下列设计变更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设计审查单位批准变更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1、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
2、供热、采暖方式;
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二)买受人应当在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逾期未予以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
(三)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___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房款,并按照银行同期存款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条 逾期付款责任
买受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下列第__种方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_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___日内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日(该日期应当与第(1)项中的日期相同)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___日内按照累计的逾期应付款的__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并由出卖人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后,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该比率应当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___日内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本条所称逾期应付款是指依照第七条约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照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交付期限和条件
(一)出卖人应当在___年___月__日前向买受人交付该商品房。
最新房屋买卖合同 篇2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就买卖房屋达成以下条件:
一、买卖房屋基本情况:
1、房屋坐落:
2、房屋结构:砖混结构二楼一底。
3、房屋面积:共计200平方米。
4、房产证号:暂无。
二、房屋总售价:大写人民币(¥ 元)。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
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第一次付给甲方购房定金人民币陆万元整( 元);
第二次付款:在20xx年5月20日前,乙方将购房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元)付给甲方。
第三次付款:在办理乙方名下的相关手续后,乙方再将购房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元)付清给甲方。
四、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保证本房屋在合同签订前产权清晰无异议,绝无买卖、抵押、典当等与他人纠纷之事,否则产生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损损失。
2、甲方在本合同签定收购房款后,不得因市场涨价或政策原因等为理由,收回或反悔不出售此房屋,如甲方违约,应赔偿双倍已付的购房款给乙方;乙方在本合同签定后若中途违约,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已付的购房款。
五、双方约定其他事项:
1、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书自双方签定合同之日生效。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身份证:
乙方:
身份证:
年 月 日
最新房屋买卖合同 篇3
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房(乙方):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甲方所售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占地面积约为__________平方米,院子占地面积约为______平方米,房屋为___屋楼,一楼为___个门面,_______楼为套房,中间有楼梯间,房屋总面积约为______平方米,一楼门面为_________结构,_________楼住房为砖混凝结构,二、三楼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
第二条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
第三条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特别约定:
1、因乙方所购房屋为农村集体土地上建筑。该房屋买卖过程中所发生的交易或过户需要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或有关部门审批的手续问题,甲方应当积极全力配合乙方一起解决妥善。若因此引发相应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
2、如乙方所购房屋以后可以办理房产证时,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五条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六条今后如房屋重建,甲方应承认乙方的住房面积。如国家征地,土地赔偿及住房面积赔偿均归乙方所有,甲方负责积极配合;
第七条本合同签订之后,房价涨落,买卖双方不得反悔;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本合同附二、三楼平面图;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最新房屋买卖合同 篇4
甲方(出卖人):
,身份证号码:,**市号
乙方(买受人):
,身份证号码:,**市号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乙方同意购买甲方(与系夫妻关系)拥有的座落在**市号房(含储物房一间),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详见《房地产权证》粤房地证字第 ___ 号)。
第二条 房产交易总价款为人民币**万元整(¥**元)。
第三条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付清上述购房款。其中**万元整(¥**元)转账汇入甲方指定的账号(开户银行:,户名:,账号:),另**万元整(¥**元)以现金方式支付(偿还甲方**公司的贷款)。甲方收到上述款项后出具收据交乙方收执。
第四条 甲方收到乙方全额购房款之日起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此后乙方对该房产拥有使用、处置、收益、处分等所有权益,也可随时转让该房产。
第五条 房产交易发生的相关税费、产权过户手续费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甲方按乙方确定的时间协助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或者出具经公证的委托书,委托*办理过户至乙方名下或者在转让时直接过户给新的买受人)。
第七条 合同签定后,双方均不得违约。如有违约,应赔偿对方一切损失。
第八条 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或诉讼方式解决。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存二份,乙方存二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最新房屋买卖合同 篇5
出卖方:___,以下简称甲方;购买方: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房屋买卖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购买甲方坐落在______市______街______巷______号的房屋______栋______间,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________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1乙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付清房产款项。2乙方应交给甲方现金______元;其余______元均由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汇款地点、收款人汇给甲方。
第四条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
第五条税费分担1甲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局应征收甲方的交易款的______%的交易费,承担公证费、协议公证费。2乙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局应征收乙方的交易额的______%的交易费,承担房产交易中国家征收的一切其他税费。
第六条违约责任1乙方必须按期向甲方付款,如逾期,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部分房产款______%的违约金。2甲方必须按期将房产交付乙方使用,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部分房产款%的违约金。
第七条本合同主体1甲方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即甲方代表人。2乙方是______单位,代表人是______。
第八条本合同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__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方产权人各一份,乙方一份。______房产管理局、______公证处各一份。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代表:______代表:______
地址:______地址:______
电话:______电话:
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房屋买卖合同 篇6
卖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买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产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转让标的】
卖方所转让房地产坐落于:。
土地使用权证号:,房产权证号:,登记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该房地产土地使用权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该房地产约定交付的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等在签订本协议前,已经双方现场确认,均无异议。
第二条【房地产产权现状】
该房地产没有设定抵押也未被查封,卖方对该房地产享有完全的处分权。
第三条【房地产租约现状】
该房地产所附租约现状为第项:
1、该房地产没有租约
2、该房地产之上存有租约,卖方须于本合同签订时将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文件及租赁合同交予买方。
第四条【附着于该房地产之上的户口】
如该房地产所附着有卖方户口,基于保证买方办理房产过户登记后,应享有完全的处分权,卖方保证于收到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之日起30日内迁出,逾期则以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转让价款】
