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要交诚信承诺书范文(精选5篇)
考研要交诚信承诺书范文 篇1
我是参加华中师范大学20xx年博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我已认真阅读并了解了《华中师范大学20xx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华中师范大学20__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报考规定,经认真考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保证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真实、准确。如有虚假信息和作假行为,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2、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3、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法规、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如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服从监考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作出的处罚决定,接受处罚。
承诺人签名:
日期:
考研要交诚信承诺书范文 篇2
我报名参加20xx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我已阅读并了解了《20xx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有关报考规定。经认真考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保证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真实、准确、有效。如有虚假信息和作假行为,本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2.服从考试组织部门的管理和安排,主动配合监考人员进行金属探测器安检、居民身份证核验等。
3.20xx年12月14日-23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色纸张打印。不涂改准考证上的任何信息,不在准考证上(包括正反面)写任何内容。
4.妥善保存自己的居民身份证,保证在考试时使用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时如无居民身份证或居民身份证芯片损坏无法读取信息,不进场考试。
5.按规定携带文具参加考试。保证不将书刊、报纸、稿纸、资料、无线通讯工具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及收发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等违规物品带入考场。鉴于考场配有挂钟,不携带手表等计时工具进入考场。
6.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法规、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如有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接受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作出的处罚。考试作弊涉嫌违法,如有违犯,接受司法机关按刑法修正案(九)第284条进行的处理。(刑法修正案(九)第284条: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承诺人签名:
日期:
考研要交诚信承诺书范文 篇3
本人,身份证号。我已认真阅读《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合肥学院20xx年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等研究生复试相关规定,知晓其中所有内容并愿意自觉遵守。我承诺所提供、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是真实、准确的。如有违规行为,我愿意接受取消考试资格、取消成绩、取消录取资格等处理决定。
承诺人签名:
日期:
考研要交诚信承诺书范文 篇4
本人是参加20xx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本人已认真阅读《20xx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以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天津科技大学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我已清楚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的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盗窃、损毁、传播在保密期限内的国家教育考试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考生答卷、考试成绩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人了解并理解天津科技大学20xx年关于硕士研究生复试的'相关规定,并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1.保证在报名及初、复试过程中,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如实、准确提交报考信息和各项身份认证、资格审核材料。如提供任何虚假、错误信息,本人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2.自觉服从天津科技大学学校、复试学院的统一安排,接受校方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3.自觉遵守相关法律和考试纪律、复试规则,诚信复试,不违纪、作弊。
4.保证复试过程中不擅自录音、录像保存和传播复试有关内容。
5.保证本次复试过程中不传谣、不造谣、不信谣。
若本人违背上述各项承诺,本人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名:
20xx年xx月xx日
考研要交诚信承诺书范文 篇5
本人是参加20xx年全国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本人已认真阅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以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央民族大学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我已清楚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的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盗窃、损毁、传播在保密期限内的国家教育考试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考生答卷、考试成绩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人了解并理解《中央民族大学20xx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方案》等有关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相关规定,并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1.保证在报名及初、复试过程中,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如实、准确提交报考信息和各项身份认证、资格审核材料。如提供任何虚假、错误信息,本人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2.自觉服从学校、报考学院的统一安排,接受校方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3.自觉遵守相关法律和考试纪律、考试规则,诚信应试,不违纪、作弊。
4.除已公开信息和我校规定的情况外,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保存或传播与我校招生考试相关的内容。保证应试过程不录音录像。
5.保证初试、复试过程中没有安排他人传递答案,没有无关人员在初试、面试现场,不对面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截屏,不使用无线电通讯器材或其他高科技设备作弊,保证初试、复试后不向他人或通过其他渠道传播初试和面试内容等,如果出现上述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自愿接受学校取消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和录取资格,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6.保证本次应试过程中不传谣、不造谣、不信谣。
若本人违背上述各项承诺,本人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数据库,三年内不得报考研究生的处罚。
承诺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