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调查报告(通用5篇)
民工调查报告 篇1
近日,杭州市上城团区委一份《新生代农民工生存现状》调研报告新鲜出炉。报告显示,绝大多数受访者对自己的工作表示满意,但仍觉得融入杭城有一定的困难。
去年开始,上城团区委以“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就其生存现状等开展调研。据统计,目前在上城区工作、生活的18至30周岁新生代农民工约为2.76万人。
主持调查的浙江理工大学社会工作学系龚逾慈介绍,不同于上一代农民工的“亦工亦农”,新生代农民工正逐步向新时代的产业工人、工商业者转变。
希望工作更加体面
“新生代民工,不愿意被称为打工仔。”浙江理工大学学生罗悦讲起自己尴尬被拒的经历,十分感慨。一次,她正在华日冰箱集体宿舍作问卷调查,遇见3位年轻人。他们一看罗悦手中的《新生代农民工生存现状》问卷表,十分不爽,其中一位年轻人说:“我们月收入也有五六千元,大小也是个车间主任,怎么还叫农民工?”当场拒绝接受调查。
与上一代农民工相比,新生代农民工受教育水平和职业期望值都较高。对于如何称呼他们,被调查对象一边倒地支持叫“新杭州人”。诸如“打工仔”、“打工妹”等叫法不受欢迎。
调查显示,86.99%的被调查对象年龄处于21至30岁之间,20岁及以下的仅占13.01%。文化程度方面,均为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比例达25%。
调查表明,新生代农民工从事的行业几乎涉及城市生活的每个方面。从事人数较多的行业为电子电器业、机械制造业、住宿餐饮业和商业零售业。
新生代农民工倾向于从事脑力与体力结合的工作。他们希望在工作中得到锻炼、获取经验。少数新生代农民工自己做生意,仅占被调查对象的2%。
融入城市困难不少
参与调查的大三学生时美娟印象深刻的是,农民工住宿条件相当艰苦。她在望江公寓发问卷,这里居住的不少农民工在四季青市场卖衣服。一间三四米高的房间被隔成两层,下面一层有两张高低铺,上面一层,放了两张床。屋里很凌乱,且气味较重。房租便宜,每人每月约100元。
调查显示,月工资在1100元以下的约占被调查对象的9.58%,1500元至20__元月收入的达40.75%,一半左右月工资超过20__元。
大多数新生代农民工来杭打工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赚钱,改善生活,比例为52.73%。同时,他们也把来杭工作看作是增长见识、学好技术、改变命运的机会,近40%的被调查对象认为杭州能够为他们提供更多更好的发展机会。
调查显示,9成以上的被调查对象,通过租赁房屋和单位房屋解决住房。只有2.3%的人在杭拥有属于自己的商品房。
在华日集团工作的陈先生来自江西,他在九堡拥有一套90多平方米的商品房。陈先生中专毕业后来杭,如今已成为单位的技术骨干,妻子、孩子也从江西老家搬来。经过10余年的奋斗,陈先生一家渐渐融入了杭城的生活。
然而,新生代农民工觉得,想真正融入都市生活还有很多困难,主要是没有归属感、机会不平等、得不到承认和自身条件不足等方面。
鉴于杭州房价高、工作压力大以及家庭牵挂等因素,尽管很多新生代农民工对自己的未来寄予很高的期望,但仍有近半的被调查对象表示没有定居杭州的打算。
民工调查报告 篇2
建筑行业农民工是中国农民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我国农村发展、城市繁荣和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建筑行业农民工游走在农村和城市之问,夹在农民和工人之间,很难在市场经济潮流中寻找自己的安身之处,生存现状很少得到社会应有的关注,成为城市底层的边缘人。关注建筑工人的生存状况,改善其生活质量,规范劳动力用工市场,有助于实现劳动力的合理有序转移、加快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
一、数据来源和基本信息
本文数据来源于对北京市建筑行业农民工生存现状实地调查。采用问卷和直接深入建筑工地观察和访谈的形式分别对北京市五大建筑工地的建筑工人生活现状、工作情况、工作条件、业余文化生活、参与社会保障及对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认知和工资收入分布等情况进行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240份,回收调查表228份,回收率为98%,其中有效问卷为210份,有效率为92%。调查对象主要来自四川、安徽、河南、山东四省,年龄跨度在18~60周岁之间,多为已婚男性,文化程度普遍较低。
从上表可以看出:
1、建筑业农民工从业人员年龄及性别结构分布
调查数据显示:建筑业农民工各年龄段从业人员数量呈典型的正态分布特征,年龄构成主要集中在31-50岁年龄段之间,其中41到50岁年龄段从业人数为最多,20岁以下的农民工出现增长。建筑业农民工已婚者居多,他们为家庭而打工的社会意愿表现明显。建筑行业中性别失调最为严重,男性农民工约占95.9%以上,而女性农民工仅占4.1%。
2、建筑业农民工受教育程度结构
建筑业农民工受教育程度的高低,直接决定了这一劳动群体的人口质量,而且人口质量要比人口数量更为重要。调查报告显示:“在接受调查的210位农民工中,文盲3位,小学文化程度23位,初中文化程度占121位,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63位。分年龄组看,低年龄组中高学历比例要明显高于高年龄组,30岁以下各年龄组中,接受过高中及以上教育的比例均在29%以上。
二、建筑业农民工总体特征
在调查的样本中,建筑行业的农民工呈现以下几大特征:
1、弱势群体
弱势性是建筑业农民工的最大特点,同时也是农民工的最大特点。建筑业农民工是当今中国社会最大的“弱势群体”。数以千万计的建筑业农民工已成为国家经济运转不可缺少的部分,但由于现实和历史的原因,建筑业农民工长期因工伤事故无人管、工资被拖欠、生活条件恶劣而无处求助。
2、流动性较大
一项具体的工程项目竣工或者一项具体的工种工作结束,该建筑项目农民工的工作任务也将终止。为继续寻找工作,可能要流向下一个城市,如此循环往复,处于不断的流动之中,最终返乡不再继续打工。建筑业农民工明显具有更强的流动性,由此带来的问题是社会保险的转移与接续问题,如果建筑业农民工在就业地加入的社会保险不能实现跨地域的转移,会极大地影响建筑业农民工参保的积极性,并直接损害他们享受社会保障的权利。
3、工资普遍低
据调查目前农民工的月工资均比较低主要集中在20xx至4000 元之间,其中每月收入在20xx元下的占21%,20xx-3000元的占39% ,3000 至4000元的占20%,4000 元以上的占20%,建筑行业农民工的工资水平和城市的整体消费水平很不协调。
4、教育培训少