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
第七条【税费承担】
双方约定,由买方承担办理相关过户手续双方按规定应缴纳的一切可能产生的税、费。
买方不按约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买方不得因此解除合同,本合同应继续履行,但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付款方式】
买方于年月日前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
第九条【买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方逾期付款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要求买方以未付款项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条【房地产交付】
卖方应当于年月日将该房地产交付买方,并履行下列手续:
1、买卖双方共同对该房地产及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等事项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办理交接手续
2、交付该房地产钥匙
3、
第十一条【延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卖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房地产交付买方,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卖方以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二条【附随债务的处理】
卖方在交付该房地产时,应将附随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服务费、垃圾清运费等费用结清,单据交买方确认,否则买方有权从交房保证金中抵扣上述欠费。
第十三条【产权转移登记】
买卖双方须在签订本合同7日内,共同向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卖方应按照行政机关的登记手续要求积极协助。
在收文回执载明的回复日期届满之日起7日内,买方须按本约定办理交纳税费的手续。
第十四条【其他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守约方有权选择定金罚则或要求对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10%的违约金。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证明。
第十六条【本合同与其他文件的冲突解决】
买卖双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前的承诺及协议,如有与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七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共有附件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采取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成都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合同数量及持有】
本合同一式4份,卖方1份,买方1份,其他交有关部门,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卖方:买方:
年月日年月日
最新房屋买卖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充分协商,就双方共同投资购买物业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_________________
一、甲乙双方共同投资,拍卖购买一套位于 _________________ 门面房房产,面积116.46平方房产总价款260万元人民币。
二、出资金额、出资比例
甲方出资1733333元人民币,占三分之二;
乙方出资866667元人民币,占三分之一
三、产权比例
甲方享有共同所购物业三分之二的产权。乙方享有共同所购物业三分之一的产权。
四、物业考察、购买
甲乙双方共同对拟购房产进行实际考察、了解。
五、购置物业法律文件签署、款项支付、购房手续办理及委托授权
乙方委托甲方全权办理拍卖保证金、房款、及其他购置房产相关款项的支付、拍卖等法律文件的签署、房产交接、房屋所有权证办理、水电煤有线电视开通或入户等所有购房相关手续。委托人有权监督和过问委托事项的办理情况和进展情况,受托人应按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受托事项的办理情况和进展情况,如有重要情况应及时向委托人报告或通知。
六、房地产权证署名、办理、保管
所购物业的甲方产权,甲方在取到产权证三日内,过户三分之一到乙方名下。房地产权证由乙方依法办理并由乙方妥善保管。
七、购置物业税费承担
购房产权登记所支出的房产交易税费、维修基金、水电煤有线电视开通或入户费等相关费用待甲乙双方各取得房产证,土地证按面积由甲方承担三分之二,乙方承担三分之一,并以现金支付。
八、甲乙双方购买物业,具体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
1、购房款及拍卖佣金262.6万元(包括拍卖保证金26万元)人民币,总价款的199.6万元由甲方付,63万元由乙方付,并以现金支付。
九、甲乙双方所购房产的实际产权由甲乙双方按本协议约定共有,所有权由双方共同行使。
十、适用法律:_________________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一、争议解决办法
凡涉及本协议的生效、履行、解释等而产生的争议,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二日内协商无果,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均应严格信守本协议,不得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壹佰万元违约金。
十三、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文件。
十九、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最新房屋买卖合同 篇8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一、甲方房屋(如有共有权人,甲方已经取得了共有权人对转让该房屋的一致同意)坐落于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_____。
二、双方商定该房屋转让价格为:总金额_______万元(大写:拾万仟佰拾元整)。
三、乙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向甲方支付首付款_______万元
(大写:拾万仟佰拾元整)。
待房屋过户后公积金贷款支付剩余房款_______万元
(大写:拾万仟佰拾元整)
乙方保证房屋过户后一个月内付清余款。
四、甲方应于乙方付清全部房款之时,将上述房屋及全部钥匙交付乙方,并在双方在场的情况下由乙方对房屋进行接收。接收后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归乙方行使,该房屋所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讯费、网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
五、甲方负责将该房屋所有权更改给乙方所有。办理产权时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甲方保证自己对该转让房屋拥有处分权,并保证不管以后房价如何上涨,绝不反悔。
八、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甲方保证在房款付清时,将房屋交付乙方,否则乙方有权追究甲方责任。
九、甲方及配偶共同拥有一套住房,办理房产证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及配偶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
最新房屋买卖合同 篇9
甲乙双方房屋买卖合同协议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卖方(房屋出售方,由本人签字,以下简称甲方)姓名:_____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房屋购买方,由本人签字,以下简称乙方)姓名:_____ 身份证号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介证明法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愿将其拥有完全产权的位于甘肃省定西市临洮县洮阳镇西关社区乜家巷第5号独院(其建筑面积135. 平米,产权证号)
的房屋一切合法产权,即原房屋产权主的《房产证》及原 《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甲方东院墙以外还有甲方约30平米过的宅基地﹚转让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该房地产相关的《国有土地建设使用证》同时出卖给乙方(附原房产证原件及该房产位置图),双方议定该房地产及建筑物总价折合为人民币叁拾万圆整(300000圆),
中介费 ( ),的价款出售给乙方。
二、本合同签定前,乙方给甲方﹙中介法人 的账户号:﹚ 打入人民币 拾万圆作为给甲方首付房款定金﹙特别注明,在银行打款时手续费乙方不付﹚后,甲方就开始办理有关手续,乙方付完首付房款后,甲方在绝不能把该房地产出售给第三者。否则甲方退清原款的同时付乙方总额50%的经济损失。当甲方把一切合法手续办理稳妥之后,剩余款甲方把房地产的一切合法手续,包括《房产证》及《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等转交给乙方后,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全部剩余房款(房屋如有应缴纳的一切费用及过户费等,概由乙方负担)。甲方把一切合法手续转交给乙方。一手交手续一手交清房款,若甲方违约给乙方赔赏总额的50%的经济赔偿,若乙方违约给甲方同等的赔偿。
三,违约责任
1, 根据甲方宅基地与邻居位置定界,甲乙双方与邻居协商认可签字即甲方宅院墙以东还有近30平米过的地方,邻居确实认可签字后 认可定界清楚无可非议签字生效,乙方完全在本宅基地上自由改建,四周邻居无权干预,如果有阻碍,说明该房地产不合法,甲方负全部法律责任,甲方退付乙方原总额的同时并付乙方总额50%的经济损失
2、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确实存在他项权利设定或其他产权纠纷以致影响到乙方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应赔偿乙方总额50%的经济损失。
3、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在乙方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甲方协助乙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双方实际交接之日起_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天内,将乙方已付甲方房款退还给乙方,并按总房款的50%赔偿乙方经济损失。﹙已付定金后暂时甲方房屋门上的全部钥匙完全由乙方替管理 ﹚
4、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确实没有产权纠纷,例如有关按揭,抵押债务宅基界定等等,今后在《房产证》及《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等项出现经济纠纷该甲方负全部法律责任 ,甲方均在交易前必须办理稳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5、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土地增值税由乙方向国家交纳,;
6、甲、乙一方或双方为境外组织或个人的,本合同应经该房屋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
四,甲乙及中介三方签字及身份证复印件
1、本合同(经甲、乙及中介三方签字)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3份,甲乙中介三方各执一份。
