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庆投资项目策划书(精选4篇)
婚庆投资项目策划书 篇1
为加强本公司系统各投资项目的档案管理,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投资项目”是指:
(一) 因本公司参与投资或合作而产生的盈利性建筑工程;
(二) 因本公司参与投资或合作而设立的生产经营性企业。
第二条
建筑工程的各种文件资料由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建档和保管,生产经营性企业的文件资料由公司总部执委会投资发展室负责建档和保管。以下各条规定均指第二类投资项目文件资料的管理。
第三条
全部档案按类、目划分归纳,根据公司档案现状,设以下四类档案,并将各项目本身作为目:
(一) 全资投资项目类;
(二) 合资合作投资项目类;
(三) 内地投资项目类;
(四) 境外投资项目类。
第四条
全资投资项目档案包括的必要文件是:
(一) 新上项目预报表和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 给政府的请求报告和政府批文;
(三) 企业章程和董事会决议;
(四) 总公司的法人营业执照和工商局批复;
(五) 资信证明或资金来源证明;
(六) 产权变更有关文件、材料;
(七) 项目实际投资金额证明材料;
(八) 历年经营业绩。
第五条
合资合作投资项目档案包括的文件是:
(一) 新上项目预报表和合资企业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 外商投资企业名称使用证和各方股东的政府批文;
(三) 给政府的申请报告和政府批文;
(四) 合资企业合同书;
(五) 合资企业章程和董事会决议;
(六) 合资各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各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七) 合资各方资信证明或资金来源证明;
(八) 各方(中方)主管单位意见;
(九) 合资各方委派的董事名单;
(十) 进口设备、办公用品清单;
(十一) 工商行政管理局批文和工商行政管理局营业执照;
(十二) 产权、股权变更有关文件、材料;
(十三) 项目实际投资金额证明材料;
(十四) 历年经营业绩。
第六条
内地投资项目包括的必要文件是:
(一) 给政府经济协作办公室的申请报告;
(二) 企业去内地兴办工商企业的章程;
(三) 合资、合作的联营合同或合资意向书;
(四) 企业成立或变更时的政府批文;
(五)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六) 派出负责人的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七) 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报告;
(八) 当年或上一年度的财务决算表复印件;
(九) 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十) 企业已经在内地投资的经营效益情况;
(十一) 政府主管部门批文;
(十二) 工商局批文;
(十三) 外出兴办企业当地政府的`批文;
(十四) 外出兴办企业当地工商局批文;
(十五) 外出兴办企业工农业执照复印件;
(十六) 项目实际投资金额证明材料;
(十七) 历年经营业绩。
第七条
境外投资项目档案包括的必要文件是:
(一) 给外汇管理局及经发局的申请报告;
(二) 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 海外公司合同、章程;
(四) 投资方的政府批文、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五) 投资方资信证明、创汇证明、资产负债表及历年经营业绩;
(六) 外派管理局关于项目投资风险及外汇来源的书面审查材料;
(七) 政府主管部门征询我驻外使领馆意见的函;
(八) 政府主管部门同意成立海外公司的批文;
(九) 海外公司在投资国的注册登记证明;
(十) 项目实际投资金额证明材料;
第八条
项目档案的收集和保管
(一) 投资发展部设建档员负责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总公司各下属公司应认真配合其工作,主动、及时地将项目档案整理上交投资发展部,投资发展部建档后将档案原件移交总经理办公室,并保留二套完整复印件;
(二) 各项目负责人将项目文件交给建档员时,建档员应及时登记文件交付日期、名称、原件或复件、交付人,并由文件交付人签字认可;
(三) 文件登记后由投资发展部经理或执委会主任签字,按性质进行编号、归档;
(四) 项目档案保管期(原件和复印件)一般为永久保存。
第九条
项目档案的查阅
(一) 总公司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或借用项目档案时,在投资发展部办理相应的查阅或借用手续;
(二) 集团内各单位因公需要查阅项目档案时,须出具本单位领导的批准证明。经执委会主任或投资发展部经理同意后,方能由建档员接待查阅;
(三) 外单位人员因公需要查阅项目档案时,应持有单位介绍信,经执委会主任同意后,方能由建档员接待查阅,并由建档员详细登记查阅项目档案人的工作单位、查阅档案名称及查阅理由;
(四) 项目档案一般不得带出档案室外,如有特殊情况,需带出室外或复制时,必须经执委主任批准,由建档员详细登记,借用人签名后才可外借,并限期归还;
(五) 查阅人违反借阅规定时,建档员有权对其提出批评以至停止其借阅。
第十条
所有资料均应放人有锁的柜子里,钥匙由建档员专人保管,建档员因工作失职,使文件丢失或损毁,应追究其责任。
第十一条
由于建档员的变动或机构的改变等,项目档案需要移交时,须办理交接手续,并由监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签字或盖章。
