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书个人(通用3篇)
担保书个人 篇1
鉴于我公司客户__________(名单附后)已参加贵社赴日本旅游,由贵社代送签证,为保证客人能按时随团回国,不滞留境外,本公司(人)自愿为此人提供担保。若出现客人滞留不归的情况,本公司(人)愿承担以下担保责任:
1. 向贵社支付滞留不归罚金每人民币。如客人出现滞留不归或逾期逗留的情况,本公司(人)保证接到贵社通知后五日内付清此款。如果未能在期限内付清此款,本公司(人)愿意承担一切担保责任。
2. 向贵社支付因逾期或滞留不归而引起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境外移民局的遣送费和中国公安机关的办案费、因本担保书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3. 赔偿贵社因客人逾期或滞留不归产生的经济损失,根据但不限于外国领事馆因此客人滞留不归而导致贵社被停止或减少签证业务而引起的营业业务利润损失;
4. 赔偿贵社因客人滞留不归而产生的名誉损失。如脱团客人一旦滞留不归,贵社一样按照一般滞留方法来处理。如果团队被日本入国局调查发现违法准许有客人脱团的情况,导致日方担保社被罚停牌,本公司(人)便支付停牌期间赔偿费用第一个月人民币10万元。如停牌两个月,则赔偿人民币20万元,如此类推。
本公司(人)已清楚明白地了解本人根据本担保书所有的责任,本公司(人)谨此明示,一旦担保实现,本公司(人)放弃对担保书提出任何抗辩的权力。
凡前往日本的客人如发生滞留境外未按时归国、超期归国、未归国,将视
作为滞留不归,将不退回滞留罚金每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担保人签字:__________
担保单位盖章:__________
_____年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日
担保书个人 篇2
__________有限公司:
本保证人 自愿为 公司(下称债务人)完全履行其与贵司已订立的或/即将订立的所有合同(主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向你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特立本担保书,向你司保证下列各项:
一、 保证责任范围:保证债务人完全履行主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及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主合同而应向你司支付的货款本金、利息、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你司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二、 保证责任期间:两年,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三、 本保证为连带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独立的,本保证的效力不受主合同效力的影响,不因主合同无效而无效。保证人对债务人因主合同无效而应承担的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四、 本担保书生效后,主合同的任何条款的更改或补充,包括同意债务人延期履行,不论是否征得保证人的书面或口头同意,保证人均继续根据本担保书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五、 保证人保证在债务人付清或由保证人代为付清本担保书项下的所有款项前,不向债务人追偿。
六、 保证人同意,在接到你司通知将债权全部或部分转让他人时,本担保书继续有效,受让人享有与你司同等的权利,而无需办理任何手续。
七、 本担保书受你司所在地法院管辖。
八、 本担保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附:保证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担保书个人 篇3
担保人: 被担保人: 担保人工资: 被担保金额:
一、担保人 愿意为 作欠款担保。
二、被担保人 在宁夏林森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维修车辆未结款 .签订欠款协议.欠款违约协议.在此期间如果被担保人无力偿还其欠款.我 自愿偿还被担保人的欠款.并付违约金.
三、担保人概况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家庭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四、担保人与被担保人关系:
五、担保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