3,甲方本人签字含身份证复印, 甲方院墙以东邻居身份证复印
件及认可签字
甲方签字
乙方本人签字
中介法人签字; 含身份证复印件
年 月 日
最新房屋买卖合同 篇10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释义】延伸阅读:合同法全文
商品房买卖合同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释义】本部分条文是确认买卖双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本条款提示点:
1、出卖人的主体资格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将房地产开发企业分为专营开发企业和兼营开发企业,但无论是哪种类型,都需要具备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颁布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不具备开发资质或开发资质已被取缔的企业不能作为出卖人与相对的客户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违者订立的合同无效。
2、买受人的主体资格
(1)凡具备民事权利能力的法人和自然人均可作为买受人,
(2)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方可作为签约人订立合同,
A.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订立的合同须经其监护人追认方可生效(已满16周岁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除外);
B.精神病人或间隙性精神病人在精神病发作期间订立的合同须经其监护人追认方可生效,
(3)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的购房行为应当由其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签约,
(4)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无论以夫或妻的名义购买房屋,该房屋所有权一般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3、出卖人委托代理机构
近年来,开发商委托代理公司进行房屋销售的比例日益增加。在这种情形下,应当将代理机构的名称列入本合同,并如实填写。这样,既明确体现和保障了开发商、代理商之间的委托代理合同关系,也保障了购房人的签约知情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______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__、编号为________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_,规划用途为__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暂定名】__________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施工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
【释义】本条是出卖人拥有项目的取得和开发建设等前期手续告知义务的内容,目的是为保障买受人知情权。
本条款的提示点:
1、开发商土地取得方式
一般情形下,开发商取得土地的方式为受让国家出让的土地(出让)或转让受得他人已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土地(转让)特殊情形下方可获得国家得无偿划拨地(划拨),如开发商开发建设规划范畴内得经济使用住房。
未变更土地性质得集体土地使用权不能用作房地产开发;非用于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得划拨地不能用作房地产开发;工业用地出让地不能用作房地产开发。
2、土地使用年限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土地使用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规定:(一)居住用地70年;(二)工业用地50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需要注意的是,该使用年限起始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确定之日,而不是买受人订立购房合同之日;经济使用住房因其土地系划拨地,故不存在使用年限的问题。
3、商品房项目的名称无论是现定名还是暂定名,必须与商品发预售许可证或其他相关证件的描述一致。
4、开发商必须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方可申请商品房预售资格。因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之前除了知悉本条所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外,更有必要查阅开发商持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着重审查两点:一是看开发商是否已经足额支付土地出让金(未缴纳完毕土地出让金的开发商一般持有《临时国有土地使用证》而非《国有土地使用证》);二是看开发商是否已将土地办理抵押贷款(以土地作为抵押物办理贷款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上往往作备案登记)
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___________,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
【释义】本条是对商品房销售的描述。
本条款提示点:
1、期房与现房的比较
期房即预售商品房,是指消费者在购买时不具备即买即可入住的商品房,即房地产开发商从取得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为止,所出售的商品房为期房。现房指消费者在购买时具备即买即可入住的商品房,即开发商已办妥所售的商品房的大产证的商品房,消费者在签约后立即可以办理入住并取得分户权证。
期房相对于现房,具有下列特点:
优势:
(1)期房一般较现房便宜;
(2)期房的选择空间较现房大;
(3)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新楼盘品质较旧盘有明显提升。
劣势:具备延期交付、品质变差、权证不能按期交付等法律风险。
2、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法律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3、商品房销售的其他依据
一般来说,开发商除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外,还应具备下列证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即俗称的“五证齐全,方可预售”。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预售许可证有按栋编号发放、按批号编号发放等形式,购房人在购房时应“对号入座”,提高自身风险防范能力。
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___________【幢】【座】___________【单元】【层】___________号房。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___________,属___________结构,层高为___________,建筑层数地上___________层,地下___________层。
该商品房阳台是【封闭式】【非封闭式】。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释义】本条是对合同标的物的详细描述
本条款提示点:
本条涉及到若干建筑专业术语及建筑规范,购房人在购房时应更加切实注意。
1、商品房的用途与房屋结构
这两项对于开发商而言,是其确定工程建设成本的关键点,专业办公用写字楼的工程建设成本一般比砖混结构建筑物建筑成本高出数倍。因此,购房人在选购房屋时应当加以落实。
商品房的用途主要有居住、办公、商品、商住、停车等种类,其用途一经确定,合同双方不履行法律手续不得擅自变更。房屋结构主要有砖混、框架、钢混等几种,不同结构的房屋其使用功能和耐用程度各异。
2、层高≠净高
层高指一层地面至上一层地面的距离,净高则是指地面至天花板的距离,净高=层高-楼板厚度。
购房人在选择预售商品房时应考虑上述两者之间的差异。
3、阳台
阳台的封闭与否对计算商品房的建筑面积至关重要,根据现行《建筑面积计算规划》的规定,封闭阳台按全面积计算使用面积,而敞开式阳台则按全面积的一半计算使用面积。
4、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及使用面积之间的联系。
该套商品房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强体面积+阳台面积
第四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___________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___________币)每平方米______元,总金额(___________币)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万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___________币)每平方米__________元,总金额(__________币)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万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3、按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__________币)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万_____千_____百____拾______元整。
【释义】本条是关于商品房计价方式与价款的约定。
本条款提示点:
1、计价方式的改革
多年来,我国一直采用按照建筑面积计价的方式销售商品房,但该种计价方式却存在着诸多弊病,集中体现在总的公用建筑面积难以确定,公用建筑面积计算分摊复杂,开发商非善意误算等。随着房地产经济的活跃与发展,我国北京等地区已经推行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相信不久的将来,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将成为我国房地产市场的主要计价方式,使购房人真正能享受到“明明白白购房”的待遇。
2、购房人应注意商品房“价外价”问题
个别开发商除收取按面积记得的总价款外,还会向购房人提出收取配套费、教育实施费等其他收费项目,因此,购房人在支付房款时应当对这些收费项目加以关注,如开发商没有法定收费依据的,购房人可以拒付。
第五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_____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自行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 = ────────────────×100%
合同约定面积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释义】本条是对房屋面积确认依据及房屋面积差异处理方式的约定。
本条款的法律依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接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 %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 %以内(含3 %)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 %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 %以内 (含3 %)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 %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 = ────────────────×100%
合同约定面积
本条款提示点:
1、面积确认标准
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或套内建筑面积为面积确认的依据标准,但购房人在签约时亦可主张上述两项面积同时作为依据标准。
