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寒假安全倡议书(精选3篇)
大学生寒假安全倡议书 篇1
亲爱的同学们:
经过紧张的学习考试,丰富多彩的寒假即将开始,大多数同学准备回家与亲人团聚。据统计资料显示,这个时期是各类治安事件、突发事故的高发期,为使大家能够安全、愉快、健康、充实地度过寒假,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向全院同学发出寒假安全倡议书,提醒大家要时刻树立安全观念,提高自身的安全防范意识,特别要注意以下事项:
1、水火无情须防范。在离校前要进行防火防盗全面检查,关好门窗以保护个人财物;用电设备断电。寒假期间注意用电、用火安全,做到不在宿舍存放、使用违禁电器,不私接电源、乱拉电线,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外出时切断电源。外出安全牢记心间,避免因滑冰溺水、拥挤踩踏造成意外伤害。
2、饮食安全记心间。春节是餐饮消费和亲友聚餐高峰期。节日期间要重视饮食安全,注意饮食卫生,科学合理饮食,避免暴饮暴食。
3、回家出游莫大意。无论是回家还是旅游,同学们都应时刻注意安全,包括:注意交通安全,不乘坐非法运营车辆;旅途过程中要防止上当受骗,防止不法分子盗窃财物;长途旅程的同学要尽量结伴。同时,在与人交往的过程中要注重自身素质,自觉维护学校形象。
4、学习生活巧安排。寒假是一个放松身心、开阔视野、提高自身修养的大好时机。同学们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好假期的学习生活,在欢度春节的同时不能忽视了自己的学业。下学期2月22日开始上课,请大家务必提前返校,不要耽误学业。
如遇到紧急情况,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或与学校保卫处、学院联系。
最后,预祝同学们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
倡议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大学生寒假安全倡议书 篇2
学校各单位、广大师生员工:
大家好!寒假将至,一年一度的新春佳节也即将来临。但是,根据公安机关的统计数字显示,这个时期是各类治安案(事)件、突发事故的高发期,入屋盗窃犯罪活动更加猖獗。据我校北校区属地公安机关的治安警情通报显示:20__年12月26日至20__年1月12日,黄石街派出所辖区共发生入屋盗窃案件45宗,仅1月12日就发生7宗;今年1月份景泰街派出所辖区曾经发生2宗重大入屋盗窃案件,损失现金超过50万元;永平街派出所辖区发生1宗重大入屋盗窃案件,损失现金37万。从案情通报的现场情况来看,大多数作案手法都是流动人员作案。此外,电话诈骗、抢劫、敲汽车玻璃案件也在直线上升。与去年同期相比,各类刑事案件上升180%。
为确保师生员工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假期,保卫处提醒大家一定要树立安全观念,提高自身的安全防范意识,避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和伤害。特别要注意以下的安全提醒:
一、放假、离校前应注意的事项
1.各单位存放微机和其它贵重仪器、设备等物品的房间,门、窗、锁一定要牢固可靠,办公室在假期不要存放现金,体积小的贵重设备应锁入牢靠保险的柜子中。
2.整理好个人物品并妥善存放,衣柜、抽屉、旅行包要上好锁。
3.不要在宿舍或房间里存放大额现金,手机、手提电脑、数码相机等贵重物品应随身携带,妥善保管。
4.离开办公室、宿舍时,一定要关好门窗上好锁。
5.离校前要关闭宿舍里的电源、水源开关,确保消防安全。
二、回家、外出旅途中应注意的事项
1.将你的去向告知亲友、家人或老师,留下联系电话;旅途中最好结伴而行,亲朋或同学之间相互照顾,互相提醒。
2.尽量搭乘火车、公交、地铁、的士等便利交通工具,不要乘坐非法营运的车辆,也不要搭乘摩托车;搭乘交通工具时尽量不要打瞌睡;横过马路要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
3.自驾车请留意路面状况,车门上锁,路途有人拦截或请求协助时,请勿随意打开车门。另外,车主不要将车辆随意停放在无人看守的路边,更不要将贵重物品放在车内,防止砸车玻璃撬盗车内物品案件发生。
4.在车站、码头等人员拥挤的地方要提高警惕,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不是自己的物品不要拾取(现有不少作案者用花言巧语或用"丢包、丢钱、丢金器"等伎俩引诱乘客上当受骗或敲诈勒索);不要同陌生人搭讪,更不要随意向陌生人透露自身及他人的相关情况,以防上当受骗。
三、在家期间应注意的事项
1.遵纪守法,不参与黄、赌、毒和非法传销等活动。
2.亲朋好友聚会时最好不要喝酒,以免醉酒误事或滋事。
3.文明使用网络,不与陌生的网友约会。
4.走亲访友期间要注意交通安全和饮食卫生,严禁酒后驾车。
5.针对冬季取暖频发煤气中毒事件,一定要注意家中用火、用电、用气安全。
四、留校学生应注意的事项
1.自觉遵守有关宿舍管理规定。
2.宿舍内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得乱拉乱接电线,确保消防安全。
3.妥善保管好现金和贵重物品,进出宿舍要随手关(锁)门。
4.不要留宿校外人员,如因留宿校外人员造成财物失窃的,要追究留宿以及被留宿人员的责任。
5.随时留心一下周边宿舍,防止外人潜入。
6.校外活动要注意交通安全,注意防窃、防骗,不要在校外滞留太晚。
五、入屋盗窃的防范措施
1.提高自身的防范意识,多和邻里沟通,群防群治主动防范入屋盗窃的发生。
2.当家里只有小孩、老人、单身妇女的时候,如果敲门人是陌生人,最好不要开门。
3.在进出楼栋时多留意一下周围的“陌生人”,多问一句“你找谁?”,别担心被人说“多事”,和家中失窃比起来“多事”又算得了什么。
4.当有邻里、安保人员误会你家的访客是可疑人员时,请不要恼怒,要知道他们所做的也是在为你家的安全着想。
5.遇到可疑人员要及时通知附近的安保人员或者派出所,如果可能要盯住可疑人员的动向。
六、如有问题及时报案
如师生遇到危险或紧急情况时,请立即向学校保卫处或公安机关报案。校内报警电话:(北校区)、39328110(南校区)、86074705(夏茅校区);公安机关报警电话:110。
最后,保卫处祝全校师生员工假期平安、春节愉快!
