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参考 篇1
抵押人: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公司经营需要,以自有车辆做为抵押向乙方借款,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 (小写),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抵押物的名称、数量。
名称:_____ 辆,排量:_____ ,颜色 ________,车牌号为:_____ 发动机号为:_____ 。上述抵押的车辆为甲方所有。
第二条: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为__________月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三条:抵押情况声明、暂管。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
2、暂管:_抵押物由乙方负责暂管,一切仓储及其保险管理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双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3、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
第五条:抵押物的处分、处分方式。
1、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权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亦有权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第六条: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抵押人:___________(章)
抵押权人:___________(章)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借款合同参考 篇2
建筑企业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编号:____字第___号
签订合同单位:
借款单位:___________(简称借款方)
贷款单位:中国人民建设银行_______行(简称贷款方)
根据《建筑流动资金贷款办法》(以下简称《贷款办法》)的规定,借款方为
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向贷款方申请建筑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同意
发行,为明确各方权责,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规定____年贷款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万元,用于
_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方和贷款方必须共同遵守《贷款办法》,有关贷款事项按办法规
定办理。
第三条 贷款自支用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收利息,利率为月息___‰,
超计划贷款的,超过部分利息为月息___‰,逾期还款的加计利息___%,挪
用贷款的,对挪用部分加收罚息__%。
第四条 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贷款方如因工作差错贻误放
款,以致借款方遭受损失时,应按直接经济损失,由贷款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检查时,借款方对调阅有关文件、帐
册、凭证和报表,查核物资库存和施工生产情况等,必须给予方便。
第六条 借款方如违反合同和贷款办法的规定,贷款方有权停止贷款、提前收
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第七条 借款方的担保人是________,对借款方归还贷款本息承担连
带责任。借款方未按期清偿贷款本息时,担保方应在接到贷款方还款通知后___
个月内负责归还。
第八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19__年__月__日起,至19__年__月_
_日为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__份,借款方、贷款方、保证方各执1份,副本__份,_
_、_____、_____等单位各执1份。
借款方:(公章)
贷款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签名):
法人代表(签名):
开户银行及帐号:
担保方:(公章)
地址:
法人代表(签名):
开户银行及帐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说明〕签订借款合同,什么样的情况下要有担保单位,由建设银行各省、市、
自治区分行决定。合同副本份数,可由借贷双方根据需要确定
借款合同参考 篇3
贷款方:____ (单位或个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
地 址:________ 邮码:____ 电话:________
借款方:____ (单位或个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
地 址:________ 邮码:____ 电话:________
保证方:____ (单位或个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
地 址:________ 邮码:____ 电话:________
借款方为进行____ 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由____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业已审查批准,经三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贷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借款金额____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 元整。
第四条 借款利率为月息千分之____ ,利随本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第五条 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____ 年零____ 个月。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止。
2.借款分期如下:
贷款期限 贷款时间 贷 款 金 额
第一期 ____年____月底前 元
第二期 ____年____月底前 元
第三期 ____年____月底前 元
3.还款分期如下:
归还期限 还款时间 还款金额 还款时间利率
第一期 ____年____月底前 元
第二期 ____年____月底前 元
第三期 ____年____月底前 元
第六条 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____ 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品由贷款方退还借款方。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借款合同参考 篇4
甲方(出借款人):(身份证号码:乙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码:)
连带责任保证人: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及连带责任保证人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愿出借给乙方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借款期12个月,自20__年5月7日至20__年5月6日,于订立本合同之时,由甲方给付乙方,乙方保证不用借款从事违法活动。
二、每月利息率为20,乙方应每三个月付清利息一次,不得拖欠。乙方保证按期归还借款,如果不能按期归还借款,乙方承担甲方追讨该借款的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
三、本合同的债权,甲方可自由转让与他人,乙方不得异议。乙方偿还借款的顺序为先利息后本金。
四、乙方应觅连带责任保证人叁名,确保本合同的履行。连带责任保证人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本金、利息和追讨该借款的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的责任,并抛弃先诉抗辩权。
五、甲乙双方及连带责任保证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即表示充分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条款。
甲方:乙方:
连带责任保证人:签订合同日期:20__年__月__日
借据
今借到马相明人民币肆万元整,¥:50000.00,月息率为千分之贰拾(20),借款期限12个月,自20学习年5月7日至20__年5月6日。
借款人身份证号:借款人:连带责任保证人:
借款日期:20__年__月__日
借款合同参考 篇5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具体约定
(一)乙方借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借款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合同借款期限___月,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
(四)甲方选择的还款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合同借款的担保方式为个人财产抵押,抵押物为:_______________.
(六)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一式_____份,甲、乙方各执_____份。
第二条、违约责任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即构成违约:
(一)甲方改变借款用途;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或未按约定的金额归还借款本金;
(三)甲方提供的证明、资料等文件有虚假、非法的情况;
(四)甲方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或者其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
(五)合同履行期间,抵押人擅自处分抵押物,或者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乙方要求恢复原状、提供担保遭拒绝;
(六)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中断、撤销乙方要求投保的保险;
(七)保证人提供虚假财务报告或者拒绝乙方对其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保证人违反本合同保证条款或丧失担保能力甲方未能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担保;
(九)甲方或担保人其他可能影响归还乙方贷款的行为。
二、发生违约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
(一)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计收罚息和复利;
(二)要求甲方立即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或以合法程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质押物以清偿全部借款;
(三)其他法律允许的措施。
第三条、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同意采取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借款合同参考 篇6
《借款合同》签订后,借款人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是作为出借人最担心的问题,在借款人违约后,出借人只能将借款人起诉到法院,通过立案、缴费、举证、送达、答辩、开庭、调解等等漫长的周期后,才能得到一纸判决,如果不服判决还会有二审、再审,要想把判决变成钱,还需要经过执行的考验。在这个过程中投入人力、物力巨大不说,长时间的消耗,借款本身的投资目的已经不复存在,其损失可想而知。
针对较容易发生违约的借款,可以在合同签订时,办理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文书公证,当然办理公证会增加借款人的融资成本,对借款业务会有一定的制约,但对于出借人确是极为有利,因为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文书公证后,该《借款合同》就如同判决书一样,具有了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无需再经历漫长诉讼。
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债权文书具有给付货币、物品、有价证券的内容;
(二)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债权文书有关给付内容无疑义;
(三)债权文书中载明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或不完全履行义务时,债务人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的`承诺。
当然,债权文书在设计过程中,需要解决债权的可实现性,也就需要定制特定的条款和内容,公证机构仅负责形式审查,不会站在债权人的角度考虑债权实现的问题,所以债权文书和借款合同的设定,应当由出借人自己的专业律师进行设计和控制。
借款合同参考 篇7
借款合同
出借人: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借款人: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保证人: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出借人和借款人、保证人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人民币金额3,200,000,000元(大写:叁拾贰亿元整)。
第二条 借款用途
借款人借款将用于补充借款人流动资金。未经出借人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借款用途。
第三条 借款期限
本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壹年,借款期限自年月起至年5月止。款项出借具体起始日以出借款项全额到达借款人指定账户之日起算。
第四条 借款利率、罚息利率和计息、结息
