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廉洁承诺书(精选3篇)
领导廉洁承诺书 篇1
按照省、市分行《开展“学规定、强素质、做表率”学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要求,我认真学习了活动规定的篇目,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和剖析。我将认真按照中央和总行、省、市分行党委要求,自觉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国农业银行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中国农业银行问责办法》、《中国农业银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等各项规定。在此,我向组织郑重承诺: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加快知识更新,优化知识结构,用科学的理论和先进的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自觉成为学以致用、用有所成的表率。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和务实性,着眼于解决我行改革发展中的实际问题,把学习的体会和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促进工作的措施和领导工作的能力。
二、牢记宗旨,正确行使权力。坚持正确的权力观,牢记党员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领导就是服务,职务就是责任”的意识,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利,始终坚持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谨慎用权,廉洁从业;坚持主动服务,深入基层,实实在在帮助指导基层行解决好经营管理中的问题和困难,树立领导干部良好的形象。
三、严于律己,保持清正廉洁。带头严格执行党中央、中纪委和总行、省分行党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格把好政治关、权力关、金钱关、享乐关、亲朋关,时刻自省、自警、自励、自重;加强品德修养,注重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讲操守,重品行,坚决抵制腐朽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的侵蚀,保持俭朴的生活作风,清清白白做人,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四、发扬民主,自觉维护团结。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遵守组织纪律,服从组织安排,令行禁止,自觉维护领导集体权威;对职责内重大问题决定,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集体研究,虚心听取不同意见,集思广益,自觉维护领导集体的团结协调,充分发挥班子整体合力。
五、忠于职守,履行“一岗双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经营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要求,清楚自己应负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职责,以及本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中的各项任务;落实分管部门的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完善廉政制度建设,积极做好员工的廉政教育和管理,切实提高合规经营意识,严控各类风险,确保职责范围内不发生重大违规违纪行为和各类案件,促进业务经营又好又快发展。
以上承诺请组织和全体干部员工予以监督。
承诺人:
时间:X年XX月XX日
领导廉洁承诺书 篇2
为规范地区教育局班子成员的领导行为,促进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在全地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中做好表率,推动全系统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地区教育局班子全体成员向全地区各族干部群众做出如下廉洁自律承诺:
一、坚持求真务实,恪尽职守,执政为民,决不搞华而不实的政绩工程。
二、坚决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党章和各项规章制度,凡是中央、自治区、地区禁止做的,坚决不做,凡是提倡做的,带头做好,以身作则,尤其不利用权力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招标、教师录用、招生、人员调动等活动。
三、坚持公道正派用人,坚决抵制跑官要官之风,凡是向地区教育局班子成员跑官要官的,给予严肃批评教育,并告知组织部门记录在案。
四、坚决拒收钱物和有价证券,凡是给地区教育局班子成员送钱、有价证券或贵重物品的,一概拒收,并对送钱送物的人严肃批评教育,拒绝不了的立即上缴组织,并告知纪检监察机关记录在案。
五、实施“阳光工程”,凡是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及出台的决定、决议,及时向社会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自觉接受监督。
六、牢记“两个务必”,大力弘扬艰苦朴素的优良传统,带头发扬“和田精神”,勤俭节约、移风易俗,下基层工作轻车简从,不给基层增加负担。
七、严格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任何人打着地区教育局领导的旗号办私事,谋私利。
八、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敢抓敢管,并坚决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同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做坚决斗争。
以上承诺,请全地区各级党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承诺人:
时间:X年XX月XX日
领导廉洁承诺书 篇3
为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高廉洁自律意识,从思想源头杜绝违规违纪事件的发生,树立我校的良好形象。校委成员做出如下承诺:
1、认真执行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关于作风建设方面的规定,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工作部署,确保各项规定和措施能够顺利实施。
2、工作中不弄虚作假、谎报成绩,按规定做好各类帐目,不做假帐或帐外账,不截留收入及私分钱物。不利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挥霍浪费。
3、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或进行营利性活动的。按照规定管理好本单位的各种物资,不擅自处理废旧生产物资。
4、不利用职权上的影响和职务上的便利为配偶、子女或其他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不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物资采购、质量检验、物资配送、基建工程等生产经营活动
5、不接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其他实物,不到与行使自己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报销应由本人支付的个人费用。
6.不在招生、转学、提干、评优评先、职称评、聘等工作中以权谋私,接受他人好处。
7.严格控制招待范围和标准,严格执行招待审批制度。
8.实行阳光采购,严格执行上级采购政策。
9.坚持政务、财务公开,严守财务纪律,规范财务管理,不做违纪事情。
10.廉洁从政从教,不接受学生家长、教师的任何礼物、礼金、宴请。
11.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不参与一切形式的赌博活动,不传看黄色和有政治错误的影视和书刊。
12、不借出差、考察、学习之机利用公款进行旅游娱乐活动,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礼品馈赠或其他服务的,不参加赌博等与职务、身份不相称的活动,不违反社会公德。
13、按照上级要求落实好收入申报、礼品登记等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报告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14、按时完成各级党组织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各种事项。
承诺人:
时间: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