2、产权登记面积与购房人实际所得面积不符时的处理
产权登记面积是指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登记的面积,一般情形下产权登记面积即等同于购房人实际所得到的面积,但如果产权登记测绘单位所作出的测量结果与购房人的实得面积不符,购房人依旧有权利聘请专业测量公司重新测量,并要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原产权登记面积作出修正处理。
3、自行约定的方式
基于设计原因,施工原因以及其他原因,开发商在预售商品房实往往不愿意接受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签订面积差异处理条款,而建议购房人选择自行约定的方式,常见的约定方式包括:
(1)买受人不要求退房,按照产权登记面积和原约定每平方米价格实施多退少补;(该条款的约定从法律上分析仍然存在问题,如某合同原定面积为80平方米,建成面积达120平方米,即使开发商主张该特别约定,由于约定面积差异已经对原合同造成了实质性破坏,法院最终还是会按法定标准而不会按约定标准裁决)
(2)正负3%内实施多退少补,多于3%部分按原单价打折计算房价;少于3%部分按原单价上浮一定比例退还房款;
(3)将《办法》规定的临界点3%调整为临界点5%;(从开发商的利益分析,此条款最符合其利益)
(4)总价包死条款,即无论产权登记面积是否与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均按约定总价计算房款。(对于广泛采用通用文本约定的楼盘,购房人可选择性使用该条款。就笔者的个人阅历,很少有开发商在交房后因为测定面积比约定面积少而退款的,而建成后要求购房人补缴购房款的却是屡见不鲜。)
相比而言,上述约定方式均没有本条款第二种方式那样更能维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建议购房人在签订合同时选择该种面积差异处理方式。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拟定的“北京版式范文本”中采用的是建筑面积差异与处理条款,更重视了对购房人权益的保障。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释义】本条是对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的约定
本条款提示点:
1、一次性付款
(1)一次性付款的本意是指购房人在约定期限内向开发商支付完毕100%的购房款,但在实践当中,不少开发商同意选择一次性付款的客户在签约是只支付90%-95%的购房款,留存5%-10%的购房款至房屋交接或权证发放时再行给付。
(2)开发商为鼓励购房人选择一次性付款方式,往往会在商品房定价的基础上给予一次性付款购房人一定比例的折扣。购房人如选择此种付款方式,可以适时提出折扣请求。
2、按揭付款
(1)按揭付款不属于分期付款,现在开发商与银行已经在付款方式上取得可高度一致,就是银行为按揭客户向开发商提供一次性付款。对开发商而言,按揭购房人在完善其按揭贷款手续后就已经获得了银行支付的全额房款,购房人只是按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逐月向银行还款而已。
(2)按揭付款方式所产生的法律关系:
A.主合同关系有两个:一是开发商与购房人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二是购房人与银行之间的借款合同关系,
B.从合同关系有三个:一是购房人以所购物业作为抵押物与银行之间发生的抵押合同关系;二是开发商为购房人贷款而向银行提供的保证合同关系(有的银行还要求开发商提供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担保);三是银行与开发商之间的回购法律关系,即当购房人逾期未还款构成违约,银行依法处分抵押房产,开发商向银行承诺无条件回购该房产,并将回购房款优先直接清偿银行贷款本息,对此购房人在按揭贷款合同中予以书面确认。
(3)按揭付款条款在签约时属于效力待定的条款,该条款生效的必备要件是银行同意向按揭购房人发放贷款,并与其签订《借款合同》,如属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银行拒绝为购房人提供按揭贷款的,则该条款对买卖双方不具备约束力,由此造成《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履行双方互不负违约责任,当事人双方可以请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购房人。但如是因为买、卖双方作为或者不作为的行为导致银行按揭不能,则需要由责任人承担其相应的违约责任,如购房人不提供或提供虚假的申贷资料,开发商拒不承担银行要求的保证担保责任等。
(4)按揭付款方式后续法律问题
A.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按揭贷款的目的无法实现,买卖双方及银行均有权解除按揭贷款合同,开发商应将所收款项分别退还给购房人和银行;
B.开发商作为担保人为购房人按揭贷款提供保证担保的方式有两种:一是阶段性保证担保,即开发商提供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为按揭贷款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购房人获得分户产权证并将其房屋所有权办理他项权利登记之日止;二是全程保证担保,即开发商在购房人向银行偿还全部贷款本息之前均需承担保证担保责任。按最高院司法解释的规定,购房人未按照按揭贷款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但是已经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并与银行办理了商品房抵押登记手续,银行如起诉购房人要求偿还贷款本息或主张房屋优先受偿的,不应当追加开发商为共同被告,开发商提供全程担保的除外。如果银行起诉时买卖人与银行尚未完善抵押登记手续,则开发商无论是提供哪种方式的保证担保都会被列为共同被告。
开发商尽早为购房人办理分户权证的意义不仅是履行自身《商品房买卖合同》所约定的义务,还具备解除自身担保法律风险的功能和作用。从近年法院受理的案件类型分析,按揭购房人逾期付款违约纠纷已成为一类主要民事纠纷,即每个楼盘都存在着一定比例的按揭购房人逾期不归还银行贷款的风险隐患,开发商如不重视此类纠纷的预防和风险防范,将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第七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___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__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_(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释义】本条是对购房人逾期违约金责任进行约定的条款
本条款提示点;
1、逾期付款违约责任分析
逾期付款是买卖合同中的一种典型违约行为,逾期付款未达一定期间,构成根本违约。构成一般违约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履行合同并支付一定的违约金;构成根本违约的,守约方除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外,还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承担由于终止合同所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
基于一般违约与根本违约的理论依据,示范文本建立了两种相辅相成的违约责任救济方式。
2、如何设定一般违约与根本违约的合理期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从上述司法解释分析,基于商品房买卖合同所涉及的标的物是一项重大资产,司法解释的拟定者期望买、卖双方都给予违约方相对较长期限的包容和理解,不主张权利人过快的享有单方解约权。因此,我们建议:在设定本条所规定的开发商有单方解约权的期间条款时,一般应定为3个月为宜,至少不应少于2个月,如果购房人在签订之后由于偶然性原因造成流动资金周转困难而不能如期履约,购房人亦有合理期间进行调整。
3、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的设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该《解释》第十七条又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发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结合上述两条司法解释,逾期付款违约金设定的标准一般应设在下列区间内:不低于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标准,不高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率的130%.设定的标准如果低于或高于上述期间,都有可能导致约定的条款存在法律效力上的瑕疵。
#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标准:
1996年5月16日前:每天万分之三,年利率为10.95%;
1996年5月17日——1999年1月29日的每天万分之五,年利率为18.25%;
1999年1月30——20xx年11月21日的每天万分之四,年利率为 14.6%;
20xx年11月22日——20xx年3月16日的每天万分之二点一,年利率为7.665%;
20xx年3月17日至今,在贷款合同中签订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30%-50%.
个案分析:李小姐每月要还银行贷款5000元,按照银行对大多数客户执行的5年期
最新房屋买卖合同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
已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1、甲方自愿将坐落在____________(建筑面积壹佰伍拾壹平方米,二层,杂房面积约贰拾平方米)房地产出卖给乙方。四界以证号上所标为准。
2、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元)。付款方式,双方签定合同时一次性付清。
3、甲方保证该房屋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该房屋未办房产证手续,如乙方要办理手续,新产生的有关税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屋过户手续。
4、甲方应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房产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争议,交付该房时,甲方不得损坏该房屋的结构。
5、合同签定后,如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应向对方支付_________万元违约金。
6、本房屋买卖合同书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房屋买卖合同 篇12
出让方(简称甲方):许某某,男,汉族,1970年3月4日出生,住四川省大竹县月华乡00000组,身份证号:电话:
受让方(简称乙方):绕某某,男,汉族,1970年9月9日出生,住四川省大竹县月华000000组,身份证号:x电话:000000
甲方将自己拥有的竹阳镇某某门市(面积为45.99平方米)出卖给乙方。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该房屋的转让,达成如下协议:
一、物权依据
该房屋为四川省大竹县某某门市。20xx年00月00日大竹县国土资源局颁发土地使用证号为大竹县国用(20xx)第000000号,房产证号为大竹县房权证竹阳镇字第000000000号。
二、房屋价款
甲方与乙方约定出售税后总价款人民币265080元(大写:贰拾陆万伍千零捌拾元整)。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本协议签定之日后,乙方向甲方付清总购房款,收款详见收款收据或银行转账凭证。
四、交房时间:20xx年12月30日(该房屋为普通装修房,有水电户头各一个,乙方接房后水电户头不过户到自己名下)。
五、甲方把房屋交付给乙方后,乙方在装修过程中,不能擅自改变房屋的主体承重结构,否则出现质量问题一概由乙方负责。(包括经济责任、法律责任)
六、特别约定
甲方保证该房屋无抵押、出售、租赁等现象存在,也无任何债权债务纠纷。
七、房屋过户
甲乙双方约定在20xx年12月30日前,甲方将房屋产权过户到乙方名字下,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双方不得反悔,任何一方反悔,违约方一次性支付给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伍万元整。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壹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最新房屋买卖合同 篇13
