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土两税政策调研报告(精选3篇)
房土两税政策调研报告 篇1
我国的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已经实施多年,在促进再就业、改善居民生活和稳定社会发展大局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已成为影响重大的经济和社会问题,关系到亿万*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但在近几年的实施过程中,暴露出较多值得注意的问题。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再就业优惠政策涉及税种不全面。现行税收优惠政策,仅涉及一些地方税种,如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税中,未能涉及增值税、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等一些主体税种。对个体业户而言,减免的全是地方税收,而下岗失业人员个人经营时大都选择商业零售、加工、修理、修配等行业,从事旅店、饮食、理发等服务行业的相对较少。按现行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只定额减免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不包括增值税,减免税范围较窄,而仅减免地方税种大多不能达到法律法规规定的每年8000元标准。
2、再就业优惠政策笼统而不具体。部分个体工商户注销营业执照后,租借再就业优惠*,按照优惠*上的名字办理新的营业执照,但实际经营者并未改变,经营者使用新的工商执照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免税手续,由于*件齐全、手续完备,税务机关又不得不为其办理税收优惠,具体新办的标准未能明确。
3、对非服务性企业安置下岗失业人员的税收支持力度不够。鼓励企业新增岗位安置下岗失业人员,是再就业工程的一个重要方面,而现行再就业优惠政策适用范围仅包括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外)、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而未能涉及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较多的生产型工业企业,从而影响了这些企业吸下岗失业人员积极性。
4、享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对象范围不广泛。在进行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宣传的过程中,有不少的城镇无业人员、农村剩余劳动力和未能及时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到现场咨询,按照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规定,这部分人不能享受优惠政策。就业和再就业就一个字之差,有的人能享受优惠政策,有的人不能享受优惠政策,就显有悖税收公平原则。而且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只明确规定了国有或集体企业的下岗失业人员是税收优惠政策的享受范围,而对其他经济类型企业的下岗失业人员则没纳入优惠政策的享受范围,这不利于不同经济类型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之间的平等竞争,也挫伤了部分下岗失业人员创业的积极性。
二、完善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建议
1、将税收优惠纳入立法程序。应尽快制定出再就业税收优惠的基本法律,明确享受税收优惠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各个职能部门的职责和范围,建立一套完整的税收优惠制度,对需要税收优惠的行业、企业、项目及产品,在税收法规中予以明确,并形成量化指标体系。
2、发挥税收调节经济的作用。尽快理顺现有的再就业税收优惠措施,建立简便、有效、规范化的税收优惠机制,对于一些重点企业,不但要保留原有的优惠政策,还应该给予更多的优惠,从而为下岗人员再就业创造良好的环境,使之充分体现我国的产业政策和鼓励再就业的效能。
3、统一税收优惠的条件和幅度。现行再就业税收优惠的差别,不仅表现在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之间,即使在企业之间,服务型企业较工业企业不论在优惠的条件上,还是优惠的广度和深度上,都优越许多。鼓励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没有必要制定区别对待的政策,对不同性质、类型,不同行业的纳税人给予平等的政策待遇,也就是说对企业不论新老、不论行业,安置下岗失业人员达一定比例或数量就应该给予税收优惠,充分扩大再就业的渠道。
4、扩大优惠的税种范围。现行再就业税收减免的税种不包括增值税,对个人独资、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也不予优惠,造成对个人独资、合伙的工业企业几乎无税可免,对从事商业、加工、修理业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的税收优惠也大打折扣,这样就难以充分发挥税收鼓励、扶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作用。扩大优惠的税种范围,只要符合再就业优惠规定的条件,不分行业不分税种,均可享受税收优惠,从而消除不平等的税收政策待遇,将安置下岗失业人员的数量与税收减免的多少挂起钩,这样既可以全方位多渠道增加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岗位,也可以消除了纳税人转换身份、设法避税的漏洞,更便于对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贯彻执行。
5、扩大享受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人群范围。从整个社会来讲,解决就业的压力和再就业的压力都是十分重要和必要的,把再就业的政策适应主体扩大到所有的待就业者(包括农村富余劳动力和未能及时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必然是社会的大势所趋,必须把再就业优惠政策的范围扩大到所有的待就业者范围,消除我们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弱势的纳税群体的不平等待遇。但为了解决税收收入减少太大压力,可以先将再就业优惠政策范围扩大到从事个体经营的纳税人,逐步放开到所有经济类型的纳税人。
房土两税政策调研报告 篇2