4.1借款利率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年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壹年期)执行。若借款期限内遇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调整的,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相应调整。
4.2罚息利率
4.2.1借款人未按合同用途使用借款的,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水平上加收100%。
4.2.2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逾期的罚息利率为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水平上加收100%。
4.3计息
借款利息自借款转存到借款人账户之日起计算。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按日计息,日利率=月利率/30=年利率/360。如借款人不能按期付息,则自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4.2.2款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4.4结息
4.4.1结息时,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计算利息。
4.4.2本合同项下借款利息按季度结息,按本合同约定的年利率计算,结息日固定为每季(每三个月)末月的20号(遇非工作日相应顺延),首个结息日为20__年8月20日,结息日当日利息计入当期利息;本合同项下借款最后一期结息日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全部归还之日,利随本清。
4.4.3付息日(即利息应到出借人指定的账户之日)为结息日当日,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每期应支付的利息额=借款本金余额×年利率%×计息天数/360。
4.4.4借款到期时,借款人一次性偿还借款本金及剩余利息,借款到期日如遇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计入实际借款天数计收利息。
第五条 借款的发放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出借人应将借款全额打入借款人指定账户。借款一经达到借款人指定账户,即视为出借人已经向借款人提供借款资金。借款人指定账户信息为:
账号:
户名:
开户行:
第六条 还款
6.1还款原则
6.1.1本合同项下借款人的还款按照下列顺序,并结合利随本清的原则偿还:
6.1.1.1支付应付违约金;
6.1.1.2利息;
6.1.1.3借款本金。
6.2付息
借款人应在付息日/借款到期日向出借人支付当期利息,款项打入出借人指定的账户。付息前,由出借人向借款人提供相应金额的发票。
6.3偿还借款本金
在借款到期日偿还借款本金,款项打入出借人指定的账户。
6.4提前还款
借款人可提前还款付息,提前还款前需结清实际借款期间的利息,提前还款借款人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借款的担保
7.1担保方式
7.1.1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方式为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1.2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或承担责任,出借人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在被担保债务的范围内履行清偿上述相关款项的义务而无须先追偿借款人。
7.1.3保证人保证在接到借款人书面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按照借款人的要求将相关款项支付至借款人届时指定的银行账户。
7.2担保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人担保的债务(即“被担保债务”)范围包括:
7.2.1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项下应向出借人履行的所有义务、责任。
7.2.2借款人未履行其在《借款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责任而给出借人造成的全部直接或间接损失。
7.2.3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项下的所有因借款人的义务、责任产生的应向出借人支付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它应付费用。
7.2.4借款人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由于借款人违反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支出及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评估费、翻译费等。
7.3保证期间
保证人对担保范围的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所有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
第八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8.1借款人的权利
8.1.1有权要求出借人按合同约定提供借款;
8.2借款人的义务
8.2.1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挤占、挪用,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借款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股票市场、期货市场及其它资本市场投资;
8.2.2借款人应按照出借人的要求提供有关财务会计资料及生产经营状况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向出借人提供上季度末的资产负债表、截至上季度末的损益表,并于年度末提供当年现金流量表,并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
8.2.3应积极配合并自觉接受出借人对其生产经营、财务活动及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
8.2.4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期还本付息;
8.2.5借款人及其投资者不得抽逃资金或转移资产,以逃避对出借人的债务;
8.2.6在未还清出借人借款本息之前,未征得出借人同意不得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形成的资产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8.2.7本合同项下保证人出现停产、歇业、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破产、被撤销以及经营亏损等情况,部分或全部丧失与本借款相应的担保能力,或者作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担保的抵押物、质押财产价值减少、意外毁损或灭失,借款人应当及时通知出借人,并提供出借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8.2.8本合同有效期间,借款人发生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金变更等事项,应当及时通知出借人;
8.2.9本合同有效期间,借款人如发生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分立、合资、变更股东、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申请破产等足以影响出借人借款债权实现的行为,应当提前书面通知出借人,并按出借人要求落实本合同项下债务的清偿及担保;
8.2.10本合同有效期间,借款人如发生停产、歇业、被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从事违法活动、涉及重大诉讼活动、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等情形,且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均应立即书面通知出借人,并按出借人要求落实本合同项下债务的清偿及担保;
8.2.11应当承担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担保有关的律师服务、保险、评估、登记、保管、鉴定、公证等费用。
第九条 出借人的权利和义务
9.1出借人的权利
9.1.1出借人有权收取任何依据本合同发生的借款人应付出借人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等;
9.1.2出借人有权取得担保人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提供担保。
9.2出借人的义务
9.2.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期足额提供借款,但因借款人原因造成迟延的除外;
9.2.2对借款人提供的有关财务资料以及生产经营方面的商业秘密应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条 保证人的权利和义务
10.1 保证人出现如下情形之一者,出借人认为可能影响保证人的担保能力的,保证人应当按照出借人要求增加或更换担保条件:
10.1.1 保证人发生重大财务亏损、重大资产损失或其他财务危机。
10.1.2保证人发生合并(或兼并)、分立、重组、合资(或合作)、产权转让以及股份制改造等变更事项。
10.1.3保证人发生停业、被吊销或注销营业执照、申请或被申请破产、解散等情形。
10.1.4保证人股东发生变更,或保证人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公司经营或财务方面出现危机。
10.1.5保证人与其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公司之间发生重大关联交易,影响保证人正常运营的。
10.1.6保证人发生对其经营或财产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后果的任何诉讼、仲裁或刑事、行政处罚的。
10.1.7保证人在签署本合同或出具保证书时隐瞒了自身承担保证责任的实际能力,或未获得有关机关的授权。
10.1.8 保证人怠于管理和追索其到期债权,或以无偿、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或其他不适当的方式处理其自有财产、提供服务,或以明显高于市场价格或其他不适当的方式收购第三方资产或接受服务。
10.1.9保证人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违约情形
11.1.1借款人的违约
11.1.1.1未按双方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11.1.1.2未按期归还借款本息;
11.1.1.3转移资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11.1.1.4经营和财务状况恶化,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或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且已经影响或损害出借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11.1.1.5所负的任何其他债务已严重影响或可能严重影响本合同项下对出借人义务的履行;
11.1.1.6在合同有效期内,实施承包、租赁、合并、兼并、合资、分立、联营、股份制改造等改变经营方式或转换经营机制的行为,且已经严重影响或损害出借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11.1.1.7出借人认为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且未按出借人的要求提供其他担保措施的;
11.1.1.8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义务。
11.1.2保证人出现以下情形,借款人未提供符合出借人要求的新的担保,视为借款人违约:
11.1.2.1保证人发生变更股东、承包、租赁、合并和兼并、合资、分立、联营、股份制改造、破产、撤销等情形,足以影响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
11.1.2.2保证人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的;
11.1.2.3保证人丧失或可能丧失担保能力的;
11.1.2.4本合同约定的保证人其他违约情形。
11.2违约救济措施
出现上述违约事件,出借人有权行使下述一项或几项权利:
11.2.1按借款本金的0.5‰/日向借款人收取违约金。
11.2.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对借款人挪用的部分,按罚息利率和结息方式计收罚息。
罚息=挪用金额×借款利率×(1+100%)×挪用天数/360
挪用天数自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之日起至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止。借款被挪用期间未按时支付的利息,按挪用借款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11.2.3对借款人未按时支付的借款本金或利息(包括被出借人宣布全部或部分提前到期的借款本息)按本合同约定的罚息利率和延迟支付天数计收罚息。应收罚息=借款人当期应付本息×借款利率×(1+100%)×延迟天数/360。
11.2.4要求借款人对本合同项下所有债务提供符合出借人要求的新的担保。
11.2.5行使担保权利。
11.2.6上述违约情形在30日内未消除的,出借人有权宣布借款立即到期,要求借款人和保证人立即偿还本合同项下所有到期及未到期债务的本金、利息、费用。
第十二条 保密
12.1各方对本协议内容以及因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所知悉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各方应采取必要措施使其员工或其所聘请的专业顾问遵守本协议的保密条款。
12.2本协议的终止,不影响保密条款的效力。如协议被宣布无效、解除、中止或终止,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出借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其他条款
14.1本合同经出借人、借款人和保证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14.2本合同一式陆份,各方各执贰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借款合同》之签字页,无正文)
