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书读后感 篇1
“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早晨,是一天之中最重要的黄金时段,作为“职业书虫”的我,把早晨这个黄金时段,作为我一天读书之旅的开始。早上是人记忆力最强的时间,在早上读书,这是一个非常明智的选择。
我喜欢在早上大声地读书,这让我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仿佛置身于作者笔下,畅游于作者构写的意境之中……正是因为晨读的乐趣无穷,所以我爱上了晨读,自然是有百利而无一害,晨读让我受益匪浅。
伴随着我朗朗的读书声,美好的一天开始了。早晨的确是人记忆力最强的时间段,正因如此,每天早上的晨读不但使我记住了许多东西,还令我的记忆力增强,更让我磨炼了自己的意志。
晨读,是一件挑战人恒心与毅力的事情,早上正沉迷于梦乡,就得和温暖的被窝“告别”,特别是冬天,更是一种挑战。晨读,它会使我们受到瞌睡虫的“攻击”,从而上午可能会疲惫不堪,不过,坚持下来,可以调整“生物钟”,不但让自己免受瞌睡虫的困扰,对学习的裨益无穷,更可以锻炼自己的毅力。当你真正地体会到晨读的乐趣之后,便会对那些挫折不屑一顾,因为晨读会使我们的心灵得到一种升华!
还是那句话: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早晨这个黄金时段我们一定要有效地利用起来,从现在开始努力。
读书是我们努力学习的第一步,晨读是我们为这第一步打下的基础,我们要从现在开始努力,养成良好的晨读习惯,为我们美好的未来打下扎实的基础!
作文书读后感 篇2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在新华书店接触到了杨红樱阿姨写的《笑猫日记》,其中有一篇转动时光的伞,深深地吸引了我。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马小跳表妹杜真子有一只猫,名字叫笑猫,它有一把可以转动时光的伞,这把伞非常神奇,只要向左转,就会看到以前的样子,向右转则相反,会让我们看到未来的样子。马小跳小时候非常调皮,学习成绩也不咋滴,但是他情商相当高,长大以后还成了一个大人物,居然当上了市长,这是多么厉害啊!而丁文涛小时候学习成绩非常优秀,总是班级第一名,可是亏在情商太低,长大以后只是在银行里工作,非常平庸。原来情商是这么重要啊!我感觉我和故事里的马小跳有点像,我虽然不调皮,但学习成绩忽上忽下,情商很高,和同学相处非常愉快,我可是同学们的开心果呢!我多想拥有这样一把转动时光的伞啊!让我看看我以后是不是可以像马小跳一样当上非常优秀的市长,给市民造福,给妈妈和老师们争光!
合上这本书,我细细地回味着故事里的所有情节。这本书的内容让我深深体会到,情商远远大过于智商,死学习也不是唯一的方法,我们要做一个全面发展,情商和智商都并发的孩子!
作文书读后感 篇3
《不老泉》这本书让我感受很大,我最喜欢里面的杰西了,下面我就讲讲吧!
温妮是这故事的主人公。有一天,天气很热,闷得受不了,有一只蟾蜍蹲在那儿,用悲伤的眼神看着温妮,她喜欢上了那只蟾蜍,天天给他喂水。有一天,她突然觉得家里太无聊了,就离家出走了。可是,她迷路了,就躲在灌木丛里监视一个男孩,那个男孩叫杰西,和他的哥哥迈尔斯在一起游戏说笑。有时喝一些一个小洞里喷出的水,当他们转过头来的时候,看见了温妮,温妮吓了一大跳,非要喝那水,杰西和迈尔斯连连摇头,一起说:“这水很脏,你不能喝!”温妮她非要喝,这时候,梅来了。把杰西、迈尔斯、温妮扶上马,就去一座破旧的小屋了,一个穿黄风衣的人紧紧跟着他们。
到了一条小溪边,温妮大声的哭了起来,梅连想也不想,就用手掏出音乐盒子,播放音乐。温妮这才不哭了,说:“昨晚姥姥说这是小精灵,这却不是。”音乐盒子让这气氛融洽多了,杰西和迈尔斯告诉了温妮不老泉的秘密,这全让穿黄风衣的人听见了。
穿黄风衣的人就要告他父母,用这片林子换女儿,他们为了女儿,送了这片林子,穿黄风衣的人就走了。
梅无意间打死了穿黄风衣的人,警察很气愤,就要把梅杀死,反正梅也死不了。温妮想出了一个办法,自己爬进去,她来代替梅,就可以了。杰西奖给温妮一个瓶子,里面装着泉水,杰西说:“十七岁的时候,喝下它,你就找我,咱们总能碰面的。”
温妮把这些珍贵的泉水倒在了蟾蜍身上……自己却到80岁的时候死了。
《不老泉》这本书真好!
