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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担保合同(通用15篇)

2022-11-30担保书

最新担保合同(通用15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担保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最新担保合同1

  保证人(甲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银行(乙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乙方与______________签订的____________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担保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保证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二条 本合同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甲方对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乙方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催收到(逾)期贷款通知》之日起_______个工作日内履行清偿义务。

  第三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和实现贷款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四条 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借款合同展期的,以展期后所确定的合同最终履行期限之日为届满之日。

  第五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保证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条 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除贷款利率以外的其他内容,应当事先取得本合同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七条 保证期间,甲方机构发生变更、撤销,甲方应提前_______天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对甲方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承担。如乙方认为变更后的机构不具备完全的保证能力,变更后的机构或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有义务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第八条 保证期间,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第九条 保证期间,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第十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同意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的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使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未按借款合同的约定使用贷款、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十一条 甲方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乙方支付被保证的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___%的违约金,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弥补所受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未承担保证责任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乙方有权直接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扣付。

  第十二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最新担保合同2

  编号: 年 字 号

  贷款人(甲方): 身份证件号码: 住址: 电话:

  借款人(乙方): 身份证件号码: 住址: 电话:

  保证人(丙方): 身份证件号码: 住址: 电话:

  经贷款人、借款人、保证人协商一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如下内容的借款

  1.借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个人借款担保合同2.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借款期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4.借款最高金额: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

  5.利率为月(日)息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人与保证人的义务

  1.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借款申请资料;

  2.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3.按照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擅自改变借款用途;

  4.接受贷款人对其借款使用情况的了解、调查和监督;

  5.对外提供担保或者自身经营情况恶化时,必须及时通知贷款人;

  6.身份证件、住所地、家庭关系等个人情况变更时,必须在变更前及时通知贷款人;

  7.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三条、借款人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偿还借款的,应在借款到期前二十天内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可以展期。

  第四条、借款人的违约责任未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金又未获准展期的,从逾期之日按照本合同第一条利率加收 %计收利息。

  第五条、保证人责任

  保证人根据本合同对借款人所欠债务在担保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对借款人到期应付未付的全部债务,保证人均应无条件地作为第一债务人按贷款人的要求直接向贷款人支付,并对此放弃一切抗辩权。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贷款人与借款人双方友好协商,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的有机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均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第七条、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合同签订地: 。

  贷款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借款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保证人(签字):

  身份证: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收 据

  今收到贷款人 贷款人民币 整。

  收款人:

  年 月 日

最新担保合同3

  经________________(下称贷款人)、_______________(下称借款人)和_______________(下称担保方)充分协商,根据《合同法》《担保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由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__________(种类)贷款(大写)_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还款期限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_ %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息方法计算。

  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贷款人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人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人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同。

  第三条 借款人愿遵守贷款人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对违约部分,按规定加收_____%利息。

  第四条 借款人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__________________愿作为借款人对合同载明的全部贷款正当使用和按期还款的保证人。对借款人转移贷款用途等违反合同的行为,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贷款人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时,由保证人承担代偿责任。

  保证人相互间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五条 贷款人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人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人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借款人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货款人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

  贷款人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借款人存款帐户中扣收。

  第六条 贷款到期,借款人及保证人无力归还,又未申请延期或未与贷款人签订延期协议的,从逾期之日起,贷款人加收_____%的利息,并可以从借款人及保证人的存款账户上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第七条 当借款人及保证人发生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偿权人的债务时,借款人、保证人愿以其财产(包括应收款项)优先偿还所欠贷款人的贷款本息。

  第八条 借、贷及保证各方发生纠纷,由各方协商解决,需要诉讼的,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仲裁的,按有关仲裁规定办理。

  第九条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和银行有关货款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各方签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借、贷、保证人各持_____份。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贷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证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新担保合同4

  担保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电话:

  反担保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鉴于担保人与 公司(以下简称“借款人”)签署的《担保协议书》,合同编号: (以下简称“担保协议”);

  鉴于担保人与 银行 分行 支行(以下简称“贷款人”)将签订的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保 ,(以下简称“保证合同”),担保人为借款人与贷款人将签订的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借 ,以下简称“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提供担保。

  在此,反担保人应借款人的请求,同意并确认以反担保保证人的身份自愿向担保人提供反担保,现与担保人签订以担保人为唯一受益人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的反担保保证合同。

  第一条 反担保人的陈述与保证

  1 反担保人依据中国法律具有保证人主体资格,可以对外提供保证担保。

  2 反担保人有足够的能力承担保证责任,并不因任何指令、财力状况的改变、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而减轻或免除所承担的保证责任。

  3 反担保人完全了解借款合同借款人的借款用途,为借款合同借款人提供反担保保证完全出于自愿,反担保人在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4 反担保人清楚地知道担保人的经营范围、资信情况、财务和财产状况等情况,并充分知晓担保协议、借款合同保证合同及其相关附属合同的条款。

  5 反担保人愿意以拥有的全部资产(不分区域)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6 反担保人签署本合同已经过反担保人公司之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并签署了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若反担保人违反企业章程和企业内部的其他规定而签署本合同,责任概由反担保人负责,反担保人不得以此为由对抗本合同项下责任的承担。

  第二条 被保证的债权种类及数额

  1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

  2 贷款人依据借款合同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金额不超过 (币种) 万元,具体金额以借款合同之约定为准。

  担保人依据担保协议向借款人收取的担保费用(包括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具体金额以担保协议之约定为准。