调查结果显示约有49%的建筑工人甚至包括一些技术工种没有经过技术培训。他们以前大多是建筑工地的普工,随着在施工现场摸爬滚打渐渐的升为技工,但并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由于施工企业和施工班组的分离,施工企业不会对一个临时合作的施工班组成员进行培训,而乡镇小包工头或者班组队长也没有能力对班组成员进行培训。在安全方面,施工方往往是只有简单的形式上的安全交底,建筑工人由于缺乏相应的培训,不仅不能很好地完成施工任务,而且对建筑工人的人身安全也是一大隐患。
5、职业风险高
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和城市功能的多元化,城市建筑物的高度与建设难度也在不断增加,特别是在大城市,摩天大楼和地下工程比比皆是,其建设难度亦成倍增加。工程项目建设难度的增加带来了建筑业农民工职业风险的增大,最近几年各地频繁发生的建筑工程事故造成了建筑业农民工不小的伤亡。
6、归属感差
建筑业农民工现代文明意识不强,无论是交规意识、环卫意识还是养成科学、牛活方式等方面与所倡导现代文明要求尚有较大差距。法律意识非常淡薄,不文明的行为颇多。生活上的差异、薪酬待遇上的不平等,使他们感到自己在“身份地位”上与“城市人”有较大的差别,归属感日益缺失,对城市文明的接受与融入也日渐下降.缺少为城市文明建设做贡献的热情。
三、建筑业农民工生存现状
生存现状指在日常生活和行为表现中呈现出来的情形,具体体现在生活质量、权益维护、社会保障、子女教育等四个方面的内容。
1、生活质量
调查结果显示,建筑行业农民工生活质量呈现以下几大特点:
(1)工作时间超长
建筑行业具有劳动强度大、工作时间长的特点,大部分工人每天工作近12个小时,并且很少有节假日。农民工一般每天5:00-6:00起床,没有休息日,除午餐短暂时间外,晚上7:00之后才能休息,抢工期时间甚至要超时加班工作,每天高负荷工作,超长的工作时间和较大的工作强度使得工人一天劳动下来,精疲力竭、非常辛苦。 (2)居住环境恶劣
调查显示66.46%的建筑行业农民工认为居住环境一般,12.22%的工人认为居住环境差。通过实地调研,将近75%的建筑工人居住在建筑工地临时建造的铁皮房中,房内设施简陋,缺乏基本的居住设施,有的施工住房里面还摆满建筑材料和工具,住房附近更是垃圾成堆,气味难闻。
(3)伙食条件较差
建筑行业农民工是在临时搭建的食堂里面就餐,一日三餐单调且营养差,餐厅没有桌子椅子,建筑工人都是蹲在地上吃饭。食堂内往往也是杂乱不堪,缺乏卫生措施,对就餐环境的满意度较低,对饭菜质量和价格方面满意度较低,平均饮食成本在每月200-300元,大多数工人一个星期左右会改善一次生活。
(4)精神生活匮乏
建筑行业农民工闲暇时间有限,业余生活比较单调,使得建筑业农民工的精神生活处于空白的状态,企业组织的文化活动也相对较少,绝大多数建筑工人以睡觉、看电视或者看报纸等方式打发自己的闲暇时间,业余文化生活非常匮乏。
2、权益维护
调查结果显示,建筑行业农民工权益维护呈现以下几大特点:
(1)工作强度太大
建筑行业受季节和天气变化的影响很大,冬季几乎都要停工,而夏季就要赶工期,如果前期受天气的影响耽误了工期,后期就更是要大强度地加班以按期竣工。为了节约、成本,增加效益,要求农民工延长工作时间,提高工作强度;一些大型的建设工程项目,持续的时间较长甚至长达数年,为了抢工期和尽早竣工,要求农民工夜以继日、加班加点、持续的高强度工作。
(2)加班情况严重:除了不能施工的天气,建筑工人一周要工作七天,一天工作将近十几个小时,夏天有时工作时间将近13个小时,远远长于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的规定。这表明了建筑工人的加班情况严重,而且调查中82%的建筑工人加班得不到相应的工资补偿。面对高强度的劳动负荷,占11.43%的建筑工人感觉吃不消,长此以往,很多建筑工人随着年龄增加会患上职业病。
(3)工伤事故频发
农民工工作的显著特征是劳动时间长、劳动强度大、危险性高。每天工作时间8 小时以内的仅占0.9%, 8 -10小时之间的达到3.1% ,10至12小时小时之间的达到30.0%. 12小时以上的分别占25.1%。许多用人单位缺乏对农民工进行基本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教育,也不提供安全保护措施即使有一些非常简陋的防护措施,也起不到相应的防护作用,致使许多农民工致病致残,甚致丧失劳动能力只好返回农村。
(4)劳动合同不正规
建筑行业农民工学历普遍较低,对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了解较少,用工单位很少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致使劳动者对签订劳动合同观念淡薄;许多企业用工和劳动管理很不规范劳动合同签约率低履约率更低,调查显示与用人单位签订用工合同的农民工仅占28.0%,没有签订的占了72.0%,有16.1% 的农民工居然不知道什么是劳动合同,即使在已签约的劳动合同中也存在很多无效条款和霸王条款, 即使签订了劳动合同,仍有一部分建筑工人认为劳动合同的执行情况差,在施工现场工作中实际情况与合同不相符合,农民工权益受侵害情况严重。
(5)无社保情况严重
在社会保险方面,建筑行业农民工除了少数管理人员以外几乎都参加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缴纳比例26.63%,失业保险缴纳比例15.35%,工伤保险缴纳比例32.54%,医疗保险缴纳比例26.23%,甚至很多人不知道以上保险是否缴纳,很少有人愿意自觉缴纳社保费用,这些现象都体现了建筑工人自我保护意识淡薄。
(6)工伤处理意识差
建筑行业农民工对工伤处理情况满意程度较差,在工伤处理过程中,医疗费用多由建筑工人自己承担,企业往往找各种理由,拒绝履行自己的责任;导致了26.6%建筑工人对工伤的界定不清楚,只在特别严重时才申请补偿。
3、社会保障
调查结果显示,建筑行业农民工社会保障呈现以下几大特点:
(1)医疗状况堪忧
施工单位对工人的身体状况并不是很重视,大部分的建筑行业农民工并没有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建筑行业的劳动强大较大、危险性较高,建筑工人对自身的安全状况比较担忧。高昂的城市医药费和相对较低的工资水平,让他们很难得到正规医院的治疗,他们在生病时多选择去药店买药进行治疗,并且有部分建筑工人在生病时选择能拖就拖。
(2)社会保障较差
由于外来务工人员队伍规模庞大、身份特殊、地位尴尬、流动性强,导致他们在工作以及工作以外的诸多方而遭受着不平等的待遇,进城务工人员几乎游离于社会保障体系之外。一方面,农民工社保意识淡薄,社保认知程度低。许多农民工对社保基本政策及其有关规定了解得不多、不深、不全面,缺乏自我保护、自我维权意识,特别是在自己工作区域发生变化时主动维持、保留、接续社保关系的意识相对淡漠。另一方面,由于职业具有不稳定性和高度流动性特点,这种流动不但在同一城市内部,还在城市与城市之间、城市与农村之间进行跨地区流动,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关系也必然跟着流动,也导致农民工社会保障关系的管理和转移都很困难。
