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家长食品安全承诺书(精选8篇)
学生家长食品安全承诺书 篇1
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严格控制食品质量安全,我单位郑重承诺: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承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2、保证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并凭许可证办理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3、确保有与食品流通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取得健康证后从事食品流通经营活动,并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4、保证食品进货检验和记录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检验记录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5、确保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流通活动,确保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
6、确保食品流通经营场所的环境、设备和设施符合适合食品流通的要求。
7、确保建立和实施定期检查和退市制度,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等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主动退出市场,通知相关生产者和消费者,做好记录,并向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告相关信息。
8、主动向消费者销售凭证,自觉履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更换和退货义务。
9、保证食品广告的真实性,没有虚假或夸大的内容,不涉及疾病预防和治疗的功能。
10、及时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承诺人:
学生家长食品安全承诺书 篇2
为保障学校师生的饮食安全,提升供餐服务的满意率,我们公开承诺: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诚信经营的`观念。
二、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定期做好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工作,保证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上岗。
三、保证操作场所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的防蝇、防鼠、防尘设施。
四、食品制作过程规范并符合安全要求。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确保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不超量使用添加剂,不使用过期变质和被污染的食品,不使用非食品用具及容器,包装材料,不使用未经消毒合格的餐饮具、工具、容器。
五、严把食品原料采购和进货验收关。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进货时查验供货方的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并建立食品采购与进货验收台账,不采购腐败变质、有毒、有害、来历不明的食品原料及食品。
六、严格落实食品留样制度,并记录完整。
七、加强餐饮服务单位的业主(法人代表)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意识,落实餐饮服务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如因的食物损害师生权益的,自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理
八、注重供餐的安全保障工作。保证烧熟煮透,中心温度70℃以上,控制烧制成熟至配送到达时间不超过2小时。
九、实行微笑服务,满意服务。一切以师生利益为先,设专人进行售后服务。
本单位将严格履行以上承诺,对师生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监管部门、教育局、学校、家长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承诺人:
日期:
学生家长食品安全承诺书 篇3
为进一步加强我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杜绝各种食品安全隐患,保护师生健康,维护正常教学秩序,确保海淀区高校和谐健康的社会环境,我单位严格遵守和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特作如下承诺:
一、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严格按照许可证的许可类别和备注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
二、完善和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做好食品生产经营检验工作。
三、从正规渠道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建立进货检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供应商名称及联系方式、采购日期等。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或者保存含有相关信息的购销单据。记录和票据至少保存两年。不得购买或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
四、不购买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不得购买和使用死亡、中毒或者死因不明的牲畜、动物、水生动物、肉类及其制品;不得加工和使用超过保质期、腐烂变质(如废油)等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经营或其他感官性状的食品。
五、搞好厨房的环境卫生。保持墙壁、地板和屋顶清洁;使用专用密闭容器存放泔水和垃圾,每日生产,流量适当;把防鼠防蝇防虫防尘工作落实到位。
六、需要烹调加工的'食物要煮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应低于70摄氏度。加工熟产品应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生、熟、半成品工具器具应严格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志,避免交叉污染。
七、凉菜、装饰饼生产符合“五专”要求,做到专用、专用房、专用工具、专用消毒设备、专用冷藏设备。