  第三条 保证方式

  1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人对担保人代借款人向贷款人清偿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对借款人应向担保人支付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以及担保人代借款人偿还上述款项所发生的其他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 在反担保人承担全额担保之情况下,如还有其他反担保人的,各反担保人承担连带共同保证责任。

  第四条 保证范围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协议项下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以及担保人代借款人偿还上述款项所发生的其他费用。

  第五条 保证期间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2.11项下债权的保证期间:自担保人代借款人向贷款人偿还贷款、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之次日起两年。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2.12项下债权的保证期间:自担保协议约定的支付担保费用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第六条 反担保人的权利和义务

  1 反担保人同意并确认,若借款人未能及时按借款合同向贷款人

  清偿该等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等,在担保人代借款人向贷款人清偿该等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等款项后五天内,反担保人无条件向担保人清偿该等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等,不得有任何异议,该等款项视为反担保人对担保人之欠款。

  2 反担保人同意并确认,若借款人未能及时按担保协议向担保人支付担保费用,在收到担保人通知后五天内,反担保人无条件代借款人向担保人清偿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及其它费用,不得有任何异议,该等款项视为反担保人对担保人之欠款。

  3 根据担保人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 合法性。

  4 接受担保人每半年对反担保人进行的担保资格审查,以及定期对反担保人有关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的监督和检查,并给予协助和配合。

  5 对担保人发出的催收函或其他催收文件,反担保人保证签收并在签收后3日内寄出回执,若反担保人不回复,则视为已签收该等文件。

  6 反担保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应及时书面通知担保人:

  7 反担保人发生隶属关系的变更、主营业务范围的改变、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重大人事变动、合营合同或公司章程的修改以及重大内部组织机构的调整;

  8 与反担保人或反担保人的主要负责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9 反担保人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财务状况发生恶化;

  10 反担保人出现或即将出现被解散、卷入重大诉讼或仲裁、人民法院受理以反担保人为被申请人的破产申请及其他法律纠纷;

  11 其他可能影响反担保人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

  12 反担保人在发生下列任一情况之前,必须书面通知担保人,并如实提交有关资料。经担保人审查后认为不影响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债权的实现并且书面同意之后,反担保人才能付诸实施:

  13 反担保人实行承包、租赁、联营、托管;

  14反担保人实行股份制改造、合并、兼并、分立;

  15 借款人以任何形式减少注册资本、改组或重组、改制、进行产权或股权转让、重大产权或股权变动和资产、债权、债务转让等事项;

  16 反担保人自行解散、撤销、转产、清盘、歇业;

  17 反担保人转让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权利、义务;

  18 其他需要担保人书面同意的事项。

  19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不因保证合同及借款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删除而受到影响或失效。

  20 在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有效期内贷款人或担保人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反担保人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21 在担保人与反担保人签定本反担保保证合同之后发生主债权人变更之情况(即贷款人发生变更),只要不增加主债权金额,反担保人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22 在反担保保证合同有效期内,反担保人如再向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应征得担保人的书面同意。

  23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的担保是反担保人的连续性义务和责任,其连续性不受任何争议、索赔和法律程序的影响,也不因借款人是否破产、无力清偿、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以及发生任何本质上的变更以及向第三人转让债务而有任何改变。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若反担保人违反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第一条“陈述与保证”的约定作出虚假陈述和声明,导致本合同无效或其他后果,给担保人造成损失的,反担保人应负全部赔偿责任,反担保人应向担保人赔偿借款合同项下全部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协议项下全部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2 若反担保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超过约定还款时间的,每延长一日还款,反担保人须向担保人支付相当于逾期还款额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3 若因反担保人过错造成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无效的,反担保人应负全部赔偿责任,反担保人应向担保人赔偿借款合同项下全部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协议项下全部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因反担保人过错造成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 反担保人无担保人主体资格或法律规定不允许反担保人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

  2 反担保人的董事、经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对外提供担保;

  3 其他因反担保人过错造成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

  4 若反担保人违反本反担保保证合同7项的规定,担保人有权采取相应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诉讼手段)制止反担保人实施相关行为。

  第八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1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经反担保人及担保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至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在担保协议项下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和其他应付费用全部偿清之日终止。

  2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独立于保证合同及借款合同,不因借款合同或保证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如借款合同或保证合同无效,反担保人仍应按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承担保证责任。

  3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应继续有效,并不得撤销,直至借款人全部缴付和清偿保证合同所担保的所有款项、利息、费用及支出等。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深圳市地方法规,若因本反担保保证合同引起纠纷,须向担保人所在地的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两份,担保人与反担保人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担 保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反担保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代理合同书代理记账合同履约类保函担保合同范本

最新担保合同5

  委托人(甲方):

  住 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

  联 系 电 话 :

  受托人(乙方):

  住所(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联 系 电 话 :

  甲方委托乙方担保,乙方经研究决定同意担保。甲、乙双方就委托担保事宜诚实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担保对象:

  甲方向申请 业务(种类如下),乙方为其提供担保。

  【可选择的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1)人民币借款;(2)银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3)银行承兑汇票承兑;(4)银行保函;(5)其他】

  第二条 担保金额:拟定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实际担保金额以乙方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的《保证合同》约定为准。

  第三条 担保方式:以乙方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的《保证合同》约定为准。

  第四条 担保范围:以乙方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的《保证合同》约定为准。

  第五条 担保期间:以乙方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的《保证合同》约定为准。

  第六条 担保费用(保费):

  1、计费方法:按担保金额、期限、收费标准计费。

  2、收费标准:%/年(大写:百分之 /年)。

  3、保费总额:人民币 元(大写: )。

  4、支付方式:借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在乙方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保证合同》之前一次性支付;一年以上的在乙方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保证合同》之前,按年计算一次性支付。