4、子女教育
调查结果显示,建筑行业农民工子女教育呈现以下几大特点:
(1)子女失学率高
目前,在全国各种不同类型的适龄儿童中,建筑行业农民工子女的失学和缀学问题依然较为严峻。根据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和中国儿童中心共同立项、财政部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资助的对北京、深圳、武汉、成都等九个大城市流动儿童教育情况的调查,全国进城的流动儿童有20xx万人左右,由于城市学校对他们采取各种限制政策,流动儿童失学率仍然较高达9.3%,近半数的流动适龄儿童不能及时入学。
其中,在北京流动人口子女中,小学阶段入学率为90%,而初中阶段仅为20%,有相当数量的农民工流动子女面临就学困难或虽能就学但没有教学质量保障的不利处境;超龄上学现象比较严重,13周岁和14周岁还在小学就读的人数占相应年龄流动儿童的31%和10%;未能入学的儿童中“童工”现象突出,在失学的12到14周岁的流动儿童中,有60%的人已经开始工作。这一系列的数字无不让人触目惊心,同为中国儿女,本应享受公平的教育机会,而因为他们是农民工的子女,在起点上就失去了受教育的起跑时机。 (2)学校学习困难
目前建筑行业农民工子女教育所面临的种种问题。第一,公立学校。因为当地政府义务教育经费仅仅只够维持当地区儿童入学,若再接收外来农民工子女,政府又不增加教育经费投资,公办学校是难以维系其正常运行的。另外,不少民工子女学习基础较差,素质较差,老师的教学难度大,学校怕拖了教学质量的后腿。因此为了自身的生存,公办学校只好找出各种理由,拒招农民工子女。第二,正规民办或私立学校。但是这类学校收费较高,需要学生家长有较高的稳定的收入,但是,大部分农民工的工资水平是无以支付这一高昂的费用,因此,总的来说进入这类学校学习的学生比例较低。第三,当地的民工子弟学校,打工子弟学校办学条件确实令人堪忧,一是外部环境恶劣,打工子弟学校大多处于城市化的边缘位置,并没有作为当地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一部分,也没有纳入到城市公共服务和管理的范围内。不是师资力量不好,就是天天面临着资金问题。就是有幸就读公立学校的民工子女,也身处被本地孩子歧视和取笑的尴尬处境。
(3)教育状况堪忧
建筑行业农民工的学历较低,普遍初中以下,有的甚至没有接受过教育,并不能辅导自己的孩子.大部分父母仪是关心自己的工作对于孩子的学习状况只是简单了解,还苦于自己的受教育情况和公立学校昂贵的借读费没法给孩子更好的教育。他们有的将自己的孩子带来城市上学,希望他们受到良好的教育,有的却被留在老家中上学,因为城内的学校收费较高且要求颇多.这些孩子就成了留守儿童。并且,由于外来务工的工作的流动性大的原因导致孩子频繁转学使学习环境变换,不能使孩子安定学习,更有甚者由于外来务工子女感到没有根基,没有依靠,没有自主,没有目的,如空中的落叶,时常无所适从,缺乏基本的礼貌常识,自制力较弱,自主、自理能力差,生活中受委屈无处倾诉,逃学上网玩游戏等现象十分普遍,在网络中寻求情感生活.其人格更容易成为攻击性较强或偏执抑郁,普遍感到孤独、失望、羡慕别人。
四、改善措施
从生活质量、权益维护、社会保障、子女教育四个方面对建筑行业农民工的生存现状进行评价和分析,结果表明:建筑行业农民工的工资水平较低,对自己生存现状满意度评价普遍较低。在生活质量方面,居住和饮食条件较差,业余精神文化生活非常匮乏;在权益维护方面,工作时间较长、强度较大,用工单位很少与建筑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在工伤处理中,医疗费用多由建筑行业农民工自己承担;在社会保障方面,用工单位很少给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金,农民工很难得到城市的社会救助,生病时,很难得到大医院的正规治疗。因此,应从以下三个方面采取措施:
1、提高建筑行业农民工整体素质
建筑行业农民工素质较低是制约建筑行业农民工就业的长期因素,从根本上看国家应该增加对人力资源开发的投入。农民工技能素质的高低决定着他们就业的稳定性和收入水平,职业技能培训是提高农民工岗位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径,也是增强农民工就业竞争力的重要手段。通过建筑行业农民工的技能培训和教育,整体提升建筑行业农民工的理论知识和操作水平,让建筑行业农民工和城市工人在平等的基础上竞争,逐步做到建筑行业农民工和城市工人就业标准一致福利待遇工资待遇一样。
2、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长期以来建筑行业农民工工作和生活在城市的下层,很少享有社会保障成为社会的弱势群体,国家应制定相关的政策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让农民工逐步享受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和工伤五大保险,目前的当务之急是完善农民工的养老、工伤保险,确保其先享受到基本的社会保障,在此基础上逐步探索失业医疗和生育保险,力争做到同工同酬、同工同时、同工同保。
社保相关部门应当组织人员采取各种切实有效的形式,深入建筑行业农民工密集的工地、社区、厂矿等进行社会保险知识和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让更多的农民工了解社会保险,参加社会保险。注重培训教育,提高建筑行业农民工综合素质.办好民工学校。让城市走进建筑行业农民工生活,让他们融入和谐城市,要通过切实做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管理和服务并重、营造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来达到。通过法律援助中心等为民服务的单位,为建筑行业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解决他们的维权问题。工会要加大宣传力度,对农民工的诉求,要给予满腔热情的帮助。地方各级政府必须采取措施,使建筑行业农民工能够享受与本地居民同等的公共服务,消除社会歧视现象。应在城市建立社会救助体制,应该建立以最低生活保障为核心的农民工社会救助制度,并通过职业福利和社区服务等方式建立建筑行业农民工的社会福利制度。远期来看,还需要建立一个综合的社会保障统一体系,通过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济和社会互助等的作用逐步消灭农民工这个特定历史时期的称谓,使建筑行业农民工作为社会劳动者和社会财富的创造者与其他社会成员公平地享受社会保障。
3、加大对农村的基础教育投入
