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三资管理调研报告(通用4篇)
农村三资管理调研报告 篇1
农村集体的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是村集体发展的基础,关系到每个村民的切身利益。既是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农民群众关注的重点。做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对维护农村和谐稳定发展,保障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近年来农村“三资”管理的有关规定
20xx年,农业部下发了《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指导的意见》(农经发[20xx]4号),明确要建立健全“三资”管理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要求要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的管理的指导、监督和服务。20xx年,《中纪委财政部农业部民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财会[20xx]4号)明确各级纪检、监察、财政、农业和民政部门要按照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在尊重历史和现实、坚持现有工作格局不变的基础上,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加强对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在推进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中,必须尊重农民意愿,履行民主程序,依法签订委托代理协议,确保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四权”不变,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2019年,农业部监察部印发了修订后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规定》。近几年,农业部还会同中纪委组织了几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检查和调研。
二、我市农村集体“三资”基本情况
全市18个县(市、区),294个乡镇,3501个村,49113个村民小组,172万户农户,710万农业人口。据了解,XX县已由县纪委组织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网络监管系统。
1、资金资产管理情况。根据调查,全市18个县中实行“村账乡代理”的村有3310个,占总村数的94.5%,其中签订了代理合同的村有1414个,占实行“村账乡代理”村数的43.7%。由农业部门代理的有10个县,其余由财政部门代理。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的村有3372个,占总村数的96.3%。使用农村财务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票据的村有2486个,占总村数的71%。会计档案装订成册并按规定妥善保管的村有3372个,占总村数的96.3%。建立了民主理财小组的村有3291个,占总村数的94%,能够按规定对财务收支进行审核监督的理财小组有2253个,占民主理财小组总数的68.46%。实行财务公开的村有3419个,其中每季度公开一次的村有2310个,占财务公开村数的67.6%;每半年公开一次村有383个,占财务公开村数的11.2%;每年公开一次的村有726个,占财务公开村数的21.2%。2019年底,全市村集体总资产16.95亿元,其中货币资产3.75亿元,固定资产7.96亿元;负债6.86亿元,其中当年新增负债1585万元。2019年,对3127个村开展了村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收入总额211980万元,支出总额186154万元。查出违纪案件数101件,查出违纪金额229.82万元,其中已处理案件数70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11人。
2、农村资源管理情况。据调查,全市有262个乡的2908个村建立农村公共资源管理台账,占总村数的83%。XX县、石城等县还在乡镇设立了农村公共资源监管中心等机构。据统计,全市农村集体农用地总面积4344万亩,其中耕地面积443万亩,林地3514.87万亩,养殖水面39.57万亩。
3、农村土地承包方面。截止2019年底,我市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农村土地面积为4505126亩,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农户数为1593286户。全市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总数1541857本,签订承包合同总数1584056份。土地流转总面积48.88万亩,其中转包17.57万亩,出租26.32万亩。有9个县成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聘任仲裁员37名。全市农业部门2019年受理土地承包纠纷753件,691件调处完毕,其中乡、村调解646件,仲裁委调解39件,裁决6件。