  第七条 甲方承诺:

  1、向乙方所提供的资料均真实、准确;所提交的复印件均与原件相符;所陈述的事实无虚假。

  2、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保费。

  3、按申请用途使用资金,接受乙方对其生产经营、财务会计情况的监督,并按月向乙方提供财务报表。

  4、按主合同约定及时偿还债务。

  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1)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包括但不仅限于承包、租赁、联营、合伙、转让、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与外商合资或合作等;

  (2)修改公司章程,包括但不仅限于经营范围、注册资本金、股权、法定代表人和住所以及联系电话变化等;

  (3)高层人事和财务负责人发生变化、对外重大投资、财务状况恶化、停业整顿、歇业、破产、解散或撤销;

  (4)受到行政处罚或发生重大经济纠纷,包括但不仅限于吊销营业执照、仲裁、诉讼等;

  (5)主合同债权人提前收回债权,主合同展期,主合同被解除、撤销、变更等;

  (6)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担保;

  (7)反担保财产价值可能严重贬损、或反担保财产可能灭失、或反担保财产将处理(转让);

  (8)其他影响乙方利益的重大事项。

  第八条 乙方承诺:

  1、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担保义务。

  2、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和所了解的经营情况保密。

  第九条 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通知主合同债权人停止产生新的债权或提前收回已产生的债权,并有权以乙方名义直接对甲方提起诉讼:

  1、改变资金用途;

  2、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擅自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担保;

  3、反担保财产未投保险、或反担保财产价值可能严重贬损、或反担保财产可能灭失、或擅自处理(转让)反担保财产,足以危及乙方利益的;

  4、财务状况恶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5、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被行政处罚、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或涉及刑事诉讼等,足以严重影响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

  6、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

  7、乙方被债权人通过口头、信件或诉讼方式要求承担保证责任,在债权人口头、信件或人民法院传票到达乙方之日起,乙方可直接通过诉讼方式向甲方进行追偿,而不需在乙方承担保证责任后再向甲方提起诉讼。

  8、出现其它严重危及乙方利益的情形。

  第十条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反担保,并签订相关《反担保合同》。甲方有义务按照乙方要求提供有效的反担保,并签订相关《反担保合同》。甲方同时应向乙方提供本次贷款总额5%的保证金,即(大写) 万元人民币,甲方在乙方与债权人签订《保证合同》之前将保证金存入乙方指定账户。

  第十一条 甲方应对《反担保合同》设置的抵(质)押资产按惯常投保的险种和保险金额向保险公司投保,并承担相关保险费用,确保反担保财产的安全。

  第十二条 甲方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担保,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十三条 特别约定:

  1、甲方认可乙方向主合同债权人出具的《保函》和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的《保证合同》,并承担相关的全部法律责任。

  2、《反担保合同》另行签订,包括甲方直接与乙方签订《反担保合同》,甲方委托第三方与乙方签订《反担保合同》。

  3、甲方与债权人产生本合同第七条第五款第(5)项所约定的主合同展期情形,甲方应向乙方依照本合同第六条重新协商并支付担保费用。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盖章): 乙方 (签字):

  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最新担保合同6

  合同编号:_________

  质权人: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出质人: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根据甲方与_________(下称借款人)签订的_________号《委托担保合同》(下称委托合同)和甲方与_________(下称贷款人)签订的(_________)_________号《保证合同》的约定,甲方作为担保人为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号《借款合同》]提供信用担保。为了保障甲方担保贷款债权的实现,乙方经借款人全体股东同意并自愿以其在借款人处的股份向甲方出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质押反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

  即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的上述借款合同约定的担保贷款,数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反担保质押财产:

  乙方愿意以其在_________公司享有所有权的全部股份向甲方提供质押反担保。质押股份由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财产清单》载明(附后),该《质押财产清单》属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质押反担保的范围:

  (一)甲方代为借款人清偿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复息、借款人违约金、实现贷款人债权和甲方担保债权的费用等),以及应由借款人支付给甲方的代偿资金占用费。代偿资金占用费以代偿的全部债务为计算基数,从代偿后次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浮动_________%计算。

  (二)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人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担保费等。担保费按实际担保期限、担保额及担保费率计算。

  五、质押财产移交日期:

  乙方将其质押股份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工商局办理转让登记手续,据此将甲方记载于借款人股东名册之下。

  六、他特约事项:

  (一)办理股份转让的'有关登记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不得隐瞒质押股份存在的任何瑕疵(如:权属争议、被查封、被扣押、已设定质押权等)。

  (三)质押股份在质押期间的孳息由甲方收取。

  (四)当甲方为借款人代偿后,甲、乙双方应在甲方代偿后的_________日内,协商将质押股份折价或拍卖、变卖处理,乙方应当积极配合。质押股份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实际价款应当首先清偿甲方(实际价款为拍卖、变卖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如不足以清偿的,甲方依法就不足部分另行向乙方追偿;质押股份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实际价款清偿甲方后的余款属乙方所有,清偿后_________日内交付乙方。

  (五)借款人还清上述借款本息后,甲方在_________日内将乙方转让给甲方的质押股份按原价再转让给乙方。

  八、违约责任:

  甲、乙任何一方违约,应按上述担保贷款金额_________元的_____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如果违约方给对方造成了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的,违约方还应当支付赔偿金。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或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抄送贷款人和借款人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公司 乙方(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最新担保合同7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_____