作文书读后感 篇4
这个长假,我看了《丛林之书》这本书,这本书让我明白了法律的重要性!
这本书是英国诗人,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吉卜林的一本着作,讲述了以狼孩莫格里为主题的9个故事,为我打开了一道通向神奇的丛林世界的大门,使我急不可耐地跟随莫格里进入亦真亦幻的热带丛林。
莫格里还是婴儿的时候,被老虎谢尔汗追逐,误入狼穴,被母狼收养,成为狼群的一员,丛林的故事就此开始。莫格里在狼群的抚养下逐渐长大,在他的周围,慈祥的狼妈妈,忠诚的狼兄弟,勇敢机智的黑豹巴希拉,淳朴善良的老熊巴卢,刚直的狼首阿克拉,智勇双全的蟒蛇卡阿等一群群鲜活的动物组成了一个温暖的集体,他们赋予了莫格里智慧,勇气和力量。在老熊巴卢和巴希拉的教育下,莫格里明白了对动物来说最重要的丛林法律,在他的生活中,有被猴子诱-惑而被饥渴折磨的惨痛经历,也有被蟒蛇援救而大难不死,被奇异珍宝诱-惑而不为所动的成长传奇;有过在人与兽之间难以取舍,去意彷偟的心灵磨砺,更有智杀老虎谢尔汗,全歼红毛恶狗的辉煌壮举。他的成长历程,正如神秘的丛林一样,危机四伏而又风景无限,波澜壮阔而又纯净清新,就这样,莫格里成为了一个勇武聪慧的少年,一个叱咤山野的丛林之子。
在书中,吉卜林用显而易见的语言,隐身挥洒于从崇山峻岭,激流田野之间,美丽的大自然带着干湿两季的风雨雷电扑面而来,个个人物奔跑跳跃,恍如插身而过,一个人兽穿梭,生机勃勃而又充满弱肉强食的梦幻世界跃然纸上,呼之欲出。
细细品味这一个个文字,作者的深刻寓意在我的品读下已经显出端倪。丛林中的豺狼虎豹正是人世间的芸芸众生,大自然正是作者心中的理想社会,而作者推崇的丛林法律,不正是作者心中的社会法则吗?
我明白了,原来良好的法律与秩序都是如此重要,在丛林中,丛林法律使动物们好好地生存,融洽地交流,组成了一个大家庭,而人类社会,也应该遵守法律,使人类社会变得跟美好!
《丛林之书》告诉我们一个小男孩在母狼的抚养下长大,长成了一个强壮,勇敢而又聪明的孩子。
男孩长大之后帮助狼群解脱了重重困难:他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利用牛群杀死了与狼群有着不解之仇的老虎——谢尔汗。
作文书读后感 篇5
做人当自强,而不是与人争强。曾国藩在致九弟的信中引经据典,历数从古至今一些强势人物的悲惨结局,告诫诸弟加强自身修养而不是与人争强斗狠。“古来如李斯、曹操、董卓、杨素者,其智力皆横绝一世,而其祸败亦炯异寻常……。故吾辈在自修处求强则可,在胜人处求强则不可。”这倒让我想起由杨绛翻译的英国诗人兰德的诗歌里的一句“我和谁都不争,和谁争我都不屑”。不与人争,不是不求上进,而是一种豁达,一种隐忍,一种自我保护。“勿各逞己见”不是没有主见,而是一种“谦谨”与宽容。
曾国藩一向强调读书的重要性,认为读书能够改变一个人的气质,他在致诸弟的信中反复提到读书的重要性和读书的方法。教育儿子和兄弟子侄读书要勤勉,安于居家苦学,坚持早起,拥有恒心。
在讲到怎样读书时,他在一封信中写到“盖士人读书,第一要有志,第二要有识,第三要有恒。有志则断不甘为下流,有识则学问无尽,不甘以一得自足,如河伯之观海,如井蛙之看天,皆无识也。有恒则断无不成之事,此三者,缺一不可。”他勉励兄弟自立课程,还为他们设立了课程表,从早到晚,从读到写,从史到经,从读书到修身养性,详细至极。
很多人让孩子读书的目的是为了让孩子走上仕途,但曾国藩却不愿孩子做官。他在写给儿子纪鸿的信中曰:“余不愿为大官,但愿为读书明理之君子。勤俭自持,习劳习苦,能够处乐,能够处约,此君子也。”
很多人家长让孩子读书是为了让孩子透过考试入“仕途”,为自己和家人长脸面,谋福利。殊不知,我们的读书理念培养出了很多有文化没有教养的自私自利的人,只注重学习分数忽略做人的教育使很多孩子丧失了自我规划和没有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的潜力,不能不说这已经成为社会的悲哀。
作文书读后感 篇6
书,是我们知识的海洋,在我们的人生中,书是必不可少的,因为书能给予我们许多丰富的知识,而且还能告诉我们许多人生哲学。《365夜故事》是最好典范。
《365认故事》是住在我家的阿姨借给我看的,那里,我无比高兴,接过书便兴致勃勃地看了起来。第一章是《寒号鸟的故事》文中的寒号鸟,每天都在说::“立即搭窝!”可过了一夜后却变样了“得过且过,明天搭窝!”最终,没人施舍它住宿,还是被冻死了。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应当做的事,应该立刻做完,如果明日复明日的话,结果将是最惨不忍睹的。
第16章《萝卜回来了》文中的小动物的友谊真是好,小兔子摘了萝卜给小猴,小猴拿了给小熊,小熊拿了给小松鼠,小松鼠又拿了萝卜给小兔。这样,萝卜在外面“转”了一圈又来到了小兔的窗台下。这件故事启发我们:事事应该与好朋友享受,你把好东西给了别人,别人当然也会把好东西给你,如果世界上人人都这样,那么世界将会多么美妙呀!