政府应在农村人力资本积累上进行更多的投入,使农村孩子都能受到良好的教育,为下一代的人力资本积累奠定基础,目前我国还有20% 左右的地区没有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一些农村初中辍学现象十分严重,这部分孩子受教育有限,即使将来有迁徙自由,也很难在城市就业这将为以后的就业埋下更多的隐患。
农民工子女是未来农村发展的主力军,是未来新农村建设的新鲜血液,也是未来振兴国家的主要力量。建立“就地入学”的管理机制,打破地域界限,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提供平等、宽松、优越的教育环境。学校教师要关爱外束务工人员子女。在学校教育中教师要做到公平教学,对本地生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一视同仁,使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平等、和谐、民主的氛同哩快乐地学习成长。在努力改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环境的同时.要加大宦传教育力度,引导广大外来务工人员尤其是农民工依法送子女入学,切实维护子女接受教育的权利。
民工调查报告 篇3
×年的暑假,我到惠州以打工的方式参加了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在此次暑期实践过程中,我着重调查了新生代民工在当今社会的发展状况。
当前,在中国2亿进城务工的农民中,1980年后出生的约有1.4亿人之多,占务工者的60%多。×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在官方文件中将他们作为一个新的社会群体——“新生代农民工”给予重点关注。
一、新生代民工的社会特点
新生代民工是难以定义的一群社会群体。尽管现在他们仍被社会归类于“农民工”,但他们中的很多人从内心里抗拒这个称呼:有人称呼自己为“新产业工人”或“新市民”,有人在竭力推广“新工人”这个称号以取代农民工的群体标签。但是不管怎么说,新生代民工“三高一低”的群体特征(受教育程度高,职业期望值高,物质和精神享受要求高,工作耐受力低)已经使他们与上一代农民工形象有着截然的不同。或许,从他们想要成为的社会角色看,“新市民”才是广大新生代民工的追求的目标。
总之,他们是时代的新人,转型期中国涌现出的又一个引人注目的全新的社会群体。我认为,当今社会对他们的看待,应有全新的视角;对他们的评判,应有积极的态度。那些城市人戴着有色眼镜的嫌恶和排斥,那些低品位老板居高临下的担忧和怜悯,都无助于我们了解这一肩负历史使命的群体,更无助于国家正确处理这一群体的有关事务。唯有在更深更广的时代层面上,我们才能寻找到这一群体的准确定位,他们是中国社会主义发展的新一代承载者,中国未来的又一群创造者。
自从改革开放将中国推入世界经济大潮以来,交织了国家富强和个人幸福的新社会主义梦想就成了全体中国人的共同追求。如今,这个梦想被注入一股全新的动力,那就是新生代农民工。
新生代的民工太广泛了,那些背着笔记本电脑四处奔波的也是民工,社会需要大量的技术型人才,所以今后的民工应该抽出精力时间提高自己的专项技能,也就是说要有一技之长。过去百万民工过大江,现在没有技术的活越来越少也越来越难干了,生活成本的增加带来的必然是结婚生育后代教育等问题,民工赚钱难,花销的确因为在城市中而增加,那就迫切需要民工的收入水平提高。但是如何提高呢?唯有走技术工人的路线,同样的活你能做,别人不能,你做的更好就有饭吃,拿的就多。社会就业是残酷的,新生代民工更需要加强自己的能力。
二、新生代民工的消费特点
新生代民工的金钱价值观比起老xx届民工发生明显的变化:个人消费支出快速增加,不再为攒钱而使自己变成“苦行僧”——这是他们不同于父辈的显着特点。
据我在暑期实践期间内的调查,×年七、八月,森裕鞋材加工厂新生代农民工平均每月挣钱1500元,只交回老家500元,即将近七成的工资收入被自己花掉了,或者自己留着了。他们把超过一成的收入花在了文化娱乐例如:上网、唱K和电话费上。新生代农民工在接受城市文化和生活方式的同时,也受到了一些不良风气和固有陋习的影响,出现了“月光族”等不好的现象。在森裕鞋材加工厂,新生代农民工60%是刚刚从学校毕业就直接进入城市打工,既没有吃苦耐劳的思想准备,也没有吃苦耐劳的能力和精神,过分追求较好的生活,勤俭节约的品格逐渐淡化。根据我的调查,有68%的新生代民工收入主要用于自己的吃穿住行,工资很少寄回家,70%的人拥有手机。一些人崇尚享受,注重攀比,非理性的消费观念和奢侈的男女交往往让收入较低的新生代农民工生活更加陷入困境。
我国农民工市民化面临的前沿挑战是20世纪80年代以后出生的第二代农民工的市民化。随着第一代农民工年龄的增大和逐步返回农村,新生代农民工陆续进入城市并成为农民工的主体。他们的成长的社会环境和家庭环境与其长辈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1、他们在文化程度、人格特征、打工的主要目的、城市认同感、生活方式、工作期望、与农村家庭的经济联系等方面与第一代农民工也迥然不同
2、他们的“城市梦”也比他们的父辈更为执着,他们中间大多数人不愿意在结束了若干年的打工生涯后回乡务农。在森裕鞋材加工厂,大部分新生代民工都是来自河南一带,乡下的生活已经不能满足他们对物质的要求,城市的时尚节奏才是他们所追求的梦想。
3、他们中间绝大多数根本没有务农的经历和经验,回到农村难以立足生存。
三、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面临的挑战
新生代农民工及其市民化面临的前沿而又现实的挑战突出表现在:
1、他们的劳动供给和就业行为明显不同于第一代农民工。在不同时代成长的农民工有着不同的阅历和自身不同特点,导致他们追求目标、偏好等不同,因此,仅仅将农民工视为同质群体的传统研究方法不能了解当今农民工劳动市场的供求状况。新生代农民工因为他们的效用和目标与第一代农民工的差异导致了他们的劳动供给及其在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均衡点与厂商需求之间存在“间隙”而出现“民工荒”等现象。
2、他们对社会保障的需要胜过第一代农民工。在心态和观念上,第一代农民工更接近于农民,对城市认同感较低,即使在城市中无法生存时,还有回乡务农的最后一条退路。第二代农民工更接近于市民,对城市的认同感较高,但与城市劳动力相比,由于缺乏必要的专业技能和进入正规就业市场的本领,心中过高的期望与所面对的非正规就业市场,形成巨大落差,在城市中无法实现真正立足,但也不愿甚至没有能力退回到农村中务农,成为了城市和农村之间真正的“两栖人”。新生代农民工不仅需要劳动权益的保护,而且需要社会失业救急网络的保障。
