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报告工作总结 内容页

2024学校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模版3篇)

2024-09-14工作总结

学校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篇1

  为了让同学们关注自身消费权益,提高消费维权意识,拓展消费维权知识,围绕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的x年维权活动主题,由zz市消费者委员会、政法学院、政法论坛联合举办的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系列活动于3月1415日展开,旨在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维权手段及途径,促进和谐校园、和谐社会全面发展。

  本次活动传承12、4普法宣传活动精神,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发放传单和现场咨询相结合,二是3、15晚会和专家讲座。由同学们共同创作的系列宣传板一经展出,便引得大家关注,前来观看的人络绎不绝,在仔细观看消费权益知识的同时,也会积极提出自己的疑惑,并得到了相关工作人员的热情解答,晚会更是掀起了一波又一波的高潮,同学们在情景小品种也学到了不少知识。

  本次活动有幸请到zz作为晚会嘉宾,还进行了条理式的讲座,使到场同学们对维权有了进一步的了解,达到了举办此次晚会的目的,也获得了师生们的好评。

  此次活动从形式和内容上既承接了历次活动的优点,又进行了部分创新,从整体上看,活动得到了一个较好的效果,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自身仍存在的不足之处:

  (1)人员配合不够密切,工作安排不当。

  (2)部分干部表现被动。

  希望大家重视这些反反复复的问题,争取尽快解决以便更好地开展接下来的活动。

  总的来说,此次活动是多方努力的结果,干部们在工作中依然以会员的利益为工作重心,同时我们也将继续朝着服务会员的方向前进。

学校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篇2

  现在快节奏的生活方式,人们面多越来越多的生活压力,因此使用各种各样的手段来维持生活,如诈骗,假买假卖等。而当今大学生却少一定的生活经验,上当受骗也是难免的。面对如此多的考验,作为消费者的我们,要懂得利用法律的知识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力就变的越来越重要,作为在校的大学生懂得利用法律的知识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力也显得越来越重要。

  这次活动对于搞好大学生的消费教育,倡导文明消费方式,构建和谐消费环境和和谐社会有重要意义。大学生社会经验少、阅历浅、多大学生消费形式不健康,不懂法不会用法,在权益被侵犯时经常无可奈何。我们希望借助此次活动的举办,加强广大学生对消费者权益的认识,提高同学们的消费维权意识,知法懂法,学会正确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活动过程:

  1)3月15日,早上8点,在中区图书馆门口摆放相应的宣传板报,拉“倡导诚实守信,共铸消费者和谐”横幅。以引起大家对本次活动的注意。并摆放桌椅,为活动做准备。

  2)8点20分开始分配相应的发协会员在现场收点,现场为学生们解答有关权益方面的`问题。

  3)9点半对同学们发放3·15调查问卷,帮助解答相关法律知识。提高同学们对《消费者权益法》的认识。

  4)活动当天上午10点开始让同学们在签名幅上签名,从而得到深刻认识。

  5)中午12点40,全体成员合影留念,并宣布活动结束。

  总体来说,我们这次以“3·15消费者权益日”为主题的活动,各个阶段的活动都十分成功,成功的原因我们总结为以下几点:

  1、准备较充分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在这次活动中得到了充分体现,正是因为有了详实的考虑、周全的计划和充分的准备,这次活动才有了成功开展的前提。如我们提前几天和学生会商量,并提出策划

  2、密切配合

  多方面的积极协助和努力,是活动得以完成的保证。如在活动中我们需要用到摄像设备问题就是由学生会,读书协会人员帮助和安排的,桌椅是学生处租借的。

  3、分工具体安排合理

  在活动没有开始之前,领队就已经将工具、劳动任务合理分配,同时也注意到宣传组织及工作时间的协调。事后,同学们普遍反映良好。

  4、活动全面深入

  从初期活动内容的确定到联系相关部门,宣传组织同学进行分工,一直到校内工作的全面开展及高质量的完成,后期总结讨论,充分做到了理论联系实际,并且升华了理论,提高了同学们的思想认识。

活动结果及意义

  1、活动虽然小,却含义深远,反响良好,充分让大学生对《消费者权益法》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2、这次活动紧扣着提高大学生消费者依法维权的自我保护意识树立先进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

  3、这次活动紧紧围绕“3·15消费者权益日”的口号,在校内外开展的一系列有实效性的活动,并进展顺利,影响广泛,取得了圆满的成功,也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4、这次活动我们以最小的费用高质量的完成了具有实践意义的团日活动。

学校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篇3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为广泛集聚社会各界力量,促进九江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蓬勃发展,九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九江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围绕“品质消费美好生活”消费维权年主题,开展七项活动迎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吸引更多群体参与,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和保护能力,大力营造和谐、安全、文明、绿色的消费环境。

  一、是在xx公园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现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二、是对去年创建活动表现突出的申报“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店”经营主体,授予年度“放心消费示范店”牌匾及证书;

  三、是围绕年主题开展消费教育“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景区”,针对农村消费者市场假冒伪劣充斥和维权渠道不畅、以及老年消费、网络消费等突出问题,整合社会力量,通过“送法律、送知识、送服务三下乡”广泛开展“品质消费教育乡村行”农村消费教育系列活动;

  四、是对公共服务、食品安全、旅游市场开展调查和体验活动;

  五、是利用中消协“i维权”App开展农村消费维权志愿者招募活动;

  六、是在全市持续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店”创建活动;

  七、是在全市开展投诉和解对接工作,进一步畅通消费维权渠道,最大程度在和解、调解层面解决投诉,减少消费维权成本,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上一篇:2024学校军训工作总结(汇总22篇) 下一篇:2024年学校年度的工作总结(汇总14篇)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