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计划书(精选3篇)
见习计划书 篇1
我院20__级各班于20__年1月10日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为做到理论联系实际,提高教学质量,拟于20__年2月16日起,分赴全省各地有关地、市、县金融部门及企事业单位进行毕业实习。为确保实习的顺利进行和方便有关接收单位的安排,特制订毕业实习计划如下:
一、毕业实习目的和任务
毕业实习是高校教育过程中一个重要环节,通过实习使学生接触实际工作和具体业务,弥补单纯课堂教学的不足。要求学生在实习中积极、主动地拜业务部门的领导和职工为师,虚心学习,力求课堂理论知识与实际相结合。通过实习使学生较好发熟悉有关业务的政策规定、操作流程和具体做法,注重提高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和对实际问题的分析研究能力。同时,通过实习收集素材,为毕业论文撰写打好基础。在实习中培养学生良好的组织纪律观念、职业道德观念和劳动观念,加强学生的社会主义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毕业实习内容
各专业毕业实习内容参见各专业(含专业方向)毕业实习大纲。
三、实习过程安排及要求
1、实习采取基地集中和适当分散两种形式,具体采用何种方式视专业特点和相关实习条件确定。
2、学生应凭金融学院实习介绍信联系实习单位、参加毕业实习。
3、学生联系好实习单位后应将实习期间的联系方法告知学校班主任、政治辅导员和实习指导教师。
4、按毕业实习大纲的要求,认真完成毕业实习规定的各项任务,并以周记形式详细记录每周实习情况,并将作为学校学习指导教师对学生实习成绩评定的依据。
5.根据实习的主要内容,完成实习作业。实习作业的形式可以是案例分析、方案设计、调查报告、实习论文、实习的主要业务等等。实习作业的格式参照论文格式,具体参学校网站。
6.实习期间联系。实习过程中应保持与学校的联系。学生进入实习单位后,应将由实习单位指导老师填好的“实习单位联系情况反馈表”寄(送)达导师,以便学院掌握学生实习情况。学生如需中途更换实习单位的,应将由实习单位指导老师填写的“实习单位变更情况反馈表”寄(送)达导师,以便学院掌握学生实习变更情况。以上两张表格在实习结束吼粘贴于学生毕业实习手册上。
学生在毕业实习中遇到的其它问题,也应及时向导师或学院实习管理人员汇报,以便及时加以解决。
7.实习结束时,按规定写出实习报告。实习报告是学生对毕业实习的系统性总结,是考核学生实习效果的基本依据。实习报告应包括实习单位介绍、实习主要过程、实习主要内容、实习中的主要收获和体会,要求对问题有一定的分析,文字简短明确流畅。
毕业实习报告、实习作业的撰写格式参见《浙江财经学院本科毕业实习作业、实习报告撰写规范》,封面格式见校园网“教学管理-实践教学-毕业实习”。
四、实习时间安排
1.实习时间共11周,自20__年2月16日(周一)起至4月24日(周五),即校历时间第1周至第10周。4月27日(周一)实习结束回校报到。
2.期间返校。要求每位同学在20__年4月7日(周二)上午准时返校,与指导教师就毕业论文写作事宜进行深入交流,接受指导。
五、毕业实习组织与领导
1.本院成立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生实习工作的组织领导。
2.学生在实习单位的活动由实习单位统一安排。实习单位指派热心、负责、业务熟练的同志担任老师,具体负责、指导学生的实习活动。毕业实习结束时,由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在考评表上做出书面评定并加盖实习单位公章。
3.本院实习指导老师由各位学生的导师担任。指导教师按照实习大纲的要求完成实习的指导任务,定期与实习学生进行双向沟通,指导与督促学生按计划进行实习,指导学生解决实习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4.本院指定等老师负责本次实习的具体管理工作,院里将不定期地指派老师去各实习点了解情况,并解决实习中的问题。
5.留杭住宿。凡非杭户籍,但在杭州实习并需在校住宿的同学,均应事先写出书面报告(写明事由及相关情况)并交学院办公室,以便学院掌握情况并作相应安排。
六、实习纪律
(1)正确处理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的关系,定期过组织生活和民主生活,加强团结,搞好实习。
(2)自觉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由实习单位比照本单位职工实习考勤。
(3)实习期间不得无故缺勤,原则上不准请假。特殊情况需请事假,应经所在单位书面同意,或经金融学院领导批准。病假要凭医院证明。
(4)实习中遇到意外或难以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实习单位领导,实习指导师傅和金融学院报告,以便及时妥善解决,不得自作主张,自行其事。
(5)实习期间违纪行为,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6)实习期间应注意抵制不良倾向和社会不正之风的影响,做到思想、业务双丰收。
七、实习成绩和实习档案管理
学生实习结束后,应按规定时间把毕业实习手册、实习作业、实习报告交学校指导教师。由学校指导老师评定成绩后交金融学院办公室。实习成绩由实习单位指导教师提出初评意见,金融学院指导教师依据初评意见、实习手册、实习作业、实习报告的情况,提出建议成绩,由二级学院教学领导小组考核确定。部分实习工作在校内完成的,应结合校内外实习情况综合评定。
毕业实习成绩按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五级记分。
2.学院办公室对实习材料审查无误后,将成绩汇总填入成绩总表(按教务处统一格式),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教务处。
见习计划书 篇2
根据教学计划的规定,按照教学进程的具体安排,我系对会计电算化专业组织毕业顶岗实习,时间安排在20__年__月-20__年6月。为了确保这次实习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计划。
一、顶岗实习目的
顶岗实习是落实党和国家高职教育政策、是实施“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是提高我院人才培养水平和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举措,也是培养学生职业素养和提高职业潜力的重要环节。毕业实习作为实践教学环节的主要组成部分,透过毕业顶岗实习的实操训练,使学生熟练地掌握公共技能和专业技能,进一步提高专业素质,强化岗位潜力,为就业打下坚实的基础。
