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挂靠保证书集合 篇1
我孩子 已到入学年龄,因个人主观原因,到目前还未落户,学校在做学生学籍时无法录入个人有效的`身份证号码。在此,我特别向学校承诺,本人所提供的年龄的确是我孩子的实际出生年月,在以后落户时我一定用现在孩子姓名和出生年月,并且在学籍系统所自动生成的学籍号对孩子以后升学中产生的一切影响,全由自己负责,与学校毫无关系。
特此承诺。
承诺人:
20xx年9月17日
户口挂靠保证书集合 篇2
我单位按照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促进农籍职工参加社会保险若干规定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xx] 40号)文件规定,已参加了养老、医疗、工伤三项农籍职工保险,现单位(用工、新招用职工) 名,均为农业户籍人员。但是,因未能随身携带户口簿等证明材料,其中有 名职工,暂不能提供户籍证明,经我们核实,在 名职工中,本市农业户籍职工 名,外省市农业户籍职工 名。
在此,我们对职工户籍性质的真实性进行承诺,请社险分中心以我们提供的《承诺书》及职工签字确认的名册为依据,为职工添加户口性质,办理农籍职工保险核定缴费,由此引发的一切事宜,均由我公司负责。
附件:职工户口性质签字确认名册
单位名称(公章)
年月日
注:本表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及社保中心各留存一份 户口性质:按本市农业或外省农业填写
户口挂靠保证书集合 篇3
本人姓名: 现请办理市外干部调动或毕业生接收手续,接收单位名称:,本人承诺选择:
( 1 )迁入本人固定住所。以《房地产权证》为准,且房地产权证的权属为申请人本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共同拥有的独立房产;
( 2 )只调动档案及人事关系,不迁户口。
承诺人签名:
盖单位公章
日期:
日期:
备注:
交调动材料或办理毕业生接收时请出具由本人签名及单位盖公 章的“户口迁移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