[案情]
原告:顾连群。
被告:杜涛。
1993中7、8月间,原告顾连群与被告杜涛口头商议,由原告将自己拥有产权的座落于本市闵行区莘庄镇莘凌路的平房二间(建筑面积为151平方米)以58万元的价格出售给被告。同年8月12日,原、被告出于少缴税费等原因,在签订由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印制的《房屋买卖契约》时,将上述房屋的买卖价格议定为人民币30万元。该契约还载明:被告向原告预付购房定金15万元,本契约经房地产交易主管部门批准后,该定金可抵作购房价款。
同年8月23日,原、被告又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契约》明确莘凌路197号平房二间的买卖价格为58万元,被告应在1993年8月31日前向原告预付购房款30万元,原告在收到预付款后2日内交房屋钥匙给被告,其余28万元房款在1994中3月底前付清。该契约还载明:交至房地产交易主管部门、房屋总价为30万元的买卖契约只是为了应付办理房屋产权证过户之用,不作为双方买卖房屋的正式契约,无任何法律效力。
1993年8月31日,被告向原告支付了购房款30万元,原告也将上述房屋交付被告。1994年1月15日,原、被告前往闵行区房产交易所办理有关房屋买卖过户手续,双方按房价为30万元的买卖契约,缴纳了有关产权移转手续费、契税、超标费等费用。1994年4月11日,被告又开出了金额为28万元的转帐支票一张,用来支付原告剩余房款,后因存款不足,遭信用社退票。同年5月30日及6月2日,被告又分别支付给原告房款4万元及8万元。1994年9月
12日被告领取了上述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并在该处开设了酒家。同年9月30日,被告又开出了二张转帐支票,金额分别为14。399万元及2万元,其中3990元为利息,因支票大写不规范及过期支票,又遭信用社退票。原告多次向被告催付其余房款,被告于1994年l1月5日,向原告出具了欠条,言明欠顾连群人民币16万元。1995年1月24日,被告又支付给原告3万元。尚欠的13万元,原告多次催讨未果,逐诉至法院。
原告顾连群诉称:其为了将平房二间出卖给被告,双方于1993年8月先后订立了二份房屋买卖契约,其中12日订立的契约将房价定为30万元,23日订立的契约,将房价定为58万元。双方还约定,房价为30万元的契约只是为了应付办理房屋产权过户,不作为双方正式的房屋买卖契约。后双方为了少缴税费,去房产交易所办理了30万元房契之交易过户手续。被告在办理过户手续前后,共向原告支付45万元房款,尚欠的13万元房款,以种种理由拖欠不讨。故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给付13万元。
被告杜涛辩称:其为了向原告购房,确与原告订立二份房屋买卖契约。但双方去房产交易所办理房屋买卖过户手续,是按房价为30万元的契约申报的,该契约应受到法律保护。而房价为58万元的房屋买卖契约,未获有关部门批准,是无效的,现原告已得到45万元,其中15万元属不当得利,应予返还。对于原告之诉讼请求要求驳回。
该案在审理期间,杜涛对其提出的多支付的15万元房款,应由原告返还之说,明确表示不作反诉请求。
[审判]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当事人的民事行呜须符合法律规定,不得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原、被告为达到少缴税费等目的,恶意串通,故意将双方谈妥的房屋买卖价58万元,
以30万元的价格向闵行区房产交易所申报并办理有关产权过户手续。现房价为30万元的房屋买卖契约虽经房产交易所审核批准,但该契约乃当事人瞒报房价所致,其偷逃国税的行为损害了国家利益。故该契约当属无效。然房价为58万元的契约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双方也确实是在按此协议履行,只因被告未付清房款而引发诉讼。鉴于本案的实际情况,本院责令当事人按58万元的房屋买卖契约补办有关手续。对于原告的诉讼请求应予以支持。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58条第l款第(4)项、第(7)项、第84条、第l08条之规定,判决被告杜涛给付原告房屋买卖欠款13万元。案件受理费人民币4110元,由原、被告各半负担。被告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上诉理由仍是一审时所持的理由,并认为原审法院判决错误,二审法院应予改判,驳回顾连群的诉讼请求。原告则要求维持原判。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顾连群与杜涛为达到少缴税费等目的,故意将双方谈妥的房屋买卖价格人民币58万元,以人民币30万元的价格向闵行区房产交易所申报并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的行为是错误的,应予批评教育。一审法院责令双方当事人按人民币58万元的房屋买卖契约补办有关手续是正确的。一审法院根据房屋买卖价格人民币58万元的契约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杜涛已付给顾连群房款人民币45万元,尚欠人民币13万元的事实,依法判决杜涛给付顾连群房屋买卖欠款人民币13万元是正确的。一审沈院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审判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杜涛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并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53条第l款第(1)项的'规定,判决驳回杜涛的上诉,维持原审判决。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4110元由杜涛负担。
[评析]
解决本案的关键,在于如何看待双方签订的房价为30万元及58万元的二份房屋买卖契约的效力。
关于房屋买卖价格为30万元的买卖契约效力问题。众所周知,房屋的买卖,当事人须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双方之所以签订该契约,也正是为了去房产交易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国家向当事人征收各种税费是按房价的一定比率收取的。当事人缴纳费用的多少直接与他们申报的交易价格相关。故本案原、被告出于少缴税费的目的,经合谋故意将早已谈妥的58万元买卖价格,以30万元向房产交易部门申报并办理有关手续,其恶意显而易见。该契约虽经房产交易所审核,被告也已领取了房屋产权证,但该行为是双方当事人用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其性质是瞒报房价,偷逃国税,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行为或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均是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从行为开始时就没有法律约束力。故30万元房价的房屋买卖契约当属无效。如何看待房屋买卖价格为58万元的买卖契约。该契约所确定的58万元房价,先由双方口头谈妥,后又以书面形式确立。在契约中除明确房价外,还规定房款的支付期限和交房的办法。并特别载明双方交到房产交易部门房价为30万元的契约不是正式契约,只是为了应付产权过户之用。可见双方的房屋交易价为58万元才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纵观被告支付房款的情况,也不难看出当事人是在按58万元的契约履行,被告对未给付的款额,也向原告出具了欠条。由于被告对13万元欠款拖欠不付,才引发原告诉讼。由于58万元房价的买卖契约未经房产交易部门审核,故该契约尚未生效。法院在审理中发现当事人的错误行为除进行批评教育外还应责令当事人按58万元的房屋买卖契约补办有关手续,补缴有关税费的差价。使当事人少缴税费的目的不能得逞,国家利益得以维护。
只要正确把握上述二份房屋买卖契约的性质,法院处理案件也就游刃有余了。据此,一审法院判决杜涛给付顾连群欠款人民币13万元是正确的,对双方当事人的错误行为,以诉讼费各半负担予以体现,也是妥当的。故二审法院驳回杜涛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是正确的。
最新房屋买卖合同 篇14
出卖人:
买受人姓名:
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__层__号房。该商品房的用途为__,属__结构,层高为__米 ,建筑层数地上__层,地下__层,暂定名__。该商品房阳台是【封闭式】【非封闭式】。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共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平方米
第二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__元,总金额(人民币)__千__百__拾__万__千__百__拾__元整。
第三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规定按照房地产管理局相关部门实测面积,多退少补 ;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__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买受人在签订本合同时,一次性付清所购房屋全部房款。
2、分期付款
第五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_2_种方式处理:
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_30_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五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30_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_5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五_。
第六条 交付期限
出卖人在__年_月_日前,将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_180_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2.遇政府规划变更;
第七条 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1.水、电设施在房屋交付时达到使用条件;
2.暖气设施在房屋交付后第一个采暖期达到使用条件;
第八条
1.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归出卖人所有;
2.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归出卖人所有;
3.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命名权归出卖人所有;
4.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命名权归出卖人所有。
第九条 买受人的房屋仅作__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 本合同共__页,一式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___年__月__日
___年__月_日
最新房屋买卖合同 篇15
出卖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买受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其拥有完全产权的位于的房屋建筑面积___平方米)以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_仟____佰_____拾____元整(¥__________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
二、本合同签定前,该房屋如有应缴纳的'一切税费,概由甲方负担。该房过户中所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等一切税费概由乙方负担。
三、乙方在签定此购房协议时,由乙方一次性将房款______元付给甲方,(在签定本购房协议时乙方已付清了房款,此协议亦作为收款收据用,)。银行贷款在签定合同后由乙方负责。