3、他们的市民化问题如不能顺利解决,将直接关系到城乡的社会稳定。与第一代农民工相比,第二代农民工是更需要市民化也是更容易市民化的群体。他们更加渴望城市的文明,意识和行为已接近于城市人,但因为个人、制度和市场等多方面原因依然滞留在农民工队伍中。随着第二代农民工进入城市的规模越来越大,如果长期不能迈过市民化这道“门槛”,累积到一定时期和规模时很有可能引发为比较严重的社会问题。对于第一代农民,人们的印象多是“大包小包、一头乱发”,但在森裕鞋材加工厂的招聘上,出现了不少与此大相径庭的“新生代”农民工:他们年龄普遍在16到25岁,会说一口标准的普通话,时不时地从包里掏出手机;基本没有务农经历,受教育程度较高(学历普遍在初、高中甚至大学);他们与上一代农民工有着截然不同的生活观和就业观。“新生代民工”不再老老实实地待在最脏、最累、最“没出息”的工作岗位上,不再省吃俭用攒钱往家里寄,更不会挣够钱回家盖房娶媳妇。在受到歧视时,他们会摔门离去。
在惠州众多工厂里:新生代民工有78%未婚;基本上没有务农的经历,很多是从学校毕业后就直接外出的,有的甚至连基本的农业常识都缺乏;从动机上看,他们基本上不是基于“生存理念”外出,而是更多地将流动视为改变生活方式和寻求更好就业发展的机会。
第一代农民工普遍将谋生作为第一目标,建筑工地等是他们的聚集地,新生代民工的目光则投向三产服务业、制造业、纺织业、电子业等行业,特别是广东的新生代民工,主要把目光集中在第三产业(服务行业)。赚钱只是他们外出打工的部分目的。他们希望在城里买房,能像城里人一样平等地生活。
因为有着更多的社会期盼,他们找工作时也往往更“挑剔”。“虽然我来自农村,但这并不代表我对生活质量没有要求。我同样需要娱乐,需要交友,需要上网来了解全国各地的信息。”“我有技术,不愁工作,我要进大企业工作。”这是一个第二代农民工对找工作一直持观望态度。
许多用工单位很需要这些人,但也对此表现出了相当的担忧。“现在不少年轻人,在工厂有点不高兴,什么也不想,马上走人。”我曾经采访过森裕鞋材加工厂的人事部负责人,他说:“用人单位有一部分认为,第二代农民工存在的问题,就是敬业精神差。歧视与城市融入‘民工’是‘农民工’的简称。从社会分工角度来看,农民本来是一种职业,然而在中国农民自古以来就带有身份的色彩。再者,新生代民工由于思想的时代化,在管理方面很多时候都要注重时代隔阂,大多公司都是以‘70后管80后,80后管90后’的模式在运行。”
改革开放以后,农村生产率的迅速提高,使本来就人多地少的农村有了大量剩余劳动力,当城市工矿产业改革迈开脚步时,大批农民涌入城市务工。城市对农民入城,既欢迎又有些排斥。农民进入城市大多干的是最苦、最累、最脏、挣钱最少的工作,的确填补城市职业的许多空白,给城市居民带来许多方便,也促进了城市经济的发展;然而,农民涌入城市也带来了一些社会问题,使得城市居民对他们产生一种拒斥意识。
入城务工人员所受到的经济上、政治上的待遇,与有城市户口的工人相比确实也是“二等工人”。他们与有城市户口的工人同工不同酬,同工不同权,同工不同福利保障,就业单位的管理人员还把他们当作另 类工人管理,甚至有的城市规定限制他们进入某些行业就业。
这些现象,不仅明显违反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选择职业、取得劳动报酬等一系列权利;而且背离了现代社会通行的文明准则,不符合市场经济的平等规则,伤害了为数众多的社会成员的尊严,妨碍城市发展的正常化进程,甚至对目前的贫富两极分化也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给人们直接的感觉,就是它放大新生代民工与城市市民的距离。
四、新生代农民工面临的问题
新生代农民工面临的六大问题是:工资收入水平较低、务工地房价居高不下,是阻碍其在务工地城市长期稳定就业、生活的障碍;受教育程度和职业技能水平滞后于城市劳动力市场的需求,是阻碍其在城市长期稳定就业的关键性问题;受户籍制度制约,以随迁子女教育和社会保障为主的基本公共需求难以满足,是影响其在城市长期稳定就业和生活的现实性、紧迫性问题;职业选择迷茫、职业规划欠缺、学习培训的需求难以有效实现,是阻碍其实现职业梦想不可忽视的因素;劳动合同签订率低、欠薪时有发生、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发生率高等劳动权益受损问题,都是社会亟须解决的突出问题。
五、怎么样解决新生代民工所面临的问题
第一,要真正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在自由流动不成问题的今天,户籍制度的本质是依附于其上的种种福利、政策和管理方式,如何改革是一件系统工程,各级政府应着力研究尽快采取行动。在没有放开“新生代农民工”入户时,城市管理者应打破地方保护主义,尽量为农民工提供与当地人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最重要的是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除养老保险等外,要格外重视失业保险,以帮助职业不稳定的农民工度过困难期。各地政府应逐步降低农民工入户门槛,争取尽早取消户籍的城乡划分这种不公平的等级划分。
第二,要为农民工获得城镇住房制定相应的政策。新生代农民工要想摆脱流离颠沛的状态,“居者有其屋”是最有效的途径之一。客观地说,在户籍制度未取消的前提下,任何城市的住房政策制定者都不敢也不愿首先将农民工纳入自己的保障住房范围,若农民工可购买经济适用房,将吸引过多农民工直至城市不堪重负。目前比较可行的办法是为农民工提供廉租房,为新生代农民工修建宿舍或单身公寓。长远看,应综合考虑集体农村土地制下农民入城后土地权益的变现问题,即将农民工作为集体一员“共同所有”的土地,转变为其个人的财产性收入,变为购买城市住房的“第一桶金”。
第三,要动员社会力量,提高农民工的文明素质,为农民工融入城市文明创造条件。尽量为新生代农民工提供免费或低学费的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帮助其掌握更多更好的谋生技能。政府、用人单位、公益组织等,应为农民工举办更多活动,或者支持农民工自己举办,加强农民工与市民的交流,以做到彼此理解、彼此接受。另外,要加强农民工二代的教育和培训,在基础教育上保证与城市孩子同等的教育水平,使他们能够通过接受高等教育等改变命运,有一个正常的通道来完成社会地位的转变和上升。
总地来说,新生代民工身上富有很多时代的气息,这些气息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社会的发展,但是与此同时,他们身上也带有一些时代的陋习,约束他们的发展。社会的发展离不开新生代民工,而新生代民工的发展又要社会来提供保障,两者相互相乘。
除了社会要改变对新生代民工的看法和待遇之外,新生代民工的崛起还有赖自身知识的增加,中国的崛起靠的还是知识。在学好技术和本领的同时,新生代民工还应抓住工作中的机遇和挑战,适时的表现自己的能力,搞好与周边的人的关系,抓住机会往上发展。与此同时,对自己严格要求,要有一个远大的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分步突破也是很重要的。相信只要我们努力协调社会与新生代民工的关系,新生代民工必定在社会主义的发展过程中留下他们的辉煌足迹!