三、开展的主要工作
1、逐步规范村级会计委托代理。2019年,我市开始推行村级财务“村有乡管”,全面实行会计代理,经过几年的努力,代理面逐步扩大。20xx年,针对全市村级会计委托代管机构权责不清、代理程序混乱、代理内容不全和截留挪用集体资金等问题,结合中央、省的要求,由市纪检、农业、财政、民政等四部门共同提出了进一步加强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意见,一是明确了代理服务工作要遵循合法自愿原则,村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松、收益权不变原则,单村设账、不得取消村集体结算账户、资金支取“双印鉴”的独立性原则和收支两条线原则。二是从岗位责任制度、操作流程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财务公开制度等制度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三是对开支原始票据取得、收款收据使用和账、证、表的形成等进行了规范。四是对代理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提出了要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和农村财会人员上岗证,必须接受会计基础、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减轻农民负担政策、农村集体“三资” 管理等知识培训等要求。通过以上措施,逐步规范了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
2、加强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结合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各地在乡镇成立了农村公共资源监管中心等机构,建立了产权登记、经营管理、公开处置等制度。XX市为解决村集体资产、资源存在的产权不清晰、长期闲置浪费、流失严重、被挪用占用等问题,建立了“村集体资产监管制度”,由乡镇农经办采取“台账式”管理办法进行有效管理,规范了“三资”管理。为摸清家底,XX县20xx年还在全县开展了清产核资,通过全面做账和查阅账目资料、实地测量、召开村民大会等形式,对131个村集体所有的“三资”情况逐一核实,登记造册,建立明细台账,彻底摸清底数,取得了良好的效果。XX县以两办名义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的实施意见》,从民主理财、民主决策、财务公开等方面规范了“三资”管理。XX县在县纪委组织下,建立了农村“三资”网络监管平台。
3、组织了规范化试点。2019年,我市XX县丰州乡农经站被农业部列为全国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试点单位。我市以此为契机,组织崇义、宁都等县选择了6个乡镇作为市级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试点单位。20xx年,又组织各地开展村集体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规范化试点。
4、开展了村集体财务审计。结合村委会换届工作,组织了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兴国、宁都、瑞金、寻乌等县还对村集体财务实行了两到三年一轮审制度,每年抽审部分村集体财务,促进了财务制度的落实。
四、农村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是体制不顺,多头管理。我市的“村账乡代理”起步时基本由农业部门代理。但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开展,原由村民缴纳的村提留取消,村集体减少的收入由财政转移支付弥补,财政部门也由此要求由他们代理村集体的账务。但财政部门代理村集体账务只是管理转移支付这部份资金,村集体的其它资金、资产、资源则没有去监管,而农业部门在财政部门代理账务后,对村集体的财务管理根本插不上手,摸不清情况,无法履行农村财务管理的职能,最终谁都管不好。
二是农村集体“三资”家底不清。有的村收款不开具统一票据,长期不入账;有的村资产不纳入账内核算;有的村资源登记台账管理不规范,有的还没有建立。这些都导致农村集体“三资”家底不清。
三是民主监督不到位。有的村没有成立民主理财小组,有的村虽然设立了,但没有发挥民主监督职能,甚至有的村民主理财小组的章都在村干部手中。而农业部门由于管理体制原因,再加上基层农经机构不健全,人员不稳定,又缺少监督手段,也难以发挥监督作用。
针对以上问题,要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建议一是要理顺管理体制,恢复农业部门管理农村集体财务的主体地位,落实国务院将农经职能纳入政府行政职能的要求,以保障有人监管农村集体“三资”;二是要摸清农村集体“三资”家底。要由政府牵头,安排人员、经费,用一年时间,精心组织一次村集体“三资”的清产核资,以摸清家底,为管好“三资”打好基础;三是在清产核资基础上,落实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四是创新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方式,建立网络监管平台,实时监管“三资”变动情况。
农村三资管理调研报告 篇2
