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考研诚信承诺书(精选15篇)
2023年考研诚信承诺书 篇1
为促进优良校风、学风建设,规范学术行为,维护学术诚信,在四川大学化学工程学院学习期间,本人向学校学院郑重承诺:
一、树立诚信品质,遵循学术道德,保护知识产权,努力培养自己求真务实、勇于创新、坚韧不拔、严于律己的治学态度和学术精神,成为良好学术风气的维护者、严谨治学的力行者、优良学术道德的传承者。
二、自觉学习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若有违背学术诚信行为,自愿接受学校有关纪律处分。
(一)在课程学习和实践环节,若有学业造假等行为,同意按《四川大学学术道德规范》、《四川大学关于学位(毕业)论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处理。
(二)在各类考试、考核中,若有违纪、舞弊等行为,同意按《四川大学研究生考试违纪作弊处分细则》处理。
(三)在科研和学位论文工作中,若有抄袭、剽窃他人学术成果,捏造、篡改研究成果等科研不端行为和学术失范行为,同意按《四川大学学术道德规范》、《四川大学关于学位(毕业)论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处理。
三、崇尚科学,勇于创新,努力提高自己的学业成绩和学术水平。在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评定中,遵守《四川大学研究生表彰奖励办法》、《四川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等管理规定。
四、本人已认真学习和领会《化学工程学院研究生学术诚信承诺书》的有关内容和要求,并承诺严格遵守。
五、本承诺书由研究生本人签名。已授予学位或因故终止学籍研究生被追溯在读期间涉及的学术诚信问题按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处理。
承诺人:
20xx年XX月XX日
2023年考研诚信承诺书 篇2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一个社会和睦相处、共同进步的道德基石,营造诚实守信的考试环境是招生考试工作公平、公正的保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为此,我向县招生办就20xx年招生考试做出如下承诺:
1、认真学习《考生守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自觉地遵守考试纪律,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处罚。
2、进入考场时携带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主动接受监考员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检测。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扰乱考试工作秩序。
3、不携带手机、无线接收和传送设备、电子储存记忆录放设备、手表、有封套的橡皮、修正液、涂改液、修正带助听器、文具盒、矿泉水瓶等物品进入考场。
4、考试时独立思考、沉着应试,做到不吸烟,不喧哗,不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传递文具等物品,不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终考铃响后不在考场和考点警戒线内逗留。
5、妥善保管好自己的信息密码,不向他人泄密;如因泄密产生的不良后果,由本人负责。
6、由本人慎重填报高考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如按本人志愿投档而被院校录取则保证不放弃志愿,按时报到入学。
承诺人:
日期:
2023年考研诚信承诺书 篇3
我是参加20xx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我已认真阅读了《20xx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报考规定,为维护考试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平性,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我保证网上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时所提交的各项材料真实、准确。如有虚假、错误信息和弄虚作假行为,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2、我将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3、我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如有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接受监考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作出的处罚,如有违法行为,自愿接受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惩罚。
承诺人:
20xx年XX月XX日
2023年考研诚信承诺书 篇4
我报名参加20xx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我已阅读并了解了《20xx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等有关报考规定,经认真考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保证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真实、准确、有效。如有虚假信息和作假行为,本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2、服从考试组织部门的管理和安排,主动配合监考人员进行金属探测器安检、二代身份证核验等。一科考完后,主动将考场发放的考试文具收入文具袋并放置在桌上,最后一科考试结束后再将文具带走。
3、20xx年12月XX日后,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下载准考证,使用A4幅面纸张打印。不涂改准考证上的任何信息,不在准考证上(包括正反面)写任何内容。
4、妥善保存自己的二代身份证,保证在考试时使用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时如无二代身份证或二代身份证芯片损坏无法读取信息,不进场考试。
5、保证不将书刊、报纸、稿纸、资料、无线通讯工具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及收发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等违规物品带入考场。考场中配有挂钟,不携带手表等计时工具进入考场。
6、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法规、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如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接受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作出的处罚决定。
承诺人:
20xx年XX月XX日
2023年考研诚信承诺书 篇5
期末考试将至,为创造诚信、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我班全体同学如下:
一、主动自愿签订诚信考试书,严格遵照书上去准备每一场考试,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做诚实守信的学生!