八、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购买食品添加剂,使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严格做到专项采购、专项保管、专项领用、专项登记、专柜保存,有详细的使用登记。
九、对直接接触食物的餐具、工具、容器严格清洗消毒,消毒后保持清洁,存放在固定位置。不要使用未清洗和消毒的餐具。
十、烹饪后食用需要长时间存放(2小时以上)的食物,在高于60摄氏度或低于10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
十一、员工经过体检和健康知识培训,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经理每天上岗前必须询问员工的健康状况,并要求他们保持个人卫生。生产和销售食品时,他们应该洗手,穿干净的工作服和帽子。凡患有发热、腹泻、皮肤创伤或感染、咽部炎症等食品安全疾病者。将被调到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其他工作岗位。
十二、定期组织员工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食品安全知识,并建立培训档案。
承诺人:
日期:
学生家长食品安全承诺书 篇4
尊敬的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
不知道大家是否注意过我们身边的食品安全隐患?例如,学校附近的小摊小贩是否有卫生许可证;小摊的`食物是否被来回车辆带起的灰尘所污染;饮用小摊的汤水是否干净等。这些都和我们的健康,甚至是生命密切相关。近期,在我国其它地方出现多次食品中毒事件,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警觉。为营造良好的校园食品安全环境,以实际行动共建校园食品安全环境。特此,向全校学生发出以下倡议:
1、尽量在家里吃早餐,早餐吃饱、吃好。(提倡家长自己给孩子准备好早餐,或让孩子到证照齐全的点心店用早餐。尤其不要以油炸食品、香肠、豆X干等路边的不洁食品充当早餐,也不要到校门口吃早餐,既不卫生又不雅观。)
2、不从学校周围小摊小贩购买无卫生许可的餐饮品,防止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的发生。
3、放学后及时回家,不在外逗留,不买“三无”食品(“三无”指无厂名、无厂址、无生产日期),不吃辣条和过期变质的食品。
4、讲究环境卫生,做到不随地乱扔果皮、纸屑、包装袋,为建设温馨、整洁的校园环境和社会环境做贡献。
5、学习勤俭节约的,无特殊情况,不带零用钱来学校。
让我们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从自我做起。自觉参与到食品安全的行动中,合力共建校园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
承诺人:
日期:
学生家长食品安全承诺书 篇5
“ 民以食为天, 食以安为先”,确保学校食堂餐饮服务安全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为进一步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学校食堂饮食与卫生安全的要求,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和有关规章制度,本着服务师生,安全第一的原则,特作以下承诺,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 本食堂郑重承诺:
一、坚持广大师生人身健康安全高于一切,遵循“产品即为人品,安全就是生命”的经营理念,牢固树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始终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置于各项工作的首位。
二、遵守“诚实守信”的商业道德,严格履行《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三、严格把好原材料采购验收关、索票索证关,建立购进、销售的可追溯制度;严格把好从业人员健康关,做到上岗人员必须具备健康证明;严格把好餐具用具消毒关,确保餐饮环境布局合理、卫生消毒设施齐全。
四、严格做到:原料不合格不入库、不制作,食品不合格不外端、不上桌。食品制作过程中,禁止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确保加工经营的'餐饮食品符合质量标准和卫生要求。
五、进入食堂的粮油、蔬菜等各种原料,全部实行定点采购,确保食品质量,且保证在运输、储藏方面无污染。
六、定时做好餐具消毒工作,防止交叉污染。食堂用具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食品实行“五隔离”:即主食与副食、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食品与杂食,食品与鼠药隔离,不得混放;生、熟食刀案及冷荤配餐用具必须分开专用,并有明显标志。
七、置食品的橱柜、货架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仓库应当通风良好。
八、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应当与肉类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当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九、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十、认真冲洗操作间灶具和地面,仔细擦拭餐厅地面和桌椅,重点为操作间墙壁、天花板、灶台、案板、饭台、厨柜、餐具、容器清洁,用具摆放有序,防尘、防蝇、防鼠设施齐全,食堂内无鼠、无蝇,无污染、无杂物及餐厅地面、门窗、玻璃以及周边环境卫生。
十一、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操作间。加强水源、电源管理,使用电器必须规范操作,经常检查线路,防止火灾发生,定期清洗水塔,保证用水卫生。
十二、要定期对食堂灶具进行消毒,定期打扫环境卫生,定期进行灭蝇、灭鼠工作,认真做好防疫工作。
十三、邀请学校相关经常检查饭菜质量,抓好卫生安全制度落实,保证学生健康就餐。
十四、积极配合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自觉接受监督;提高本食堂所有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诚信经营意识和职业道德修养。
承诺人:
日期:
学生家长食品安全承诺书 篇6
为加强学校饮食卫生安全管理,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作如下承诺: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食品卫生管理规定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
二、健全组织机构,配置专管人员。学校校长是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校领导要将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不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工作;建立健全食堂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与责任追究制,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制订切实可行的群体性食物中毒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保证在事故发生时,能够科学、有序的处置;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全面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各项法律法规。