村级“三资”管理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农民群众关心的焦点,也是农经工作的重点,它直接影响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是农村社会安定、稳定的重要因素。自2019年实行“村财乡管”,20xx年推行委托代理以来,其作为一种新型的农村集体财产委托代理管理模式,在保持村集体财产所有权、审批权、使用权和监督权不变的前提下,由街道农经办对村级资金和账务实行双代管,村级所有会计事项由街道进行代理,使分散管理、各自核算的村级财产管理转变为集中统一核算的管理模式。
一、主要做法
(一)全面实行农村集体财产“委托代理”。从20xx年7月开始,在坚持集体财产所有权、使用权和管理权不变的前提下,按照统一票据管理程序、统一报账程序、统一操作程序和统一财务处理程序的要求,对全街道13个社区,101个居民小组的村级财产核算等业务由街道(社区)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进行委托代理,各社区、居民小组只设一名报账员,负责本社区、居民小组财产、单据等财务管理工作。
(二)建立健全农村“三资”管理规章制度。*街道坚持以制度管人、以制度办事的原则,先后制定了《*街道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制度》、《*街道集体财务管理流程图》,《*街道“三资”委托代理管理制度》,以上制度和管理方法从民主理财、收支管理、用款审批、财务公开、票据管理等一系列方面作了祥细明确的规定。结合农村实际,街道农经办统一制作了村级公务招待费用报销单封面,村组务工报销单、村(组)集体用款申请审批表,自办伙食购物清单等进行票据规范。
(三)严格制定日常开支审批制度。严格执行支出管理,实行报账制统一管理,按照“分级审批、分级监督”的原则逐级审批后方可报销。针对实际,我们在村级财产管理中实行“双签制”“联合审批制”“四级审核办法”的管理新举措。“双签制”,就是在居民小组支出中除需具备一般要素外,还必须实行书记、主任两支笔会签。这样就有效的避免了“一言堂”现象。“联合审批制”,就是根椐资金使用大小,按权限实行村级负责人,街道领导分级联合审批的制度。“四级审核办法”就是书记、主任双签,监委会审核把关,街道纪工委监督,代理中心审核。通过这些新举措的贯彻落实,较好的提高了我街道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整体水平,基本形成“村财、民理、街道监管和组财、民理、社区监管”的管理体制。
(四)发挥“民主理财、民主监督”的作用。为认真执行财务监督,每个社区及有收入的村小组选任3-5名的村民主理财小组,民主理财的程序为:事前参与、事中监督、事后检查。特别是村内农田水利建设、修建和维护村级道路、植树造林、村庄建设与整治及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需要兴办的其它集体生产、生活等公益事业项目,要积极参与,提出意见和建议。在财务事项进行过程中,要切实履行职责,仔细监督财务事项的每一个环节和步骤。在财务事项完成后,认真进行检查,查阅财务会计凭证、账目、报表、财务公开等财务会计基础资料,听取群众的意见,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一般事项民主理财小组应根椐经济业务量多少按月或季开展理财活动。重要事项应随时发生,随时理财。审核结束后,民主理财小组长要将活动内容记录在《民主理财记录薄》上。此外,结合村干部换届,组织对村干部的任期和离任审计。审计内容主要包括集体资产的管理使用、财务收支以及要求审计的其它事项。
二、农村“三资”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够统一。少数村干部对村财街道管一直存在模糊认识,认为村财街道管是削弱了村级权力,有一定的抵解情绪,工作不配合,还有的村认为已经村财街道管了,与他们没有多少责任了,对村级财务抓的力度轻了,特别是对居民小组的财务一是认为没有什么收入,有点荒山、荒坡、荒地也比较偏僻,不会变成什么资源,就放松了对这些资源的管理,一旦出了什么问题,也认为不是自已造成的。
(二)村组干部人员素质有待提高。村组报账员多身兼数职,均是半路出家,财务知识匮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票据的合规、合法性进行正确的职业判断。有的村干部仍保留传统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缺乏开拓创新精神和发展经济的办法。
(三)报销单据制作不够规范。少数村组报账员财经纪律意识谈薄,财务管理制度比较松懈,财务报销制度不够规范,单据审核把关不严,经办人,证明人手续不全。
(四)民主理财小组发挥作用不大。少数村民主理财小组不是经群众大会或群众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而是经干部指定,个别村甚至没有理财小组成员,村干部直接担任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使民主理财失去本身存在的意义。少数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文化水平低,财务水平有限,不按规定理财,不认真审查单据,不认真履行职责,对工作不负责任,没有起到监督的作用,民主理财活动不正常,不严肃。少数村不按期开展理财活动,有的干脆由村干部代签,其监督过程只是走过程流于形式。
(五)集体水面、果园、山林等进行发包民主程序不到位。少数村组在处理群众关心的重大事项时,一事一议程序落实不够到位,没有严格遵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处理,损害了大多数群众的利益,容易引发一些矛盾热点现象发生。