  甲方向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贷款人)申请借款,特此委托乙方作为其保证人。按照《担保法》、《合同法》等法律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事项

  1.1甲方委托乙方对其与贷款人签订的第____号《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借款本金_____万元,期限___个月,贷款利率为___,以下简称主合同)所约定的债务及因甲方违约而应向贷款人支付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滞纳金、贷款人实现债权费用等全部款项向贷款人提供信用担保。

  第二条担保方式和范围

  2.1担保方式和范围原则为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乙方与贷款人签订的《保证合同》约定为准。

  第三条担保期间

  3.1以乙方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的《保证合同》约定为准。

  第四条担保费用

  4.1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收取担保费合计人民币_______元整(¥_______元),由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支付至以下账号:

  开户行:

  户名:担保有限公司

  账号:

  4.2甲方与贷款人主合同被解除、撤销、变更等,甲方所支付的担保费用不予退还。

  第五条反担保

  5.1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应依法向乙方提供反担保,具体事项另立合同。反担保可以是甲方自行提供,也可以是第三人提供。

  5.2甲方法定代表人须为甲方向乙方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若甲方主要技术权利人为第三人,该第三人原则上也应向乙方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

  5.3除上述两项外,甲方还须按照乙方担保额的%或按固定金额元向乙方支付履约定金,若甲方未能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或有其他违反本委托担保合同的行为,定金归乙方所有。若甲方无违约行为,定金归还甲方。

  第六条甲方承诺

  6.1向乙方所提供的资料均真实、准确;所提交的复印件均与原件相符;所陈述的事实无虚假。

  6.2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保费。

  6.3按申请用途使用资金,接受乙方对其生产经营、财务会计情况的监督,并按月向乙方提供财务报表及应收账款明细(含应收账款账龄)。并在工作日内随时接受乙方的监督检查,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监督检查和书面监督检查。以动产抵(质)押的,每月在向乙方提供财务报表的同时,向乙方提供抵(质)押物的状况说明。

  6.4按主合同约定及时偿还债务。

  6.5资本结构及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包括但不仅限于承包、租赁、联营、合伙、转让、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与外商合资或合作、申请破产等,甲方应提前十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6.6在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限内,甲方不得为第三人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或以其资产为自身或第三人债务设定抵押、质押担保;

  6.7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应在该情形出现后两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6.7.1修改公司章程,包括但不仅限于经营范围、注册资本金、股权、法定代表人和住所以及联系电话变化等;

  6.7.2高层人事和财务负责人发生变化、对外重大投资、财务状况恶化、停业整顿、歇业、破产、解散或撤销;

  6.7.3受到行政处罚或发生重大经济纠纷,包括但不仅限于吊销营业执照、仲裁、诉讼等;

  6.7.4主合同债权人提前收回债权,主合同展期,主合同被解除、撤销、变更等;

  6.7.5反担保财产价值可能严重贬损、或反担保财产可能灭失、或反担保财产将处理(转让);

  6.7.6甲方发生其他不利于乙方实现追偿权的事项。

  第七条提前清偿或提存

  7.1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通知主合同债权人停止产生新的债权或提前收回已产生的债权,并有权以乙方名义直接对甲方提起诉讼:

  7.1.1改变资金用途;

  7.1.2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擅自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担保;

  7.1.3反担保财产未投保险、或反担保财产价值可能严重贬损、或反担保财产可能灭失、或擅自处理(转让)反担保财产,足以危及乙方利益的;

  7.1.4财务状况恶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7.1.5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被行政处罚、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或涉及刑事诉讼等,足以严重影响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

  7.1.6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

  7.1.7乙方被债权人通过口头、信件或诉讼方式要求承担保证责任,在债权人口头、信件或人民法院传票到达乙方之日起,乙方可直接通过诉讼方式向甲方进行追偿,而不需在乙方承担保证责任后再向甲方提起诉讼。

  7.1.8拒不接受乙方保后检查或在乙方保后检查中提供虚假资料及信息。

  7.1.9出现其它严重危及乙方利益的情形。

  7.2若贷款人未提前收回贷款,乙方有权处置反担保物并选择将处置款项提前清偿主债权及费用或转为定期存单质押或进行提存,所发生的任何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或者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向对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预期损失和要求对方赔偿损失而支付的律师费、交通费和差旅费等。

  8.2甲方未按主合同约定偿还债务,致使甲方代为偿还借款的,除应当赔偿乙方代偿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滞纳金、赔偿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外,乙方还有权要求甲方支付代偿资金占用费(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算),并按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的%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行使追偿权,甲方还应承担乙方实现反担保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评估、登记、保险、保管、鉴定、公证、处置反担保物等的费用)。

  8.3甲方违反6.1、6.3、6.5、6.6、6.7项约定的,应按本协议第四条约定担保费金额的20%向乙方承担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实际损失。

  第九条争议解决

  9.1双方就本合同的解释和履行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未能协商解决的,甲、乙双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条通知和通讯

  10.1双方所做通知均以书面形式为准。甲方指定为本合同的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指定为本合同的联系人,联系电话:_______

  10.2任何一方改变联系人或联系方法的,应在变更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在被通知方收到有关通知之前,被通知方根据变更前的联系方法所做出的联络和通讯应视为有效。

  第十一条生效

  11。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签字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最新担保合同8

  贷款方:___

  借款方:___

  担保方:___

  三方经过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由贷款方提供借款方__贷款___元。借款、还款计划如下:

  |分期借款计划|分期还款计划|

  |日期|金额|利率|用途|日期|借款本金|

  第二条贷款方应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

  第三条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计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第四条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第五条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50%计算。