民工调查报告 篇4
与传统的农民工相比,新生代农民工更注重自我,更注重权益保护,更注重发展前途……作为改革开放后成长起来的新生代农民工,他们既和过去的农民工一样面临共同的问题,同时具有自身的新特征和新诉求。
中华全国总工会20__年2月20日发布的一份新生代农民工调查报告,反映了新生代农民工的特点、面临的困难以及助其发展的对策,希望唤起全社会对他们给予更多的关注和关爱。
新生代农民工指出生于20世纪80年代以后,年龄在16岁以上,在异地以非农就业为主的农业户籍人口,目前全国约1亿人。报告显示他们有五个特点:
受教育时间较长,专业技能较欠缺。新生代农民工中有高中及以上受教育程度的比例为67.2%,比传统农民工高18.2个百分点。拥有中专(中技、职高)、大专(或高职)、大学本科及以上受教育经历的比重分别是过去农民工的1.6倍、2倍与2.3倍。尽管受教育年限普遍更长,但绝大多数仍停留在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阶段。
过半未婚,生活经历简单。处于30岁以下的新生代农民工59.9%尚未结婚,而传统农民工中已婚比例为93%;务工前他们的生活经历更简单,74.1%外出务工前“在学校读书”。
多在东部、沿海地区就业,外出谋求发展动机强烈。七成新生代农民工外出前往东部就业,高于农民工整体水平。42.3%的外出务工动机是为了“寻找发展机会”,出来见世面的比重为6%;而传统农民工中55.1%的人是为了“赚钱养家”。
多聚集在第二、第三产业就业。调查显示,81.7%的新生代农民工就业于第二产业,近两成在第三产业就业。从行业分布来看,73.9%的新生代农民工集聚在制造业。
绝大多数从业于外商投资企业,在国企就业比重近期有所攀升。新生代农民工在外商投资企业中的聚集度,为58.2%。从发展趋势来看,20__年外商投资企业、国有企业对新生代农民工的吸纳能力较20__年有所增强,分别上升了17.9和3.4个百分点。
新生代农民工与传统农民工面临着劳动权益保障等一些共同的问题,但其面临的问题又有特殊性。
整体收入偏低。据调查,他们平均月收入为1747.87元,仅为城镇企业职工平均月收入(3046.61元)的57.4%;同时也比传统农民工低167.27元。
劳动合同执行不规范。新生代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为84.5%,低于城镇职工4.1百分点。合同签订质量较差,执行情况差。68.2%的合同对于月工资数额没有具体约定。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合同后,16.8%未持有正式的合同文本,这为他们与用人单位一旦发生争议时认定劳动关系、维护合法权益埋下隐患。
工作稳定性差。调查显示,新生代农民工外出务工后更换工作的平均次数为1.44次。且每年变换工作0.26次,是传统农民工的2.9倍。他们更倾向于采取主动与用人单位结束合同的行为。换工作中,88.2%主动提出结束合同。37.6%的主动辞职是因为工作“没什么发展前途”。同时,他们更换工作的意愿更强烈,19.2%的人表示近期有换工作的打算。职业发展空间小,无法满足实现自我发展的愿望,导致他们工作满意度较低。
社会保障水平偏低。据调查,新生代农民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参保率为67.7%、77.4%、55.9%、70.3%和30.7%,分别比城镇职工低23.7、14.6、29.1、9.1和30.8个百分点。总体看,他们的社会保险接续情况较差,对于所在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知情程度不高。
职业安全隐患较多。调查显示,36.5%的新生代农民工面临高温、低温作业问题,41.3%的人工作环境中存在噪音污染,36%的人工作环境存在容易伤及肢体的机械故障隐患,存在粉尘污染问题的为34.7%,但是用人单位为其采取防护措施的比重低于传统农民工。其保护条件堪忧,职业病检查、安全培训落实较差。
企业人文关怀不到位。新生代农民工更渴望和企业能够紧紧相融。96.1%的人表示他们关心企业发展,但认为企业“不怎么关心”或“完全不关心”他们的达16.9%。认为管理者和普通员工之间关系不融洽的最主要原因是“管理者不关心职工疾苦”,而传统农民工认为是“收入及福利待遇差距过大”。他们更渴望得到来自企业管理者的关怀和关注。此外,职业培训不理想、加入工会比例较低等因素,也成为阻碍新生代农民工发展的不利因素。
春晚舞台上,一首来自农民工的《春天里》引发社会热议。专家认为,要学会倾听且真正弄懂农民工的呼声,解决问题才会有的放矢。薪酬问题是农民工关注的主要问题。对此,中国工运研究所所长吕国泉建议:
首先,要建立健全工资支付、增长、共决机制,加强对其工资的劳动监察力度。建立和完善工资支付保障机制,预防和解决工资拖欠问题。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要以新生代农民工就业集中的非公企业和中小企业为重点,建立健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形成“区域谈底线、行业谈标准、企业谈增长”的薪酬工作格局。在行业集中度较高、小企业密集的地区,积极开展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努力提高协商覆盖范围,使之成为企业工资决定的主要形式。
其次,要推动社会保险政策法规的落实,扩大农民工参保面。重点加强在非公有制企业工作的农民工的参保工作,提高社保统筹层次,实现社保关系顺利转移和接续。多渠道改善他们的居住条件,保障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在城镇落户后享有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的住房权益。
再次,可鼓励各地探索户籍制度改革,结合“十二五”规划,力争全国每年至少解决400万新生代农民工进城落户问题。
最后,要实施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对他们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增强他们的就业竞争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同时,组织新生代农民工加入工会,畅通农民工利益诉求渠道。加大维权力度,增强工会组织对他们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民工调查报告 篇5
农民工已成为新型的产业工人,关爱农民工是各行各业都要认真研究的重要课题。建筑业企业使用大量的农民工,是企业从事施工生产活动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根据国家在期间大力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结合建筑业企业的要求。武汉建筑业协会对建筑业企业使用农民工的情况,存在的问题,产生的原因,改进建议的课题,通过走访企业和区建筑业协会及书面调查等方式,进行了一次专题调查研究。