婚庆投资项目策划书 篇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和规范境外投资,加快境外投资管理职能转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类法人(以下简称“投资主体”)以新建、并购、参股、增资和注资等方式进行的境外投资项目,以及投资主体以提供融资或担保等方式通过其境外企业或机构实施的境外投资项目。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境外投资项目是指投资主体通过投入货币、有价证券、实物、知识产权或技术、股权、债权等资产和权益或提供担保,获得境外所有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相关权益的活动。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中方投资额是指投资主体为境外投资项目投入的货币、有价证券、实物、知识产权或技术、股权、债权等资产和权益或提供担保的总额。
第五条
国家根据不同情况对境外投资项目分别实行核准和备案管理。
第六条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企业境外投资的宏观指导、投向引导和综合服务,并通过多双边投资合作和对话机制,为投资主体实施境外投资项目积极创造有利的外部环境。
第二章
核准和备案机关及权限
第七条
中方投资额10亿美元及以上的境外投资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境外投资项目不分限额,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其中,中方投资额 20 亿美元及以上,并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境外投资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审核意见报国务院核准。
本办法所称敏感国家和地区包括:未建交和受国际制裁的国家,发生战争、内乱等国家和地区。
本办法所称敏感行业包括:基础电信运营,跨境水资源开发利用,大规模土地开发,输电干线、电网,新闻传媒等行业。
第八条
本办法第七条规定之外的境外投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其中,中央管理企业实施的境外投资项目、地方企业实施的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及以上境外投资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地方企业实施的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以下境外投资项目,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
对于境外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周期长、所需前期费用(包括履约保证金、保函手续费、中介服务费、资源勘探费等)规模较大的,根据现行外汇管理规定的需要,投资主体可参照本办法第七、八条规定对项目前期费用申请核准或备案。经核准或备案的项目前期费用计入项目中方投资额。
第十条
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及以上的境外收购或竞标项目,投资主体在对外开展实质性工作之前,应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项目信息报告。国家发展改革委收到项目信息报告后,对符合国家境外投资政策的项目,在7个工作日内出具确认函。项目信息报告格式文本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
本办法所称境外收购项目,是指投资主体以协议、要约等方式收购境外企业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资产或其它权益的项目。境外竞标项目,是指投资主体参与境外公开或不公开的竞争性投标等方式获得境外企业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资产或其它权益的项目。
本办法所称对外开展实质性工作,境外收购项目是指对外签署约束性协议、提出约束性报价及向对方国家或地区政府审查部门提出申请,境外竞标项目是指对外正式投标。
第三章
核准和备案程序及条件
第十一条
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或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审核意见报国务院核准的境外投资项目,地方企业直接向所在地的省级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提交项目申请报告,由省级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后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管理企业由集团公司或总公司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项目申请报告。
第十二条
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的项目申请报告主要包括项目名称、投资主体情况、项目必要性分析、背景及投资环境情况、项目实施内容、投融资方案、风险分析等内容。项目申请报告示范大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
项目申请报告应附以下附件:
(一)公司董事会决议或相关的出资决议;
(二)投资主体及外方资产、经营和资信情况的文件;
(三)银行出具的融资意向书;
(四)以有价证券、实物、知识产权或技术、股权、债权等资产权益出资的,按资产权益的评估价值或公允价值核定出资额,并应提交具备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有权机构的确认函,或其他可证明有关资产权益价值的第三方文件;
(五)投标、并购或合资合作项目,应提交中外方签署的意向书或框架协议等文件。
第十三条
对于项目申请报告及附件不齐全或内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报单位予以补正。