  第六条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第七条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用___作担保。

  第八条贷款到期后一个月,如借款方不按期归还本息时,由担保单位(或担保人)负责为借款方偿还本息和逾期罚息。

  第九条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借贷款双方各持正本一份,担保方一份,___公证处一份。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贷款方:___(章)

  代表人:___(签字)

  借款方:___(章)

  代表人:___(签字)

  担保方:___(章)

  代表人:___(签字)

  签约日期:___

  签约地点:___

最新担保合同9

  编号:

  甲方: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乙双方基于自愿、平等、诚信原则,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协议内容:

  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同意为乙方所购买的车辆:

  车型(品牌规格):

  发动机号:

  车身架号: 通过银行支行发放银行按揭贷款 (以下简称贷款银行)提供贷款履行担保,甲方为乙方向贷款银行提

  供担保的贷款本金为人民币贷款期限月。(其贷款利息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为准,如遇上浮下调遵其执

  行),具体贷款事项、担保范围以乙方与贷款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

  (贷款合同编号:)为准。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规定提供客观真实、有效、合法的贷款

  相关材料。

  2、甲方的保证期间为《贷款合同》中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止。

  3、甲方提供的担保方式为连带保证担保。

  4、在保证期间内甲方有权不定期了解乙方的资产状况,如发现乙方有隐匿、转移或减少财产、串通他人等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包括但不限于)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和要求提供反担保,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赔偿责任的权利。

  5、因乙方逾期未履行按揭还款义务,甲方享有接受贷款银行委托代为追偿、配合银行追偿的权利。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提供客观真实、有效、合法的贷款相关材料。

  2、乙方应按《贷款合同》约定的方式、期限、金额履行还款义务,不得为逃避还款义务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自愿接受甲方有关对所购买车辆的使用情况的调查,甲方有权查询乙方在贷款行的所有借款和还款情况;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担保标的,否则应承担甲方合法权益由此造成遭受损害应负的赔偿责任。

  4、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应在发生之时起24小时内通知甲方并说明原因:

  (1)贷款所购车辆发生交通事故;

  (2)发生贷款所购车辆发生损毁、灭失等风险;

  (3)乙方未能按期履行到期还款义务;

  (4)发生财产减少或损失导致不能清偿到期还款义务;

  (5)产生对甲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情形;

  (6)乙方发生住所、通讯方式、身份证号码等变更事项;

  (7)、发生重大诉讼或仲裁对本项贷款、担保产生影响的情形;

  (8)、发生足以影响本项担保的其他情形。

  5、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担保费,支付标准为甲方为乙方担保贷款金额的百分之三,并在银行签约时一次性缴纳(若银行贷款审批未通过,甲方依收款凭证按规定予以退还已付担保费)。

  6、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保证金,支付标准为甲方为乙方担保贷款金额的百分之三,由甲方代乙方向贷款银行缴纳,待乙方还清全部贷款后由银行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返还,并在银行签约时一次性缴纳(若银行贷款审批未通过,甲方按规定予以退还已缴保证金)。

  7、乙方应当按规定为所购车辆投保,投保险种包含:(1)交强险;(2)车辆损失险;(3)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30万);(4)盗抢险;(5)自燃险(6)其他附加险。

  8、乙方所投保车辆指定第一受益人为贷款银行,第二受益人为甲方。

  9、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单方撤销、变更、中止、中断该项保险,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期间发生乙方单方撤销、变更、中止、中断该项保险的行为,甲方有权代为办理相关保险工作直至担保义务履行完毕,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车辆保险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10、因车辆保险事故发生而产生的保险金、损害赔偿金,乙方按规定给予赔付外,不得作其他用途并不得妨碍贷款义务的履行。

  11、乙方如不能按《贷款合同》约定按月还款,造成甲方不能解除担保责任,借款到期之日起算,除已付担保费外由甲方另外加收担保费(标准为已付担保费的2倍)。

  12、乙方逾期或不履行还款或清偿义务造成甲方因催收或代偿产生的相关费用,甲方有权从乙方从已缴保证金扣除相应金额,保证金额不足本条第6款所列比例,由乙方即时补足差额。

  13、乙方应按《贷款合同》约定按月还款,如产生甲方代偿责任,乙方应在甲方代为清偿相应还款义务的3天内清偿甲方代偿款。乙方同意另行支付给甲方相当于已代偿款百分之十的金额。

  14、乙方向贷款银行出具贷款承诺函之后不得单方解除购车协议,否则因此造成甲方合法权益受损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5、在贷款期间,乙方自行妥善使用、管理、保养贷款车辆,自觉接受甲方监督,发生有关车辆责任情况均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相关责任情况的发生除对履行贷款义务、担保事项产生影响外,否则甲方不予干涉。

  第三条:乙方如违反第二条项下任一义务,还应按以下方式承担违约责任:除再支付给甲方违约金(按贷款金额的30%计算),还应赔偿给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直接、间接经济损失,包括甲方基于本合同可得的商业利益,并承担甲方为追索上述费用所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查询费、律师费、差旅费等等)。

  上述乙方违约行为和甲方损失及费用自发生日起至向甲方实际赔付日止,乙方同意另行支付给甲方相当于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四倍的利息。

  第四条:双方特别约定本协议部分条款的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均适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各方可订立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双方同意按前述地址寄出相关书面通知及法律文书均视为实际送达。本合同由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

  时间: 时间:

最新担保合同10

  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分(支)行(以下简称甲方)和保证人_________为_________银行信用卡申领人(以下简称乙方)就乙方向甲方申领_________币信用卡(以下简称_________卡)提供担保签订如下合约:

  一、保证人承认《_________人民币信用卡章程》和《_________人民币信用卡领用合约》(个人卡),并履行本合约。

  二、保证人自愿为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领用_________卡进行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应如实向甲方提供有关资料,同意甲方向有关部门、单位或个人了解本人的资信情况。甲方应为保证人保密。

  三、保证人中途不愿继续为乙方保证时,须向甲方提出书面退保申请,待乙方使用_________卡的债务全部清偿完毕和乙方的全部_________卡失效45天后,其担保责任方可解除,否则,保证人仍负有连带保证责任。如因法律原因导致乙方对甲方所作的清偿无效,保证人仍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乙方_________卡有效期满,保证人未向甲方提出书面退保要求的,甲方将视同保证人继续为乙方保证,乙方领到新卡后,保证人仍继续负有连带保证责任。

  五、本合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本合约的一切争议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未尽事宜除甲方和保证人双方另有约定外,则依据甲方业务规定和金融惯例办理。

  甲方(盖章):_________

  保证人(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担保合同11

  ()农银借合字第______号

  经中国农业银行____________(下称贷款方)与____________(下称借款方)充分协商,根据《借款合同条例》和中国农业银行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由贷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___(种类)贷款(大写)___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___,还款期限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利率按月息____‰计算。贷款利率如遇国家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算方法计算。

  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

  分 期 用 款 计 划

  分期还款计划

  日 期

  金 额

  日 期

  金额

  第二条贷款方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和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同。

  第三条借款方愿遵守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对违约部份,按规定加收____%利息。

  第四条借款方保证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并以____(详见清册),上述财物的所有权归_____________(借款方或第三方),现作价________元,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抵押财物。借款方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本息,又无特定理由的,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财物,从中优先受偿。对不足受偿的贷款,贷款方仍有权向借方追偿。

  第五条抵押财物由________保管。抵押期间,借款方不得擅自转让、买卖抵押财物,不得重复设置抵押。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

  抵押财物的保管方应当保证抵押财物在抵押期间的安全、完整。在抵押贷款本息未清偿期间,发生抵押财物毁损、灭失的,由保管方承担责任。

  第六条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借款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贷款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

  贷款方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均可直接从借款方存款帐户中扣收。

  第七条贷款到期,借款方不能归还贷款本息,又未与贷款方达成延期协议的,从逾期之日起至贷款全部清偿前,贷款方按规定对未清偿部份加收________%的利息。并随时可以从借款方的存款帐户中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第八条在借款方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债权人的债务时,借款方愿以其财产(包括应收款项)优先偿还所欠贷款方的贷款本息。

  第九条借贷双方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需要诉讼的,向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申请仲裁的,按有关仲裁规定办理。

  第十条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及银行有关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借、贷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借、贷双方各持一份。

  借款方

  借款单位: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经办人: (签章)

  开户银行及账号:

  贷款方

  贷款单位: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负责人: (签章)

  经办人: (签章)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制表单位:中国农业银行

最新担保合同12

  立动产抵押合同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兹因甲方为担保乙方对于其所有的债权,将由甲方提供抵押物,为乙方设定抵押权,并约定条款如下:

  一、所担保的债权:包括本金_________元(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得分次循环动用,但在同一时间,其动用总额以上开金额为最高限额)及其利息,逾期利息,既违约金以及债务不履行致乙方蒙受损害的赔偿。至债权实际金额及各种利息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以及债务的清偿期,另立借据,透支约据、本票、约定书、委任保证合同为凭,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各该附件所规定事项的效力与本合同同。

  二、抵押物:其名称、数量、特别标志、说明以及占有抵押物者姓名、名称及方式及所在地,详粘附于本合同的标的物明细表。

  三、本合同所担保的债务纵未届清偿期,乙方亦可以随时通知甲方清偿其全部或一部,甲方愿即照办,绝无异议。

  四、抵押物于登记后如有粘贴标签或烙印的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或登记机关办理。其因此而支出的费用,全部应由甲方负担。

  五、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切实声明:前开抵押物完全为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合法所有,并与任何第三人的权利无关。如日后发生任何纠葛致使乙方遭受损害时,纵其事由非可归责于甲方及担保物提供人,亦愿负连带赔偿责任。

  六、本合同续存中,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保证抵押物占有人对于抵押物必尽妥善保管的责任所有因抵押物支出的捐税、修理、保养等一切费用,亦与乙方无涉。

  七、抵押物的现状发生变动时,不论其原因如何,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应及时通知乙方。其因抵押物现状的变动或价值的抵落致不能或不足使本合同第一条开列的全部债权获得清偿时,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愿负连带赔偿责任。

  八、抵押物应按乙方指定置于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号,甲方保证决不擅自迁移。抵押物为交通工具,经乙方同意得由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其他第三人使用者,一经乙方通知,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应即负责将抵押物停放于指定处所。

  九、抵押物应向乙方同意的保险公司投保乙方所指定的保险,并应以乙方为惟一受益人,保险金额及条件应商得乙方的同意,一切保险费用均由甲方负担,所有保单及保费收据均交由乙方保管;乙方如为代为垫付保费,经通知甲方限期偿还,甲方未如限办理时,乙方得将垫款径行列入甲方借款金额,依例计金,甲方绝无异议。但乙方并无代为投保或代垫保费的义务。