倡议人:_
日期:__年__月__日
大学生寒假安全倡议书 篇3
学校各单位、广大师生员工:
大家好!寒假将至,一年一度的新春佳节也即将来临。但是,根据公安机关的统计数字显示,这个时期是各类治安案(事)件、突发事故的高发期,入屋盗窃犯罪活动更加猖獗。据我校北校区属地公安机关的治安警情通报显示:20xx年12月26日至20xx年1月12日,黄石街派出所辖区共发生入屋盗窃案件45宗,仅1月12日就发生7宗;今年1月份景泰街派出所辖区曾经发生2宗重大入屋盗窃案件,损失现金超过50万元;永平街派出所辖区发生1宗重大入屋盗窃案件,损失现金37万。从案情通报的现场情况来看,大多数作案手法都是流动人员作案。此外,电话诈骗、抢劫、敲汽车玻璃案件也在直线上升。与去年同期相比,各类刑事案件上升180%。
为确保师生员工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假期,保卫处提醒大家一定要树立安全观念,提高自身的安全防范意识,避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和伤害。特别要注意以下的安全提醒:
一、放假、离校前应注意的事项
1.各单位存放微机和其它贵重仪器、设备等物品的房间,门、窗、锁一定要牢固可靠,办公室在假期不要存放现金,体积小的贵重设备应锁入牢靠保险的柜子中。
2.整理好个人物品并妥善存放,衣柜、抽屉、旅行包要上好锁。
3.不要在宿舍或房间里存放大额现金,手机、手提电脑、数码相机等贵重物品应随身携带,妥善保管。
4.离开办公室、宿舍时,一定要关好门窗上好锁。
5.离校前要关闭宿舍里的电源、水源开关,确保消防安全。
二、回家、外出旅途中应注意的事项
1.将你的去向告知亲友、家人或老师,留下联系电话;旅途中最好结伴而行,亲朋或同学之间相互照顾,互相提醒。
2.尽量搭乘火车、公交、地铁、的士等便利交通工具,不要乘坐非法营运的车辆,也不要搭乘摩托车;搭乘交通工具时尽量不要打瞌睡;横过马路要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
3.自驾车请留意路面状况,车门上锁,路途有人拦截或请求协助时,请勿随意打开车门。另外,车主不要将车辆随意停放在无人看守的路边,更不要将贵重物品放在车内,防止砸车玻璃撬盗车内物品案件发生。
4.在车站、码头等人员拥挤的地方要提高警惕,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不是自己的物品不要拾取(现有不少作案者用花言巧语或用"丢包、丢钱、丢金器"等伎俩引诱乘客上当受骗或敲诈勒索);不要同陌生人搭讪,更不要随意向陌生人透露自身及他人的相关情况,以防上当受骗。
三、在家期间应注意的事项
1.遵纪守法,不参与黄、赌、毒和非法传销等活动。
2.亲朋好友聚会时最好不要喝酒,以免醉酒误事或滋事。
3.文明使用网络,不与陌生的网友约会。
4.走亲访友期间要注意交通安全和饮食卫生,严禁酒后驾车。
5.针对冬季取暖频发煤气中毒事件,一定要注意家中用火、用电、用气安全。
四、留校学生应注意的事项
1.自觉遵守有关宿舍管理规定。
2.宿舍内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得乱拉乱接电线,确保消防安全。
3.妥善保管好现金和贵重物品,进出宿舍要随手关(锁)门。
4.不要留宿校外人员,如因留宿校外人员造成财物失窃的,要追究留宿以及被留宿人员的责任。
5.随时留心一下周边宿舍,防止外人潜入。
6.校外活动要注意交通安全,注意防窃、防骗,不要在校外滞留太晚。
五、入屋盗窃的防范措施
1.提高自身的防范意识,多和邻里沟通,群防群治主动防范入屋盗窃的发生。
2.当家里只有小孩、老人、单身妇女的时候,如果敲门人是陌生人,最好不要开门。
3.在进出楼栋时多留意一下周围的“陌生人”,多问一句“你找谁?”,别担心被人说“多事”,和家中失窃比起来“多事”又算得了什么。
4.当有邻里、安保人员误会你家的访客是可疑人员时,请不要恼怒,要知道他们所做的也是在为你家的安全着想。
5.遇到可疑人员要及时通知附近的安保人员或者派出所,如果可能要盯住可疑人员的动向。
六、如有问题及时报案
如师生遇到危险或紧急情况时,请立即向学校保卫处或公安机关报案。校内报警电话:(北校区)、39328110(南校区)、86074705(夏茅校区);公安机关报警电话:110。
最后,保卫处祝全校师生员工假期平安、春节愉快!
倡议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