一、使用农民工的情况
1.农民工已成为建筑业从业人员的主力军。近两年来武汉建筑业企业使用的农民工,约占从业人员的70~80%,即35~40万人。使用的农民工70%是成建制从劳务公司而来,30%的是临时招用的零散工。100%的企业与劳务公司签定了劳动用工合同,企业直接与农民工签定用工合同的占60%,40%的没有签合同。其技能级别,在初中级,平均年龄在35~45岁之间。使用时最长的在10~15年。
2.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得到了遏制。在各级政府的关注之下,建筑业企业使用的农民工工资,要高于其他行业。泥、木、钢、架、电等技术工种,每月工资在4500~6000元/人。普工也在每月3000~4500元/人。由于多数实行计件工资制,技术工种每天收入在180~200元/人,普工收入每天也在100~150元/人。管理水平较高的企业,对农民工工资的发放已经实行实名制。
3.农民工在施工现场的生活条件有了很大的改善。大都住在活动板房和出租屋内,室内有床、电视和空调。食堂饭菜可口,干净卫生。淋浴房装有专用锅炉,厕所铺有瓷砖,其条件不低于普通城市居民住户的水平。更人性化一点的现场,有的还设有夫妻房,夫妻店。使农民工在施工工地工作,有如同在家的感觉一样,以保证提高其工作效率。
4.大多数都以施工项目为单位给农民工买了意外伤害保险,给企业常年合作的劳务公司的骨干人员办了社保、医保,将他们当成施工企业的员工一样对待。进项目施工的农民工还进行身体检查,办理临时出入证件,配戴在胸前。个别施工企业,对长期合作的农民工中信誉好的,还借资帮助其购买汽车交通工具,使其方便、安全、准时上下班,以情留人。
5.项目工程量相对大一点的工地,都设有农民工学校或农民工夜校。由施工企业的技术、安全、劳资、质量管理部门组织授课,进行上班前教育,轮岗、换岗培训,新技术、新材料使用教育,质量、技术交底。有的还请市建委、市建委培训中心、建筑技术学校的老师去讲课,办农民工夜大,进行考核考试,给合格者发培训证或上岗证。帮助农民工提高技能,起到促进作用。
6.有部分劳务公司经过党组织批准,建立了党委,下设若干个流动党支部。开展政治学习,思想工作,道德品质教育。帮助农民工提高政治素质,思想觉悟,道德水平。使他们明白不仅要为自己赚钱,更要为企业尽职,为国家尽责,遵纪守法,为社会和谐建设服好务。有的企业还组织青年农民工集体外出旅游,不仅增强了农民工对企业的凝聚力,而且加深了对建筑行业的认识。
二、使用农民工中存在的问题
1.已出现年龄断档趋势。现在所使用的农民工大都在35~45岁之间,而30~35岁的农民工已不多见。从年龄上看,已出现断层,带来用工荒的问题。由于从事建筑施工生产的工人出现青黄不接,农民工作为建筑业劳动力的主要提供者,对建筑业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已构成威胁。
2.技术技能水平不高。从调查的情况来看,农民工持证上岗率约为30%,大部分没有进行过操作技能培训。放下手中的农具,来到施工现场,就成了建筑工人。虽然在施工前,都有技术人员对他们进行书面交底和现场技术口头交底,但很多工序因为之前从未干过、更没见过,难以提高其技术技能水平。
3.安全意识不高。根据调查统计,从建筑工地出现安全事故频率来看,80%的农民工受到过伤害。在施工作业之前都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但现场经常看到农民工不戴安全帽,将安全帽丢在一边,休息时将安全帽当成临时凳子使用。吸烟酗酒的情况,也时有发生。从业农民工的安全意识有待提高。
4.施工效率较低。建筑业本身就是一个劳动密集型产业,大多都是手工操作。施工现场的工厂化作业有限,难以从根本上替代和解决施工现场的手工操作问题。农民工来自农村,没有受过专业培训,对施工现场的施工也一无所知。其生疏的操作技能,导致生产效率低下。四五级工才能做的活,一二级工去做,是做不出来的。
5.季节性因素影响工期和质量。不论施工现场多忙,尤其是在农忙季节,他们都会离开工地回家忙农活。在施工生产中出现了质量问题,必须推倒重来时,做了活,就要给工钱,重做不给工钱就走人。农历的过小年至正月十五,农民工是要回家的,不论施工现场有多大的事。因此,农民工的季节性因素不仅直接影响工程工期和质量。而且无序流动,给施工现场的管理带来很大的难度,出现了季节性用工难的问题。
6.对建筑业的热爱程度较弱。农民工对建筑业的热爱程度较弱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最主要的是他们对自己的收入水平不高不满意,还有不能按时拿到工资,工作不稳定,对农民工的身份很反感。农民工在农村是农民,进了建筑业务工,就应该是建筑工人,可仍然是叫农民工。而且可随时跳槽,对哪一行业都不能专一热爱。
7.法律维权意识淡薄。劳动合同不规范,劳务合同由劳务公司负责人(工头老板)自行单方面制定的,霸王条款多。双方责任、权利、义务不明确,不严谨,只对资方有利,损害或保护不了农民工的权益,其目的只是应付主管部门和施工企业的检查和逃避可能发生的法律责任。加上农民工法律知识学习不够,只忙于挣钱养家。因此,恶意讨薪,或“讨薪专业户”,就有了滋生的土壤。
8.重复征收使用农民工营业税。营业税重复交纳,当劳务企业从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劳务时,施工企业已代劳务企业交纳了3.6914‰的营业税,而劳务公司又按农民工工资总额的5.8‰交纳服务型行业的标准营业税。这样两头交税,不仅使施工总承包企业增加了负担,也使劳务企业没有经济实力支撑,还使农民工减少了收入。
9.劳务公司空壳现象较为普遍。开办劳务公司,行业主管部门不可能优惠贷款,靠劳务公司经营收入维系生存和发展。劳务公司按照服务行业的标准纳税,减少了很大一部分企业利润。而做得好的,有技能农民工又直接对施工总承包企业签订用工合同,使劳务公司收入再减少一部分。
10.定额人工单价太低。建筑工程造价定额站发布的信息,土建工人每天仅40元/人,安装工人每天也只有41元/人,即使从20xx年6月1日起调至59元/人,物价指数、生活指数上涨,远不止这个比例。农民工大都实行计件工资制,造价站的定额工资仅是参考。而企业实际支付土建工人每天在100~150元/人,技工在180~200元/人,安装工人则支付的更高,如何使定额造价适应市场的变化,已成了亟待解决的课题。
综上所述,研究解决建筑业使用农民工的问题,已经是迫在眉睫。
三、产生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缺少一部《建筑业法》。因为《建筑法》从开篇到名义,都是将施工企业作为规范、调整的着重点,这是很必要的,但对其上游的投资主体,即对业主建设单位的约束是很不够,更不用说对从事建筑业施工生产的主力大量的农民工的约束。这些问题单靠建筑施工企业是无法解决的。应该尽快制定《建筑业法》。对凡是从事建筑行业的,法律地位要明确,加上行业行规约束,企业的自律,建筑业企业这个最弱势的地位才能提高。