(六)村级财务公开需要进一步落实到位。虽然省、市、县、街道对村级财务公开的内容、时间、地点、形式和程序都有明确的规定,但少数村在实际操作中往往打折扣。有的村组不按时及时公开,有的村组只是重公开,不重效果,内容形式空泛,没有让群众真正了解到财务公开的实质内容。
(七)街道代理中心自身存在的困难。一是工作经费无保障,《云南省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及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相关条例有要求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正常运转所需经费由县级财政部保障,但没有得到落实,所以运转所需的打印费、设备维护费、下乡车旅费等难于得到保障,工作真是举步维艰;二是工作量大,但人员少制约会计委托代理工作,13个社区,101个居民小组的账目由街道代理中心进行代理服务,由于代理中心是挂靠农经站而成立,并没有成立单独的运行机构,农经办还要承担土地流转及纠份调解、数字乡村等一系列工作,如此大的的工作量,导致会计工作衔接不上,从而在整体上影响了对村财的监督与管理工作。
三、完善“三资”管理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抓好政策宣传,提高思想认识。采取集中培训和分散培训,以会代训和下村指导为主要手段,加强对村组干部廉洁自律、报账员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培训,使各级党员干部和广大农民群众从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减轻农民负担,维护集体和农民的利益,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高度来认识村财乡管的重大意义,提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抓好财务公开、健全监督机制。抓好财务公开,是加强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和强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措施。各村组一定要履行好工作职责,规范财务公开制度,按时采取张贴等形式在三务公开栏上进行张榜公开,及时对村民提出的质询进行解释,从源头上杜绝因财务公开不清引发的的各类矛盾纠纷。此外,应加强民主理财小组建设,让其发挥作用。
(三)抓好“三资”清理和村干部离任审计。在村干部离任审计中,要对本届任职时所经办的财务进行认真清理,按照“三清三查”的要求做好村干部离任财务审计工作。即:清理各项往来,审查债权债务是否明确;清理发包款、租凭款、拍卖款等,审查资金用途是否合理;清理历年遗留的财务问题,审查有无违规违纪行为。在此基础上,对村级固定资产、债权债务等进行登记造册,由村委会负责人及财务人员签字盖章后,移交村委会档案管理。
(四)抓好收支管理。一是严格票据管理,定期将已使和末使用的票据进行清查,对开出的票据做到票款同行,及时入账用票据管收入。二是严格奖惩制度,对已实现的收入拒不缴入专户的,要及时查明情况,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并严肃处理。三是加强支出管理,支出单据必须是税务部门或财务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报销单、证明单、收条等,不得以白条或不规范的凭证入账,严禁无票据付款。对每张支出单据,都应对其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进行严格审核,不符合要求的单据坚决予以退回,做到“五不核销”,即:原始凭证要素不全不核销,不是正规发票不核销,单据没有经办人签名和注明用途的不核销,单据末经相关人员审核的不核销,违返有关财务制度的不核销。
(五)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管理水平。针对少数村组报账员素质偏低的实际,一方面应加强对他们的辅导,在报账时及时对单据及流程方面的错误进行认真细致的指正,并告诉其改正方法。另一方面,应当鼓励报账员提高自身整体素质,有条件的鼓励其进行继续再教育提高学历。此外,应适时的组织相关的培训,及时为报账员充电,适当考虑增加报账员的补贴,让其工作无后顾之忧,更尽心尽力的做好自已的本职工作。
(六)加强协调配合,争取各方支持。建议“三资”委托代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使《云南省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及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财政部门应提供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正常运转所需经费落到实处。横向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纵向积极与上级汇报,争取在人员上给予一定帮助,创造一个和谐的外部环境,树立部门想干事、会干事、能干事的良好形象,强化问题意识和创新思维,着力把问题转变为思路,把思路转化为典型,把典型上升为模式,把模式普及成常式。
(七)继续落实村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及征求民意制度。各村组重大项目、重大活动和公益事业项目的规划建设,涉及人民的其它事项,必须坚持集体决策和征求民意制度,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事先征求、吸收合理意见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和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的原则,大力推进四议两公开的贯彻执行力度。