二、正确认识考试对评价自己的重要性。充分利用个人时间,认真复习,满怀信心地迎接考试。
三、严格按照学院《考试规则》认真复习每一门功课,精心准备每一场考试,考出自己真实水平。做到我班期末考试“零作弊、零违纪”。
四、尊重每一位监考老师,严格遵守考试、考场规则,杜绝一切考试作弊行为。
五、树立与不良风气作斗争的勇气和决心,敢于检举揭发考试作弊行为。
承诺人:
日期:
2023年考研诚信承诺书 篇6
为促进优良校风、学风建设,规范学术行为,维护学术诚信,在四川大学化学工程学院学习期间,本人向学校学院郑重承诺:
一、树立诚信品质,遵循学术道德,保护知识产权,努力培养自己求真务实、勇于创新、坚韧不拔、严于律己的治学态度和学术精神,成为良好学术风气的维护者、严谨治学的力行者、优良学术道德的传承者。
二、自觉学习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若有违背学术诚信行为,自愿接受学校有关纪律处分。
(一)在课程学习和实践环节,若有学业造假等行为,同意按《四川大学学术道德规范》、《四川大学关于学位(毕业)论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处理。
(二)在各类考试、考核中,若有违纪、舞弊等行为,同意按《四川大学研究生考试违纪作弊处分细则》处理。
(三)在科研和学位论文工作中,若有抄袭、剽窃他人学术成果,捏造、篡改研究成果等科研不端行为和学术失范行为,同意按《四川大学学术道德规范》、《四川大学关于学位(毕业)论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处理。
三、崇尚科学,勇于创新,努力提高自己的学业成绩和学术水平。在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评定中,遵守《四川大学研究生表彰奖励办法》、《四川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等管理规定。
四、本人已认真学习和领会《化学工程学院研究生学术诚信承诺书》的有关内容和要求,并承诺严格遵守。
五、本承诺书由研究生本人签名。已授予学位或因故终止学籍研究生被追溯在读期间涉及的学术诚信问题按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处理。
承诺人:
20xx年XX月XX日
2023年考研诚信承诺书 篇7
我报名参加20xx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我已阅读并了解了《20xx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等有关报考规定,经认真考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保证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真实、准确、有效。如有虚假信息和作假行为,本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2、服从考试组织部门的管理和安排,主动配合监考人员进行金属探测器安检、二代身份证核验等。一科考完后,主动将考场发放的考试文具收入文具袋并放置在桌上,最后一科考试结束后再将文具带走。
3、20xx年12月XX日后,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下载准考证,使用A4幅面纸张打印。不涂改准考证上的任何信息,不在准考证上(包括正反面)写任何内容。
4、妥善保存自己的二代身份证,保证在考试时使用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时如无二代身份证或二代身份证芯片损坏无法读取信息,不进场考试。
5、保证不将书刊、报纸、稿纸、资料、无线通讯工具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及收发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等违规物品带入考场。考场中配有挂钟,不携带手表等计时工具进入考场。
6、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法规、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如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接受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作出的处罚决定。
承诺人:
20xx年xx月xx日
2023年考研诚信承诺书 篇8
学生诚信考试本人自愿参加学校组织的诚信考试,愿意在考试中自学遵守各项考试手册,现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考试的手册和守则,保证按手册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如有违背,自愿按学校有关违规违纪处理规定接受惩戒处理。
(扣班级量化分,写20xx字说明、感悟书,班级内通报批评。学校将学生诚信考试情况记入成长记录档案。)
二、坚决服从巡考教师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⑴按时进入考场,不迟到或中途离场。
⑵考试学生必须按座位号就坐,考试中不得交谈,左顾右盼,互借文具(包括计算尺,计算器等)。试习题笔迹不清,可等待询问巡检教师,但不得要求解释习题意。当考试时间已到时,立即停止答卷,将考卷反扣在桌面上,禁止喧哗。由监考教师将考卷收完后,离开座位。
⑶严禁考试违纪,作弊。凡提供,传递,抄袭与考试课程内容有关的信息资料的,或抄袭别人答卷或成心给别人抄袭的,该门课程成绩记为无效;凡考试违纪的学生,成绩记为无效,根据违纪情况,认错态度及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在批评教育的同时,将违纪情况记入诚信档案;取消今后诚信考试申请资格。
⑷诚信考场,知识和品行的双重考核,互相监视,考验自我,上交一份优秀的品行答卷。本人已认真阅读上述考场规则,并保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共同维护考试秩序,做一名诚实守信的实验中学生。如有违背,我愿意接受学校有关手册的处理。
承诺人:
日期:
2023年考研诚信承诺书 篇9
我是参加20xx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我已认真阅读了《20xx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报考规定,为维护考试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平性,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我保证网上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时所提交的各项材料真实、准确。如有虚假、错误信息和弄虚作假行为,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2、我将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3、我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如有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接受监考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作出的处罚,如有违法行为,自愿接受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惩罚。
承诺人:
20xx年XX月XX日
2023年考研诚信承诺书 篇10
我是参加20xx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我已认真阅读了《20xx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报考规定,为维护考试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平性,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我保证网上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时所提交的各项材料真实、准确。如有虚假、错误信息和弄虚作假行为,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2、我将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3、我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如有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接受监考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作出的处罚,如有违法行为,自愿接受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惩罚。
承诺人:
20xx年xx月xx日
2023年考研诚信承诺书 篇11
我报名参加20xx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我已阅读并了解了《20xx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等有关报考规定,经认真考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保证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真实、准确、有效。如有虚假信息和作假行为,本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2、服从考试组织部门的管理和安排,主动配合监考人员进行金属探测器安检、二代身份证核验等。一科考完后,主动将考场发放的考试文具收入文具袋并放置在桌上,最后一科考试结束后再将文具带走。
3、20xx年12月XX日后,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下载准考证,使用A4幅面纸张打印。不涂改准考证上的任何信息,不在准考证上(包括正反面)写任何内容。
4、妥善保存自己的二代身份证,保证在考试时使用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时如无二代身份证或二代身份证芯片损坏无法读取信息,不进场考试。
5、保证不将书刊、报纸、稿纸、资料、无线通讯工具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及收发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等违规物品带入考场。考场中配有挂钟,不携带手表等计时工具进入考场。
6、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法规、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如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接受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作出的处罚决定。
