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消防安全承诺书(通用3篇)
部门消防安全承诺书 篇1
为确保华远君城房号:业主:在施工、装修工程施工期间的消防安全,遵照政府有关规定,实行防火责任制,施工单位(装修公司)签订本承诺书,承诺要点如下:
1、依据施工、装修设计方案,施工单位(装修公司)在施工、装修期间接受华远君城物业公司对施工、装修工程的监督。
2、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不安全因素,无条件服从华远君城物业公司的管理,并及时改正,直至不安全因素消除为止。
3、施工单位(装修公司)承担上述单元施工装修期间的.消防安全责任,保证不发生火灾等事故。
4、开始施工前三天通知华远君城物业公司,以便提早安排进场事宜。
5、施工单位(装修公司)设立现场安全负责人,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并对施工现场安全检查以确保施工期间的消防安全。
6、超负荷用电和动火前得到华远君城物业公司批准后方可使用。
(1)电气操作人员应有相应的操作证,在超负荷用电前要向华远君城物业公司书面申请,由华远君城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检查配电箱合格后方可合闸使用,责任分界以华远君城物业公司出线开关下口为界,开关以上物业公司负责,开关以下由施工、装修公司负责。
(2)进行动火工作前,应向华远君城物业公司申办《动火证》,操作应由持有焊工本人员执行,严禁违章操作。
7、遵守安全消防规定,服从华远君城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的`管理。
8、在施工中如需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时,须做好安全存放工作,物品存放量以当日使用量为限,施工完毕后,须将剩余量带离现场。
9、施工现场内禁止吸烟。
10、不擅自动用小区内的消防设备、设施,保证其完好,并不受遮挡。
11、施工区域配备足够消防设备,四公斤ABC干粉手提灭火器数量不少于每一百平方米两具。
12、当发生消防事故时应及时处理,同时报告华远君城物业公司或按下手动报警器进行报警,事后书面报告事故原因,并保护好现场,配合消防机关调查,并承担事故损失。
13、施工垃圾应装袋存放在指定位置,且要日产日清,尤其是刨花板、锯沫等易燃垃圾。施工材料不存放在共用部位。
14、每天施工完毕后,安全负责人应认真检查施工现场,防止留下火险隐患,电气设备应切断电源。
15、施工、装修设计修改后待华远君城物业公司工程部重新审批,审批合格后再施工。
16、施工单位(装修公司)对施工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服从华远君城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监督检查,并制定安全制度。
施工单位(装修公司):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施工负责人签字及盖章: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部门消防安全承诺书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规定,为保障各承租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本院出租房屋及承租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结合出租房屋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如下:
一、甲方的消防安全职责:
1、向乙方传达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消防安全注意事项。
2、维护出租房屋范围内公共区域的消防安全,加强消防安全巡查工作。
3、甲方在必要时,经事先通知,可对乙方的承租房屋内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如发现乙方的承租房屋内存有消防安全隐患,有权及时进行整改。在任何时候,如遇火灾等紧急情况,甲方有权不经通知而进入乙方承租区域内采取合理的方式进行灭火,且不承担因灭火过程中应急处置而对乙方所造成的损失。
4、对出租房屋的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等进行检查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5、配合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及其他执法机关对消防违法犯罪案件进行调查取证等工作。
二、乙方的消防安全责任: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他消防法规。
2、乙方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及省市的`各项消防管理规定及出租房屋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3、负责建立健全承租房屋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制定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落实承租区域消防责任。
4、自觉接受甲方的消防安全检查。
5、在结束营业前负责切断承租房屋内的电源。
6、不得在出租房屋内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三、其他:
1、此责任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此责任书的未尽事宜或因国家及本市有关法规发生变更,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修改责任内容。
3、甲、乙双方租赁合约终止,此责任书自动解除。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部门消防安全承诺书 篇3
依法履行消防法律、法规,预防火灾事故发生,组织力量扑救火灾,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我做为(工程名称)的消防安全责任人郑重承诺,在施工期间认真履行以下消防安全职责:
一、工程消防设计图纸未经公安消防机构经审核合格后,不擅自施工。
二、在施工中,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消防技术规范和已经审核的消防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如有变更,及时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
三、在工程中选用经国家检测合格的防火建筑材料及符合市场准入规则的消防产品。
四、本工程中如有消防设施工程,应由取得资格证并符合施工范围的专业消防公司施工。
五、成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实行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配备必需的灭火器材,消除火灾隐患,防止施工期间发生火灾。
六、设置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施工人员住宿场所和可燃、易燃材料的堆放、储存场所,严格用火、用电管理。
七、工程竣工后,及时申报消防验收,未经消防验收,不擅自投入使用。
因未履行以上消防安全职责,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消防法》办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酿成火灾事故或造成一定危害和后果的,责任自负,并依法接受警告、罚款、拘留等消防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失火罪”或“消防责任事故罪”的,承担刑事责任,接受刑事追究。
承诺人:
时间: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