透过顶岗实习,使学生了解社会、接触实际、巩固专业理论知识、提高实际操作技能,到达教育与实践相结合的目的;培养学生综合择业潜力和工作潜力;培养学生调查研究潜力,为撰写毕业论文打好基础。
透过顶岗实习,培养学生热爱劳动、不怕苦、不怕累的工作作风;培养、锻炼学生交流、沟通潜力和团队精神,实现学生由学校向社会的转变。同时能够检验教学效果,为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合格人才积累经验。
二、顶岗实习资料
实习资料要与实习岗位相结合,以财务会计、成本会计为主,对会计专业的基本技术进行全方位的操作实习。主要包括:
1、了解企业(或单位)的经营性质和特点,了解企业(或单位)生产技术的特点和生产工艺流程及其对会计核算的影响,了解财务会计岗位的设置。
2、熟练掌握各种会计方法及程序操作的基本技术。其中包括建账方法、填制与审核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编制科目汇总表的方法与程序、登记现金的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登记各种明细账和总分类账的方法与程序。掌握结账、对账、编制资产负债表与利润表的基本技术。
3、熟练掌握各种成本会计核算方法和程序操作的基本技术,其中包括产品成本的构成要素核算、生产费用在完工产品与再产品之间的分配、产品成本计算的各种方法、产品成本核算的账务处理程序等。
4、了解企业(单位)纳税的种类,纳税的计算及与纳税部门的联系状况等,务处理程序,掌握常见税种的业务处理程序、计算、核算与交纳的方法。
5、熟悉财务软件,掌握会计电算化操作业务。
6、初步了解企业筹资、投资等资金管理业务,了解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与审计工作的实施业务。
具体采取按岗位轮岗实习的方法。会计岗位一般分为会计主管、出纳、财产物资核算、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账务成本核算、资金核算、总账报表等,具体分为出纳的职责、明细会计岗位职责、主管会计岗位职责等。
三、顶岗实习组织方法
顶岗实习单位的落实采取学生自己落实与系部帮忙落实相结合。顶岗实习指导实行院内指导教师和生产单位指导教师联合指导的办法
四、顶岗实习的基本要求
1、实习过程中,要认真执行实习单位的考勤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先请假;要严格执行实习单位的保密纪律,严守商业秘密;要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与财产安全;有重要的事情应及时与辅导员、班导师联系;
2、要虚心向实习单位的师傅学习,做到嘴勤、手勤、腿勤,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为在短时间内上岗打下基础;
3、实习开始后三个月内,实习学生务必将接收单位开出的《聘用函》寄给辅导员。
4、指导教师负责与实习学生的定期联系与理论指导;实习过程中,原则上实习学生不得随意变动实习岗位,因特殊状况要求调整实习单位或岗位的学生,须向指导教师提出申请,同时带给在上一个实习单位的实习鉴定表以及下一个单位接收函,方可变更实习单位。
5、实习过程中应注意积累资料,及时填写实习周记、实习结束后写好实习报告和毕业论文。
6、学生实习完成后务必提交:①实习周记;②实习单位鉴定表;③实习报告。
五、顶岗成绩评定
依据实习周记、实习鉴定、实习态度及实习报告等,由实习指导老师结合实习单位的评定,综合评定成绩。
实习成绩评定:满分100分,其中纪律考核成绩20%,劳动态度考核成绩20%,技能考核成绩30%,实习单位评定成绩30%。
六、附件:实习报告要求
1、实习报告要按时独立完成。实习报告是衡量实习效果和评定成绩的重要依据,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完成。一旦发现由他人代写或抄袭他人的实习报告,按不及格论处。
2、实习报告资料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四部分资料。
(1)实习单位概述和生产工艺流程
(2)实习单位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状况
(3)具体实习资料及完成工作的状况
(4)实习体会或收获。
3、实习报告要求:3000字以上。实习报告要层次分明,条理清楚,行文流畅,贴合逻辑,文字简练。
4、实习报告格式要求:排版打印。
见习计划书 篇3
为进一步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帮助我市离校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通过就业见习提升就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xx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闽政[20__]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的意义
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见习,是指由政府部门牵头,发动用人单位提供实际工作岗位,组织离校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在实际工作岗位上进行见习的实践性活动。其目的是为毕业生提供就业培训和实践的机会,帮助毕业生提升工作技能和就业竞争力,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同时,为用人单位深入考察毕业生的综合素质、扩大选人视野创造条件,促进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做好这项工作,对于我市构建和谐社会,推动科学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组织管理
市人事局牵头负责毕业生就业见习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包括制定见习计划、确定见习岗位、认定见习单位、审定见习学员、协调见习补贴发放以及见习过程的跟踪管理和服务等。具体工作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三、见习单位与见习岗位