农村三资管理调研报告 篇3
一、近年来农村“三资”管理的有关规定
20xx年,农业部下发了《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指导的意见》(农经发[20xx]4号),明确要建立健全“三资”管理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要求要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的管理的指导、监督和服务。20xx年,《中纪委财政部农业部民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财会[20xx]4号)明确各级纪检、监察、财政、农业和民政部门要按照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在尊重历史和现实、坚持现有工作格局不变的基础上,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加强对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在推进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中,必须尊重农民意愿,履行民主程序,依法签订委托代理协议,确保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四权”不变,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20__年,农业部监察部印发了修订后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规定》。近几年,农业部还会同中纪委组织了几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检查和调研。
二、我市农村集体“三资”基本情况
全市18个县(市、区),294个乡镇,3501个村,49113个村民小组,172万户农户,710万农业人口。据了解,XX县已由县纪委组织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网络监管系统。
1、资金资产管理情况。根据调查,全市18个县中实行“村账乡代理”的村有3310个,占总村数的94.5%,其中签订了代理合同的村有1414个,占实行“村账乡代理”村数的43.7%。由农业部门代理的有10个县,其余由财政部门代理。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的村有3372个,占总村数的96.3%。使用农村财务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票据的村有2486个,占总村数的71%。会计档案装订成册并按规定妥善保管的村有3372个,占总村数的96.3%。建立了民主理财小组的村有3291个,占总村数的94%,能够按规定对财务收支进行审核监督的理财小组有2253个,占民主理财小组总数的68.46%。实行财务公开的村有3419个,其中每季度公开一次的村有2310个,占财务公开村数的67.6%;每半年公开一次村有383个,占财务公开村数的11.2%;每年公开一次的村有726个,占财务公开村数的21.2%。20__年底,全市村集体总资产16.95亿元,其中货币资产3.75亿元,固定资产7.96亿元;负债6.86亿元,其中当年新增负债1585万元。20__年,对3127个村开展了村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收入总额211980万元,支出总额186154万元。查出违纪案件数101件,查出违纪金额229.82万元,其中已处理案件数70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11人。
2、农村资源管理情况。据调查,全市有262个乡的2908个村建立农村公共资源管理台账,占总村数的83%。XX县、石城等县还在乡镇设立了农村公共资源监管中心等机构。据统计,全市农村集体农用地总面积4344万亩,其中耕地面积443万亩,林地3514.87万亩,养殖水面39.57万亩。
3、农村土地承包方面。截止20__年底,我市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农村土地面积为4505126亩,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农户数为1593286户。全市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总数1541857本,签订承包合同总数1584056份。土地流转总面积48.88万亩,其中转包17.57万亩,出租26.32万亩。有9个县成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聘任仲裁员37名。全市农业部门20__年受理土地承包纠纷753件,691件调处完毕,其中乡、村调解646件,仲裁委调解39件,裁决6件。
三、开展的主要工作