  十、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得占有抵押物。

  (一)有担保法所定应占有情事时。

  (二)未经乙方允准而抵押物的烙印或粘贴的标签被损毁时。

  (三)未经乙方同意而将抵押物出租时。

  (四)因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其他第三人的行为,致抵押物的价值显然减少或显有减少之虞时。

  (五)乙方认为甲方借款运用不当时。

  (六)乙方依前5项规定占有抵押物,甲方或第三人拒绝交付时,乙方得申请法院径行强制执行。

  (七)乙方因占有抵押物所受的损失及支出的费用,均由甲方负责赔偿。抵押物被占有后所生孳息,乙方占有权收取,以之抵偿收取孳息的费用及甲方债务。

  (八)乙方占有处分抵押物,应依担保法的有关规定行之。

  十一、甲方应觅具经乙方认可的保证人,以为甲方履行本合同所定一切给付责任的保证。保证人并愿以本合同为证,声明放弃先诉抗辩权暨民法保证各法条内有关保证人的一切权利。

  十二、甲方愿接受乙方对于借款用途的监督及对于甲方业务财务的稽核。乙方因行使监督稽核之权而需甲方供给任何有关资料时,甲方应即照办,但乙方并无监督或稽核的义务。

  十三、本合同所订给付义务,以乙方营业所在地为履行地。如因本合同所订事项而涉讼时,不论当时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营业所在地,或其国籍有无变更,均以_________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十四、本合同书所载甲方、乙方、抵押物提供人、连带保证人均包括其继承人、法定代理人、破产管理人或遗产管理人。又甲方、抵押物提供人及连带保证人等同意本合同乙方代表人变更时,承受其职务之人,即当然为本合同书权利义务主体的代表人,毋庸为变更的登记。

  十五、除本合同所订的条款外,凡乙方现在或将业所订与贷款有关的各项章则以及金融业现在或将来所适用的一切有关章则,甲方均愿遵守,决无异议。

  十六、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立约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届期未清偿时得延长期限。本合同副本共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抵押物提供人(签字):_________

  连带保证人(签字):_____

  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

最新担保合同13

  甲方(包括配偶): 身份证号:

  乙方: 地址:淄博市

  丙方: 地址:

  鉴于:1、甲方向张店区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简称贷款银行)申请购车贷款购买货车从事经营,并委托乙方为其汽车贷款提供保证担保,乙方同意为甲方汽车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服务。2、甲方以其购买的该车辆为乙方提供质押反担保。3、甲方购车后将车挂靠于丙方经营(即甲方为实际车主,丙方为机动车行驶证登记的名义车主)。现三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保证担保及其相关事宜,在遵循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于 年 月 日在 处购买汽车一辆。车辆型号: 车 牌 号:发动机号: 甲方向贷款银行申请个人汽车贷款,请求乙方为其提供保证担保,该车系由甲方家庭财产购买并挂靠于丙方且抵押给贷款银行。

  第二条 乙方依据甲方的申请为甲方与贷款银行签订的《个人购车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

  第三条 经双方协商,甲方应当于 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贷款担保金额的10%作为担保服务费;甲方不得以提前归还贷款本息及其他任何理由要求乙方退还担保服务费。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如下: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提供真实资料及资信情况,经乙方调查核实并确认真实有效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为其按揭购车向贷款银行提供保证担保。

  2、甲方提前还清银行借款本息时,有权要求乙方积极配合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3、甲方应当于该车在车管所办理登记后在贷款银行顺位后为乙方办理抵押担保登记,于此情形丙方承担协助义务。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真实合法的资信资料。

  2、甲方应按照与贷款银行签订的《个人购车借款合同》中约定条款,全面按期履行其还本付息等义务;如未按期还款付息,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和丙方将车辆交付乙方由其处置,甲方和丙方应交出车辆,并且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在乙方提供担保期间,如乙方调查核实发现甲方有提供虚假资料骗取银行贷款和乙方担保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和丙方将车辆交付乙方由其处置,并放弃抗辩权,并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甲方在贷款担保期间内,应善意使用车辆并尽到善良管理人义务,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和丙方将车辆交付乙方由其处置。

  5、甲方在贷款担保期间内,应委托乙方在乙方指定的保险公司购买机动车辆交强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和机动车财产保险,如甲方未按本条规定履行,则视为甲方放弃继续履行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甲方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凡因机动车辆发生保险索赔事项,甲方均应委托乙方办理索赔。

  6、车辆在还款期内使用时出现质量问题和产品存在缺陷时,应由甲方向汽车经销商及生产厂商进行索赔及处理,甲方不得以此作为拖欠银行按揭月供的理由。

  7、甲方在分期付款期内,应严格遵守车辆使用性质和维修保养的规定,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自行拆卸、更改车辆结构、车身颜色等。否则,其后果均由甲方自己承担,并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8、因该车被损毁、灭失或者征用的,甲方应当将相应的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用于提前偿还银行贷款或者将其提存。

  9、甲方应对其汽车贷款负有完全的偿还义务,此义务不因抵押物的灭失而消失;如抵押物灭失,甲方应以本人及其家庭共有财产全额偿还汽车贷款。

  第五条:

  一、 乙方的权利:

  1、乙方拥有对甲方提供的相关资信证明、相关个人资料和资信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或委托专业调查机构、律师进行资信调查的权利。