出借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保证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借款合同参考 篇8
贷款人:
借款人:
抵押担保人:
贷款人与借款人、抵押担保人就抵押借款合同中关于抵押物等事宜,经协商达成补充协议,内容如下:
一、三方同意:此次签订借款协议时,对抵押物的评估价格为三方确认的抵押物价值,在借款方违约不能还款时,三方同意对抵押物不再另行评估作价。
二、借款人和抵押人在签订本协议时,即同意在借款方不能按时还款,经贷款方催促后在十个工作日仍不能还款时,将抵押物由借款方委托给具有法定资质的拍卖公司进行拍卖。
三、三方同意对抵押物的拍卖底价可以低于借款时的评估价格,为借款本息加实现债权的费用(含拍卖费、律师费等)。
四、如拍卖时发生流拍现象,每流拍一次,则对抵押物底价下浮20%,同时借款人或抵押人另行提供抵押物,以弥补抵押率不足部分。如发生两次以上(含两次)流拍时,贷款方可与借款人和抵押人协商,以第二次流拍时抵押物确定的底价抵偿借款;对不足部分,由借款人和抵押人继续承担连带清偿义务。
五、拍卖时如发生两次以上流拍情况,而借款人又不同意以抵押物抵偿借款时,则由借款人和抵押人另行提供优质抵押物,以弥补抵押率不足部分。
六、以住宅楼为抵押物的,在委托拍卖前由借款人负责将住宅内的居民迁出;如借款人不能移交住宅楼,则由贷款方向抵押物内的居民提供不超过六个月的周转住房,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七、本协议书一式三份,自三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当事人各执一份,与借款抵押协议等一并作为此次贷款的全部法律文件,并办理公证手续。
八、借款合同及抵押担保协议中与本补充协议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协议为准。
贷款人(公章)借款人(公章)抵押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
借款合同
贷款方:中国银行分(支)行(或信用社);
法定代表人:职务:
地址:邮码:电话:
借款方:(单位或个人);
法定代表人:职务:
地址:邮码:电话:
保证方:
法定代表人:职务:
地址:邮码:电话:
借款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由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业已审查批准,经三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种类
第二条借款用途
第三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整。
第四条借款利率为月息千分之,利随本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第五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年零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借款分期如下:
3.还款分期如下:
第六条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
2.还款方式:
第七条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品由贷款方退还借款方。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5.有保证人担保,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第八条约定条款
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而关闭、破产,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的,在处理财产时,除了按国家规定用于人员工资和必要的维护费用外,应优先偿还贷载。由于上级主管部门决定关、停、并转或撤销工程建设等措施,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向贷款方申请,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银行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合同变更或解除。
1.本合同非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当事人一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各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报送等有关单位(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公章)
代表人:
日期:
借款方:(公章)
代表人:
日期:
银行帐户:
保证方:(公章)
代表人:
日期:
借款合同参考 篇9
固定资产外汇借贷合同
贷款帐号:
借款人:
贷款人:
根据
号文批准的
引进项目,所需资金经借款人申请,贷款人审查同意发放外汇贷款。双方同意遵照国务院颁发的《民法典》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贷款金额:
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包括应付利息
万美元。
第二条 贷款期限:
年,自第一笔用汇之日起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日止。
第三条 贷款利率及计收方法:1.按贷款人总行制定的__年期__个月浮动一次的利率执行或2.按贷款人制定的__年期__个月浮动一次的利率执行或3.按贷款人总行制定的优惠利率执行,目前为__或4.按贷款人自营统筹资金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利息每__计收一次,结息日为__(复息或从存款户中扣收要写明)。
第四条 贷款用途:本贷款本金部分限于支付费用,必须专款专用,未经贷款人同意,不得挪作它用。应付利息部分限用于偿付本贷款到期利息,不得作其他支付。
第五条 贷款使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贷款人应提出订货卡片,提出订货卡片之日起五个月内应对外签订贸易合同。贸易合同副本需送交贷款人,以便对外开证、付汇。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定货的,应事先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未按上述要求提出订货卡片和签订贸易合同的,贷款人有权撤销贷款。
第六条 用款计划:根据项目进度,本项贷款提款期为______年至____年,每年用款计划如下:
__年____万美元;__年____万美元;__年____万美元。
贷款人允许借款人按实际情况调整用款计划。提款期到期,未提用贷款,如借贷双方无期他约定,借款人不得再继续支用贷款。
第七条 贷款偿还:贷款人以项目新增创汇和利润、折旧或其他资金归还贷款。借款人保证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下列计划偿还贷款:
__年____万美元;__年____万美元;__年____万美元。
如贷款项目提前实现效益,借款人应提前偿还贷款;如年度还款计划不能实现,借款人应在年底前提出调整还款计划,并经贷款人同意,否则贷款人将按贷款违约处理;如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贷款到期日前十五天应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届时贷款人可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意见。逾期或贷款人不同意展期的贷款,自过期之日起加收20%的罚息。
为了有利于还款,借款人应在贷款人处开立还款准备金账户,将用于还款的人民币资金先予存入,待外汇额度落实后再结汇偿还贷款。
本贷款项下有关进出口结算业务,应通过中国银行进出口业务部叙做。
第八条 还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由____作为借款人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向贷款人出具担保函,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份,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经贷款人发出书面通知,由担保单位承担还本付息责任。保人出具担保函,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份,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经贷款人发出书面通知,由担保单位承担还本付息责任。
第九条 保险事项:为避免贷款期间可能因发生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遭受损失,借款人应向有关保险机构投保借款项下进口设备外汇财产保险,并将保险权益转归贷款人名下,直至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止,保险费用可在本贷款项下支付。
第十条 违约和违约处理
(一)下列情况均属借款人违约:
1.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计划用款和还本付息。
2.未经贷款人同意改变贷款的用途或挪作他用。
3.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私自转卖用本贷款购置的设备。
4.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事项。
(二)根据违约情况,贷款人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注销借款人未使用的贷款。
2.对违约部分贷款加收最高为50%的罚息。
3.冻结借款人在贷款人处的存款,并追回贷款。
4.向贷款担保人追索贷款。
5.借款人和担保人未能履行合同还款责任时,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和担保人在各金融单位存款账户中主动收还贷款项。
6.采取其他必要手段,直至依法索偿应付未付贷款本息及费用。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计划及有关的概算预算经计划下达机关批准修改或取消的,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可选择:
1.向经济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借款人(盖章)
贷款人(盖章)
企业负责人
银行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经办人员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借款合同参考 篇10
流动资金抵押借贷合同
编号:
县
乡(镇)
合同编号
┌──────────────────────────────────┐
│经
银行
县支行
营业所(以下简称贷款方)与
(以下简│
│称借款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
│
第一、由贷款方按下更分期借款计划按时、按额向借款方提供
贷款│
│总额为
元。借款还款计划如下表。
│
│┌─────────────────────┬──────────┐│
││
分 期 借 款 计 划
│
分期还款计划
││
│├─┬─┬─┬─────┬───┬─────┼─┬─┬─┬────┤│
││年│月│日│金额(大写)│月利率│ 用 途 │年│月│日│本
金││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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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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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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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第二、贷款方如不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
│
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
│
第三、贷款利率,按银行现行利率计息。如遇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
│
计息办法计算。
│
│
第四、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
│
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并按规定收取罚息。
│
│
第五、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
│
按计划用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50%计算。
│
│
第六、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定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
│
至迟在贷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
│
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不同意延期或│
│
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
│
第七、借款方以
,价值
元作为借款抵押品,由贷款方或公证机关│
│
保管,公证费由借款方负担。
│
│
第八、贷款到期后一个月内,如借款方不归还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借款│
│
方作为贷款抵押的物资和财产,抵还借款本息。
│
│
第九、本协议书一式
份,借贷双方各持正本一份,公证机关及
各│
│
一份。
│
│
第十、本协议书经借贷双方签字之日起,即有法律效力。
│
│┌────────┬────────┬──────────────┐│
││ 借 款 方
│ 贷 款 方
│
公 证 单 位
││
││
│
│
││
││借款单位(人):│贷款单位(人):│公证机关:
(章)││
││
(章)│
(章)│
││
││ 负责人:(章)│ 负责人:(章)│公证机关负责人:
(章)││
││ 财会人:(章)│ 经办人:(章)│
││
││
│
│
││
││
│
│
││
│└────────┴────────┴──────────────┘│
│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
└──────────────────────────────────┘
借款合同参考 篇11
合同编号:_________