承诺人:
20xx年XX月XX日
2023年考研诚信承诺书 篇12
本人在参加20xx年XX月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时,自觉遵守国家关于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的一切规章制度,保证做到以下各条:
1、一经报名,必须参加考试,不缺考,如有缺考下学期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2、考试时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3、所提供的有关本人身份的信息均真实可靠;
4、不请人帮考、不夹带、不抄袭、不带通讯工具等与考试有关的物品进入考场;
5、按照考试规定,不在考试中途退出考场;
6、不干扰监考老师正常的监考工作,自觉服从监考老师安排;
7、一经作弊或违纪,愿接受留校察看、取消学位等相关文件处罚。
以上各点是本人的承诺,如有违反,自觉接受相应的处罚。
承诺人:
日期:
2023年考研诚信承诺书 篇13
期末来临,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强化学生法纪观念、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加强考场管理,保持一个良好的考场纪律,倡导诚信教育,创建和谐校园,我们全体同学已经认真阅读了《南京师范大学本科学生管理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对其内容已经知晓、认可,并承诺在考试过程中自觉遵守,若有违反考场有关规定者,则自愿接受《南京师范大学本科学生管理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的处理。
我郑重承诺:
第一条履约践诺,知行统一;遵从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不作弊,不剽窃。自尊自爱,自省自律。
第二条自觉遵守考场规定,不出现以下违纪情况:
(1)不按指定座位入坐或拒不服从监考人员安排。
(2)左顾右盼、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3)考场内大声喧哗。
(4)举起试卷进行检查。
(5)将答完的试卷正面朝上左右摆放。
(6)到点不交卷。
(7)提前拆开试卷。
(8)在试卷上标注记号或将姓名、学号写在试卷装订线以外。
(9)其它违纪行为。
第三条不出现以下考试作弊现象:
(1)携带与考试相关物品(如教科书、笔记本、有文字的纸张、可存储电子设备、通讯工具等)进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的位置。
(2)考前要求老师划定重点和题向。
(3)带小抄入场。
(4)抄袭他人答案。
(5)互相研究试题。
(6)事先把答案抄写在桌面或身体某处。
(7)相邻考生出现雷同卷。
(8)传、接试卷答案或者交换试卷、答案、草稿纸的。
第四条不出现以下严重作弊行为:
(1) 互相串换试卷。
(2)窃取考题。
(3)使用手机传递考试答案。
第五条若违反学校对考试的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自愿接受学校的严肃处理或处分。
承诺人:
2023年考研诚信承诺书 篇14
为维护普通高中招生统一考试的公平、公正,加强考生遵守考试纪律的教育,强化考生的自律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考试环境,树立文明良好的社会风尚,请考生认真阅读《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中的下列内容,并签字认可。
一、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一)考生不遵守考场就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4、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5、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6、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7、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8、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9、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二)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2、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3、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4、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5、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6、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7、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8、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9、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三)考生及其他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服
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2、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3、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试工作人员、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4、故意损坏考场设施设备;
5、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二、考生须知
1、考生应讲诚信并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景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2、凭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考生入场,除2B铅笔、书写黑字迹的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其它科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其它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寻呼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刮纸刀等物品进入考场。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4、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首先看清试卷总页码,清点试卷总数眷查有无缺页、漏印、破损、字迹不清等,然后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粘贴条形码等。凡漏填或字迹不清的答卷、答题卡无效。
5、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6、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每科开考15分钟后(外语科目开考后)不得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7、在答题纸的密封线外或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需使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
8、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9、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我已阅读上述有关考试规定,保证在考试中自觉遵守,做诚信考生,如有违反,将接受各级招生考试工作人员按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进行处理。本人报考时所提供的个人信息是真实、准确的,如有不实,后果由本人自负。
承诺人:
日期:
2023年考研诚信承诺书 篇15
我是参加20xx年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我已认真阅读 《20xx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以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我已清楚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四条,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工具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根据20xx年9月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等情形,均应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之一的“情节严重”,将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
我郑重承诺:
一、保证在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如实、准确提交报考信息和各项材料。如提供虚假、错误信息或弄虚作假,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二、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三、自觉遵守相关法律和考试纪律、考场规则,诚信考试,不违规。
四、不携带其他任何文具入场,不携带手表等《考场规则》规定以外的物品入场。不将考点统一提供的标准化考试文具带出考场。《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保持整洁,不作任何涂改、书写或其他记录。
考生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