2.劳动合同不规范。由于农民工缺乏社会知识、文化知识、维权意识,认为劳动合同不重要随便签个名,却不知是霸王条款,只有默认。稍有法律知识的农民工,一看合同,就不愿签,只认钱。也有代签劳动合同的,也有合同执行不好不愿再签的。劳动合同的双方在责任,权利和义务方面要对等,合同不严谨。由于劳动合同不能从根本上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因而带来危害农民工、企业和社会的连锁反应。
3.劳务企业生存困难。施工总承包企业要求劳务公司输送的农民工政治素质好,技能水平高,人工费合理。而农民工要求劳务公司介绍到技术水平要求低,工资高,生活条件好的单位工作。劳务公司处在夹缝中,一无政策扶持,二无雄厚资金运作,三无稳定的骨干队伍支撑,疲于应付政府主管部门的检查。技工等级证书是总承包企业出钱办理的,都在总承包企业保管。由于农民工流动性很大,人证分离现象严重,劳务公司难以运作。
4.建筑业农民工地位低下。建筑业施工生产现场大都在荒郊野外,生活条件艰苦,工作是肩挑人扛,粗笨的手工操作,而工资待遇相对来讲不算是好的。稍微有点条件和本事的农民工,都去了其他行业工作。留给建筑业的农民工,差不多都是年龄偏大,无一技之长,文化水平相对较低。从事建筑行业的农民工,常会感到地位低下。
5.全国劳动力结构失衡。全国大学的扩招,各类学校的升级,所有的人都上大学、专科,弄个大专文凭,不愿再做技术型蓝领,缺少中等专业技校这个层次,劳动结构的宝塔型中间悬空了。由于只生一个好,而每个都想方设法往高处跑。由于建筑工人的社会地位不高,让很多独生子女因面子问题望而生畏。各行各业从20xx年就开始出现了用工荒,建筑业也未于幸免,深受其害。建筑业发生严重的劳动结构失衡,其表现在农民工年龄断层上。
总之,农民工的工资待遇低、工作环境差,身份遭歧视,供求起变化,要求不断提高是产生问题的重要原因。
四、解决存在问题的建议
1.各级政府要将农民工问题纳入规划。制定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规划和具体实施办法,力争在期间对农民工问题的解决有一个突破性的进展。建筑业的主管部门也应结合行业自身的特点和工作需要,制定出适合建筑业所需要农民工的发展建设规划和实施措施作法,保障建筑业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有充足的劳动力资源作后盾。
2.提高农民工的社会地位。为了让农民工能得到社会应有的尊重,“农民工”这个称呼不能再继续使用了,其明显地带有一种歧视的意思。在哪个行业从事工作,就应该称哪个行业的工人。当然从事建筑业的农民工,就统称为“建筑工人”。希望在各级政府出台的文件中,在新闻媒体中宣传报道时,不再出现“农民工”的字样。
3.提高农民工的素质。农民工素质的提高,是综合国力提升的重要标志之一。农民工已经成为各行各业使用劳动力的重要来源,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国家、社会、企业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多办技工学校,培训农民工。政府要统筹规划,要投入资金,人力,物力。明确主管部门的责任,作为执政为民的考核指标。企业积极参与,形成综合培训的合力。从长远看,从高处看,必须培养具有高智力结构,开拓创新思维的农民工。使所有的农民工不仅学到一个行业的技能,而是学到各个行业的技能。不论到哪个行业都可以胜任,一专多能。整个农民工的素质都提高,已是当务之急。
4.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劳动保障部门,行业的主管部门联合制定劳动用工合同范本,明确资方和劳方的权益、义务、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的执行力度,用工未经培训持证的不准上岗,未签劳动合同的不准上岗。从而体现签订合同的严肃性,履行合同的的重要性,管理合同严谨性,制定合同的必要性。使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切实得到维护。
5.转变政府主管部门的管理方法和规定。在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过程中,政府主管部门也应该调整管理方法转变管理规定。多服务、多教育、少收费、少罚款。不要再陷入管理就是培训,培训就是发证,发证就是收钱或罚钱怪圈,要注重社会责任和社会效益。可搞可不搞的培训和年检,应少搞或不搞,减轻企业负担,用以增加农民工收入。
6.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实行实名制卡以后,一旦发生劳动纠纷,农民工本人及仲裁部门就可以有据可查,同时还能有效地杜绝以往常常发生的分包方虚报农民工数量,截留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实名制的实行可以大大提高劳务公司的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实现人性化管理,使劳务公司真正实起来,在市场竞争中,适应市场不断变化发展的需要。
7.提高人工单价标准。建筑工程造价定额管理站,所发布的信息,应及时适应市场的变化进行调整。人工单价现在执行的是20xx年以前的,有些标准甚至是20xx年以前的标准。人工单价远低于现在的实际情况,造价信息的指导意义有所降低。因此,调整人工单价指导信息,已经是势在必行。从而保证造价信息的科学性,时效性,指导性和权威性。
8.减少重复交纳营业税。营业税是按开出票据营业额征收的,在施工总承包企业向业主方开出的工程款票据中,已含有劳务公司的收入,即劳务公司的服务营业额,而税务部门对劳务公司又按劳动服务营业额交纳一次营业税。这是不尽合理的,出现劳动服务营业额已重复计税。因而,能否适当调低,或者只收一次营业税。
9.发挥党工团组织的作用。党工团组织是调节社会矛盾的社会组织。劳务公司按照党章、工会、团章章程的规定,组建应相的党组织,工会组织和共青团组织。使农民工在政治上有追求,政治思想上有问题,有个诉说的地方。工会组织还可以扶贫济困,帮助农民工维权。使松散的个体变成有组织的集体,对农民工的稳定一定会发挥积极地作用。
10.加强对农民工的领导。农民工问题已经成为各行各业都在认真研究的重要议题,建筑业的主管部门应该设立专职部门,研究、制定管理、使用农民工的政策和实施细则。为建筑业使用好农民工,为农民工跨进建筑工人行列做好指导帮助作用。尤其是分管劳务企业资质的管理部门,要担当起重任,进一步提高建筑工人的综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