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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祖补坟倡议书

2023-05-30倡议书

祭祖补坟倡议书(精选3篇)

祭祖补坟倡议书 篇1

  20__年12月3日,国务院公布了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扩展项目名录,武鸣“壮族三月三”入选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这是武鸣的光荣,也是骆越后裔民族的光荣。

  “壮族三月三”起源于古骆越民族的祖母王祭祀习俗。古骆越民族是中华民族的一个重要来源,是壮族、侗族、黎族、布依族等壮侗语民族和南方汉族的共同祖先。古骆越民族最早发祥于大明山地区的古骆越水流域(即邕江和郁江流域),在这一地区创造了中华民族最早的稻作文明、医药文明、纺织文明和水事文明,并在这里走向海洋,开发了南海,开辟了闻名世界的海上丝绸之路。因此古骆越民族称大明山为祖山,称古骆越水为母亲河,并在珠江的重要源头大明山下的罗波潭边兴建了祭祀骆越祖母王的祖庙,于每年的农历三月初三在罗波庙举行隆重的祭祀祖母王大典,纪念骆越祖先对中华文明作出的伟大贡献。

  骆越祖母王祭祀大典后来演变形成了武鸣壮乡每年盛大的“三月三”民俗活动,迁移各地的骆越后裔民族也按照祖居地的习俗在各地举行隆重的“三月三”民俗活动。骆越祖母王祭祀是骆越后裔各民族文化的根,也是中华文明的重要源头。经过各界人士多年的倾力支持和打造,近年来骆越祭祖大典活动已成为广西文化的一个重要标志,成为吸引各方游客的著名旅游品牌,成为全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一个亮点。

  今年是农历虎年,虎年祭祖,三羊开泰,大美吉祥。中国壮乡·武鸣“壮族三月三”歌圩暨骆越文化旅游节活动领导小组经研究决定于20__年4月20日(农历三月初二)举办骆越祖母王祭祀大典。本次祭祀大典由中国壮乡·武鸣“壮族三月三”歌圩暨骆越文化旅游节活动领导小组主办,由广西骆越文化研究会和武鸣县罗波镇政府、罗波社区承办,祭祀大典在武鸣县罗波镇社区戏台和罗波庙举行,从4月20日(农历三月初二)上午9时开始,祭祀大典内容有祖母王巡游、公祭仪式、参拜罗波庙、千家宴、文艺汇演等。

  本次活动经费以社会捐献为主,我们希望得到各单位和各界人士的大力支持。凡单位和个人参加活动捐助:

  (一)1000元以上者,可进入主祭席前排成为公祭敬献花篮单位和主祭活动嘉宾,芳名刻入功德碑并参加千家宴(3人);

  (二)500元以上者,可进入主祭席前排成为活动主祭嘉宾,芳名刻入功德碑并参加千家宴(2人);

  (三)200元以上者,可进入主祭席成为活动嘉宾,芳名刻入功德碑并参加千家宴(1人)。

  (四)100元者,可进入主祭席成为活动嘉宾并参加千家宴(1人)。

  筹备办公室欢迎社会各单位和各界人士大力支持和踊跃参加本次公祭活动。

  联系人:罗波社区陆映春,手机:;武鸣县杜逢祖,手机:,南宁市吴芳,手机:;

  中国壮乡·武鸣“三月三”歌圩暨骆越文化旅游节

  倡议人:

  日期:__年__月__日

祭祖补坟倡议书 篇2

  全县广大干部群众:

  清明节是缅怀先人、寄托哀思的传统节日,也是国家法定的节假日。清明节并不只是扫墓那么简单,它更有着源远流长的文化内涵,凝聚着民族的精神追求。除了祭奠先祖故人之外,还有阖家团圆、共叙亲情之意,更包含着追思前贤、缅怀英烈的传统。怀念故人,更当珍惜生者,尽孝之道,平日里对亲人多一些照料,对朋友多一份关心,我们的生活将更加温馨,我们的社会将更加和谐,这才是我们国家和民族应当薪火相传的文明基因。为了进一步继承革命传统、弘扬民族精神、坚定理想信念,使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过一个文明健康、内涵丰富、节俭环保、安全有序的清明节,县文明办向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1.过一个健康的清明节。积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在缅怀与追思中增强对生命的尊重和对生活的热爱,倡导参加郊游、踏青和放风筝等民俗活动,举行迎春健身操比赛、“唱红歌,祭英烈”等活动,开展烈士陵前入党、入团、“成人宣誓”等抒壮志活动,陶冶情操,培育健康科学的节日生活方式。

  2.过一个节俭的清明节。大力弘扬庄重、简朴过清明的良好传统,倡导“简祭”、“薄祭”和“网上祭奠”、“集体公祭”等新的祭奠形式,反对铺张浪费、奢侈挥霍,抵制庸俗、愚昧的祭扫陋习和封建迷信活动,使清明节成为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相融合的节日。

  3.过一个绿色的清明节。积极树立生态环保的理念,倡导通过植树、种草、献花和诗赋、写祭文、家庭追思会等文明环保的祭扫形式来寄托哀思,共同保护清洁卫生、绿色生态的自然环境,还清洁明净于清明节。

  4.过一个平安的清明节。牢固树立安全和谐的意识,倡导平安出行、文明祭扫,遵守治安管理秩序,合理安排祭扫时间和路线,不违规用火,避免各类安全事故,共同营造一个和谐有序的节日环境。

  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讲文明、树新风,用文明祭祀的实际行动,成为告别陋习的先行者、文明祭祀带头人,共同度过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清明节。

  倡议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祭祖补坟倡议书 篇3

  又是一年春草绿,又是一年清明时。

  清明节是缅怀先人、寄托哀思、慎终追远、敦亲睦族的传统节日。清明扫墓祭祖习俗,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内涵。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我镇部分地方限制出嫁女回娘家扫墓祭祖的传统习俗悄然地发生着改变,越来越多的出嫁女清明节回娘家扫墓。为了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全面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倡导文明婚育新风,移风易俗,提高女性社会地位。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婚育观念。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镇妇联倡议:

  一、全镇各村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开展邀请出嫁女回娘家扫墓活动。注重宣传引导,做好本村村民,特别是本地有影响力村民的思想工作,以村委会或村民小组的名义,邀请出嫁女回村扫墓,进行文明健康的清明祭祀活动。有条件的村,可以组织出嫁女集中回娘家祭祖活动,从俭祭奠,大力倡导为故人种植一棵树木、献上一束鲜花、朗读一篇祭文等文明健康安全的祭奠方式。

  二、全镇村民要转变思想观念,树立文明祭祀新风,积极响应村组关于组织出嫁女回娘家扫墓活动。要逐步改变“女儿不得上祖坟山扫墓”的旧观念,树立“生男生女一样好,女儿也是传后人”、“男女平等”等新观念,主动邀请本家庭出嫁女回家一起参加扫墓祭祖。我们要借清明扫墓祭祖之机,弘扬尊老敬老传统美德,摒弃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拜祭活动,提高妇女社会地位,促进家庭和睦,维护妇女利益。

  三、广大党员干部要起先锋做用,带头邀请本家庭出嫁女回娘家扫墓,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破除出嫁女不能回娘家扫墓祭祖旧俗的先行者,积极影响和带动身边的居民群众参与邀请出嫁女回娘家扫墓。

  全镇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从我做起,积极参与邀请出嫁女回娘家扫墓活动,用实际行动倡导男女平等、移风易俗、树立新风,为提升我市社会文明水平,努力构造和谐社会作出积极的贡献!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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