四、特别约定:因该房产暂未过户,如果过户时甲方必须无条件、随时配合乙方到房产等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乙方收到该房后,不论以后房价涨跌,双方都不得反悔,甲方更不得以房价涨跌等任何理由而不配合乙方过户。
五、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他项权利设定或其他产权纠纷以致影响到乙方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2、乙方在房屋过户时,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必要时必须提供相关证件及证明,以便乙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如果甲方不能积极配合乙方,属违约,则应赔偿乙方相关的经济损失。
六、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最新房屋买卖合同 篇16
房屋买卖合同
卖方(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
买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产状况
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所有的位于 的房屋,该房产的产权证号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小房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该房所占土地的使用权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证号为 。
第二条抵押情况
甲方保证该房产未设定抵押权,无任何权属纠纷,保证能顺利办理过户手续,否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甲方双倍返还定金。
第三条价格条款
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上述房产的交易单价为人民币 元/平方米,(地下室/小房)单价为人民币 元/平方米,(自行车库/汽车库等)单价为人民币 元/平方米,以上合计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小写 元)。
第四条定金条款
乙方于 年 月 日已向甲方支付的定金 元(大写)(小写 元)人民币,在乙方支付首付款时充抵首付款。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共同与 市房地产市场综合服务中心(简称服务中心)签订《 市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即到 年 月 日止),乙方将首付款 万元(大写)(小写 万元)存入服务中心专用账户。剩余房款由乙方申请银行按揭贷款,由银行将贷款转入服务中心专用账户。如果银行实际审批数额加上首付款不足购房全款,乙方应在 天内一次性补足存入专用账户。产权过户登记完成,确认乙方可以领取房产证后,再由专用账户将全部购房款划入甲方账户(账号: )。
乙方积极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付款义务,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支付首付款,逾期以首付款为基数,自约定付款日次日起,按每日 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 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不退还定金。
乙方逾期支付尾款超过 天,乙方应以欠款数为基数按每日 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税、费分担
甲、乙双方办理房产过户等手续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用,按法律规定应该由卖方承担的由甲方承担,应该由买方承担的由乙方承担。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划拨取得,根据有关规定,其转让需交纳土地出让金,双方约定,该费用由 方承担。如果一方没有按照上述约定缴纳相关税、费,另一方可在垫付后向对方追偿,并由违约方承担 元的违约金。
第七条房屋产权转移登记
全部购房款转入服务中心专用账户 日内,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把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变更至乙方名下。如果甲方逾期不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变更登记,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由甲方 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房屋交付
甲方于 年 月 日将该房屋腾空交付乙方入住,并协助乙方在入住后 天内将上述房产内的水、电、有线电视、煤气、集中供暖等设施的用户证及交费卡更名后交付给乙方,甲方保证在交付房屋时将上述设施的费用结清。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天,按总房价款的万分之 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户口迁出
甲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甲方逾期迁出户籍关系的,每逾期一天,按总房价款的万分之 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装修及设施设备等情况清单
甲方交付房屋的附属设施或装饰装修不符合清单的,按不符部分的□约定价值/□评估价值/□市场价格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若乙方中途毁约,应在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自违约之日起____日内支付甲方本房产成交价格的 作为违约金。甲方应在____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自 之日起,按 利率计/□不计利息返还给乙方。
2、若甲方中途毁约,应在 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____日内将已付款□自 之日起,按 利率计/□不计利息返还给乙方,同时支付乙方本房产成交价格的 作为违约金。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 份,各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由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十五条其他事项
甲方指定的收取购房款账户信息:
户名:账号:开户行:
卖方(甲方)(签章): 买方(乙方)(签章):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于 地区。
最新房屋买卖合同 篇17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公证人: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让、互谅、公平、自愿的原则,达成宅基地买卖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甲方愿将座落张楼乡茶庵村丰李组北边建设用地,路西侧,门面两间宅基地面积宽_______,南邻以人民币给乙方。
二、乙方先支付作为预付款,在甲方付款________元(大写元(大写)______个月做好建房准备)。出售处建房时,无四邻权属纠纷,顺利做完地梁后一次性付清余。
三、甲方保证宅基无任何四邻纠纷,无与宅基相关的债权纠纷,若有纠纷,甲方有权全力协助乙方调解。
四、本合同甲乙双方签订后不得违约,一方若违约,将支付对方该宅基款50%作为违约金。
五、本合同受《合同法》保护。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六、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及公证人各持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公证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最新房屋买卖合同 篇18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地产出卖给乙方。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即人民币小写 。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即小写。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个月内,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定金从中扣除),首付款之外的款项通过银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关期限和程序按照所在按揭银行规定办理)。
五、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
六、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由 方承担。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产过户手续,待房产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时,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额。
八、甲方应在前将该房产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
九、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该方应向对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一方如不能按规定交付房产或按规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应向对方支付五十元罚金
逾期30日视为毁约;如因政府及银行规定,本合同涉及房产手续客观上不能办理过户或银行不能办理按揭导致合同解除,不适用本条款。
十、交付该房产,甲方不得损坏该房产的结构、地面和墙壁及不适移动的物件。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十二、附加条 款: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年 月 日
最新房屋买卖合同 篇19
合同号(No):SF
售房人: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购房人: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见证方: (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苏州市相关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在合法、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已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取得位于天津市 区(县) 的房屋所有权证书( 字第 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书( 字第 号)。甲方自愿将座落在 区 的 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对该房屋已作充分了解并实地看房,对该房屋现状无异议,愿意购买该房屋。
2、该房屋的基本情况如下:
房屋性质: 所有权人: 房型: 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产权证/房本上登记的建筑面积为准)。楼层: 总层数: 土地性质:出让/划拨附属设施:
第二条:成交价格
甲、乙双方协商后的实际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该房屋产权或租赁权过户时的相关费用由 自愿承担,(该房屋产权或租赁权过户费用的计算依据是指定评估机构对该房屋的评估价格,而非丙方提供的交易参考价和甲乙双方商定的实际成交价。)该房屋配套设施过户的'相关费用由 承担。
第三条:中介信息服务费及支付
甲、乙、丙三方签订本合同时,甲方须向丙方交纳中介信息服务费人民币 元整(大写),乙方须向丙方交纳中介信息服务费人民币 元整(大写).