1、逐步规范村级会计委托代理。20__年,我市开始推行村级财务“村有乡管”,全面实行会计代理,经过几年的努力,代理面逐步扩大。20xx年,针对全市村级会计委托代管机构权责不清、代理程序混乱、代理内容不全和截留挪用集体资金等问题,结合中央、省的要求,由市纪检、农业、财政、民政等四部门共同提出了进一步加强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意见,一是明确了代理服务工作要遵循合法自愿原则,村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松、收益权不变原则,单村设账、不得取消村集体结算账户、资金支取“双印鉴”的独立性原则和收支两条线原则。二是从岗位责任制度、操作流程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财务公开制度等制度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三是对开支原始票据取得、收款收据使用和账、证、表的形成等进行了规范。四是对代理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提出了要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和农村财会人员上岗证,必须接受会计基础、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减轻农民负担政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知识培训等要求。通过以上措施,逐步规范了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
2、加强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结合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各地在乡镇成立了农村公共资源监管中心等机构,建立了产权登记、经营管理、公开处置等制度。XX市为解决村集体资产、资源存在的产权不清晰、长期闲置浪费、流失严重、被挪用占用等问题,建立了“村集体资产监管制度”,由乡镇农经办采取“台账式”管理办法进行有效管理,规范了“三资”管理。为摸清家底,XX县20xx年还在全县开展了清产核资,通过全面做账和查阅账目资料、实地测量、召开村民大会等形式,对131个村集体所有的“三资”情况逐一核实,登记造册,建立明细台账,彻底摸清底数,取得了良好的效果。XX县以两办名义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的实施意见》,从民主理财、民主决策、财务公开等方面规范了“三资”管理。XX县在县纪委组织下,建立了农村“三资”网络监管平台。
3、组织了规范化试点。20__年,我市XX县丰州乡农经站被农业部列为全国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试点单位。我市以此为契机,组织崇义、宁都等县选择了6个乡镇作为市级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试点单位。20xx年,又组织各地开展村集体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规范化试点。
4、开展了村集体财务审计。结合村委会换届工作,组织了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兴国、宁都、瑞金、寻乌等县还对村集体财务实行了两到三年一轮审制度,每年抽审部分村集体财务,促进了财务制度的落实。
四、农村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是体制不顺,多头管理。我市的“村账乡代理”起步时基本由农业部门代理。但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开展,原由村民缴纳的村提留取消,村集体减少的收入由财政转移支付弥补,财政部门也由此要求由他们代理村集体的账务。但财政部门代理村集体账务只是管理转移支付这部份资金,村集体的其它资金、资产、资源则没有去监管,而农业部门在财政部门代理账务后,对村集体的财务管理根本插不上手,摸不清情况,无法履行农村财务管理的职能,最终谁都管不好。
二是农村集体“三资”家底不清。有的村收款不开具统一票据,长期不入账;有的村资产不纳入账内核算;有的村资源登记台账管理不规范,有的还没有建立。这些都导致农村集体“三资”家底不清。
三是民主监督不到位。有的村没有成立民主理财小组,有的村虽然设立了,但没有发挥民主监督职能,甚至有的村民主理财小组的章都在村干部手中。而农业部门由于管理体制原因,再加上基层农经机构不健全,人员不稳定,又缺少监督手段,也难以发挥监督作用。
针对以上问题,要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建议一是要理顺管理体制,恢复农业部门管理农村集体财务的主体地位,落实国务院将农经职能纳入政府行政职能的要求,以保障有人监管农村集体“三资”;二是要摸清农村集体“三资”家底。要由政府牵头,安排人员、经费,用一年时间,精心组织一次村集体“三资”的清产核资,以摸清家底,为管好“三资”打好基础;三是在清产核资基础上,落实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四是创新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方式,建立网络监管平台,实时监管“三资”变动情况。
农村三资管理调研报告 篇4
村级“三资”管理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农民群众关心的焦点,也是农经工作的重点,它直接影响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是农村社会安定、稳定的重要因素。自20__年实行“村财乡管”,20xx年推行委托代理以来,其作为一种新型的农村集体财产委托代理管理模式,在保持村集体财产所有权、审批权、使用权和监督权不变的前提下,由街道农经办对村级资金和账务实行双代管,村级所有会计事项由街道进行代理,使分散管理、各自核算的村级财产管理转变为集中统一核算的管理模式。