货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 款 人:____________电 话:_________住 址: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货款银行:___________电 话: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传 真:______地 址: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即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即售房单位(以下简称丙方):
甲方因购买或建造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据XX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住房抵押贷款办法》规定,向乙方申请借款,愿意以所购买或建修的住房作为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保证。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甲,乙,丙三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座落于_____区(县)____街道(镇)_____路(村)_____弄_____号_____室的住房。
第三条 借款期限
借款合同期限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 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签订本合同时公布的利率确定年利率为___%(月利率___%)。在借款期限内利率变更,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
第五条 存入自筹资金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在乙方开立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帐户),将自酬资金存入备用。如需动用甲方本人,同户成员,非同户配偶和非同户血亲公积金抵充自酬资金的,需提供当事人书面同意的证明,交乙方办理划款手续。甲方已将自筹资金支付给售房单位作首期房贷并有收据的可免存。
第六条 贷款拨付
向售房单位购买住房或通过房地产交易市场购买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在办理住房抵押登记获得认同(乙方确定)之日起的五个营业日内将贷款金额连同存入的自筹资金全数以甲方购房款的名义转入售房单位或房地产交易市场在银行开立的帐户。 甲方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合同生效后自筹资金用完或将要用完时,有乙方主动将贷款资金划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帐户)按工程进度支用。
第七条 贷款偿还
贷款本金和利息,采用按月等额还款方式。
贷款从发放的次月起按月还本付息。根据等额还款的`计算公式计算每月等额还贷款本息,去零进元确定每月还本息额,最后一次本息接清。
(1)第一期(合同签订时)每月还本息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万____仟____百____
拾____元整。
(2)第二期至以后各期每月还本息额根据当年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计算,以乙方书面通知为准,同时变动分期每月还本息额。
甲方需动同本人,同户成员,非同住配偶和直系血亲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的,可在每年的________月份办理一次,手续与本合同第五条公积金抵充自筹资金相同。
储蓄卡,信用卡还款
甲方必须办理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储蓄卡,信用卡,委托乙方以自动转帐方式还本付息的足额款项,存入储蓄卡帐户或信用卡帐户,保证乙方能够实施转帐还款。
当因甲方原因造成用卡还款失败时,甲方必须持现金到原贷款经办行还款。
甲方提前将未到期贷款本金全部还清,乙方不计收提前还款手费,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贷款利息。
第八条 贷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甲方购买的住房由丙方提供阶段性保证。在未将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前,如发生借款人违约连续三个月拖欠贷款本息,罚息及相关费用,丙方须在接到乙方发出《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后的十日内负责代为清偿。保证期限从贷款发生之日起,至乙方取得房地产权证收押之日为止。
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甲,乙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内容,应事先征得丙方的书面同意。 本合同项下甲方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作为借款的抵押担保,由甲,乙方另行签订《住房抵押合同》。甲方购买期房的,应将购房预售合同交乙方保管。
第九条 合同公证
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十日内,向公证机关办理本合同和甲,乙方签订的住房抵押合同公证。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甲方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应事先经一方书面同意(如在保证期间应征得丙方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方和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效。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乙方贷款,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贷款挪作他用。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甲方在执行本合同期间,未按月偿还贷款本息为逾期贷款,乙方按规定对其欠款每____天计收万分之_____的罚息;并由甲方在活期储蓄或储蓄卡帐户内存入一个月的贷款数,保证按时归还乙方贷款。
甲方如连续六个月未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或被发现申请贷款时提供资料不实以及未经已防书面同意擅自将抵押住房出租,出售,交换,赠与等方式处分抵押住房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直至处分抵押住房,如不足以偿还欠款的没有继续向甲方追偿欠款的权利。
甲方未将乙方贷款按合同约定使用而挪作他用,对挪用部分按规定每天计收万分之十二的罚金。
借款合同参考 篇12
甲方:
乙方:
日本国株式会社(以下简称“甲方”),与其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充分友好协商,签订本借款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及用途
乙方向甲方借款日元万元(金。
第二条借款期限及汇款日期
借款期限:从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__年__月__日以前,甲方一次性将上述款项付至乙方指定的帐户。
第三条年利率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年利率以本合同第一条所述借款总金额的%计算,该利率须经中国国家外汇管理机关核准。
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情形下所发生的利率调整,须获得中国国家外汇管理机关的核准并办理相应的外债登记备案手续。
第四条还本付息
本借款合同第一条所述借款总金额的本息应当在入金后年以内偿付完毕;每笔还本付息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于996年公布的.《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外债还本付息手续,获得中国国家外汇管理机关的核准。
还本付息计划表币种单位:
乙方如果未能在上述还本付息期限内偿付完毕该笔借款的本金与利息,经甲
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另行签订本借款合同的补充法律文件;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获得中国国家外汇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并办理相应的外债登记备案手续。
第五条提前还款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或在中国法律有具体规定的情形下,乙方可以在本借款合同第四条所约定的还本付息期限之前,偿付该笔借款的本金与利息;利息金额根据借款实际发生时间具体计算。
该提前还款须获得中国国家外汇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并办理相应的外债登记备案手续。
第六条争议解决及准据法
因履行本借款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甲乙双方约定,以中国法律作为本借款合同的准据法。
第七条生效以及文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应在本借款合同签订后到中国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外债登记手续;外汇管理部门核发的登记文件作为本借款合同必备的法律文件之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机构借用国际商业贷款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借款合同须经中国国家外汇管理机关批准后,方能生效。
本借款合同正本一式三份,以中文作成,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借款合同正本经签署盖章后,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中国国家外汇管理机关持一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贷款方】:(盖章)乙方【借款方】:(盖章)
X有限公司
地址:日本国地址:
签章:签字日:
签章:签字日:
借款合同参考 篇13
城市土地开发和商品房借款合同
贷款单位: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单位: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经_______批准,开发________,面积______平方
米,工作量____万元,因资金不足,经向乙方申请,同意给予贷款。现经双方
商定,根据《城市土地开发和商品房贷款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贷款办法》)的
规定,特签订借款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____万元,用作开发______的周转资金。附用
款计划。
二、借款期限为____年,即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
__月__日止。
三、借款利率定为月息___‰,每季结算一次。
四、甲方以____和其他资金作为还款来源,在贷款到期前还清贷款本息,
附还款计划。
五、______为甲方的担保单位。担保单位愿按《贷款办法》第6条的规
定,承担偿还贷款本息的连带责任。
六、乙方由于自身的原因影响甲方用款时,按照《贷款办法》第11条的规定,
付给甲方违约金。
七、其他事项,按照《贷款办法》有关规定办理。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及担保单位签章后生效,贷款全部还清后失效。
本合同正本签章各方各执1份,副本报各自主管上级1份。
甲 方:
(公章)
乙 方:中国人民建设银行__行
(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人代表:
(签章)
法人代表:
(签章)
开户银行及帐号:
担保单位:
(公章)
地 址:
法人代表:
开户银行及帐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借款合同参考 篇14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社会统一信用代码: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社会统一信用代码: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丙方(担保人)/社会统一信用代码(2):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乙方因经营需要__________向甲方借款,甲方同意出借款项,丙方自愿为此提供保证担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各方协议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借款金额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
2、借款利息
月利率_____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期时还本付息。
3、借款期限
借款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4、借款支付方式
4.1 甲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__________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借款__________元。
4.2 乙方应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还清全部本息,如逾期未偿付本息,则乙方应向甲方按月利率_____%支付逾期利息,并承担甲方因维护权益向乙方追偿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交通费、差旅费、鉴定费等)。
5、借款担保
为担保乙方按期偿付甲方借款本息,丙方自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借款期限延长,保证期间顺延。
6、争议解决方法
如发生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7、其他条款
7.1 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同各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各方在本合同中所留的电话为各方认可的联系方式,合同中所载明的住址视为双方送达催款函、对账单、法院送达诉讼文书等的合法地址,如有变更应及时告知,因载明的地址有误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未能实际被接收、邮寄送达的,相关文书或诉讼文书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