第四条:付款约定(本条各款项均不计利息)
1、乙方向甲方的交款约定:
(1)乙方于 年 月 日交付定金人民币 元整(大写);
(2)
乙方按约定交清全款后,甲乙双方开始办理该房屋的过户手续。
2、丙方对甲方的乙方所贷款部分的付款约定:
(1)待该房屋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他项权证下发)后丙方支付给甲方总房款的80%,甲、乙双方物业交割完毕且确认该房屋费用交接清楚后三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付款时间顺延),结清余款。
(2)
第五条:相关事宜
1、若乙方需要贷款并请丙方为其承担他项权证办理之前的担保责任,则以丙方的评估价格作为乙方贷款和丙方承担担保责任的依据,乙方需向丙方支付相应的贷款手续费,办理贷款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2、丙方为甲乙双方提供交易机会,丙方应如实传递甲方或乙方所提供的信息,就有关政策法规进行咨询,并协助甲乙双方办理产权或租赁权过户手续,甲乙双方须在 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应的合法证件,否则视为违约。
3、甲方承诺于 腾空该房屋,并将该房屋钥匙交于乙方。甲乙双方自行办理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物业管理及户口迁移等过户手续及相关费用的交接事宜。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对该房屋权属证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全责。甲方须保证该房屋权属无争议,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权属纠纷或债务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并承担一切后果及违约责任。甲方保证该房屋符合国家及苏州市房屋上市的有关规定及政策法规,且甲方有权将该房屋上市交易,否则引起的法律和经济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乙双方须保证该房屋结构无拆改或拆改得到相关管理部门的同意并持有合法、有效证件,若因此影响办理过户手续,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违约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3、甲方在本合同签定后,应保证该房屋的装修及配套设施与签定本合同前相符,否则按甲方违约处理。
4、甲方认可乙方贷款方式付款时:
(1)贷款过程中,乙方提出终止贷款行为,则乙方须补齐所差房款,继续履行该合同,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已交纳的服务费不予退还。
(2)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与证明的真实、可靠。如因证明不属实或其资信度不够造成的贷款未果,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及经济损失。
(3)乙方须按照约定按时到指定银行办理贷款手续,否则贷款延期责任由乙方承担。
(4)甲、乙任何一方解除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或发生本条第1、2、3款违约现象,均由违约方向另一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确定的该房屋成交价格的 2%作为违约金。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总额的,责任方应据实赔偿,且丙方所收取的本合同中约定的中介信息服务费一律不予退还。
第七条:免责条款
如因洪水、地震、火灾或法律法规变化、政府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全面履行的,甲、乙、丙三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约定其它事宜
第九条:其它
1、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丙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
2、 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四份,一份两页,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各种手续交接清
楚,本合同自动作废,并由丙方收回。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代理人: 代理人: 经手人: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签约连锁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最新房屋买卖合同 篇20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市场经济体制发展及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房屋买卖现象已相当普遍,且愈演愈烈。无论是经济发达地区还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房屋买卖都已大量存在,特别是城乡结合部是农村房屋买卖的主要区域。这就不可避免地产生了大量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从审判实践来看,主要涉及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和所有权的认定两个问题。
一、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问题
目前我国法律未明确规定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问题。但是,农村房屋的买卖必然导致宅基地使用权的转移。宅基地是农民的重要财产权利,我国法律、法规严禁宅基地进入市场进行交易。《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国务院办公厅早在1999年就在《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通知》作出了“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的规定。由于宅基地关系到农民的基本居住条件,所以上述法律明确规定获得农村宅基地要受农业人口身份上的限制,只有具有农村户口的人才能在本集体所有土地范围内申请宅基地。
因此,对于城市居民购买农村房屋和具有农民身份但双方非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情形,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应以认定无效为原则。对于双方均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情形,因这类购房者具有在该地申请宅基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这便排除了宅基地不能进行流转的障碍,只要买卖双方所订立的买卖合同符合《合同法》关于合同效力的要件,原则上应认定为有效合同。
二、农村房屋所有权的认定问题
《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房屋固然属于不动产,依照物权法的物权公示原则及相关规定,不动产是需要初始登记的,转让时则需过户登记。但对于农村房屋,其不属于商品房,自身具有特殊性。针对当前农村房屋的所有权大部分没有登记的现状,我国亦没有强制性的规定要求农村房屋所有权的认定必须办理初始和变更登记。
因此,当前农村房屋所有权的取得如果以登记为生效要件,未免脱离实际。登记的首要意义在于物权变动的公示与公信。在农村,由于国家对农村宅基地的申请人有着严格的规定,这样在客观上就限制了拥有农村房屋的人群大都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可以说人人都处在一个“熟人社会”,并且村民之间大多都参与彼此的房屋建设,相互之间仅通过占有行为就已经能起到客观公示作用。村民委员会的见证和记录即完成了公示的作用,并不需要更大范围的公示,即使登记其效果也不一定比村民之间的监督更有利。
对于当前农村房屋买卖的现状,一方面对于合法有效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所有权即使没有进行变更登记,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应确认买受人取得了房屋所有权。如:房屋买卖行为经过了村民委员会同意,买受人支付了房款并实际占有。
另一方面,有条件的地区应开展集体土地房屋普查登记,建立较为详细的产权产籍资料。房屋登记机构要积极开展工作,可以联合国土、规划等部门,依靠乡镇及农村基层组织对城镇规划区内的集体土地房屋进行普查。通过普查登记,建立起较为详尽完整的产权产籍资料,为推进农房登记打好基础。
最新房屋买卖合同 篇21
甲方(出卖人):_______
乙方(买受人):_______
就甲方出售、乙方受让甲方名下_______房屋一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咨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出售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位于: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__。
本房屋为央产房或经济适用房、房改房,甲方已取得上市出售备案表,可以合法出售。
本房屋用于自住,未出租,无它项权利设置;
或,本房屋用于出租,租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终止,承租人已书面声明放弃优先购买权,不购买此房。(附声明附件)
或,本房屋的共有权人_______,其已书面声明放弃优先购买权,不购买此房。(附声明附件)
第二条:成交价格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房屋成交价为人民币_______。
第三条:付款方式
采取一次性付款;
或分期付款,具体付款时间:_______。
第四条:房屋实际交付时间
甲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将房屋腾空,交付乙方占有使用。在此之前,乙方无权要求提前交房。
第五条:付款时间与产权过户时间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约定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共同办理产权过户,具体方式如下:
第六条:房屋交付时的状况
具体见附件。
第七条: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的承担
房产过户前的水、电等实际发生的费用及物业费用等由甲方承担;交付后由乙方承担。在房屋过户之前前往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物业交接。
第八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根据房管局的要求准备办理过户所需的身份证明文件及其它法律文件,如因甲方原因(房管局的工作安排或不可抗力除外)造成过户迟延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总价_______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_______天仍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或甲方违约不办理过户的,乙方有权要求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总价款,并要求甲方支付房屋总价款的违约金;
如因乙方原因(房管局的工作安排或不可抗力除外)造成过户迟延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向甲方交付房屋总价_______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_______天仍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或乙方违约不协助办理过户的,甲方有权要求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房屋总价款_______的违约金。