一、主要做法
(一)全面实行农村集体财产“委托代理”。从20xx年7月开始,在坚持集体财产所有权、使用权和管理权不变的前提下,按照统一票据管理程序、统一报账程序、统一操作程序和统一财务处理程序的要求,对全街道13个社区,101个居民小组的村级财产核算等业务由街道(社区)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进行委托代理,各社区、居民小组只设一名报账员,负责本社区、居民小组财产、单据等财务管理工作。
(二)建立健全农村“三资”管理规章制度。*街道坚持以制度管人、以制度办事的原则,先后制定了《*街道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制度》、《*街道集体财务管理流程图》,《*街道“三资”委托代理管理制度》,以上制度和管理方法从民主理财、收支管理、用款审批、财务公开、票据管理等一系列方面作了祥细明确的规定。结合农村实际,街道农经办统一制作了村级公务招待费用报销单封面,村组务工报销单、村(组)集体用款申请审批表,自办伙食购物清单等进行票据规范。
(三)严格制定日常开支审批制度。严格执行支出管理,实行报账制统一管理,按照“分级审批、分级监督”的原则逐级审批后方可报销。针对实际,我们在村级财产管理中实行“双签制”“联合审批制”“四级审核办法”的管理新举措。“双签制”,就是在居民小组支出中除需具备一般要素外,还必须实行书记、主任两支笔会签。这样就有效的避免了“一言堂”现象。“联合审批制”,就是根椐资金使用大小,按权限实行村级负责人,街道领导分级联合审批的制度。“四级审核办法”就是书记、主任双签,监委会审核把关,街道纪工委监督,代理中心审核。通过这些新举措的贯彻落实,较好的提高了我街道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整体水平,基本形成“村财、民理、街道监管和组财、民理、社区监管”的管理体制。
(四)发挥“民主理财、民主监督”的作用。为认真执行财务监督,每个社区及有收入的村小组选任3-5名的村民主理财小组,民主理财的程序为:事前参与、事中监督、事后检查。特别是村内农田水利建设、修建和维护村级道路、植树造林、村庄建设与整治及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需要兴办的其它集体生产、生活等公益事业项目,要积极参与,提出意见和建议。在财务事项进行过程中,要切实履行职责,仔细监督财务事项的每一个环节和步骤。在财务事项完成后,认真进行检查,查阅财务会计凭证、账目、报表、财务公开等财务会计基础资料,听取群众的意见,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一般事项民主理财小组应根椐经济业务量多少按月或季开展理财活动。重要事项应随时发生,随时理财。审核结束后,民主理财小组长要将活动内容记录在《民主理财记录薄》上。此外,结合村干部换届,组织对村干部的任期和离任审计。审计内容主要包括集体资产的管理使用、财务收支以及要求审计的其它事项。
二、农村“三资”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够统一。少数村干部对村财街道管一直存在模糊认识,认为村财街道管是削弱了村级权力,有一定的抵解情绪,工作不配合,还有的村认为已经村财街道管了,与他们没有多少责任了,对村级财务抓的力度轻了,特别是对居民小组的财务一是认为没有什么收入,有点荒山、荒坡、荒地也比较偏僻,不会变成什么资源,就放松了对这些资源的管理,一旦出了什么问题,也认为不是自已造成的。
(二)村组干部人员素质有待提高。村组报账员多身兼数职,均是半路出家,财务知识匮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票据的合规、合法性进行正确的职业判断。有的村干部仍保留传统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缺乏开拓创新精神和发展经济的办法。
(三)报销单据制作不够规范。少数村组报账员财经纪律意识谈薄,财务管理制度比较松懈,财务报销制度不够规范,单据审核把关不严,经办人,证明人手续不全。
(四)民主理财小组发挥作用不大。少数村民主理财小组不是经群众大会或群众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而是经干部指定,个别村甚至没有理财小组成员,村干部直接担任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使民主理财失去本身存在的意义。少数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文化水平低,财务水平有限,不按规定理财,不认真审查单据,不认真履行职责,对工作不负责任,没有起到监督的作用,民主理财活动不正常,不严肃。少数村不按期开展理财活动,有的干脆由村干部代签,其监督过程只是走过程流于形式。
(五)集体水面、果园、山林等进行发包民主程序不到位。少数村组在处理群众关心的重大事项时,一事一议程序落实不够到位,没有严格遵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处理,损害了大多数群众的利益,容易引发一些矛盾热点现象发生。
(六)村级财务公开需要进一步落实到位。虽然省、市、县、街道对村级财务公开的内容、时间、地点、形式和程序都有明确的规定,但少数村在实际操作中往往打折扣。有的村组不按时及时公开,有的村组只是重公开,不重效果,内容形式空泛,没有让群众真正了解到财务公开的实质内容。