7.3 本合同签订地址:____________ 。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参考 篇15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________的需要,向乙方申请________贷款,乙方同意向甲方发放上述贷款。甲、乙双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贷款种类
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下列第种类的贷款:
1.短期贷款 2.中期贷款 3.长期贷款
第二条 贷款金额与贷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
(小写):________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为________,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 贷款用途
甲方应将在本合同项下借入的本金用于________,但乙方不对甲方运用该借入的贷款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 贷款利率与利息
1.本贷款采用以下第________种方式确定利率:
(1)短期贷款,根据本合同签订日的相应档次的法定的贷款利率,为________。每季结息日当日,按中国人民银行相应档次利率确定下一季贷款利率水平。
(2)中长期贷款,根据本合同生效日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为________。每季结息日当日,按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应档次利率确定下一季贷款利率水平。
2.本贷款自乙方划出贷款之日起计息,按________(月/季)结息,结息日为________(每月的20日/每季度末月20日)。
3.首次付息日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如付息日逢非乙方工作日,则应顺延至下一个乙方工作日支付利息,最后一笔借款到期时,利随本清。
第五条 还款方式
1.甲方按下列计划偿还本金:
归还期限还款日期还款金额
第一期
第二期
第三期
2.甲方所偿还之贷款本息,应汇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账户,并授权乙方直接扣款。
3.甲方如需提前还款,则应于拟提前还款日前三十个日历日将不可撤销的提前还款计划以书面形式提交乙方,并取得乙方的同意。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和利率向甲方收取利息。
第六条 贷款展期
如甲方不能按期归还本合同项下贷款,需要办理贷款展期时,应在贷款到期前________个乙方工作日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签订贷款展期协议。如乙方不同意展期,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七条 贷款的担保
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担保方式为________,由乙方与担保人就本合同的具体担保事项签订编号为________的担保合同。
第八条 甲方声明与保证
1.甲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成立的中国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甲方提供的与本贷款有关的一切文件、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
第九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用途提取和使用贷款。
2.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清偿贷款本金和利息。
3.甲方应定期应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真实反映其经营和财务状况的报表及其他文件。
4.在贷款期间内,甲方经营决策的任何重大改变,包括但不限于转股、改组、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合资、合作、联营、承包租赁、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变更等可能影响乙方权益的决策,应至少提前三十个日历日书面通知乙方,并落实贷款的清偿责任或提前清偿贷款或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5.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对其经营情况及贷款使用情况所做的调查了解及监督,乙方因甲方阻挠行为而发生的各种费用,均应由甲方承担。
6.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采取任何方式转移或变相转移本合同项下的债务责任。
7.甲方转让、出租或以本合同项下债务以外的债务设定担保等方式,处分其重大资产或营业收入的全部或大部分,应至少提前三十个日历日书面通知乙方并落实贷款的清偿责任或提前清偿贷款或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8.如发生对本合同的债务履行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重大经济纠纷、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财务状况恶化等,甲方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9.如保证人出现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以及经营亏损等情形,部分或全部丧失与本贷款相应的担保能力,或者作为本合同项下贷款担保的抵押物、质物、质押权利价值减少时,甲方应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
10.在贷款期间,如甲方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住所、电话、传真等,应在变更后七个日历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十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对甲方的经营情况及贷款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了解。
2.在甲方履行了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满足了放款条件的前提下,乙方应按期足额向甲方发放贷款。
3.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有关甲方的资料、文件、信息保密,但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予以查询的除外。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贷款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按实际逾期天数支付利息并承担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收取办法为:________。
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项下尚未使用的任何款项,并要求甲方立即偿还所有已提贷款、应付利息及其他费用,且乙方要求甲方偿还前述款项之日即为本合同项下的债务提前到期之日。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乙方处开立的账户中直接扣款以抵偿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
(1)甲方没有按期偿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
(2)甲方没有履行本合同第九条第3款至第9款约定的任何一项义务;
(3)甲方向乙方提交的与本贷款有关的证明和文件及本合同第八条的声明和保证被证明为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故意使人误解;
(4)甲方全部停止偿还其债务,或不能或表示其不能偿还到期债务;
(5)甲方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财务状况恶化等;
(6)甲方住所、营业范围、法定代表人等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对外发生重大投资等情况使乙方债权实现受到严重影响或威胁的;
(7)甲方发生危及、损害或可能危及、损害乙方权益的其他事件。
4.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乙方除行使本条第三款约定的权利外,有权对违约使用的部分自挪用之日起,在本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 %计罚息。
5.对甲方在贷款期内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乙方除行使本条第三款约定的权利外,有权按本合同利率水平上加收 %计收违约金;对逾期本金,有权在本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 %计罚息,并对未支付的利息及罚息按逾期贷款罚息率计收违约金。
6.乙方因实现债权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差旅费、律师费等),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二条 义务的连续性
本合同项下甲方的一切义务均具有连续性,对其继承人、代理人、接管人、受让人及其合并、改组、更改名称等后的主体均具有完全的约束力。
第十三条 公证
如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提出公证要求,本合同应在国家规定的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其费用由提出方承担。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
第十五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乙方权利的累加性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是累加的,并不影响和排除乙方根据法律和其他合同对甲方所享有的任何权利。除非乙方书面表示,乙方对其任何权利的不行使、部分行使和/或延迟行使,均不构成对该权利的放弃或部分放弃,也不影响、阻止和妨碍乙方对该权利的继续行使或对其任何其他权利的行使。
第十八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1.本合同经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有担保的,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约定的外,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九条 其他
1.甲方向乙方提交的贷款申请表和其他材料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本合同的某条款或某条款的部分内容在现在是或将来成为无效的,该无效条款或该无效部分并不影响本合同及本合同其他条款或该条款其他内容的有效性。
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参考 篇16
双方兹因借款事宜,订立本件契约,条款如下:
一、甲方愿贷与乙方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于订立本约之同时,由甲方给付乙
立合同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兹因借款事宜,订立本件契约,条款如下:
一、甲方愿贷与乙方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于订立本约之同时,由甲方给付乙方,不另立据。
二、借贷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利息每万元月息________元,乙应于每月____日给付甲方,不得拖欠。
四、届期未能返还,乙方除照付利息外,并按利率一倍加计的违约金给付甲方。
五、本契约书的债权,甲方可自由让与他人,乙方不得异议。
六、乙方应觅保证人一名,确保本契约的履行。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本利的责任,并抛弃先诉抗辩权。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连带保证人: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合同参考 篇17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各方当事人(详见本合同签章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
1.1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1.2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放款途径:按本合同约定方式发放至借款人设在出借方的帐户(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或付现金。
1.4借款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1.5借款的放款、还款、金额、期限、利率、利息计算等具体事项,以相关业务档案、凭证记载为准。涉及计算机业务系统或各类自助渠道交易的,出借方业务系统或相关设备中形成的交易记录、电子数据等具有同等证据效力。各方确认出借方业务系统或相关设备所产生电子数据的有效性。
第二条借款利率
2.1本合同项下,每笔借款的利率在借款发放日以借款借据确定。
2.2借款人提前还款的,按借款实际使用天数计算利息。
第三条还款
3.11年期以内(含)的,采用按季结息,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如本金偿还日不在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应利随本清。
第四条各方的权利义务
4.1出借方有权了解检查借款使用详细状况,以及借款人或担保人的相关情况,借款人或担保人有义务配合。
4.2借款人或担保人的住所地、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工作单位等情况发生变动时,借款人或担保人应在5日内通知出借方。借款人、担保人或担保物出现本合同8.2约定的重大不利情形时,借款人、担保人应立即通知出借方。出借方可以根据不利情形的影响程度,采取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本息,并终止本合同。
