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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给自来水抢修一封表扬信(通用3篇)

2024-09-14表扬信

给自来水抢修一封表扬信 篇1

  x集团:

  我是xx市安庆路168号3号楼502室居民,因种种原因我们已经十来年没有在此居住了,何时停水也不知道。和我们一起用水的住户都已出户,在百般无奈的情况下,我们打了市长热线,也打了你单位贴心小棉袄热线电话,得知线索后我们即去你单位进行报装。谁知从大厅接待到缴费安装都一路顺风,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你单位装水工王师傅,在接手安装后,那天下雨旧楼房安装走向困难,可他无一怨言,认真负责、一丝不苟且注意美观,仅用一下午就为我们这对七十岁老人接好自来水,一口水也没喝,令我们老夫妻十分感动。在这里向你们致谢并转述我们对王师傅的谢意。

  xx市安庆路168号3号楼502室居民

X年XX月XX日

给自来水抢修一封表扬信 篇2

  广大流动党员同志们:

  你们好!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完善和城镇化加速推进,你们紧跟时代步伐,远离家乡和亲人辛勤工作,艰苦创业,用辛勤的劳动和汗水,为楚雄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充分展示了新时期共产党员的风采。在此,向你们表示亲切的问候和衷心的感谢!

  近年来,楚雄市各级党组织始终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着在各行各业辛勤工作的流动党员,为进一步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使每一位流动党员无论身在何处,都能编入党的一个组织,正常参加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教育管理,加强党性锻炼,楚雄市开展实施了流动党员“安家工程”。目前,我市已在鹿城镇、东瓜镇的村(社区)成立了流动党员党支部及红色驿站(流动党员服务站),为流动党员提供优质温馨的服务。希望尚未与党组织取得联系的流动党员,主动亮明身份,及时到务工、经商、居住地的村(社区)报到。与流动党员党支部或红色驿站沟通联系,参加组织活动,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以饱满的政治热情,积极投身到党的各项事业建设中,在工作学习岗位和社会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衷心希望各位流动党员同志在看到这封公开信后,从即日起,支持配合我们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能够转移组织关系的,流动时间在半年以上且工作、生活地点相对较固定。请立即与现所在地村(社区)党组织、原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联系,将组织关系转移至现所在地村(社区)流动党员党组织;

  2、暂不能转移组织关系,不能回到原组织关系所在地参加组织生活的。请立即与原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联系,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开具《党员证明信》,到现所在地村(社区)流动党员党组织登记并按时参加组织生活;

  3、工作地址和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您所在流动党员党组织。

  我们郑重承诺:将秉承以人为本的理念,寓管理于服务,为你们提供组织关系转接、信息咨询、学习教育、组织活动等服务。

  希望各位流动党员进一步增强党性观念和宗旨意识,在推动楚雄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中作出更大的贡献。相信有你们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楚雄市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定会取得更加扎实的成效,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将进一步增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将全面提升。

  衷心地祝愿大家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xx年x月x日

给自来水抢修一封表扬信 篇3

  流动党员同志们:

  在世界日新月异的今天,你们紧跟时代发展的步伐,在不同的岗位上勤奋工作,勇于拼搏,开拓创新,不仅为自己描绘了亮丽的人生,更为社会的发展贡献了力量!离乡不离土,流动不流失。无论你在何处,我们一直在关注着你们的苦与乐,成与败,得与失,请你们不要忘记长安区人才中心党支部是你们的家,你们都是这个大家庭的一员。

  长安区人才中心党支部位于长安区青年南街18号,是区内党员人数最多的党支部,现管理流动党员2057名,分布于全国各地,从事各行各业。

  20xx年,根据中央和省、市、区委总体安排,要在全体流动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以下简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础在学、关键在做。全体流动党员学党章党规,要通读熟读《党章》,通读熟读《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进一步明确做合格党员的标准和条件,提升尊崇党章党规、敬畏党章党规、遵守党章党规的思想自觉。学系列讲话,要重点学习《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xx年版)》和批示要学的毛泽东同志《党委会的工作方法》。通过学习,争做严守政治纪律,遵守政治规矩,在党为党、在党言党、在党忧党的合格党员。

  党员采取个人自学,并做好学习笔记,于20xx年7月1日之前将“两学一做”学习笔记本和学习心得体会交至人才中心党支部(心得体会可发电子版至我中心邮箱)。

  流动党员参加党的活动是一名党员应尽的义务,是了解党的政策、提高政治素养、增强党性的重要途径,希望广大党员增强党性观念,积极参加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中来。

  按时交纳党费也是党员作为参加党组织活动的一项重要要求。《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章第九条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动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区人才中心党支部定于每个季度的最后一月的最后一周为流动党员学习活动周。请收到信函的广大流动党员同志们及时与区人才中心党支部取得联系,前来领取学习资料,并且按时交纳党费。

  最后,祝全体流动党员,在外生活愉快,事业有成,工作顺利!

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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