(七)街道代理中心自身存在的困难。一是工作经费无保障,《云南省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及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相关条例有要求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正常运转所需经费由县级财政部保障,但没有得到落实,所以运转所需的打印费、设备维护费、下乡车旅费等难于得到保障,工作真是举步维艰;二是工作量大,但人员少制约会计委托代理工作,13个社区,101个居民小组的账目由街道代理中心进行代理服务,由于代理中心是农经站而成立,并没有成立单独的运行机构,农经办还要承担土地流转及纠份调解、数字乡村等一系列工作,如此大的的工作量,导致会计工作衔接不上,从而在整体上影响了对村财的监督与管理工作。
三、完善“三资”管理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抓好政策宣传,提高思想认识。采取集中培训和分散培训,以会代训和下村指导为主要手段,加强对村组干部廉洁自律、报账员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培训,使各级党员干部和广大农民群众从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减轻农民负担,维护集体和农民的利益,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高度来认识村财乡管的重大意义,提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抓好财务公开、健全监督机制。抓好财务公开,是加强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和强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措施。各村组一定要履行好工作职责,规范财务公开制度,按时采取张贴等形式在三务公开栏上进行张榜公开,及时对村民提出的质询进行解释,从源头上杜绝因财务公开不清引发的的各类矛盾纠纷。此外,应加强民主理财小组建设,让其发挥作用。
(三)抓好“三资”清理和村干部离任审计。在村干部离任审计中,要对本届任职时所经办的财务进行认真清理,按照“三清三查”的要求做好村干部离任财务审计工作。即:清理各项往来,审查债权债务是否明确;清理发包款、租凭款、拍卖款等,审查资金用途是否合理;清理历年遗留的财务问题,审查有无违规违纪行为。在此基础上,对村级固定资产、债权债务等进行登记造册,由村委会负责人及财务人员签字盖章后,移交村委会档案管理。
(四)抓好收支管理。一是严格票据管理,定期将已使和末使用的票据进行清查,对开出的票据做到票款同行,及时入账用票据管收入。二是严格奖惩制度,对已实现的收入拒不缴入专户的,要及时查明情况,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并严肃处理。三是加强支出管理,支出单据必须是税务部门或财务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报销单、证明单、收条等,不得以白条或不规范的凭证入账,严禁无票据付款。对每张支出单据,都应对其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进行严格审核,不符合要求的单据坚决予以退回,做到“五不核销”,即:原始凭证要素不全不核销,不是正规发票不核销,单据没有经办人签名和注明用途的不核销,单据末经相关人员审核的不核销,违返有关财务制度的不核销。
(五)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管理水平。针对少数村组报账员素质偏低的实际,一方面应加强对他们的辅导,在报账时及时对单据及流程方面的错误进行认真细致的指正,并告诉其改正方法。另一方面,应当鼓励报账员提高自身整体素质,有条件的鼓励其进行继续再教育提高学历。此外,应适时的组织相关的培训,及时为报账员充电,适当考虑增加报账员的补贴,让其工作无后顾之忧,更尽心尽力的做好自已的本职工作。
(六)加强协调配合,争取各方支持。建议“三资”委托代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使《云南省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及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财政部门应提供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正常运转所需经费落到实处。横向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纵向积极与上级汇报,争取在人员上给予一定帮助,创造一个和谐的外部环境,树立部门想干事、会干事、能干事的良好形象,强化问题意识和创新思维,着力把问题转变为思路,把思路转化为典型,把典型上升为模式,把模式普及成常式。
(七)继续落实村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及征求民意制度。各村组重大项目、重大活动和公益事业项目的规划建设,涉及人民的其它事项,必须坚持集体决策和征求民意制度,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事先征求、吸收合理意见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和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的原则,大力推进四议两公开的贯彻执行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