4.3出借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回或者提前收回借款本息、费用或其他应收款项时,均可直接从借款人在出借方各分支机构开立的账户中划收。担保人未履行保证责任的,出借方有权直接从担保人在出借方各分支机构开立的账户中划收。出借方行使上述抵销权时,所抵销的债务及抵充顺序,由出借方指定。
4.4借款人账户内资金不足以清偿当期借款本息的,出借方有权决定是否划收。出借方不划收的,该期全部借款本金作逾期处理:出借方划收的,不足部分作逾期处理。
4.5借款人归还的款项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应归还数额的、担保人支付的款项或者处分担保物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权的,出借方可以选择将该款项用于归还本金、利息、复利或者费用。借款人与出借方之间存在数笔不相同的债务,且借款人、担保人单次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单次给付所清偿的债务及清偿顺序。由出借方指定。
4.6借款人未履行还款义务或担保人未履行担保责任的,出借方可就违约行为进行公开披露。
4.7借款人或担保人为他人债务提供保证或以其主要财产向第三人抵押、质押的,应提前通知并征得出借方同意。
4.8借款抵押/质押担保的有关登记、交付、保险等法律手续未办妥或担保物权、保险未能持续有效的,出借方有权拒绝发放借款。
第五条借款担保
5.1担保方式
5.1.1一般方式借款采用_________________方式(保证/抵押/质押)提供担保。
5.1.2采用抵押担保的,担保物为_____________________,详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__清单》。担保物暂作价见清单。其最终价值以实际处理所得价款为准。该清单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担保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保管费、处置费、过户费等出借方实现债权和担保的费用。
5.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借方有权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1)本合同项下任一笔借款的期限届满出借方未足额清偿;
(2)担保人被撤销、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出现其他解散事由;
(3)担保人被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或者裁定和解;
(4)借款人或担保人死亡、被宣告失踪或者被宣告死亡;
(5)担保物被查封、扣押、监管或者被采取其他强制措施;
(6)担保物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征用;
(7)借款人或担保人违反本合同项下义务;
(8)其他严重危害出借方权利的情形。
5.4债权确定期间届满或发生《民法典》等法律规定的债权确定的其他情形时,最高额担保的债权确定。“债权确定期间届满”包括债权确定期间(即1.4约定的额度有效期)届满,以及出借方依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宣布债权确定期间提前届满的情形,借款人或担保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出借方有权宣布债权确定期间提前届满。
5.5关于保证和最高额保证的约定
5.5.1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有多个担保人的,各担保人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5.5.2保证期间为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达成期限变更协议的、担保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变更后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债务被出借方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出借方确定的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5.5.3本合同借款既有借款人提供物的担保又有保证担保的,出借方有权要求担保人先于借款人所提供物的担保承担保证责任。
5.5.4多户联保的,联保小组自成员在本合同《联保小组成员签名表》内签字或摁指印起成立。(小组成员与出借方签定多份信贷业务合同的,小组自首次签约之日起成立)全体成员承诺遵守以下约定:
(1)自愿为小组成员向出借方借款提供保证担保。小组成立后,任一成员不再参加其他联保小组。未经出借方书面同意,任何成员及其家庭成员不再向小组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提供债务担保。联保小组组长负责协调成员内部关系,全体成员负有督促其他成员履行合同、协助出借方清收债务的义务。
(2)小组任一成员可能或者已经出现本合同4.2和8.2约定情形之一的,该成员或其他知悉的成员将及时通知出借方,并积极配合出借方了解相关情况。
(3)小组成员不以任何方式将借款转让、转借他人(含小组内成员),不以任何名义集中使用成员借款:发现其他成员有转让、转借、集中使用借款,或者改变用途等行为时,将立即通知出借方。
(4)在小组各成员的债务全部清偿完毕前,未经出借方同意,小组不得解散,成员不得退出。经同意解散或退出的,依据本合同承担的保证责任并不解除。出借方同意小组解散或成员退出时,仍有权对小组部份成员采取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已发放借款、要求承担保证责任。
(5)经出借方同意,联保小组可增加新的成员。新加入成员对加入前出借方与小组其他成员已签订的借贷业务合同项下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6)小组任一成员违反其与出借方签订的由联保小组担保的借贷业务合同的约定,或者出现可能降低或丧失偿债能力的情形时,出借方有权对部分或全体成员采取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已发放借款、要求承担保证责任。
5.6关于抵质押担保(含普通担保和最高额担保)的约定
5.6.1担保物权的效力及于担保物的从物、从权利、附合物、混合物、分离物、代位物、加工物、孳息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财产或者权利。
5.6.2抵押人/出质人声明和保证担保物无任何权属争议或影响担保物权实现的情形。出质人保证出质权利在质权存续期间持续有效。
5.6.3担保人应按出借方要求办理担保物保险,并指定出借方为第一受益人,保险单据原件交出借方保管。担保人应严格履行保险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应立即通知保险人及出借方,并负责索赔事宜。怠于通知或者索赔,给出借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5.6.4需要登记的,抵押人/出质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到有关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手续,登记证书和相关文件由出借方持有。出质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将质物或需交付的权利凭证及出借方要求的相关资料交由出借方保管。
5.6.5抵押物由抵押人暂管。抵押人对抵押物负有妥善管理和合理使用的义务。出借方有权监督和检查抵押物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5.6.6未经出借方书面同意,担保人不得赠与、转让、出租、再抵押、许可使用或者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担保物。经出借方同意处分担保物的,所得价款应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提存。
5.6.7借款同时存在借款人和其他担保人提供的物的担保的,出借方有权选择行使担保物权的先后顺序。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在借款人、担保人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因出借方原因未按期足额向借款人发放借款的,出借方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但因出借方自助借款渠道业务平台产生设备或通讯故障,停电或因自助银行设备内现金不足等原因造成的除外。
6.2借款人未按约定期限归还借款本金的,出借方对逾期款从逾期之日起在借款执行利率基础上上浮百分之________(大写)计收罚息,直至本息清偿为止,并支付给出借方违约金__________元。借款人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出借方对违约使用部分从违约之日起在借款执行利率基础上上浮百分之_______(大写)计收罚息,直至本息清偿为止。并支付给出借方违约金__________元。对应付未付利息,出借方依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收复利。
6.3借款人、任一担保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未按时还本付息的,因借款人违约导致诉讼的借款人、担保人应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罚款、违约金、复利、损害赔偿及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交通费、保管费等出借方实现债权和担保的费用。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已发放借款本息:有权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有权宣布借款人与出借方签订的其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立即到期,或者采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6.4担保人因下列行为之一给出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全额赔偿。
(1)未取得本合同担保所需的合法有效授权;
(2)未如实告知拖欠税款、抵押物建设工程款及担保物存在共有、争议、已经设立抵押、已出租或者被查封、冻结、扣押、监管等情况;
(3)末按合同约定办理登记、变更登记、保险手续,未移交质物、权利凭证;
(4)未按出借方要求恢复担保物价值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5)未经出借方书面同意擅自处分担保物;
(6)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或者影响出借方实现担保权的行为。
第七条争议解决
发生争议的,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以诉讼方式解决,由出借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以仲裁方式解决的,由各方在8.4另行约定。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八条其他事项
8.1本合同所称“期限届满”或者“到期”包括本合同项下任一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以及出借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本合同的约定宣布本合同项下任一债务提前到期的情形。
8.2本合同所称重大不利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借款人生产经营状况恶化或发生严重困难;借款人已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还款能力;担保人财务状况恶化或者因其他原因导致担保能力明显下降;借款人、担保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涉入犯罪或重大纠纷;借款人或担保人失踪、死亡、被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担保物价值减少、毁损、灭失、被征用、被征收以及因附合、混合、加工使担保物所有权归属第三人或者出现权属争议等情形影响出借方实现担保物权。
8.3担保人应主动了解借款人生产经营状况及本合同项下各笔借款的发生、履行情况。每笔借款对应的凭证或电子记录等相关资料出借方不再送达担保人。
8.4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及份数
本合同自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_____份,其中出借方壹份,借款人壹份,担保人各壹份(由联保小组担保的,借款人和全体担保人共持壹份合同,指定借款人保管),各份效力相同。
第十条借款人和担保人声明
10.1借款人声明:本人已在出借方提示下知悉本合同1.5所述自助借款渠道的开通情况、使用区域和使用方式等信息,以及特定商户范围、专用子账户使用注意事项:本人已清楚知悉妥善保管电子卡、密码及本人相关信息的重要性,自行承担未妥善保管的不利后果。
10.2借款人/担保人声明:出借方已提请本人/本单位对本合同各条款,特别是字体加粗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本人/本单位的要求进行相应说明,各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本人借款/担保行为已经过配偶及其他家庭成员的同意和授权。由此产生的债务为家庭共同债务。家庭全体成员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本单位担保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取得提供担保和签署本合同的授权。
10.3担保人声明:本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出借方在办理业务及相关风险管理中,可根据需要向全国个人征信系统或其他数据信息系统查询、打印和保存本人的个人信息和信用报告,出借方可按照有关规定向全国个人征信系统或其他数据信息系统提供本人基本信息和银行业务信息。