总之,这本书里有许多小故事,让我们辨别黑白忠奸,让我们走向文明社会的殿堂,虽然《365夜故事》不像《漫画》那么幽默,也没有《上下五千年》的历史深奥,他只是本小小的故事书,但是我爱看,它让我明白了,明日复明日的悲惨后果。朋友友谊的美好等等。读了《365夜故事》,我们仿佛被带进了故事中,这真是本“奇怪”的书。
《365夜故事》能给予我们许多丰富的知识,告诉我们许多人生哲学,我永远忘不了故事中的话面,我爱看。
作文书读后感 篇7
要回头写读后感时,我觉得很不容易。因为全书收录的这些家书,可谓篇篇精彩,字字珠玑,做笔记或任何总结概括都有可能损害这部经典之作。所以,在那里我只是记录一些一读该书后的重要印象,以及我所理解的作者所表达的重要思想。
首先,从形式方面看,《家书》让我了解了什么是细致入微,无微不至,严谨认真……相信所有读过家书的读者对这些特点都深有感触吧。根据自己很少的经验,我觉得,之所以能够如此,很大程度因了书信这种表达、交流或写作方式。
只有透过这样的方式,才能有如此涉及广泛、自然舒畅的作品诞生。他不仅仅谈艺术学习,还谈生活、恋爱,谈做人,谈修养,甚至于儿子写错字,父亲也会“郑重其事”地指出并耐心分析、纠正。也正是这种方式而不是其他方式(如论文,译作),使得我们能够直截地清楚地感受到,着名文艺评论家、文学翻译家傅雷先生做人、做学问的细致、严谨、认真的态度和作风。
如果说《傅雷家书》是一部“最好的艺术学徒修养读物”或者经典的“教子篇”,那么,我想首先而最具这种好处的应当是这种态度和作风。但绝不仅仅限于此,还有,傅雷先生由于自己的学识、思想而能将任何大事小事阐发出深刻但绝不艰涩的道理,从而给人以启发。
当然,我不认为它仅仅是“最好的艺术学徒修养读物”或者“教子篇”,对于像我这样并非艺术学徒(狭义)的读者,这些家书仍不失其伟大。
书中处处闪耀着智慧的光芒,时时给人深刻的开导。其中贯穿始终,我以为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关于做人、修养以及学问的关系实为一体的思想。在我看来,这就是重视和强调“一般修养”的重要。在其他信中,这种思想都有出现,比如关于去博物馆、去森林等推荐,便是期望透过这些方式提高一般修养,而不是一味练琴、搞音乐。
对我的启发则是,读书只是修养途径之一,另外还应有其他。即使读书,也不应仅限某某学科。一般修养的建立和提高即要求文学艺术,科学、哲学、社会学、经济学,历史诸领域都需阅读。
因为,人生或生活绝不像大学学科分类那么规范齐整。各领域都只是我们所生活的世界的一个侧面,要理解我们生活的世界以及我们自己,广泛阅读是有好处的。其实我早就受了毛泽东的影响而这么要求自己了。
除此之外,其他比如,关于感情(激情)和理智的关系,应当以理智控制感情;常以星际或宇宙的视野看待人生的一切事物,因而明白人的局限性等等,皆为真知灼见,无不闪耀着理性的灵光!以上便是一读《傅雷家书》后的一些感想。
所谓“书不尽言,言不尽意”,读后感只能记录我的一部分收获,更多的则写不出来,而是要融入身体。本来读书笔记、读后感之类就是手段而已,理解并践行其中的道理才是最后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