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上岗保证书(精选5篇)
安全上岗保证书 篇1
为增强全员对火工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火工品的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预防火工品事故的发生,保障社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真正树立起“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为渭玉高速公路(WY-C04合同段)安全生产工作创造良好的施工生产环境。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签订本责任书。
1、本人坚决遵守和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遵守陕西省及集团公司相关的民爆器材的规章制度和要求,确保火工品的安全管理和正常使用。
2、实施爆破作业时,必须做好放炮前的警戒工作,使危险区内的人员都能清楚地听到和看到,并撤离到危险区以外,严格遵守《爆破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措施不落实或不符合爆破安全规定时,不实施爆破作业。
3、全方位加强对爆破器材申请、领取、使用、退库的监督管理工作,严格遵守火工品的有关规章制度,对剩余的民用爆炸物品在爆破后立刻退回到民爆公司专用运输车,并做好登记。
4、爆破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爆破安全操作规程》,除涉爆工作人员和爆破检查人员以外,不准任何人进入危险区。爆破后,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5、本人保证依法依规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不私藏、转让、出借、转借、抵押、赠送、非法储存、非法购买、非法使用民用爆炸物品。
6、自觉接受项目部和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对火工品使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7、积极向项目部领导和公安机关反映无证施爆和其他涉及民用爆炸物品的违法、违规、违纪情况。
8、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章制度而造成爆破安全事故的,由本人承担一切责任,愿意接受项目部作出的任何经济及行政处罚,愿意接受公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应法律法规所作出的处分决定。
9、本人承诺已清楚了解以上责任内容,愿意严格遵守并严格执行,如有违反及违法违规行为,自愿接受公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应法律法规所作出的处分决定,并承担相关刑事和经济责任。愿意接受项目经理部的罚款处罚,特签定本责任书。
保证人:
X年XX月XX日
安全上岗保证书 篇2
为了保证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确保作业工人现场的安全操作,中集建设集团北京分公司第一项目部执法部同江苏省建筑安装公司 签订 年个人上岗作业安全责任保证书。此责任书是对工人上岗作业文明安全施工教育培训。保证内容如下:
1、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2、进入施工现场不准吸烟。
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系好帽带。
4、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机械操作必须持证上岗,无证或非特殊工种人员不得参加特殊工种施工或电气、机械操作。
5、遵守安全生产责任制,遵守操作规程,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服从安全指导。
6、若安全措施不全,单分项工程工长未作安全技术交底,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施工,情况报执法部处理。
7、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遇险情可撤离现场报领导处理。
8、努力提高安全意识,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9、不在工作时间喝酒,不酒后上岗参加施工。
10、不偷盗、不赌博、不打架,不外出游泳。
11、不破坏成品半成品,不破坏安全、消防、电气、机械设备。
12、动用明火必须到执法部办理用火审批手续,并配灭火器材、设看火人。
保证人:
X年XX月XX日
安全上岗保证书 篇3
了保证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确保作业现场的安全操作,中国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部同 签订个人上岗责任保证书,保证内容如下: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
2.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3.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要求持证操作的机械操作必须持证上岗。
4.遵守安全生产责任制,遵守操作规程,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服从安全指导。
5.若安全措施不全,单分项工长未作安全技术交底,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施工,情况报有关部门或上级领导。
6.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遇险情可撤离现场报领导处理。
7.团结协作,做到身边无事故。
8.努力提高安全意识,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以上遵照执行。
保证人:
X年XX月XX日
安全上岗保证书 篇4
为确保全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增强教师安全防范意识和保证意识,明确岗位安全职责,特制定教师安全工作保证书。
1.上课时,任课教师是学生安全的第一保证人,负责本节课内学生学习活动的安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汇报。组织活动应做好学生安全保护工作。
2.发现学生身体不适,应及时通知班主任及学生家长。
3.每节课前点名,对缺勤学生要及时了解原因,必要时与班主任、家长沟通。
4..上课期间,学生因特殊情况提出离开学校,必须有家长(或亲属)到校或与家长认真进行沟通后教师方准给假。学生应持班任教师假条离校,值班门卫应认真查验核实,并做好登记。
5.正确处理好师生关系,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留惩罚性作业,对学生进行语言伤害,人身攻击,影响学生身心健康或造成一定伤害和影响。
6.教师负责自己所使用功能室及教具、电教设备等物资的保管和安全检查。教育学生要爱护公物。放学后,要切断所有电器的电源,门、窗要上锁。每天坚持做好自己所负责功能室的设施设备的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和安全隐患要及时与后勤取得联系,妥善处理,避免因发现不及时,报告不及时造成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和安全事故。
20xx年 2月
安全上岗保证书 篇5
为进一步加强课堂安全管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深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与教师签订安全工作保证书如下:
1、任课教师是课堂学生安全管理的第一保证人。
2、不准随意离开课堂。预备铃响及时进教室,按时上下课。杜绝离堂空堂。
3、不准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要保证教学过程的安全性。
4、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及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制止学生的危险行为。要结合学科特点,实时进行安全教育。
5、不准组织或安排学生从事不宜的劳动或其他活动。对已知有特异体质或特定疾病的学生,要作好安全保护工作。
6、对突发疾病或受伤的学生,应及时采取措施救护,并报告学校及监护人。
7、任课教师在组织体育教学或参加校外活动时,应事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8、进入教室后应检查学生的出勤情况,若发现有学生末到课堂,应及时报告学校、班主任及监护人。
9、学生进校后,教师不准以任何理由让其离校。特殊情况需有教师或家长陪同。
10、按时放学。放学后,若滞留学生,任课教师必须在场,不能出现教师已离校,学生还留在学校的现象。
11、为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任何教师未经教导处同意,不得擅自调课;无特殊情况,课堂中途不得擅自离开,若确要离开,要请其他教师暂代为管理学生,被请教师为课堂安全保证人。
12、学校实行“首遇负责”制度,首先遇到事故的教师是第一知情人,要切实负起保证,及时处理,及时汇报。教师一旦遇到事故就要高度负责,妥善处理好事故。对“首遇”而不负保证、采取回避态度的教师,定为师德不称职,年终考核定为不定等次;导致事态扩大、出现重大事故的,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给予纪律处分。
学校对教育管理不力、玩忽职守、违反制度而造成事故的教师,根据后果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保证。
学 校(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任 课 教 师(签字):