甲方(出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指模)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家庭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借款人)(指模)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家庭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丙方(担保人)(指模)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家庭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丙方(担保人)(指模)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家庭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丙方(担保人)(指模)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家庭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丙方(担保人)(指模)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家庭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丙方(担保人)(指模)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家庭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参考 篇18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中国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行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贷款人经平等协商,就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短期人民币资金贷款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金额
本合同项下借款总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期限
借款期限为________个月,自双方约定的提款日起算,至双方约定的最后一个还款日为止。如果双方约定的提款时间为特定的期间,上述“提款日”系指提款期的起始日。
第三条 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途如下:
(一)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
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借款用途。
第四条 利率与计息
借款利率为年率________________%。合同有效期内合同利率不变。
利息从借款人实际提款日起算,按实际提款额和用款天数计算,计算基数为一年360天。
借款人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种方式付息:
(一)借款人每季支付利息一次,每年3月20日、6月20日、9月20日和12月20日为付息日。
(二)借款人每月支付利息一次,每月20日为付息日。
如贷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偿还日不在付息日,则借款人需在贷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偿还日付清全部应付利息。
(三)借款人每月支付利息一次,以贷款发放日的对应日为付息日。
第五条 提款条件
借款人未满足下列条件的,贷款人有权拒绝借款人的提款申请:
(一)提前________________天提出书面提款申请及有关的借款用途证明文件;
(二)本借款合同及相关附件已正式生效;
(三)本合同第九条所规定的出口退税账户托管程序已经完成,《出口退税账户协议》已经生效;
(四)本合同第十条所规定的担保合同或担保协议已经生效;
(五)借款人已按贷款人要求开立用于提款、付息、付费及还款的账户;
(六)借款人已向贷款人提交董事会或其他有权部门同意签订和履行本协议的决议书和授权书;
(七)借款人已向贷款人提交有权签署本合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和单据的人员名单及上述人员的.签字样本;
(八)未出现第十一条所规定的违约事件;
(九)法律规定及双方约定的其他提款条件已经满足。
第六条 提款时间
借款人应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种时间提款:
(一)借款人应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一次性提款。
(二)借款人应在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________天内按本合同约定数额提清所有款项。
超过上述时间未提用的部分,贷款人有权拒绝放款。贷款人同意放款的,有权就迟延提取部分按日__________的比例收取承担费;贷款人拒绝放款的部分,贷款人有权按________________的比例收取承担费。
第七条 提款手续
每次提款前借款人应按贷款人要求提交提款申请书,并办理其他提款手续。
第八条 还款
借款人必须严格按如下还款计划归还本合同项下贷款:
还款次数 还款日期 还款金额 还款次数 还款日期 还款金额
借款人如需就上述还款计划的任何部分作调整,必须在相应贷款到期15日前提出书面申请。除另有约定外,还款计划的任何变更须经贷款人书面确认。
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存在多笔已到期借款合同的,贷款人有权决定借款人每笔还款所履行的合同顺序。
借款人可以提前还款,但应提前________________日通知贷款人。贷款人有权按提前还款部分的应收利息的________________ 的比例计收补偿费。提前还款的金额首先用来偿还最后到期的贷款,按照倒序还款。经贷款人同意提前还款的部分,借款人不得要求再次提用。
第九条 出口退税账户托管
由借款人将其经国家税务部门确认的惟一的出口退税专用账户委托给贷款人管理,以借款人的出口退税应收款作为还款保证,并由双方另行签订《出口退税账户托管协议》
借款合同参考 篇19
甲方(借款人)
乙方(出借人)
甲乙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元整,用途为,借款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计算借款利息的利率为:,借款利息的支付方式,借款利息的支付时间.
三、借款期限届满,甲方保证返还借款,否则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借款人:出借人:
(签字)(签字)
见证人签名
借款合同参考 篇20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条款。甲,乙,丙。
三方本着公平公正,合作共赢的原则就 事项达成以下协议。三方应共同遵守,履行本协议条款。
甲方(贷款人): 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借款人): 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丙方(担保人):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协议条款如下:
第一条 借款金额、利率、期限、支付方式
一、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人民币二、借款利率
月利率 ,利息总额 元;每 为一结息期,每结息期内须付清当期利息 元;在借款期限内该利率保持不变,不因国家利率的调解而调整。
三、借款期:
1、借款期限为 ,自 年年月日止。
2、乙方应在借款期限届满当日清偿上述借款本息,逾期每日按借款金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须征得甲方同意。
四、支付方式
为确保资金安全,甲乙双方同意通过共管帐户结算借款本息。 账户名:。
账号:。
开户行 。
第二条 借款用途
乙方保证上述借款用于,并承诺不挪作他用;借款人擅自改变借款用途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借款。
第三条 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要求乙方按约定还本付息并提供担保的权利。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还本付息的,甲方有权催缴或提前解除合同、收回借款,并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2、甲方有按合同约定的日期、数额及时提供资金的义务。
3、甲方有权对借款使用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和监督检查。有权了解借款人的经营信息及财务状况,有权要求借款人提供个人真实信息或法人单位的真实情况。
4、甲方承诺其对出借资金为自己的合法财产,否则由甲方对违约或损害赔偿承担全部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及按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权利。
2、乙方有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利息及归还本金的义务。
3、乙方应当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将本合同项下借款挪作他用。
4、乙方违约的,甲方为实现本合同约定债权所支出的诉讼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代理费等必要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向甲方披露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信息,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银行对账单等资料,配合甲方的调查、检查、审查。
6、当发生如下事件时,乙方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1)家庭(单位)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及工作单位等情况发生变化;
(2)重大财产处分(包括但不限于转让、租赁、抵押等);
(3)乙方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
(4)发生其他影响乙方偿债能力的情况。
第四条 担保
1、丙方作为担保人,自愿为乙方就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本息向甲方提供担保,具体担保方式及权利义务另行签订担保合同。
2、甲乙丙三方就本合同担保事宜另行签订担保合同。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合同为: 编号为 的《 》,担保方式为 ,担保人/机构: 。
3、本条约定的担保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 其他约定
1、 2、3、
第六条 争议事项处理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章后生效,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经办人:
乙方(签章):
经办人:
丙方(签章):
经办人:
月日
借款合同参考 篇21
出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向甲方借款,丙方愿意为乙方借款向甲方提供连带保证担保,现甲乙丙各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供各方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大写)人民币________万元整(小写:¥____元)。
二、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以甲方实际出借款项之日起算,乙方应另行出具收条)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担保条款
乙方自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做抵押,如到期不能归还甲方款项,甲方有权处理抵押品。乙方到期如数归还甲方款项的,抵押权消灭。
四、还款方式
乙方每次货物向甲方归还3000元。
五、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对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出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约日期:___年__月_日
借款合同参考 篇22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单位或个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为进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由_______________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业已审查批准,经三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贷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借款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借款利率为月息千分之____,利随本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第五条 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_______年零_____个月。自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止。
2.借款分期如下:贷款期限贷款时间贷款金额第一期
3.还款分期如下:归
第六条 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________作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物。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5.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第八条 约定条款 借款方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而关闭、破产,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的,在处理财产时,除了按国家规定用于人员工资和必要的维护费用外,应优先偿还贷款。由于上级主管部门决定关、停、并、转或撤销工程建设等措施,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借款方无法履行合同时,经向贷款方申请,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银行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银行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 合同变更或解除。