第十四条
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境外投资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受理项目申请报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有关部门应当自收到征求意见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意见。
第十五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受理项目申请报告后,若确有必要,应在5个工作日内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进行评估。接受委托的咨询机构在规定时限内提出评估报告,并对评估结论承担责任。
评估时限原则上不超过40个工作日。
评估费用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承担,咨询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收取申报单位或投资主体的任何费用。
第十六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自受理项目申请报告之日起,对于符合核准条件的境外投资项目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准,或提出审核意见报国务院核准。如20个工作日不能做出核准决定或提出审核意见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人批准延长10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报单位。
前款规定的核准期限,不包括委托咨询机构评估的时间。
第十七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对核准的项目将向申报单位出具书面核准文件;对不予核准的项目,将以书面决定的方式通知申报单位并说明理由,投资主体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十八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项目的条件为:
(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境外投资政策;
(二)符合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不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和公共利益,不违反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
(三)符合国家资本项目管理相关规定;
(四)投资主体具备相应的投资实力。
第十九条
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的项目,地方企业应填报境外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并附有关附件,直接提交所在地的省级政府发展改革部门,由省级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央管理企业由集团公司或总公司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备案申请表及有关附件。
境外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格式文本及附件要求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
第二十条
对于备案申请表及附件不齐全或内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报单位予以补正。
第二十一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受理备案申请表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对符合备案条件的境外投资项目出具备案通知书。对不予备案的境外投资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以书面决定的方式通知申报单位并说明理由,
投资主体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对申请备案的境外投资项目,主要从是否属于备案管理范围,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境外投资政策,是否符合国家资本项目管理相关规定,是否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公共利益,以及投资主体是否具备相应投资实力等进行审核。
第二十三条
对于已经核准或备案的境外投资项目,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照本办法第七、八条规定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请变更:
(一)项目规模和主要内容发生变化;
(二)投资主体或股权结构发生变化;
(三)中方投资额超过原核准或备案的20%及以上。
第四章
核准和备案文件效力
第二十四条
投资主体凭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依法办理外汇、海关、出入境管理和税收等相关手续。对于未按规定权限和程序核准或者备案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金融机构不得发放贷款。
第二十五条