三、饮食原料及货物购进,严把质量关,落实索证索票制度,按要求详细登记食品进货台账。采购的大宗食品必须是通过正当渠道进购并经国家有关部门鉴定检验认证的产品。严禁使用散装食用油。肉类必须经过检疫。进购发票如实填写销售人详细居住地址、姓名。禁止进购无商标、无出厂日期、无厂名的假冒伪劣产品。
四、食堂及仓库内外,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应采取必需的灭(防)蝇、防鼠、防其他有害昆虫措施。食堂的贮藏室内禁止贮放有毒有害物品。各操作间必须有相应的消毒、防X、防尘、防蝇、防鼠、污水排放、垃圾存放等设施,严防食品污染。
五、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进入操作间和库房。
六、食堂的设备和用具,餐具消毒由专人负责,餐具每餐后都必须进行严格的`洗刷和消毒。
七、做好潲水油的流向登记
八、保证所出售的食品卫生安全。完善食品留样制,不采购过期、霉烂、变质或不新鲜的食物和三无产品原料;四季豆类、野生菌类、出芽洋芋、青西红柿等蔬菜坚决不进入食堂;不出售凉菜和剩菜剩饭,不加工或使用感官状异常的食品和原料。禁止向师生出售X变过期食品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带毒带污染的食品。
九、加强对食堂工作人员的管理,严格奖罚制度。定期组织食堂工作人员学习有关制度和规定及食品加工常识,并留有记录。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档案。
十、接受和配合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食品监督部门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进行检查监督,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并对提出的整改意见认真落实。
十一、发生学生食物中毒事件,要立即上报并保护好现场,不得隐瞒。凡违反国家政策法规的,由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理。
凡造成后果的,由国家司法机关追究责任人所有民事及刑事责任。
食堂管理人是食堂安全的主要责任人,对食堂的安全负全部责任,必须严格执行以上各条规定。
承诺人:
日期:
学生家长食品安全承诺书 篇7
为认真履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学生饮食安全,我校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从事餐饮服务活动,诚信经营,保证食品安全。
二、完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并亮证亮照经营。
三、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证落实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后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四、严把食品原料采购和进货验收关,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进货时查验供货方的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并建立食品采购与进货验收台账,不采购变质、有毒、有害〃来历不明临期食品及原料。查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变少于二年。
五、食品制作过程规范并符合安全要求,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确保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不使用工业盐代替食用盐)。
不超量使用添加剂,不使用过期变质和被污染的.食品,不使用非食品用具及容器,包装材料,不使用未经消毒合格的餐饮具、工具、容器(不使用塑料薄膜,编织袋代替笼布蒸制食品)。
六、严格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及保洁制度。
按照规范流程洗消餐(饮)具,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提供顾客使用。
七、必须落实校长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落实餐饮服务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如因提供的食物损害师生健康,自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理。
本承诺书全县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全部签订,一式5份,学校、中心校各一份、上交体卫站3份,然后报食安办、食药局各一份
承诺人:
日期:
学生家长食品安全承诺书 篇8
为确保食品消费安全,防止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流入流通领域,努力营造健康、安全、有序、诚信的消费环境,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对其经营的食品安全负主要责任,并做出如下承诺:
1、不销售假冒、有毒、不合格、腐烂、不符合卫生标准和“三无”食品,不做误导性虚假宣传。
2.不得销售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食品,以及未取得国家食品生产许可证和无qs标志的食品。
3.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自觉接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自觉接受社会和消费者的监督,诚实守信,依法经营。
4.建立和落实商品质量验收、购销台帐和索证索票制度,严格控制进货质量,坚决杜绝通过非法渠道进货。
5.建立和实施食品质量管理体系,按照食品质量保证期定期检查销售和储存食品的质量状况,及时清理过期和变质的食品。
6.建立并实施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如果发现不合格食品,立即停止销售,并采取销毁等措施进行处理。已售出的'严格危害人身安全的食品,应当在经营场所公示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并负责召回和销毁。
7.市场开办单位应当加强对进入市场的食品经营者的管理,与进入市场的经营者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并在市场显著位置公布不合格食品和违法经营信息,确保进入市场的食品质量安全。
8.违反上述承诺的,将主动接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进行的处理。
承诺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