1.本合同非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当事人一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各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份,报送_________________等有关单位(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__贷款方: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参考 篇2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____前交付甲方
。二、贷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
五、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参考 篇24
合同编号:( 年)第 号
单位住房借款合同
( 贷款)
借款单位 贷款银行
地 址: 地 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借款单位(简称甲方)
立合同单位:
贷款银行(简称乙方)
甲方为 需要,依据《单位住房贷款办法》,特向乙方申请借款,经乙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 万元,保证用于 。借款期限为 年 个月,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乙方保证按以下用款计划供应资金:
年 月 日 万元 年 月 日 万元
年 月 日 万元 年 月 日 万元
三、甲方保证按以下还款计划归还贷款本金:
年 月 日 万元 年 月 日 万元
年 月 日 万元 年 月 日 万元
四、贷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以转入结算户数额按月利率 ‰计算,按季结息。甲方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 %,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加收利息 %。
五、乙方未能按用款计划提供贷款,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每天付甲方万分之三的违约金。甲方不能按时付息,乙方有权从甲方帐户中扣收或暂时停止支付贷款。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调整利率,从调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调整后的贷款利率计算利息,同时书面通知甲方和担保单位。
七、借款到期后甲方如不能按期偿还,乙方有权从甲方存款帐户中扣收或用其抵押物清偿。采取第三方担保的,由担保方代为偿还,担保单位在收到乙方还款通知一个月后仍未归还,乙方有权从其存款帐户中扣收或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权益。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保证按季向乙方提供统计、会计、财务等方面的报表及其它有关资料。乙方有权了解甲方生产或项目的经营管理活动,检查贷款使用情况。
九、甲方法人变更时,应提前 天通知乙方,变更后的法人继续履行原法人所订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十、甲方填报的借款申请书,抵押或担保协议书,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变更合同条款,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借款合同补充文本。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偿清后失效。
十二、本合同正本三份,甲方、乙方和担保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送
十三、补充条款:
贷款单位(印鉴) 贷款银行(印鉴)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签字)
担保单位(印鉴)
法人代表(签字)
借款合同参考 篇25
借款合同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额(大写)
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 需要,急需一笔资金,故向甲方借款。
三、借款利息:
四、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 ,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五、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________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乙方还款保证人____________,为确保本合同的履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借款本息的责任。
六、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收 据
今收到借款人民币 元整。
欠款人:
年 月 日
借款合同参考 篇26
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向出借人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借款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额
第一条出借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资金人民币(大写)万元。
二、借款期限及用途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借款实际发放日与借款起始日不一致的,借款起始日以借款实际发放日为准,借款期限随之顺延。
第三条借款指定用于,借款人不得挪作他用。
三、借款利率及支付方式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借款月利率为________%。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采用以下_____方式归还:
5.1本金到期一次性归还,利息按月支付,到期利随本清。每月利息_______元。如涉及到按日计算利息,日利率=月利率÷30。付息日为每月的日,还本日为借款到期日。
5.2等额本息还款法:即借款期限内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偿还借款本息。每月还款额为人民币(大写金额): 。还款日为每月 日。
第六条借款人应当将借款本金和利息等通过转账方式支付到出借人名下的银行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
账 号:
开户行:
四、借款的发放
第七条借款人符合出借人要求的借款发放条件并办妥相应借款及担保手续后,出借人在个工作日内放款。双方一致同意,出借人将借款通过转账方式汇入借款人以下账户,转账一旦成功,即视为借款已被借款人提取和使用。
户 名:
账 号:
开户行:
五、借款人债务范围及清偿顺序
第八条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借款及所涉债务系指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所花费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保全费、诉讼或仲裁费、送达费、执行费、保管费、过户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
第九条出借人依本合同和相应担保合同所获得的用以清偿债务的款项,原则上按照先清偿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再清偿违约金、赔偿金,之后清偿利息,最后清偿本金的顺序进行清偿。
六、借款人的陈述与保证
第十条借款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一条借款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第十二条借款人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出借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未向出借人隐瞒可能影响其还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七、出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出借人有权对借款人的借款使用情况、经营情况和财务资金状况、负债和对外担保、重大健康状况、婚姻、工作、收入、住所、个人财产等信息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借款人应给予配合并按时如实提供出借人要求的有关资料和报告相关信息。
第十四条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出借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发放借款。
第十五条对借款人存在逃避出借人监督、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恶意逃废债务或其他严重违约行为时,出借人有权向有关部门或单位予以通报,并有权在新闻媒体上公告催收,出借人作出的通报和公告行为视为向借款人主张权利。
八、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借款人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将本合同项下借款挪作他用。借款人应承担本合同项下所有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登记费、保险费等。
第十七条借款人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和币种偿还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第十八条借款人在出现和可能出现影响其还款能力的行为或事件时应当在五日内书面通知出借人。
第十九条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如有)发生不利于出借人债权的变化时,借款人应按出借人的要求及时提供出借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九、提前还款
第二十条借款人要求提前还款的,应提前向出借人提出申请,经出借人同意后,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载明双方权利与义务。未经出借人同意,借款人不得提前还款。
十、担保方式
第二十一条为保证本合同项下的借款能得到清偿,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担保事宜以相应的担保合同为准。
十一、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借款人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或承诺与保证的均构成违约,出借人有权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交付的借款,单方面宣布合同项下已发放的借款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所有到期借款本金并结清利息,并有权要求借款人支付借款本金 %的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借款人逾期还款的,借款人自逾期之日按照逾期清偿本息的 %/日按日计收逾期违约金,直至清偿完毕之日。
第二十四条借款人未按时足额还款的,应当承担出借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所有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第二十五条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出借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十三、通知与送达
第二十六条双方的联系信息如下:
联系人信息
出借人
借款人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第二十七条双关于送达的特别约定
27.1本合同第二十六条中双方预留的联系地址系双方送达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及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
27.2本合同约定的送达地址的适用范围包括非诉阶段和争议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法院可直接通过邮寄或其他方式向双方预留的地址送达法律文书。
27.3任何一方的送达地址变更的,应在变更当日书面通知对方。
27.4因一方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程序告知对方和法院或仲裁机构(若争议已经入司法程序解决)、拒收或指定的接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相关文件或法律文书未能被该方实际接收的,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27.5双方一致同意采用传真、电子邮箱、移动通讯等能够确认对方收悉的方式送达,产生上述地址送达的同样法律效果。采用传真、电子邮箱、移动通讯等方式送达的,发送之日即为送达之日。
27.6本条约定的送达条款属于本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有效送达地址的确认和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本合同及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不影响本条的效力,双方均须依合同约定承担有效送达的法律后果。任何一方变更其联系方式或地址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仍有权将变更前的联系方式视为有效。
十四、合同生效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经合同双方签名或盖章后成立,自出借人支付出借款项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九条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变更条款或协议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变更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依然有效,变更部分生效前本合同原条款仍然有效。
第三十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出借人执两份、借款人执一份。
(以下为签章处,无正文)
出借人(签字或盖章) 借款人(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市 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