投资主体实施需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或备案的境外投资项目,在对外签署具有最终法律约束效力的文件前,应当取得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具的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或可在签署的文件中明确生效条件为依法取得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具的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
第二十六条
核准文件和备案通知书应规定有效期,其中建设类项目核准文件和备案通知书有效期二年,其他项目核准文件和备案通知书有效期一年。
在有效期内投资主体未能完成办理本办法第二十四条所述相关手续的,应在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内申请延长有效期。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条件办理项目核准、备案的;
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第二十八条
投资主体应当对境外投资项目申请报告或项目备案申请表及附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资主体在境外投资项目申报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不予受理或不予核准、备案;已经取得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撤销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并给予警告。
第二十九条
对于按照本办法规定投资主体应申请办理核准或备案但未依法取得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而擅自实施的项目,以及未按照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内容实施的项目,一经发现,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责令其停止项目实施,并提请或者移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和行政责任。
对于按照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投资主体应报送项目信息报告但未获得信息报告确认函而对外开展实质性工作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其纠正。对于性质严重、给国家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罚,并提请或者移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和行政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条
各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地企业境外投资的引导和服务,并参照本办法规定制定相应的备案管理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对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境外投资项目备案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第三十一条
投资主体在境外投资参股或设立股权投资基金,适用本办法。
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在境外实施的投资项目,参照本办法规定另行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第三十二条
投资主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实施的投资项目,参照本办法执行。
投资主体在中国台湾地区实施的投资项目,参照本办法规定另行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20xx年5月8日起施行。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xx年10月颁布的《境外投资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第21号令)同时废止。
婚庆投资项目策划书 篇3
第一部分 总论
1.1 项目背景
纵观现今连云港的商业市场,各行各业层出不穷,竞争激烈。尤其是餐饮和服装,几乎随处可见,特别是服装店,开的数不胜数,但是关于帮人搭配服饰却是一个很大的缺口。
任何东西都会有包装,比如超市里的商品,有了包装才会夺人眼球,才会给人耳目一亮的感觉。而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尤其是身为大学生的我们。而我所要经营的项目的客户群主要是针对现今的大学生。
大学相当于一个小型的社会,在大学生活中每天都会有很多的活动。不同的活动可以有不同的着装,但是有些人却总穿不出自己的sty1e。对此,我所经营的服饰包装店有着很大的发展前景。
1.2项目概况
暑假的时候我曾去过常州,在那里我见到有类似于像服装搭配指导这样的服务,其盈利方面非常客观,同时客源非常广泛,这给我所要进行的项目有了很好的利益参考。另外我所经营的又是与之不同的,我们给顾客是从头到脚焕然一新,当然,也可由顾客选择,制定不同的收费标准。除此以外,我们还主打专业指导面试所搭配的服装。目前,我们都面临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在连云港每年就有很多的大学生面临着毕业择业,进入一家企业面试最为重要,但如果穿着得体、举止大方会让面试变得事半功倍。
第二部分 市场分析与建设规模
2.1市场分析
相对于别的行业,我在这里进行了一个比较,也更能直观的显现出我这个行业现今在连云港的优势。相对与餐饮,这里我与餐饮业有个共同点,就是客源广泛,不缺乏顾客,首先,我所经营的正是现今大学生所需求的,所以客户群有了保障,