随着企业数量的增多和规模的不断扩大,我县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两税呈不断上升趋势,同时两税税源结构也出现了新的变化。为进一步强化我县两税管理,我局高度重视此次政策调研,成立了房土两税政策调研小组,通过走访国土、农业、牧业、教育、城建等部门和相关纳税户,进一步做到了对两税税源的准确掌握,为下一步加强征管、准确把握税收政策奠定了基础。通过我局近半月的调研工作,现将两税政策调研情况及相关建议报告如下:
一、经批准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情况
地处川西北青藏高原东部,全境4313.42平方公里,属高山河谷地带,半农半牧,耕地3,236.45公顷,林地244,092.94公顷,牧草地141,282.31公顷。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由土地管理部门(国土资源局)认定,经调查了解,我县暂不存在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
二、各类危险品仓库、厂房所需的防火、防爆、防毒等安全防范设施用地免税政策
目前,我县涉及危险品仓库、厂房所需防火、防爆、防毒安全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政策的单位和企业主要有:民爆和金盾两家爆破公司、供销社烟花 爆竹经销部和农业局农药销售部。其中:爆破公司的炸药仓库都修建在远离城镇的偏僻乡村,不属于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农业局农药存放仓库、供销社烟花 爆竹存放仓库按照[89]国税地字第140号规定,给予了免征土地使用税。对于危险品仓库、厂房所需的防火、防爆、防毒等安全防范设施用地的认定,我县的情况是:民爆、烟花 爆竹、防毒等行业安全区范围由质监、公安部门认定,防火、防爆设施用地范围由消防部门认定。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我局严格按照以上述部门的认定为准,对具备相关部门的审批材料的企业,给予了税收减免。
从我县情况来看,建议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加大税务机关与质监、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和特殊行业管理的信息共享,提高土地使用税征管质量。
三、大修停用半年以上的房屋免税政策
我局根据(国税函〔20__〕839号)文精神,对因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免征房产税由纳税人在申报时自行计算扣除,并在申报表附表或备注栏中作相应说明。严格按照规定要求纳税人在大修前报送相关的证明材料进行备查,包括大修房屋的名称、坐落地点、产权证编号、房产原值、用途、房屋大修的原因、大修合同及大修的起止时间等信息和资料。近年来,我局辖区内涉及房屋大修停用的情况较少,在“5.12”汶川大地震期间发生过此类情形。在政策执行过程中,我局按以下条件界定大修:1、房屋主体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因损坏影响住用安全,需要拆换加固的;2、整幢楼房因损坏影响正常使用,需要重做防水或保温层的;3、外檐面层脱落、保温层损坏达到整幢楼外檐面积30%以上,影响安全与正常使用,需要修缮的;4、房屋楼面面层、门窗及楼梯因破损影响安全和正常使用,需要修缮的;5、因上述原因造成停用的时间必须是连续不间断在半年以上的。在大修的界定过程中,不包括装修、改建和扩建。
部分纳税人建议将改建和扩建纳入大修范围,主要原因是:改建和扩建一般都是为了扩大产能或提高生产效率,与企业的生产运营有直接关系,同时在改扩建期间也影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支持企业发展,体现税政策调节产业结构、引导资源配置的职能。
四、各类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土地免税政策
我县有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共16所,地址分布情况是有8所学校、幼儿园地处应征收房土两税的县城、建制镇,8所地处不征收房土两税的乡、村。均为国家教育类学历教育学校,公益性非营利学校,不涉及营利性学校,统一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收费,主管部门为教育局,均为5.12地震灾害后湖南省对口援建和灾后重建。
多年来,我局一直按照(财税〔20__〕39号)第二条之规定执行,对政府拨付事业经费的各类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税,平均年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33万元,房产税228万元。对学校用于出租等经营性房产严格按税法规定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为准确掌握和区分学校的自用房产与经营性房产,建议在征管过程中建立户籍登记,即各类学校房产、土地登记薄,适时更新房产用途,以便准确掌握房、土两税征管数据。
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税政策
通过到农业、林业、牧业等相关部门调查了解,我县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情况如下:
我县目前有一个葡萄种植基地,地处不征收房土两税的上孟乡,这个基地是由当地老百姓将自己的土地用于种植葡萄并和塔斯酒庄签订购销协议。
我县林业生产用地主要是县林业局及川西林业局用于苗圃的种植,面积176亩,苗圃种植区域全部分布在不征房土两税的高山、峡谷中。
我县目前成立的养殖企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养殖户)共有39户,具体分布在不征房土两税的乡、村,畜牧局主要负责畜牧业基地、项目的审查(审定)、论证、申报、指导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畜牧、兽医、兽药、饲料行业的外事外经联络、协调工作。
建议涉及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的面积能在相关部门审查(审定)的时候能同时加以注明,以便税务机关在征收这部分的土地使用税时有计税依据。同时也要建立好与这些部门的信息共享,已达到信息的及时性、有效性。
六、公园自用土地的免税政策
我县没有公园,因此未涉及房土两税的税收减免。
七、我县房土两税工作开展情况
在房土两税工作开展过程中,我局严格按照税法规定执行,无概念模糊、征收界限界定不清情况出现。今后,我局将多开展房土两税调研工作,以待不断总结先进的征管经验,切实提高房土两税的征管质量。
房土两税政策调研报告 篇3
