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廉个人承诺书(精选3篇)
反腐倡廉个人承诺书 篇1
为切实加强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促进学校领导班子和干部作风建设,特签订本责任承诺书。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二)落实党员和党员干部的学习制度。认真参加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每年集中教育不少于两次。积极参加组织的各种形式教育活动,提高遵守纪律的自觉性,构筑拒腐保廉的思想防线。
(三)落实民主生活会两次。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查找和纠正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四)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凡属重大事项、大额资金使用和重要人事任免必须按照规则和程序办理,由领导班子充分酝酿,民主讨论,集体研究决定。
(五)认真贯彻各项廉政制度,加强学校各项收费工作管理。严格执行“一费制”收费政策和标准,不发生擅自确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的行为。认真履行校长收费工作责任制,积极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区(校)”活动。
(六)规范办学行为,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招生程序、招生范围等各项招生政策;严禁学校和教师强制、变相强制学生进行正常教学之外的补课;严禁学校和教师向社会办学机构推荐或介绍生源;严禁举办特色班、“小班”、兴趣班等变相收费的编班;严禁以任何形式强迫学生购买教辅资料。
(七)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和政府采购制度,不私设“小金库”,不违反政府采购目录规定的项目,自觉遵守财经纪律。
中学党支部书记:
部门:
中学中校长:
责任人签名:
反腐倡廉个人承诺书 篇2
根据党风廉政工作考核要求,我本人作为第七项目部项目副经理及党员特向组织承诺如下:
一、在党风廉政责任制方面。我作为一名党员,首先要对本项目部党风廉政建设负责,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认真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时刻提醒自己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树立廉洁道德意识。
二、在廉洁自律方面。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使本人以无私奉献的实际行动,为群众树立良好的形象。认真参加上级组织的政纪法律、法规学习活动,自觉筑起反腐倡廉的思想道德防线。
三、在行使工作职权方面。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利,做到虚心接受广大党员和群众的批评意见和监督,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权力运作,真正做到权力运行公开透明
四、在工作作风方面。认真执行集团公司廉政勤政有关规定,勤奋务实、艰苦奋斗、与时俱进,切实把转作风抓落实工作落到实处。
五、在完成工作任务方面个人党风廉政承诺书个人党风廉政承诺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坚持领导干部深入工作现场查找问题,作好月度工作总结和分析,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务实提效,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坚定不移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七、在遵守规定制度方面。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工作精神。结合公司党政在全公司开展的各项活动,引导和教育职工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坚定信心。党员公开承诺书
承诺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反腐倡廉个人承诺书 篇3
一、严守政治纪律。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省委、州委和县委的决定,维护县委班子团结。
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按客观规律和科学态度谋发展、办事业,做到不主观武断,不盲目攀比,不违反规定决策。
三、自觉加强党风党纪学习和廉政教育,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自身修养,做到清正、廉洁、务实。
四、不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外商和私营企业主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父母、配偶、子女不接受与自己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五、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馈赠和宴请,不利用公款请客送礼或相互请吃,杜绝大吃大喝、铺张浪费行为。
六、不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市场经济活动。不私自从事营利活动。不以个人或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七、不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八、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不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
九、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
十、不参与赌博活动。
十一、如实报告个人婚姻变化及配偶和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等事项,本人有关收入事项,本人及配偶和共同生活的子女房产、投资等事项。
十二、不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其他规定。
以上承诺敬请组织和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承诺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