其次,我们的店并不仅仅是面向大学生,只要是对服装搭配有困扰或是想重新换面貌的都可以来光顾我们的店,我的优势是无竞争。这很重要,谁都知道,餐饮的竞争是最激烈的,而目前,连云港根本没有人涉足这个行业。相对于娱乐,共同点依然是客源方面,非常丰富,区别在于我们的投入小,我们的资金在前期都是小投入,所以这里就凸显我的优势了,资源丰富,相关人才多的有的都找不到工作,市场情况宽松,在港城甚至到了午竞争设置可在前期的短时间内迅速占领整个市场的大部分份额。我们搭配衣服并不是所有的衣服都是我们提供,我们可以帮顾客的衣服进行搭配,一来可以拉拢客源,二来可以减少资本的投入。优势在于资金回流上非常的快。
2.2建设规模
我们主要分为两个部分的投资:经营部和营销部。经营部主要分为:化妆师、化妆师助理、指导师、名誉指导师(可以找高级化妆师当任增加名气)、经理、店面营业员等;营销部分为两个单位:寻找客源和寻找赞助。
规模上我这里定位3个阶段:
1)起步:化妆师2两名,美甲师4名轮班,这里具体说明美甲师的作用,就是扩充行业业务,增加收入,美甲师跟发型是一样,都是需要善于和客户沟通,有很大程度的吸引顾客和推广的作用。前期投入=店面年租+营业员工资=预计10W+9W=19W/年,对象先由大学生做起。
2)中期,按个人启动资金而定,主要在于店面的传播及广告费用,让顾客肯定我们的服务。
3)后期:扩大辐射面积,面向更多的人群。
第三部分 店面选择
3.1店面
店铺面积约为10-40平方米。店铺设计既体现出现代化又要给人一种家的温馨,可以在招牌上做些设计,给人一种独特的感觉。如果投资规模大,则考虑开辟供顾客在店铺里休闲娱乐的空间。
3.2 店面选址
主要关注两个方面:
1.临近服装店比较多的地方,这样有利于引取顾客
2. 店面设在人流量比较大的地段,公交站点抑或是外出的必经之路
第四部分 经营系统
4.1.实现一体化
从理发化妆到服装,每一项我们都设有服务,制定不同的标准,可以因人选择;
4.2.零成本推销
选择几个大学生免费帮其搭配,借以一传十十传百,打响招牌。
4.3.员工招收
不受限制,任何对于服装设计感兴趣的都可以来应聘,并且提供学生兼职。一可以带来客源,二可以降低成本。
第五部分 经济可行性分析
5.1 支出
1)房租2万/年
2)装修费
3)其他费用:
a.人员费用。
b.装备费
c. 调研和差旅费
d. 不可预见费
共计8万。
5.2 收益
经济收益:
1) 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工作人员
2)扩大服务范围,增加收入
3)及时获取信息,减少决策失误
社会效益:
1) 提高工作效率,减少顾客等待时间;
2)提高工作效率,减轻工作人员的劳动;
5.3 支出/收益比较
两年内,经营总投入:12万,系统总收入:30万,1年可以收回开发投资。从经济上考虑,此项经营项目发展前景尤为可观。
第六部分 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一)筹集资金
(二)店铺选址考察
(三)准备及设计
(四)人员招集
(五)职工培训及一些准备工作
第七部分 主、客观的综合评价
7.1影响店面开设的因素
影响店面开设的主观和客观因素存在许多方面,地点、城市发展规模、人民的消费水平等,其中的诸多因素需要以实际情况来详细分析调控,如店员的交流方式如何更让消费者相信亲近,投资力度的大小,前中后期的过度,诸多因素视当地实际情况而定,还需小心谨慎对待。
7.2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
经济效益上,结合社会效益共同计算。从经济上讲保守做指甲护理50元/人,淡妆60元/人,平均每天15人就足够一年除开进货保本的了,这里已排除了产品的出售和做特殊指甲和彩妆的顾客,同时兼并教学服务又是另一笔收入,大约1年就可回收成本成为盈利状态。在社会效益上,前期主要以大学生为突破口,更多的是让其认识到我们的服务,低成本和低风险是我们的主要优势。扩大到中期有规模和名声后,将会出现跟风效应,消费者的从众心里是非常严重的,往往只要觉得有用的东西别人买了用了,那么自己便会同去消费。
7. 3.可行性研究结论
通过各个方面的可行性分析,可以确定此项目是盈利的,而且是可行的,所以可以立项开发。
婚庆投资项目策划书 篇4
一、项目背景
根据现目前人们对生活的需求,需要快速、方便、味道好的进餐需求,如果在一个商圈中心开一个快餐店,给各个阶层的白领人员、服务人员以及一些出游的消费者提供快餐,会给人们一种方便、实惠、快捷的体验。
(一)位置
将该快餐店的选址选择在商圈的中心,旁边有写字楼和各种商场。
(二)风险分析
1、政策风险
国家对食品的要求,不能有添加剂等,都会对食品有影响对此,应该按照国家的规定来执行,让顾客吃得放心,自己经营也安心。
2、市场价格的风险
介于现目前的通货膨胀的现象,导致经营成本增加,从而所获得的利润减少;人们对价格的接受能力,是不可能和市场价格同步;还有租金的变化,可能会有所提高,这些都会影响到经营所得到的利润。
对此,可以考虑是否适当提高销售价格,或者适当减少分量,不改变销售的分数来减少成本,稳定利润。
3、经营环境的风险
该快餐店所处位置在商圈的中心,如果有其他的商圈的成立,会导致人流量的分散,周边的市场会出现萎缩。适当实施一些促销活动,来吸引新老客户前来消费。
4、经营的风险
用人不当,市场定位不当造成的风险,客户消费的偏好变化,接受程度等都会使经营受到影响。提出双方均可以接受的报酬,并签订劳动合同来避免因用人不当而引起的损失;对于客户的变化,需要根据客户的不同要求来改变销售策略。
5、复制风险
快餐的可复制强,可能造成同行的竞争的学习。不但在用餐的食品饮料上改进,还需要提高服务的质量和环境等等,从而来从众多的同行中能够脱颖而出。
二、相关报表
(一)固定资产投资估算
1、装修费用。
快餐店面积为35平方米,厨房区域为10平方米左右,另25平方米作为就餐区域。单位造价150元平方米,则:装修费用估算价值=150035=45000(元)
2、设备购置。
根据需要需购置一台柜式空调,价格大概在3500元;安置五个就餐桌,大概需要300元套;另需要购置各种烹饪用具及调料,需要18000元,则设备购置估算价值=3500+300*5+18000=23000(元)
3、安装工程费用。
天然气、自来水所需费用5000元。
4、预备费用估算。
在次仅对基本预备费用进行估算。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基本预备费用可取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