近年来,国家出台系列关注民生的惠农政策,受到广大群众的称赞与拥护。在基层,惠民政策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公平,公正?带着这个问题,县妇联于3月中下旬参加了对××县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调查研究。调研组先后召开了部分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关于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座谈会,听取了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主要领导关于惠农情况的汇报,并与部分县人大代表、农村两委干部代表进行了座谈,并结合座谈情况进行了入户调查。调研组共走访入户72家,发放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调查表113份,涉及5个乡镇14个村。现将调研情况总结如下:
一、对县政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总体评价
20xx年以来,县政府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确保了粮食直补、小麦良种补贴、农机具补贴、农资综合直补及能繁母猪补贴、优质后备奶牛补贴的全面兑现。惠农政策的落实,极大地促进了我县农业生产发展,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奠定了基础。
一是稳固了农业的基础地位,提高了土地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的及时发放,小麦良种补贴项目的落实,减少了种粮投入成本,调动了农业生产效益,巩固了土地在农民心中的地位,调动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促进了荒山荒坡的开发和土地的有效利用,广大农民的种粮积极性空前高涨,科技增粮成效显著,粮食产量稳步增长,粮食生产能力明显提高。20xx年,全县粮食总产量达到30.12万吨,同比增长6.95%。
二是为主导产业的发展壮大增添动力。随着优质后备奶牛补贴、能繁母猪补贴及投保补贴等各项补贴及扶持政策的落实,国家对奶牛、生猪养殖扶持政策的力度加大。广大养殖户进一步恢复了养殖信心,特别是作为特色主导产业的奶牛养殖业,奶牛存栏总量稳中有升,养殖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由分散养殖向小区养殖转变,规模化养殖不断壮大,群体质量明显提高。目前,全县奶牛存栏达到13万头,符合标准的养殖小区达到76个,20xx年度优质后备奶牛达到7407头。
三是提高了农业生产能力,为农民兼业创收提供了条件。在财政补贴资金的引导下,有效调动了广大农民投资农业机械的积极性。目前,全县共有大型拖拉机704台、小麦联合收割机887台、玉米联合收割机18台。农业装备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全县农业机械化水平明显提高,进一步解放了农村劳动力,为农民兼业创收提供了条件。有力的推动了剩余劳动力转化和农民增收。
四是广大农民共享了改革发展成果,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县政府始终坚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执政理念,把落实各项惠农政策,作为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来抓,保证了各项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让全县人民共享了改革发展成果,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与经济发展。
二、在惠农政策落实工作中,需要引起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是政策宣传广度、深度不够,知晓率较低;二是运行过程中有重登、漏登、错登现象;三是监督管理机制不够健全,个别地方有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不良行为。
三、关于落实好各项惠农政策的几点建议
惠农政策落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仅影响了干群关系,在一定程度还影响了群众的生产积极性。那么如何做到好事办好,调研组认为应健全落实制度体系,规范操作程序,增加落实的透明度,真正达到公开、公正、公平,将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一是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形式和效果并重,真正让干部清楚、群众明白。县政府要千方百计拓宽宣传渠道,组织有关部门和乡镇采取各种实用方法,充分利用发放明白纸、黑板报、村内喇叭广播等有效形式,把各项惠农政策宣传到群众中。同时还要着力培养一批惠农政策明白人。力争使各项惠农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增加政策落实的透明度,为惠农政策的全面落实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惠农政策落实体系。对惠农政策项目从登记到发放各个环节上,都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机制。加强对政策落实人员,特别是“一线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和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审计和财政部门的监督作用。加强各环节的监管,严防惠农补贴被截流、套取,确保各项惠农政策在落实工作中不走样。保证惠农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使各项惠农补贴按时、按标准发放到农户手中。
三是进一步严格政策标准,规范操作程序。县政府要督促惠农政策主管部门严格把握政策范围,严格执行政策标准,确保惠农政策落实到人、落实到户。对普惠项目,有关部门要摸清底数,抓好落实。粮食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要实行一卡式发放,增加政策落实的透明度,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对小麦良种补贴、农机具补贴等不能普惠的政策,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分配方案和兑现流程,真正体现在惠农政策面前区域机会均等,农民机会均等。比如在小麦良种、大型农机个补贴上,可按照乡村的粮食种植面积设计分配方案,然后用公平的途径让有需求的农户根据制订的流程去获得补贴,这样才能让更多的村、更多的人平等享受国家的惠农政策。
四是进一步落实县级配套资金和加强惠农政策的跑办力度。将国家出台的各项惠农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县政府要想方设法克服困难,确保将各项惠农政策的县级配套资金落实到位。同时,政府及有关部门还要很好的把握国家的惠农方向和重点投资领域,加大跑办力度,争取更多的惠农项目和资金,惠及全县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