如甲方未按约定日期腾房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交付房屋总价_______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_______天,乙方有权要求腾房,行使房屋的所有权。
如乙方未按约定方式交付房价总款(银行正常工作安排或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交付房屋总价_______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_______天仍未交付房价总款或拒绝交付的,甲方有权要求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房屋总价款_______的违约金。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履行协议中的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选择其一)。
第十条:定金条款
签订本协议时,乙方向甲方交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万元整,此定金在支付房价款时实际充抵。
本协议共_______页,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办理过户时交房管局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委托代理人):_______
乙方: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附:
1、甲方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乙方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交易房产证复印件一份;
4、房屋交付时财产清单一份;
5、承租人声明一份或共有人声明一份等。
最新房屋买卖合同 篇22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并经房屋宅基地所有权人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现甲方自愿将甲方合法拥有的坐落在__省__市__区__号__楼(层)室的房屋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房屋的使用权同时转让给乙方。乙方也充分相识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购买该房屋,该房屋始建于___年,房屋结构为__结构,层高为__层,建筑层数地上__层,建筑面积_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平方米)。
第二条 价格
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按套(单元)计算,每套单价__元,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即人民币小写__元。
第三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1、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购房款(人民币___元),由银行直接划拨给甲方指定账号。因甲方提供指定账号错误等原因造成甲方购房款无法到账的责任由甲方全部承担。乙方出具银行划拨凭证,甲方应开具收款收据或收款证明。
2、其他付款方式:
第四条 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购房款到账之日起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如遇房屋正在出租,自交房之日起,租赁关系自动转为乙方,由乙方负责收租。
第五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额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届时将由乙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费用,并向甲方支付购房款10%违约金。
第六条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总款向甲方索赔倍处罚赔偿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七条 关于合法、权属的约定
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并已经取得全部共有人的一致同意。合同生效后,如遇政府征地拆迁,房屋的拆迁利益(包括拆迁补偿款、回迁房等)全部归乙方所有。甲方房产合法继承者,不得向乙方收回乙方所购买的房屋及所有权。
第八条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具有同等效力。附件包括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甲方拥有房屋合法所有权证明、甲方和宅基地所有者签署的赔偿协议复印件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双方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
第十四条 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生效,一式两份,每份共三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日期:
最新房屋买卖合同 篇23
甲方(出卖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购买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房屋买卖一事,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基本情况
1、甲方自愿将以下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购买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2)该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聊房权证新字号;
2、附属于该房屋的阳台、走道、楼梯、电梯、楼顶、装修、卫生间、院坝等其他设施、设备将随该房屋一并转让,且转让价格已包含在上述房屋的价款中,乙方不再另行支付价款。 第二条 保证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没有设定担保、抵押等任何权属纠纷,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 房价款与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上述房屋总房价款为人民币 元整(小写:¥ 0.00元),此费用不包含房屋过户有可能产生的一切税费等费用。房屋过户产生的一切税费等费用由乙方一方独自另外承担。
2、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0.00元)。
3、甲方在每次收取付款后,应当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并注明收款时间。
第四条 交付期限
第五条 违约责任
3、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如任何一方违反上述合同规定,则守违约方有权解除合¥0.00元)。
第六条 其他1、该房屋正式交付前,甲方应结清物业管理、水、电、燃气、等相关杂费。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4、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属登记机关一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最新房屋买卖合同 篇24
出卖人的权利主要有:
1、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收取房屋价金。
出卖人可以自己请求买受人交付,也可以诉诸法院请求追交,甚至可以因买受人未按规定交付货主而解除合同、合同解除的同时,出卖人有权要求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
2、出卖人有按规定的时间和方法向买受人交付房屋的权利。
如果超过规定的时间买受人不接受房屋,在此期间房屋发生意外而毁损、灭失,出卖人不必承担责任。
出卖人的义务主要有:
1、按约定的数量(间数、面积等)交付房屋。
这是出卖人一项基本的义务。即出卖人应该按照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交付符合合同规定的'面积或间数的房屋,否则就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保证房屋所有权的转移。
保证将所出卖房屋的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亦是房屋出卖人的一项基本义务。以下几种情况的房屋买卖一般不能保证房屋所有权的转移:①出卖人不是房屋所有人;②出卖人将产权人去向不明或房屋所有权正处在争议中的房屋出卖的;③设有抵押权、典当权等他项权利的房屋,未征得他项权利人的同意情况下出卖的房屋;④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滥用代理权所进行的房屋买卖⑤出卖人在没有征得共有人同寻情况下把共有房屋出卖的;⑥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房屋共有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将房屋售与他人的;⑦国家批准证用或拆除的房屋出售的,不能转移房屋所有权;⑧违反有关法规规定出售房屋的。
最新房屋买卖合同 篇25
近日,住建部和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布了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在新版预售合同中,就销售备案、补充协议、信息保护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针对开发商“一房多卖”、返本销售、楼盘烂尾、未履行保修义务等问题作出引导,有效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一、引导开发商作出承诺,禁止售后包租、返本销售
从立法、合同的角度进行了明确,加大了保护买受人知情权的力度,既引导开发商以诚经营,又明确了如开发商违反自身承诺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更好的保护了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二、预售资金监管,防止烂尾楼项目
增加了旧版本中没有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条款,以促使开发商积极完成项目建设,避免开发商将建设资金挪作他用及烂尾楼出现而给购房者造成巨大损失的.法律风险。
三、提醒购房者先验房,验收合格再收房
新版本增加先验房、验收合格再收房的合同条款,改变了长期以来的先交房再验收的交易惯例,体现了保护购房者接收到合格房屋的权利,同时降低了购房者的维权成本,提高了购房者的合同地位。
四、开发商未履行保修义务,消费者可自行维修由开发商承担费用
某些开发商在交房后便将协调、保修责任交给物业公司,而物业公司又经常出现维修拖延、推诿等情况,这给购房者造成了诸多不便
及损失。通过本条的约定,开发商将无法置身事外,而需自己履行维修责任,购房者维权将更加便捷。
五、督促开发商30日内进行销售备案
这既保护了购房者的知情权与选择权,又预防了因开发商在签订合同后不及时办理备案手续而出现的“一房多卖”等严重损害购房者合法权益的情况发生。
六、保护买受人信息,不得对外披露
以合同方式保护了买受人的个人隐私,使购房者走出受电话、短信骚扰而投诉无门的尴尬境地;同时加大了开发商的法律责任,防止其滥用购房者信息而给购房者造成困扰和损失。
七、开发商不能通过补充协议减轻自己的责任
新合同文本将改变购房者的弱势合同地位,合同中若存在不合理的加重购房者责任、排除购房者主要权利或开发商减轻、免除自身应承担的责任,将均视为无效,仍以主合同为准。
综上,新修订的预售合同示范文本主要是在平等维护买卖双方合法权利、明确双方义务的基础上,更加注重买受人权益的保障,对签订合同过程中容易忽视的问题进行提示,引导买卖双方对合同重要事项作出承诺和告知,细化了买卖双方的违约责任,增强了合同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