  2、在资信调查结束后,乙方根据甲方的具体资信情况,有权选择担保或不予担保。

  3、在有效担保期限内,乙方对甲方的资信情况有知情权,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乙方担保,乙方有权终止担保合同,无条件追回甲方所购车辆,并进行处置后归还银行贷款余额,不足部分继续向甲方追索,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4、甲方未按与银行签订的《个人购车借款合同》的约定归还月供款的,甲方承诺无条件将车辆交由乙方处置并放弃抗辩权。乙方有权依据银行的授权,代为行使抵押权人的权利,对车辆进行处置,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5、甲方在贷款期间,应在乙方指定的保险公司购买机动车辆续期保险,并由乙方为甲方办理保险索赔的相关事项。

  6、因甲方违反与银行签订的《个人购车借款合同》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乙方向银行承担保证担保责任的,乙方有权在向银行承担责任前或者后向甲方追偿;此时,甲方应当以本人及其家庭共有财产全额偿还。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在甲方的申请下,根据甲方的资信情况为甲方提供担保。

  2、乙方在资信调查过程中,依法对甲方相关个人情况负有保密的义务、

  第六条 丙方作为汽车挂靠第三方,对乙方作出如下承诺:

  1、丙方应做好该车辆的管理工作,做好GPS监控工作。

  2、当乙方要求处置车辆时,丙方应交出该车,并应积极配合乙方处置该车。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甲、乙、丙三方均应全面遵守和履行本合同之全部条款,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相应守约方支付违约金:按

  乙方向银行提供担保总额的10%计算。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支付。

  二、守约方除违约金外,还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因其违约所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以及为实现权利而产生的其他费用。

  三、甲方违约,造成乙方需变卖或拍卖其车辆,车辆的变卖、拍卖款应首先支付银行贷款本息以及催收费、诉讼费(或仲裁费)、抵押物处置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对不足部分,甲方仍应承担清偿责任,乙方对甲方具有追索权。

  第八条 因双方争议而发生的诉讼,由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按手模): 甲方配偶: 身份证号:

  乙方:

  丙方:

最新担保合同14

  (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立合同人

  (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因借款事宜,经充分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借到现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 ,不另立据,以此合同为借款凭据。

  二、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届时此借款可由乙方或保证人之一的从: __________公司账号存款归还或以现金方式归还。

  三、届时未能返还,乙方除付资金使用费外,并每天按揭款总额的0.3%支付违约金给甲方,直至借款全部还清之日止。

  四、本契约书的债权,甲方可以自由转让于他人,乙方不得异议。

  五、担保方保证人 为确保契约的履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借款本息及违约责任(包含其他追索损失),并完全同意由法院冻结、查封、扣押乙方和保证人的等值财产。

  六、本人(乙方)及担保方郑重陈诺:保证不动用、不挪用、不侵占这笔借款,乙方与其他方之间的债务纠纷与甲方无关,乙方必须保证将此借款归还甲方并保证配合甲方收妥全额借款为止。否则将视为罪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七、乙方向甲方保证,此借款仅用于银行临时存款,乙方决不能挪作它用,也不能以此存款做任何形式的担保。同时乙方向甲方保证自己及相关人和 有限公司无任何债务和不良贷款,保证此款不被任何单位和个人采取保全、查封、冻结等以及被强制划转。如发生上述情况,则视乙方为隐瞒事实真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罪行为,甲方有权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乙方的刑事责任和其他一切法律责任。

  八、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经双方协商不成的,甲方有权任意指定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乙方无权以管辖权为异议,双方一致选择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乙方或连带保证人届时逃避致使法院无法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双方特别约定为早日实现债权纠纷的解决,甲方有权使用乙方及保证人预留的委托手续,替逃避方聘请律师参与诉讼,签收法律文书。

  九、本合同经各方(或代表)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

  担保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

  年 月 日

最新担保合同15

  _________集团_________电信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与担保人_________,就被担保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使用乙方个人住宅电话(业务登记单受理编号:_________)提供担保签订如下合同:

  一、担保人自愿为甲方使用乙方固定电话所承担交费义务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担保人应为乙方的固定电话机主,并无欠费记录的_________(地区)居民。

  三、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为:

  (一)甲方使用固定电话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违约金。

  (二)乙方与甲方因割接改号、换号、移机、增加服务功能,甲方自身更名对本合同予以变更等事由,担保人仍然依照本合同履行担保责任。

  四、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停止使用乙方服务并交纳全部费用后终止。

  五、若甲方使用乙方的固定电话发生欠费,乙方有权要求担保人支付,并将欠费计入担保人的固定电话费用中。若甲方和担保人均不履行交费义务的,乙方有权对担保人采取停机、撤机以及其他追缴措施。

  六、在担保期间担保人不得擅自单方撤销担保;担保人若撤销担保,须与甲方一同持本合同到乙方营业厅交清费用并办理撤机手续。

  七、若担保人的固定电话发生机主变更或撤机等业务变更时,甲方应重新提供担保人,不能提供担保人的,乙方将对甲方按撤机处理。

  八、若担保人在担保期间固定电话发生欠费,甲方应重新提供担保人,不能提供担保人的,乙方将对甲方按撤机处理。

  九、担保人承诺在本合同下面所填写个人资料真实无误。如资料有误,乙方有权对甲方的电话停机。

  十、本合同为前述编号的业务登记单及甲乙双方签订《固定电话后付费业务服务协议》的从属协议。

  十一、本合同自担保人、乙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担保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由担保人填写:

  担保人资料

  姓

  名_________

  固定电话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发证机关_________

  发证日期_________

  证件有效期_________

  联

  系

  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被担保人资料

  姓

  名_________

  固定电话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发证机关_________

  发证日期_________

  证件有效期_________

  联

  系

  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担保人(盖章或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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