见习单位一般为本市具备一定规模和良好的社会信誉、管理规范、能为见习对象提供相应见习条件的企业。见习岗位一般为本市企业中适合毕业生工作、有一定技术含量和业务内容的岗位。见习岗位由见习单位自愿申报,经市人事局认定后,统一纳入全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对提供岗位数量多、岗位质量高、见习条件好的见习单位,市人事局将向上推荐、申报省级就业见习基地。
四、见习对象
参加见习的对象(以下简称见习学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普通高等、中等院校离校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
2、xx户籍或入校前具有常住户口;
3、符合见习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等条件;
4、自愿提出见习申请;
5、身体健康,遵纪守法,能够履行见习协议各项约定。
五、见习待遇
见习学员见习期间由市政府和见习单位共同提供见习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800元/月·人。其中,市财政承担400元/月·人,其余部分由见习单位承担。同时,统一为见习学员办理见习期间的简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市财政承担。
六、见习期限
见习期限一般为3至6个月。有特殊需要的由见习学员提出申请,经见习单位同意,报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批准后,可适当延长,但累计见习期最长不超过12个月。见习学员应按见习期限的要求进行见习。见习期内,见习学员与见习单位不建立劳动关系。见习期间或期满后被见习单位正式录用的,见习单位应及时与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
七、实施办法
1、征集见习单位及见习岗位
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通过走访联系我市企业及在网络、媒体上刊发信息等方式,广泛进行宣传发动,在全市范围内征集见习单位及见习岗位。
2、见习信息发布
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根据各单位报送的《xx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申报表》(附件1),经汇总、确认后,在xx人事网、侨乡人才网及高校网站上发布见习岗位信息。
3、毕业生报名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根据自愿的原则,向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交《xx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表》(附件2)和身份证(或户口簿)、报到证、毕业证书等有关材料,办理报名手续。应届毕业生可以通过提交《见习申请表》、身份证(或户口簿)、就业推荐表等材料进行预报名。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组织对毕业生报名条件进行审核、确认。
4、供需对接
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建立见习供需信息库,通过毕业生自荐、见习单位自行联系、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推荐或依托人才市场进行供需见面等方式,按照双向选择、择优使用的原则,经双方达成意向,实现供需对接。
5、签订《见习协议书》
见习单位和见习学员双方签订《xx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附件3),报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鉴证,并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为见习学员办理简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协议书》应明确:见习期限、岗位职责、见习待遇、见习计划安排,以及见习单位和见习学员的权利义务。见习开始时间以鉴证后第二天起计。
6、实施见习
见习学员根据《见习协议书》到见习单位进行见习。见习结束时,见习单位应根据毕业生的工作能力和实际表现,对毕业生见习情况进行考核鉴定,出具《xx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见习考核鉴定表》(附件4),作为今后用人单位招聘和选用见习毕业生的依据。
7、见习补贴的发放和拨付
见习学员的见习生活补贴由见习单位按月先行垫付。市财政承担的见习生活补贴费用在见习期满后拨付,由见习单位填写《xx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见习生活补贴申报表》(附件5),经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审核后,将补贴费用直接拨入见习单位账户。
八、见习管理与服务
1、见习单位和见习学员应按照协议约定,认真履行各自职责。见习单位应加强对见习学员的工作指导,努力提高见习质量;加强对见习学员的管理,维护见习学员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见习期间产生的问题。见习单位不得随意提前解除与见习学员的见习关系,见习学员出现违约并拒不改正者,见习单位与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经核实后,可取消其参与见习计划的资格。见习学员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终止见习。
2、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对见习过程进行跟踪指导、协调和服务。见习单位、见习学员如遇到双方难以协商解决的问题,请及时与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沟通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