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局长公开承诺书(通用3篇)
副局长公开承诺书 篇1
为进一步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防止不正之风和违纪行为的发生,树立领导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我郑重向组织作出如下承诺,并随时接受监督和检查:
一、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个严禁”、县委“32条意见”和“两个不准”等作风建设规定要求。
二、坚决不借拜年等名义在单位之间、非亲友之间搞相互走访、送礼、吃请等活动。
三、坚决不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
四、坚决不以过时节名义相互吃请或到非亲戚家接受吃请。
五、坚决不以各种名义滥发节日津贴、补贴、奖金,不买送、收受礼金礼卡礼券以及年货节礼等实物。
六、坚决不搞各类没有实质意义的节日庆典活动。
七、坚决不参与各类赌博活动,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严禁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接受有偿陪侍服务。
八、时刻保持党员干部良好形象,不组织由本人支付费用,有同事、下属以及管理和服务对象参加的聚众酗酒;参加亲戚朋友私人聚会和自费餐叙时不劝酒、不醉酒、不酗酒,不酒后驾车、酒后滋事。
九、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教育管理好亲属和单位工作人员。
承诺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副局长公开承诺书 篇2
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廉政准则》要求,时值“双节”来临之际,本人就廉洁过节作以下承诺:
1、不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烟酒、土特产等节礼;
2、不借节日之机用各种形式和名义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3、不违反财经纪律突击花钱或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4、不到茶馆、农家乐、机关食堂等场所公-款吃喝;
5、不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休闲等活动;
6、不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和娱乐等活动;
7、不用公-款为回乡探亲、参观旅游的领导干部安排餐饮、住宿等接待活动;
8、不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9、不违反规定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10、不违规使用公车。
本人自愿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若有违反,愿按照有关规定接受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
承诺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副局长公开承诺书 篇3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民政系统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提高依法履职、优质服务、高效尽责、廉洁从政能力,促进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现向社会做出如下郑重承诺:
一、着力服务改善民生。推行农村低保“按标施保”,加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实现城乡低保工作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逐步提高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水平,着力改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基本生活。建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方便困难群众求助。提升殡葬服务水平,对符合条件的“四类”困难群众免除基本殡葬费用,延伸服务严格执行政府指导价。加快推进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新建15个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00个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
二、严格依法行政。牢固树立法治思维,依法履行民政职责,依法管理民政事务,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行为,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三、树立优良政风行风。加强部门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十个严禁、十个一律”规定、县委十六条意见和县民政局“九项制度”,狠刹“四风”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对服务群众生冷硬顶推,庸懒散软,不守规章制度,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人和事,努力构建“职责明确、工作规范、反应敏捷、运转灵活、执行有力”的工作运行机制。按照省民政厅要求,扎实开展五项专项整治20xx民政公开承诺书,重点开展殡葬行业管理服务,社会救助“人情保”、“关系保”等专项整治。
四、落实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建立链条式责任体系。强化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切实加强民政资金的监管。扎实推进“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三严三实”、“强化责任担当,争做‘两为’干部”主题教育活动。
五、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建立来访、来信、电话、网络“四位”一体投诉举报平台。实行信访首问负责制,及时处理和解决群众举报投诉问题。加大民政工作公开公示力度,在所有民政服务窗口将政策摘要、办事指南悬挂上墙,公开办事程序、政策标准和服务承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监督电话:0724-7321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